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瞄准—射击!”汉军的基层指挥官们组织起一轮又一轮的排枪射击,阵地顿时笼罩在了灰白色的硝烟之中。
远远的山冈上,楚风的眼中,每一排士兵的排枪射击,就是一长条金红的火蛇钻破了硝烟,而对面的蒙古军就有成片成片的武士,哀嚎着倒下。
楚风放下了高倍望远镜:“看来,对射中蒙古军占不到什么便宜。”
“战场交换比至少一比五,死亡交换比一比十。”一袭红衣的陈淑桢,加了句补充。
确实。无论子弹还是炮弹,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撕裂蒙古军的翎根甲、锁子甲、罗圈甲,雕翎狼牙箭却无法洞穿汉军的钢甲。
楚风对此有绝对的自信,因为他掌握着“科学”,这个人类史上最强大的武器。
经过热处理调质的中碳钢装甲,其防护力相当于均质低碳钢板的1。5倍,汉军制式装备的胸甲厚度为1。5毫米,防护力等于2。25毫米均质钢装甲板,即使敌方武器以90度角的法线方向劈砍,击穿它的杀伤动能也要超过250焦耳,而冷兵器时代的打击动能普遍不超过130焦耳。
即以蒙古军射击的箭矢而论,反曲弓射箭初速很难超过70米每秒,“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军用弓箭为了弹道恒定、能量损失小、破甲威力大,总是采用较重的箭矢,即使轻箭也有二两(0。1千克)重,这样初速就最高只能达到50米每秒左右。
根据动能公式很容易求出蒙古军箭矢的离弦动能都不会超过125焦耳,根本无法洞穿汉军钢甲,还不用算空气阻力令箭矢携带的动能进一步下降!这样条件下,就算忽必烈有本事令蒙古史上最强神箭手,哲别本人复活于世上,也绝无可能击穿汉军钢甲!
而汉军滑膛步枪弹丸重20克(0。02千克)。枪口初速达到了400米每秒,枪口动能就打到了惊人的1600焦耳,有效射程内完全能够洞穿十三世纪的一切盔甲!
精锐蒙古军使出了连珠箭的绝技,甚至有哲别、射雕儿们左右开弓,箭雨疯狂的倾泻,可汉军排枪打击令他们逐渐有了颓势。
火炮发射的霰弹更是带来恐怖的杀伤效果:一发1号霰弹内含40枚一两重铅弹,在400米每秒的初速下,每粒弹丸携带的杀伤动能达到了可怕的6000焦耳!
再强大的英雄武士,再坚固的传奇盔甲,也无法对抗这个位面世界的基本物理定律,在这样强大的杀伤动能之前。一切抵抗都成了徒劳,一旦命中人体,软铅弹丸在接触压强下瞬间膨大、变形,尽情释放着能量,躯干中弹必然炸开巨大的血盆,四肢命中则齐刷刷的成了碎肉,即便强悍的马匹,被击中之后也只能短促的哀鸣一两声,就轰然倒下。
每一发霰弹射出,正面的狭窄扇形区域内,蒙古军无论人马都成片成片的被撕裂,即使疏散队形,也没有任何用处,连珠箭、左右开弓这些苦练十年以上,还必须有极高天赋才能成就的武技,在火器打击下几乎没有了用武之地。
“你有神功,我有科学。”楚风非常神棍的来了句。
漫射没有占到任何好处,减员倒是非常明显,蒙古万户有些吃不住了,可想想六盘山那位同僚的可耻下场,他又脖子一寒:虽然是铁穆耳嫡系,可要是第二次又吃了亏,难保皇太孙殿下不会大发雷霆啊!
“前进,铁骑冲阵!”
嘟—嘟—,亲兵举起牛角号,吹出了短暂的号音,蒙古武士们纷纷上马,将大弓背回背后,摘下顽羊角弓,取出铁叶三棱箭,疯狂的鞭打着战马向汉军阵地冲去!
正宗蒙古武士都有两副弓箭,顽羊角弓比大弓短,适合马上射击,铁叶三棱箭即重箭,比适合远程抛射的雕翎狼牙箭重,用于二十米距离上盘马弯弓,给密集步兵阵放血。
战前。还在上都路的时候,忽必烈就把和“南蛮子”有过交战记录的士兵分到各部队,讲授和使用火器的对手作战的经验,但第一次和汉军交手的杭爱山驻军万户官,显然忘记了告诫:切勿在严整防守的汉军阵列前,特别是三十步左右的距离上盘马弯弓,因为他们有——
手榴弹!
老实说,顶在阵地最前方的李世贵,他相信迎接一次硬碰硬的冲击,用刺刀、板甲和大汗弯刀、罗圈甲相较量,还有可能给麾下的士兵们造成较为严重的减员,可这些骑士在三十米左右的距离上或横或竖的盘马弯弓、有时又从斜刺里冲出来突然放上几箭,就完全没什么威胁了。
“弟兄们,手榴弹侍候!”
