《重生猫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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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猫娘- 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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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朝月说的很对,趁着尚未情根深种,干脆快刀斩乱麻,早日断了也好。

    慕槿呆愣的在一家早餐店门口坐着,她不想回家,可是自己又无处可去。

    这里是她偶尔会和宋玉倾来吃早餐的地方,慕槿的印象里这里的东西很好吃。只是有点贵。

    正坐着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了不太大的脚步声,沉稳有力的声音在冬日的清晨显得格外的清晰,一双运动鞋停在了她面前。

    “这家店真的这么好吃?一大早就在这等着。”

    那人的声音醇厚如酒。慕槿听这声音有点耳熟,茫然的抬起头看了看,面前这人一身宽松的运动衣,脸上带着几分阳光般的笑容。干脆利落的短发在清晨的阳光下泛着莹莹的光。

    乾漠歌?他居然在晨跑。宋玉倾好像没这种习惯。他更喜欢赖床,赖在床上**点钟才起。

    慕槿想到了宋玉倾心里头又沉了沉,垂下脑袋准备起身,不知是吹了一夜冷风的缘故,还是坐了太久的缘故,没能起来反倒一下又跌坐了回去。

    乾漠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慕槿瞪了他一眼,他却笑得更开心了。

    没想到晨跑还能巧遇熟人,而且这个熟人还如此的有趣。

    乾漠歌在慕槿的身边蹲下。兴致盎然的问:“这家店的东西真的那么好吃吗?你喜欢吃什么,蓁蓁最喜欢吃这里的甜点。尤其是冰激凌。你呢?”

    慕槿心里郁闷,这个家伙难道没看到她心情不好吗,居然还问她喜欢吃什么。

    “我喜欢吃这的包子,香菇肉的。”

    “香菇啊,那个包子还不错,不过我觉得鲜虾的更好吃。”

    “”她明明很伤心为什么要跟他讨论吃的,感觉那么诡异。

    正在这时,店门哗啦一声开了。

    开门的人看到蹲在门口的两个人吓了一跳,看了看手表,刚刚五点:“哎哟,我还以为我开门晚了呢,两位客人想吃点什么,里边请吧。”

    乾漠歌和慕槿对视了一眼,乾漠歌笑了笑:“相请不如偶遇,今天这么巧,不如我请你吃东西。”

    慕槿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她从昨晚上就没吃东西,现在也的确饿了,起身走进店里:“我自己带钱了,用不着你请。”

    乾漠歌嘿嘿一笑跟了上去:“既然这样,你请我吧。”

    “我为什么要请你?”乾漠歌那么有钱一个人,居然让别人请早点,也好意思开口。

    “如果我没记错,有个人还欠我钱呢,那件衣服好像是”

    “好吧,我请。”

    慕槿去前台要了两笼小包子,一笼香菇肉,一笼鲜虾,又要了两碗八宝粥,两个人守着窗子吃东西。

    乾漠歌好奇的打量着慕槿,那张白皙的小脸上带着些疲惫,可是依旧难掩她骨子里透出的那种空灵气质,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混了这么久,还能保持这样的纯粹感,真不知道该说她出淤泥而不染,还是该说她被人保护的太好。

    抽出一张纸巾给她:“吃饭都这样漫不经心,他家的包子很没吸引力吗?”

    包子能有什么吸引力!慕槿擦了擦衣服上溅上的油脂,暗自翻个白眼。

    “乾漠歌,你家公司还招人吗?”前段时间他不是要挖宋玉倾的墙角吗,慕槿干脆主动出击,自己跳槽。

    经过上次的翻译事件,乾漠歌是真的有心将慕槿挖过来,只是碍于宋玉倾将她保护的太好,他一直无从下手,想不到这次她居然这么主动。

    他点头:“招人,你要来吗?”

    “包吃包住,我只做兼职。”

    包吃包住乾漠歌听懂了,但是什么叫只做兼职?

    “兼职是什么意思?”

    “就是我不会去打卡上班,你有文件直接发我邮箱,我会按照你的要求和时间来完成。”

    “你给别人做兼职也会要求他们包吃包住吗?”

    “不会。”慕槿原本也不想有包吃包住的要求,可是她刚好在上个星期将所有的钱都投入买了一支股票,原本是想着钱留着也没用的,谁知道,这几天会和宋玉倾闹矛盾,结果想搬走都没地去。

    “那你为什么要求我包吃包住?”

    “你不是有钱吗?”慕槿回答的理所当然:“反正你也不在乎我这么一点,更何况我做的翻译肯定比你找别人做的好,我可以保证不需要返工。”

    “你倒是很有自信。”

    “翻译是我最有信心的东西,除去了返工和翻译错误的成本你并不吃亏,你不愿意的话,那就算了。”以前的慕槿并不擅长谈条件,自从跟了宋玉倾倒是也学了不少东西。

    乾漠歌淡定的笑了笑:“那我考虑一下。”

    “给你一个包子的时间。”慕槿不急不缓的吃着最后一个包子,很显然如果这个包子吃完,乾漠歌不给出答案的话,她立刻就会走。

    慕槿吃最后一口的时候,乾漠歌点头:“欢迎你,既然是兼职那住的地方应该不用太挑吧?我在郊区有一处别墅暂时没人住,你住那边吧,吃的东西你想吃什么可以提前告诉我,我会每天让人给你送过去。”

    “那就不用了,吃的东西我自己买,你给我报销就行。”慕槿喝了两口粥:“对了我忘了告诉你,我不是一个人住。”

    咕咚一声,乾漠歌咽下一口粥:“不是一个人还有谁?不会是宋玉倾吧?”

