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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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 第4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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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条尾巴咬耳朵:“跟了一路了,啥时候动手?”

    “再等等,既然是去京城的,就等他晚上住客栈的时候,我们悄无声息的摸上去,否则这光天化日的,风险太大。”

    “有道理,但你怎么知道他身上有钱?”

    另一人语气鄙夷:“你没看到吗?他虽然穿着怪异,但那长相和举手投足的贵气都说明他出身不俗,而且刚才他付钱的时候我明显看到他衣服间一闪而过的金光,这个人身上绝对藏着巨款,这回咱们可发了。”

    “但是……既然他出身不俗,万一寻咱报复怎么办?”

    那人敲了敲他脑袋:“你傻啊,小偷还要留姓名,他怎么知道是咱们偷的,到时候卷钱跑到边境去,干这一票大的这一辈子都不愁了,难道你还想天天干些偷鸡摸狗的?”

    “那行,我全都听狗哥的。”

    洛秀的出现自是吸引了不少女子的瞩目,虽然这人穿着有些怪异,但长相俊美无夲,气质风华无双,在哪个时代女子都改不了花痴的本性,古代虽然对女子约束甚严,但此地民风淳朴,对女子没那么严格,有些胆大的甚至还偷偷朝着洛秀抛媚眼。

    洛秀目不斜视,直接来到镇上最大的钱庄,柜台上一个伙计正撑着脑袋打瞌睡。

    一片阴影压下来,伙计擦了擦嘴角流出来的口水,睁开迷瞪的双眼,一眼就看到面前那张放大的俊颜,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差点让伙计一屁股栽坐在地上,好不容易稳住了才结结巴巴的开口:“这……这位客人,请问您是要汇兑还是存钱……?”

    洛秀淡淡道:“把你们老板叫出来,就说有一单大生意。”

    这种小伙计一般不顶事,和他说也没用。

    伙计看这人气质不俗,也不敢怠慢,“客人稍等。”话落就跑到后堂去叫掌柜的去了。

    掌柜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长相周正,不苟言笑,一出来目光便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对面的男人,心底暗暗惊诧。

    也算是见多了大人物,不过这男人还是少见的风姿盛华,不知是谁家的公子哥儿?

    “鄙人姓唐,是这大通钱庄的掌柜,不知公子见老朽何事?”

    洛秀眼角扫了眼外边,人流熙熙攘攘,扭头对唐掌柜笑道:“有一单大生意,可否移步再聊?”

    唐掌柜愣了愣,继而眉开眼笑,恭请道:“公子请。”

    到了内室,唐掌柜遣散了伙计,只有他们两人,看向洛秀道:“不知公子的大生意……?”

    洛秀掏出一个布袋子放在桌子上,“砰”一声震响,震的唐掌柜心都颤了颤。

    唐掌柜俯身去看,却见那是一袋子金条,金光灿灿的,足以闪花人的眼。

    这个时代货币流通较小,金子就已是极致了,像这样一袋子金条那就是巨富了,唐掌柜闭了闭眼,再睁开,拿起一根金条掂了掂,重量和成色跟这个时代的根本不能比。

    唐掌柜双眼冒光,不过还是被他压了下去,看向洛秀:“公子这是?”

    “把这些全换成银票,要快。”

    掌柜的皱眉:“可是小店现在临时拿不出这么多……。”继而眼睛一亮:“我们大通钱庄的分店遍布全国,全国通票,公子如果不急着用钱的话,可以先存着……。”光利息就是一大笔钱了,这次能大赚一笔。

    古代的钱庄就相当于现在的银行,但却刚好反过来,现代银行是付给存户利息,而古代则是收取存户利息,面额越大利息越高,这也主要是因为古代和现代的金融体系不一样造成的差异。

    洛秀想了想:“这样也好。”带着大票银票上路,却是不妥,在古代能开钱庄的,背后都是有强硬的背景,他不怕对方黑他,再说一个小镇的钱庄能拿出多少,只要有这个钱庄的信物,到哪里都一样可以取出来,简直就是移动的保险柜。

    掌柜的把金子给一一承重,立了合约,上边条条款款的写的很清楚,需要收取多少利息,先领取多少银票,一目了然,洛秀大致扫了一遍,盖上他的手印。

    掌柜把他们小店能暂时调出来的银票都给了洛秀,一共十万两,一张五万两的,剩下的都是小面额的,还有一些碎银子和铜板。

    离开的时候,洛秀提醒掌柜的:“你们钱庄要想长久生存下去,要把目光放的长远一些,国家发展最重要的是什么?朝代更迭,王侯更替,唯一不变的……。”洛秀笑了笑,大步离开。

    徒留掌柜的愣在原地,脑子疾速运转着。

    曾经也是掌管着全国最大的分行管事,但一代新人胜旧人,他就这样被无情的刷了下来,偏安一隅在小镇上做一个钱庄的掌柜,时间一长,最开始的激情也慢慢的消失,每天想的都是吃饱穿暖就完事了,被生活磨灭的早已没了斗志。