一大堆黑漆漆、圆滚滚的铁疙瘩扔了出去……
所有的基层指挥官都下达了同样的命令,这简直就是汉军步兵操典上应付目前情况的唯一选择。
于是,阵前就升腾起了一片翻云吐雾的火海,依稀可见大元朝的武士们,连人带马被火海吞没……
“升起皇帝旗号,令骑兵追击歼敌,”楚风胸有成竹的下达了命令。
第532章 决战五:汉骑
三丈高的金底苍龙旗在山冈上升起。代表着大汉皇帝御驾亲临,楚风断然下达了出击命令,冲锋号以特有的韵律响彻泾水南北。
一列列的步兵以整齐的队形前进,速度并不快,但板式盔甲的锃光瓦亮,刺刀锋刃上闪耀的寒光,配着不徐不疾的速度,把如泰山一般沉重的威压发挥到了极致。
元军万人队有组织的撤退,在这种强大的威压下渐渐变得混乱,中军帐前的羊毛大纛,也被汉军的威势吓得瑟瑟发抖。
“如墙而进,挡者披靡!”平章政事、南征名将阿术的脸色变了。
熟悉汉学的阿术,从史书上读到这个被蔑称为“南蛮子”的民族,曾经在数百年的盛唐威加四海,那时候他们的步兵装备坚固的明光铠和锋利沉重的陌刀,前后百余年间,陌刀手如墙而进的场面,击碎了突厥、高勾丽、突骑施等等马背民族的铁骑劲旅,成为他们的梦魇,而大唐太宗李世民,就在威震天下的赫赫武功中。接受众多民族对天可汗的顶礼膜拜。
不过阿术从来都不相信这是事实,他认为那只是汉人书生的吹嘘罢了,因为南征中,即便是李庭芝、张世杰这样的当世名将,麾下步兵也以凭城固守为主要作战方式,他从来没有看到过步兵阵列能够在马背民族的铁骑劲旅前“如墙而进”。
可今天……阿术不得不承认,汉军已成为蒙古征服史上最强大也最危险的敌人,他摇摇看着远处山冈上的金底苍龙旗,以及旗下那几个影影绰绰的人影,低声喟叹道:是什么样的英雄,能将农耕民族的步兵练到如此强悍?
当然,即使是站在冷兵器时代巅峰上的绝世名将,譬如阿术、伯颜、张弘范这些一代天骄,也不可能超越时代的限制。七百年的经验,工业化前期的近代军队模式,热兵器、民族主义精神灌输、高额军饷职业兵制度、统帅部参谋集群、近代动员机制下的后勤保障……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又一个难解之谜。
一个万人队很快垮了下来,火炮的持续覆盖打击加上步兵阵列缓慢而不可阻挡的压力,本应交替掩护、游走,在乱纷纷的表象下维持特有攻守韵律的蒙古万人队,真正变得混乱了,不少杭爱山下忍受苦寒、能弯弓射雕的强悍武士,平生第一次拨转马头狼狈逃跑。
骑兵就算打不过步兵,也能从容逃走,无论宋军装备的神臂弓还是汉军的步枪,短短数百米的射程,骑兵逃出去只不过一两分钟的事情。
攻,快似闪电。退,疾如脱兔,马背民族就算打不过农耕民族,也能跑的过,骑兵输给了步兵,大可三十六计走为上,但步兵方阵在骑兵打击下溃败,就意味着一边倒的衔尾追杀!
所以,蒙古帝国崛起的道路上,天然比它的对手占据了优势,宋蒙之战,哪怕十次失败,蒙军一跑了之,最多受伤流血,不会大伤元气;一旦十次中宋军有一次败阵,就是全军覆没!
跑吧,草原民族从来没有什么成仁取义的说法,长生天只会眷顾活到最后的英雄!蒙古武士们疯狂的鞭打着战马,希望尽快逃离汉军的火力范围,逃离这个铁和火交织的地狱。
他们想错了,大汉帝国早已走出故宋缺乏马匹的窘境。高丽、大食、辽东、东西两川,提供给她各种品质各种用途的战马,当蒙古万人队因急于逃出火力圈而呈现队形散乱的状态时,前线指挥官仇灭虏按照楚风的命令,立刻让司号员吹响了令骑兵出击的冲锋号。
“揍鞑子屁股啊!”骑兵营的四百多健儿欢呼着,从步兵阵两翼冲了出去。
兵败如山倒,进攻的这个万人队在溃败中很难组织起有效的拦截,更不要妄想反击了。
汉军骑兵装备的阿拉伯马,比诸矮小而耐力好的蒙古马,在短程冲刺上的优势非常明显,五六鞭子抽下去,就追上了溃逃的蒙古武士。
爆豆子似的一阵枪响,正在策马狂奔的天之骄子们,成片成片坠马身亡,就像一口口装满麦子的麻袋滚鞍落马。
在颠簸的马背上,完成火枪重复装填动作是较为困难的,即使马枪的长度比步枪小,所以汉军骑兵们没有再次装弹发射,而是摸出了手榴弹。
导火索引爆的手榴弹,没有后世的碰炸引信那么好用,拉下弹体屁股上的发火绳之后约四秒爆炸,显然,扔出手榴弹之后骑兵继续前冲就会炸到自己,所以汉军骑兵们借着马速投出手榴弹之后,都一提缰绳、放慢马速,往斜刺里避开。
连番的爆炸,不少蒙古武士连人带马被炸成了血葫芦,当然也有“幸运”的武士,手榴弹正好在马肚子底下爆炸。骑手本人没有受到多大伤害——只不过,被开膛破肚的战马,肠肠肚肚流了出来,马蹄却在惯性驱使下继续奔驰,绊在了自己的肚肠上,这才哀鸣着倒下。而马背上的骑士,骑术再精绝也应付不了这种状况,只能是一个倒栽葱摔下马,跌了个狗啃屎。
先火器覆盖,后骑兵衔尾追杀,来是一个精锐万人队,回去就可以缩编成千人队了,同时汉军的死亡人数不超过三百,受伤的约有千人,盔甲给了他们极好的防护,受伤多在四肢这些非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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