    难不成宋玉倾已经能算计到了这种地步?要蹭他的别墅住,还要蹭他的东西吃?

    “不是。”慕槿去前台付了钱:“你还愣在那干什么?去帮我搬家。”

    乾漠歌目瞪口呆的看着丝毫不懂“客气”为何物的慕槿,心说:我是不是上当了?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不是来给自家妹子买冰激凌的吗?怎么忽然变成要帮人搬家了?

    哎,不管了!反正大冬天吃冰激凌对身体不好,不让她吃了!(。)

第一三三章 情毒入骨() 
宋玉倾是在午后浓烈阳光的照射中醒过来的,醒过来的时候鼻尖上萦绕着消毒水的味道,让他不自在的皱了皱眉,恍惚的以为自己又回到了几年前。

    临出国的时候,他并不知道,爱一个人会成为一种习惯,求而不得会形成一种执念。

    第一年的时候由于硬生生的转了课业,他的学习很紧,几乎没有闲暇的时间去想别的事情,只是偶尔看一看自己画的画,聊以解忧。

    第二年的时候他的课业没有那么紧了,闲暇下来的时候,各种思绪有如泉涌,涌进他的脑袋,他那个时候最喜欢的一首词叫关雎出自于诗经。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那个时候的确是辗转反侧,夜夜难眠。

    情毒入骨,终究抵不过相思,他想提前回国,至少他该告诉她一声,我喜欢你,纵被拒绝却应无悔。

    可是被宋毅知道之后,宋毅釜底抽薪,硬生生的断了他的粮,让他连回国的机票都买不起。

    他一边继续学习,一边打工赚钱,好不容易赚到了机票钱,准备回国的前一天却被人袭击了,钱都被人抢走了,他身无分文,差点流落街头。

    那个时候应该是他一生最落魄的时候吧?他当时是怎么做的,他已经记不得了。只是后来有个同学告诉他,他爱的那个人挺幸福的,而他不该打扰别人的生活。

    终究是没那个缘分。终究是自己当初太骄傲,太在乎脸面,甚至不肯与人相争。

    那个时候他学会了酗酒,一次醉酒之后他对身边的女人说:“你知道吗,在爱情里面,脸面是最没用的东西。”

    那之后,他改变了很多。身边的女人换了一个又一个,越是想爱一个人就越是想念她,发展到最后换女朋友几乎成了一种习惯。他的心理学导师说他这是病,必须治。

    他却浑不在意,如果这种病可以止他一时痛苦,他宁愿永远的病下去。

    病房的门吱呀一声开了。易冷走了进来。看到他醒着松了一口气:“你吓死我了,居然在酒吧和人大打出手,你这可是寻衅滋事,回头记得跟我去录口供。”

    “”他还病着呢,录毛线的口供!

    宋玉倾咳嗽了一声,有种血腥味从喉咙里泛上来:“我怎么了?”

    “喝多了,跟人打架,结果打到胃出血。你到底想干什么?”易冷印象中的宋玉倾不是这样的,虽然回国后他变了很多。可是从不会这样胡来。

    宋玉倾摇头,在床上翻找:“我手机呢?”

    “没见到,可能昨天打架的时候丢了。”

    宋玉倾暗自叹气:“给我手机。”

    易冷递上手机给他,宋玉倾给慕槿打了个电话,结果是关机。

    一种不祥的感觉浮上心头,宋玉倾拔掉针头,穿衣服准备走人。

    “哎,你干什么去啊?你还病着呢。”

    “慕槿关机了,肯定是因为我没回去她生气,我得回去了。”

    易冷一听气的差点跳起来。

    “你特么是胃出血,给我躺下,你要找人我帮你去找!”易冷说着,用力拽了宋玉倾一把。

    宋玉倾本就病着身体虚弱,还有点发烧,结果被他一把拽倒在床上,眼前发黑又晕了过去。

    *********

    宋玉倾再醒过来已经是两天后了,病床前人影幢幢,他眯着眼睛看了好久,眼前才渐渐恢复了清明。

    沈烟、宋毅还有医生护士。

    他在房间中搜寻了半天,没有看到慕槿。

    “不用找了,她没来。”沈烟的声音带着母亲特有的慈祥温和传入了宋玉倾的耳朵。

    “你们没告诉她?她不知道我去了哪,肯定会生气的。”

    沈烟皱眉,她太不喜欢这样的宋玉倾了,喝酒喝到胃出血,一张脸惨白惨白的,居然还在说这种话,什么叫他们不告诉她,他们倒是想告诉她,可是她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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