    但刚才那人的话提醒了他,之前能做钱庄最大分行管事的,就证明他头脑不赖,以前是没想过这方面,现在被人点出来,脑子一激灵……

    国家发展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民生,是百姓,全国多少人啊,每个人拿出一点银子,这凑起来将会是一笔多么庞大的资金。

    他们钱庄的资金来源大多来自商业和官僚集团,以及放贷的利息上,已经算是暴利了,但这其中还是有其不稳定性,风险也太大,对钱庄长久发展不利,但如果把对象换成老百姓的话,这就完全不一样了,但普通老百姓思想还是太狭隘,对钱庄不信任,即使有钱也不会往钱庄放,那是给的诱惑不够,如果利益够大,普通人不会不心动,他只是起了个思路,具体的细节怎么实施还是要好好思量。

    就这样,掌柜的又恢复到满身斗志,兴冲冲的回去思考他的未来计划。

    关于唐掌柜后来再怎么做,就和洛秀无关了,他只是顺道提醒一下罢了,毕竟这古代金融机构太落后。

    洛秀顺道拐进一家成衣店,再出来,已是一位着月白锦衣的翩翩公子,玉冠束发,面容俊美,气质风华无双,往哪一站妥妥的绝世佳公子。

    洛秀伸手摸了摸头上的假发,这个时代手工技术不错,假发质量很好,不用担心露陷。

    问过马市,洛秀去了那里挑拣了一匹最好的马,骑上就往东而去。

    身后的两个毛贼看人家是又买这又买那,从钱庄换了不少钱吧,真是抓心挠肝的难受,结果人家买了匹马直接飞驰走了,两人小短腿哪里跑的过四条腿,不由得气的暗暗跺脚。

    为首的络腮胡子大汗眼珠子一转:“他要往京城而去,就必定要过燕城,大路我们撵不上,但走小路,哼哼,咱一定比他先到,走,咱去燕城等着他。”

    洛秀一刻也不敢停,狠命的抽着马鞭一个劲往前赶,尘土飞扬,只见官道上一匹棕色的马疾驰而过,路人还没看清马上的人,就已跑出去几十米远,心里暗想这是赶着投胎啊,这么急。

    从安陵到京城两百多里路,要过六城,经过一天一夜的疾驰,终于来到呲临京城的最后一城,燕城。

    这一天一夜洛秀急着赶路,连口水都没得喝,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了,他把马拴在城门口,往城内而去。

    燕城紧挨着京城,其繁华程度可想而知,比之安陵城不知道繁华了多少倍。

    洛秀没心思欣赏古代的风土人情,来到一家挂着醉凤楼牌匾的客栈,正是饭点,店内人不少,店小二看到走进来的男子,一身风尘仆仆也掩盖不了男子身上的贵气,立刻热情的迎上来。

    “客官是吃饭还是打尖儿?”

    洛秀把一锭银子扔他怀里,淡淡道:“一间包厢。”

    店小二摸着那银子,这男子出手可真阔绰,嘴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不过他有些为难道:“小店的包厢都已占满,实在没有空余的了,客观不如在大堂……。”

    洛秀二话不说,又一锭银子扔给他,比之刚才还要厚。

    有钱能使鬼推磨,洛秀不会吝啬这点钱。

    店小二咬咬牙:“公子楼上请。”

    大堂靠角落的位置,坐着一男一女,两人皆着华服,不过却很低调,着绿罗裙蒙面纱的妙龄少女不悦的嘟起嘴巴,柳眉倒竖,别有一番轻灵可爱:“那店小二太可恶,明明就有包厢,却骗我们说没有,还不是见钱眼开,真该掀了他这客栈,让他尝尝本小姐的厉害。”

    男子皱了皱眉,抬眸瞥了她一眼,眼底隐有警告:“就快到京城了,不要给我惹事,等回府里,给我老老实实待闺房里,母亲正在给你议亲事,安安心心的备嫁吧。”

    少女“啪”把筷子拍桌子上,“我不要嫁人,你们要敢胡乱给我定亲,我……我就吊死在你房间门口。”

    男子冷叱道:“胡闹,你看看你今年多大了,别家的小姐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早就嫁人了,你成天疯疯癫癫的,哪有一点瑞王府郡主的样子,我告诉你,这次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这个妹妹被父王母妃宠坏了,刁蛮任性,不知天高地厚,这次竟然敢偷偷离家出走,可把父王母妃急坏了,他放下手边的事情,亲自逮她回去,这丫头竟然还死性不改。

    如果不是他把她离家出走的消息封锁起来,她现在在大夏的名声已经臭了,即使她贵为亲王郡主,那些有头有脸的人家怎么可能还会娶她,她唯一剩下一条路就是低嫁,可那样父王母妃又怎能放心?

    为了这个妹妹,萧承可真是操碎了心。

    萧乐哼道:“我不管,反正我才不要嫁给面都没见过的男人呢,我的亲事我要自己做主,你们定的人不算,否则,你们就是害我。”

    萧承这次是真的怒了:“婚姻大事自古以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怎能由你一个小孩子做主,你知道你这话传出去将会引起怎样的轩然大波,即使你贵为亲王郡主,可你依旧是个女子,在这个时代,就必须遵守这个时代的规则。”

    话落叹息一声:“看来我们以前都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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