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程风不想惹出大麻烦,这一击没使上全力,否则他这条腿就要废掉了。
架打到这份上,伍杰等人的酒全醒了!原来眼前这小子是个狠角色!刚才默不作声地站在一旁,谁也没把他当回事。
五人中最高大魁梧的一个壮汉走上前来,左手在前,塌腕握拳,右手内收,屈膝微扣,凌厉的眼神死死地盯着程风。
程风看着他这副架势,知道对手是个练家子,不敢小视,摆出一副拳击的架势,双手握拳护住不断晃动的头,脚底踩着灵动轻盈的“蝴蝶步”,等待对方出招。
躺在地上的那个军士高声喊道:“冯和尚,狠狠打,大拳头捶他娘!”
那个叫冯和尚的壮汉前滑一步,两个醋钵儿般大的拳头如同暴风骤雨般向程风袭来,势大力沉、攻速极快,他的面门、前胸、下腹无一不笼罩在壮汉的拳影之下。
程风靠着灵巧的步伐和快速的反应,不断地躲闪着对手的重拳,但一时间也被打得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
不断后退躲闪间,程风一不留神一脚踩在扔在地上的擀面杖上,仰面摔倒在地。
“兄弟!”韩世忠等人大惊失色,齐齐大呼,直欲扑上前去。
程风心中很明白,一旦对手抓住这个好机会,骑在他身上,控制住重心,自己的脸就会被打成肉包子。
不过他那是按现代搏击的方法推断,出乎意料的是,冯和尚冲过来,并未打算骑在他身上,只是将一只小船般的大脚高高抬起,往他的腰上狠狠踹下。。。。。。
“完了!完了!这一脚踩实,程兄弟的恐怕得在床上躺三个月了!”韩世忠等人欲救,但电光火石间又哪里来得及。
第65章 押送物资()
在这揪心之际,却见程风左脚闪电般伸出,勾住冯和尚的右脚踝,右脚一脚踹在其小腿腿面上,交错发力,那汉子重心不稳,一下子摔倒在地。
程风乘势双腿盘住他的右腿,肘腕别住脚跟,双手相扣锁死脚踝,扭转肘部,再稍稍使劲便会撕裂他的脚踝韧带。
冯和尚只觉脚部钻心般的疼痛,“砰砰!”地拿手拍打着地板,连身高叫,“好汉住手!好汉住手!不打了!不打了!”
一旁的人都看傻了,这是何门何派?如此怪异的招数……
街头打架大多是扇耳光、薅头发、揪耳朵、挖眼睛,一顿王八拳乱抡,真没见过大老爷们打架还抱臭脚的……
好吧,不过不管怎么说,好像是程风将冯和尚制服了,就算是抱臭脚打赢了就行。
程风见那军士认输求饶,便将手一松,赶紧爬了起来。不是他心善心软,也不是怕躺地上脏了自己的衣服,而是一股直击心灵、触动灵魂深处的酸爽味道令他头晕欲呕窒息辣眼睛,实在难以坚持下去。
他起身深深地看了一眼那叫冯和尚的高大军士,暗叹一句:“真是个气场强大的汉子!还能自带生化武器装置。。。。。。”
西军中的士兵们私下斗殴,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谁都不能动真家伙。
此外,江湖事江湖了,一旦双方都动了手,就别再寻找官方渠道去解决,全凭武力说得算,否则大家会一起倒霉。
伍杰见手下四条擅斗的汉子都吃了亏,自己掂量掂量,也不敢上去找揍,只得悻悻地喝了一句:“直娘贼!真他娘的晦气!走着瞧!”
说完,五条军汉相互搀扶着,神情狼狈,一瘸一拐地逃离了酒店。
望着他们的灰溜溜的背影,韩世忠大笑道:“痛快!痛快!今天多亏了程兄弟,帮俺们出了这口鸟气!俺韩五得好好敬敬你!”
李在翘起大拇指,啧啧有声:“兄弟使得好拳脚!将官的亲兵都是精挑细选过的,手脚都麻利!却被兄弟来了个一挑四!这等手段,天生应做个厮杀汉!”
迎着众人敬佩感激的目光,程风端起酒碗,毫不客气地笑道:“有酒喝!有架打!快哉!快哉!来!且干一碗!”
“干!”众人轰然应诺,举碗一饮而尽!豪情直上云霄!
就在程风自我感觉良好之际,张遇突然来了兴趣,不怀好意地笑道:“程兄,给小弟说说,那抱臭脚是什么招数?”
“他娘的!什么抱臭脚?!这叫巴西柔术脚踝锁!”
程风跟他们讲解演示一番,听得众人大开眼界,直呼奇妙!
在他们眼中,程风身上有着太多神秘、太多特别,有股子令人亲近了解、敬重佩服的魅力!
