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提她,提韦姑娘纯纯,不得事吧?”
“这倒无妨,反正她人在你们手中,我放心得很。”他的神情轻松下来了:“我答应替你们找珍宝,这还不够吗?”
“我是说,你好像不太关心她。”
“以关心一个邻居的姑娘来说,我已经热心得过份了,对不对?”
“你对她仅止于邻居的感情?”
“那是当然。”他的语气出奇地平静:“小时候,我和她在一起玩耍。小时候天真无邪,我把她看成一个爱哭的、拖着鼻涕的小妹妹。然后,十年久别,回来她从丑丫头变成小仙女了,见面不过三两次,我又仆仆风尘做我的江湖浪人。要不是在岳州恰好碰上她有困难,也许一辈子我也不可能与她重逢。天色不早,我的晚膳快要送来了,我去交代多加两味菜,有兴趣赏光吗?”
“好啊!求之不得。”卓梅英欣然说:“从敌人变成朋友,你作东也是应该的。”
“你心里明白。”他说:“自从我见过白莲花之后;我就没把你们看成敌人,你可不要昧着良心胡说。我对白莲花盗了袁州严国贼一大笔珍宝是极为佩服的。”
第三十四章 拨天禁区
天亮之后,他们已进入州北的丛山峻岭,沿黄柏河的小径,以平稳的速度往前赶。
卓梅英仍然扮男装,但不再是丰神绝世的书生,而是穿两截青衣的村夫俗子。
怡平的包裹特大,包里外有防水油绸捆妥,背箩是藤制的。百宝囊也盛得满满地,佩了一把狭锋单刀。这种刀弧度不大,刃薄背厚,也可当剑使用。腰上盘着爬山索、四爪攀绳、手钩。手上有三尺六寸长的丁字药锄;这是入山采药人最趁手的工具,不但可用来挖掘,也可用来攀登,更可与猛兽格斗。
救人如救火,他是心急似箭。
而卓梅英却神色悠闲,并不急于赶路。
午后,小径已经不太明显了。经过最后一座小山村,此后便不再看到人踪。
山高鸟飞绝,莽野人踪灭。
这里当然没有一千座山一万座峦,反正人在此山中,不知人间何世,不仅有遗世而孤立的感觉,而且有与草木禽兽同化的念头。
这一带飞禽走兽之多,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天空中鹰鹫翱翔,鸣禽五彩缤纷,山林下猿猴成群结队,獐鹿麋鹿见人不惊。
怡平曾经暗中留意卓梅英的行动,心中有点醒悟。
卓家很可能在三峡建了基业,但出入不由大江水道,而是由这一带山区出入。外面的基地如不在夷陵,就一定在荆州,因为卓家所使用的船只,绝对不能在三峡中航行。而这一条路沿途山村稀少,走上三五十里不见人迹,但小径仍未湮没,可知不时有人在路上走动。
最重要的是:卓梅英熟悉路上的状况。
山中夜来得早,他们在一座奇峰下的山崖,找到可以住宿的地方,先砍树堆成栅防兽,再生火煮食物,收集干草松针作褥。崖旁的山洞中,居然可以捉着青鱼和山蛙,正好作为佳肴。
山中晚间气温低,睡在簧火旁不但可以取暖,也可以防止蚊虫猛兽侵袭。安顿停当,两人隔着篝火就寝,和衣而卧,外面加了夹衣作被。
“梅英姑娘。”他以手作枕向对面问:“依你的估计,拔山举鼎那群人,现在该到达何处了?”
“大概到了新滩下游。”卓梅英肯定地说:“何时轮到他们的船上滩,就不得而知了。十几年前久雨,滩两岸山崩,大石横填江心,船只上下十分危险困难,只能上午下行,下午抢滩,每次仅可一艘通行,按到达的先后排队等候,一天上不了二十艘船。有时纤夫人数不够,大一点的船还不能上。运气不好,等三天还轮不到他们上呢,我们有充裕的时间。”
“我可不作这种打算。”他说:“说不定他们不愿等,暴露身份以官方专使名义,勒令官府让他们优先上滩,这是可能的。”
“就算他们暴露身份取得优先上滩权,最少也得耽搁一两天,慢得很呢,我只耽心……”
“耽心什么?”
“耽心他们到了归州之后,改走江北旧秭归城,由陆路走兴山,那一带的山路经常有人走。”
那时,归州城在江南岸,紧逼新滩。三年后(嘉靖四十年)才迁至江北的秭归故县,秭归县一直未复。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如果有向导改走陆路,就会与咱们碰头?”
“正是此意。如果不碰头,而他们又走得快,那……万花山庄必定措手不及。”
“万花山庄在长松岭东南的长春九峰,距府城有三十里,从府城前往,一进山区就会被万花山庄的监视人员发现,以声号传讯,三十里片刻可到。但如果从巫山北面绕越,从锦绣谷后山接近,那一带多年来罕见有人行走,没有防备的必要,后果……”
“那么,我们必须赶在他们前面,才能阻止他们突袭万花山庄了。”
“赶不及了,如果他们走归州的话。”
“差多少路程?”