接下来的日子,程风就在插科打诨的笑骂声、划拳行令的吼叫声、刀枪碰撞的呛啷声中度过。
阳光灿烂之下,马嘶萧萧,西风强劲之中,快意边塞,过得倒是有滋有味,只是时不时地触到怀中的铜管,那触手的坚硬依旧提醒着他,殷烈天交给他的任务还未完成。
不过程风想想,铜管已到手,只剩下送到殷烈天手上的事了,待寻得机会,再送与老爷子吧。
此时的西北,虽不如后世那么干冷贫瘠,但连续几年的干旱,让这片黄土地丧失了生机与活力,加之此时正处深秋,大地满目枯黄、一片萧瑟。
中国古代有“女子伤春,男子悲秋”的说法,认为男子属阳,容易跟秋冬的阴气相感。
男人见秋叶凋零、万物寂寥,感慨年华已逝,功业未成,大增悲伤,为了转移这种消极的情绪,往往“沙场秋点兵”,在秋季征兵、训练、打仗。
此外,“匈奴草黄马正肥”,秋后的干草带有草籽,富有营养,战马吃后膘肥体壮,故此时是骑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战力最强的时候。
加之秋季天气干燥晴朗,河流不断流也差不多要结冰,便于骑兵行动,游牧民族一般选择秋季南下,抢了中原农耕民族的秋收粮食好过冬,所以,秋季是防备游牧民族入侵的警戒时间。
进入秋季,备战的指令渐多,这几日,王进所在的第九部也领到了任务,奉命护送一营厢军运送粮食、器械前往萧关。
宋徽宗继位后,起用蔡京为相,开始对西夏用兵,夏军一再被击败。
夏主李乾顺两次遣使向辽求援,辽朝为此遣使向宋朝入贡,要求罢兵,归还所占西夏的土地。
贞观六年,迫于辽的压力,宋徽宗答应归还崇宁以来所占领的西夏边地,与夏议和。
此后七年,宋夏之间互有攻防,但都是小打小闹,并未有大规模冲突。准确点说,大战还未开打——蔡京、童贯等人主张对西夏用兵、开疆拓土,所以现在又征兵训练、调配物资,重新筹备对西夏开战。
不管怎么说,这趟活是比较轻松安全的,士卒们的神情轻松、步履轻快,彼此间还时不时地小声闲聊嬉笑。
程风跟在王进后面,在长队中间按辔徐行,前后四、五十辆太平车上装满了米面、咸菜、弓弩、枪盾、刀斧,拉车的牲畜有骆驼、有马。
第一次参加古代的军事行动,程风感觉十分好奇,正在东张西望之际,突然听见队伍后,有一阵马蹄声传来,紧接着一个稚嫩的女音传来,高声喊道:“王部将,等等我,等等我!”
却见王进一脸无奈,一副见了鬼似的愁容。
“什么人能让王兄这么发愁?”程风扭头向后望去,只见影影约约有三人骑马奔了过来。
待走近了,方才看清楚是为首的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儿,上穿鹅黄色的棉衫儿、下着一条白缎裤儿,一头乌黑的秀发被挽成个三丫髻,插三只短金钗,系红罗头须,上垂珠串。
粉团似的小圆脸白皙光滑、吹弹可破,因为着急赶路,双颊微微透出点粉晕,小巧挺直的鼻子,水灵灵的大眼睛透着一丝机灵。真是一个粉妆玉琢、招人怜爱的小美人儿!
她身旁是两位士卒,背弓挎刀,身形较一般士兵要魁梧结实许多,一看就是就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健卒。
那一行三人驰到王进马头前,方勒马转身过来,在转身的一瞬间,程风发现这两位士兵背心上的图案和第三将的士兵有所不同。
宋军的衣衫和褙子背心处的图案依据各军番号而不同,称作“军号”,用以保持军容、区分番号。
第三将士兵的军号是红色弯月,而这两位士兵的军号是红色盘雕,从气势上就胜了第三将一筹。
王进见程风注视着人家的盘雕军号,扭过身子对他小声道:“这是种家的亲卫军——青涧军的军号,他们个个忠诚不二、骁勇善战,是西军里的精锐。”
“为何叫青涧军?”程风问道。
第66章 种鱼儿()
“康定元年,夏国与宋征伐不断。为抵御夏人侵扰,在鄜州判官事种世衡的率领下,想方设法地招募人手、筹集物资,在延州东北两百里处建起一座新城。
他挑选精壮青年数千人,训练射骑本领,建起一支精锐城防队伍,夏人闻风不敢进犯,朝廷命名这座新城叫青涧城。
青涧城建好后,北控沙漠,东固粮道,扼守延安关中之咽喉,保得民众安居乐业,其功业被世人广为尊崇。
他所统帅训练的这几千嫡系部队便被称为青涧军,军械父子相传,历代追随种家,现传至第三代种师道种相公手里。”
这时,却听小女孩声音脆若黄鹂,嘻嘻笑道:“王部将,我想趁着还未下雪,出去转转,听说你们要去萧关,我跟着你们一块去。”
王进微一拱手,无奈地道:“小娘子,我们出去可是行军打仗,不是闹着玩的!你跑出来得到种相公准许了吗?”
小女孩得意一笑,“当然啦!阿翁说,咱们种家的孩子不能养在深闺人不识,得多经历苦寒风霜,长大后方能成国家栋梁。你看我还带着弓箭呢!若遇上夏贼,本娘子手里的箭可不是吃素的!”
说完,她从腰间取出一张小弓箭来,举着在那比划炫耀。
王进瞧着那张玩具似的弓箭只得苦笑,一字一顿地问道:“再问你一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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