“两百里左右。”
“我准备赶。”他咬牙说。
“你很关心万花山庄,是吗?”
“这……”
“抑或是关心高嫣兰?”
“不要提她,好吗?”
隔着火焰,卓梅英目不转瞬地注意他脸上神色的变化。他脸上有压抑的痛苦;有难以言宣的苦闷;有变幻莫测的愤怨、自怜……
“我发誓,我要……我要……”卓梅英突然爆发似的脱口叫。
“你要怎么?”怡平讶然问。
“没什么。”卓梅英赌气把夹衣往上一拉,盖住了头脸表示要睡了。
破晓时分,雷声殷殷,狂风大作,暴风雨以雷霆万钧的声势光临,令人真有处在宇宙末日的感觉。
山崖总算可避风雨,风从斜方向刮来,崖下相当安全。
两人都醒了,篝火已熄,寒意袭人,风雨声掩盖了一切。
怡平心中甚感焦躁,无法赶路啦!他披衣而起,在篝火的余烬旁往复踱步,情绪不安地不住喃喃自语。
“你焦急有什么用呢?”卓梅英忍不住挺身坐起说:“大雨滂沱,在山区行走是十分危险的,不但路滑容易失足,雷火也容易伤人,任何意外,都可以致命。”
“归州方面,会不会也下雨?”他问。
“很难说。通常,夏日的雷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一般来说,归州是阵雨的分界点,以东有雷雨,以西就不会有,相反亦然。以西如果有阵雨,江水暴涨,船上新滩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你如果真要赶,午后就可以冒险动身,路上可能不好走。”
“如果我要赶,你介意吗?”
“只要你决定的事,我都会同意,哪怕是……好了,再睡一会吗,午后我们赶路。”
已牌正,暴雨停了,阳光破云而出。
匆匆午膳毕,两人动身赶路,攀山越岭倍极辛劳,两人相挽相扶排除万难,在几乎难以发觉的羊肠小径中奋勇前进,浑身湿透成了泥人。
艰难险阻把他俩的距离拉近,一天、二天,他们已成了最亲密的朋友,相互关切相互嘘寒问暖,几乎忘了他们之间曾经发生的敌对意识。
第四天,他们到了一座奇峰下。
在前面领路的卓梅英停下脚步,抬头四面张望。
“梅英姑娘,你看什么?”怡平问:“不会是迷了路吧?”
“不会。”卓梅英的语气是肯定的:“他们还在我们后面。”
“哦!怎见得?”
“小径已被野草荆棘所淹没,有人经过一看便知,你向南面的河谷看,他们如果来,就从河谷上来的。这座山叫做插天岭,归州来的路就在这里会合。”
他根本不知身在何处,反正除了山还是山。北面不用说,南面也是无尽的高山峻岭,有些奇峰高插入云,有些山峭如刀劈,有些绵亘相并形如连城。
“再往前走,是什么地方?”
“巫山十二峰。”
“咦!到了巫山了?”
“还早呢,还有一天。”
“这里到江边……”
“远着呢!要走两天。”
“他们会不会走另一条路?”
“没有第二条路。”卓梅英往北一指:“绕过这座山的北麓,就是蛮人出没的原始丛莽区,爬一座山也得三两天,有些山根本不能攀越。”
“总算放心了,我们慢慢走吧。”怡平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长气,心头一块大石终于落地。
“天色不早,前面有处岩洞可以过夜。路已经不易分辨,夜间寸步难行,走!”
路确是不易分辨,外人更不知道这里有路。两人沿山麓绕走,所谓山麓其实已高出平地千尺以上了。
“等一等。”怡平的目光落在插天岭西北的山腰附近茂林。那是插天岭伸向西北的一条山脊:“你最后走这条路,是多久以前的事?”
“这……快一百天了。”卓梅英显然不明白他所问的话有何用意。
“在这一带隐居,能活得下去吗?”
“哦!这得看你用怎样的态度活。”卓梅英笑了:“这里相距最近的城镇是巴东县城,路虽然不好走,但仍然可以走,一天就够了。满山都是飞禽走兽,吃的植物也不少,山药、黄精、葛、蕨、薇……只要到巴东买些日用必需品,像盐,就可以活下去。问题是,活在这里有什么意思,为何而活?”
“唔!逃世,亡命……”
“逃世用不着走这么远,亡命大多数的人在荆州、大巴山、施州卫一带。”卓梅英诧异地注视着他:“庄兄,你这些话的意思……”
“我看到那边山脊的树林中有奇异的反光。”怡平向那条从山腰伸出的山脊一指:“我信任我的目力,虽然是一闪即没,但一定是珠宝的反光;像你那快活刀上的星。”
“唔!可能是悍苗的镖枪。”卓梅英脸色一变:“我们真得特别小心。那边是悍苗的猎区。这里是湖广四川两不管地带,那些土苗没建立土司管辖,是真正仇视外人的化外之民,一大群潜伏在草木丛中,突然以密集的镖枪攻击,相当可怕。”
“苗人的兵器,还不至于磨得可以背日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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