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之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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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之执-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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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前就过来等她的丁洁云早已经看得瞠目结舌了。“凌凌,只不过是去看场演唱会,你有必要这样挑剔自己的打扮吗?”她终于忍不住发问。

“我只是想,过了今晚我就26岁了,这场演唱会,就当是我对过去这种梦幻生活的告别吧。我必须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一下了,毕竟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对哦,寿星婆!”洁云一边笑著,一边帮方凌整理她新做的发型。把一头及腰长发打薄烫过之后,方凌终于有了点26岁的样子,不再像原来那样,纯情得像十几岁的小女生了。

匆匆赶到体育馆时,已经有很多人在等候入场了。天王的魅力果然非同寻常,即使早来了这么久,都能遇到这么拥挤的场面。

丁洁云在人群中被挤得快夺门而逃时,仍不忘保护好身边的死党。毕竟,方凌可是娇娇弱弱的,不像她那么热爱运动,更别提有什么防身术了。看著那群尖叫著的小女生,还有一些看得出有了些年纪的妇人,丁洁云再一次地长叹口气:“凌凌,你的这个天王好像真的不是一般的红啊。现在我可以肯定你追星的程度还算正常了,至少比起那些脑子脱线的小女生来说是很正常啦。”

方凌不语,只是浅浅地笑著。她怎么都抵制不了心头的兴奋。就要看到他了啊!

丁洁云看著死党怔怔出神的样子,没辙地摇了摇头。虽说她自己也很兴奋,毕竟是那么帅的一个男人耶!谁让她天生就好色呢,呵呵,不过比起方凌的痴傻,她觉得自己还是非常冷静的。

事实证明,到底两个女人谁比较冷静这个问题还有待商榷。毕竟,失声尖叫的竟然是口口声声说方凌追星的丁洁云姑娘啊。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凌恺是这么的震撼,方凌一定会忍不住嘲笑洁云。可是,她的视线,一刻都没有能够从凌恺的身上移开。

从凌恺在全场屏息的等待中从容地从天而降开始,方凌就开始轻轻地颤抖。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自己看到这张在海报中看了十年的脸时会像被雷劈中一样。

“凌凌,你看傻了啊?你哭什么啊?”洁云叫得嗓子都快哑了,决定歇一歇时,看到死党脸上居然有两行清泪。她愣了一下,不会吧?感动得哭了啊?

无助地摇摇头,丁洁云真想仰天长叹,神啊,救救这个病入膏肓的女人吧!她在心里惨叫。手却开始拉开大背包的拉链。

方凌愣愣地看著丁洁云像变魔术一样变出来的百合花,不明白洁云是怎么在那么拥挤的人群中也能保护好那么娇弱的百合花的。

“给你,送你的生日礼物啦,我知道你最喜欢白色的百合花了,就叫人帮我买好了放在休息室里的,我刚刚偷溜去洗手间其实就是去拿花的。今天演唱会维护秩序的保安是公安学校的学生啦,我正好有个邻居是公安学校的。我让他帮我买了拿来的。不然我们根本拿不进来啊。”丁洁云有一点点尴尬地说完,面对方凌感激又感动的泪眼让她很是想逃。说真的,她还是比较怀念以前那个比她还疯狂还有活力的方凌。

方凌看著洁云别扭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出来:“谢谢你,洁云。我真的很喜欢这个礼物。可是,没办法送上台去啊,警卫站在舞台边上,摆明了不让人上台扰乱秩序了。”

“受不了你的傻啦,我既然能找到人把花送来,还能不让他答应让你送花上台吗?”洁云夸张地拍拍她的脑袋,“拿著吧,等会儿要上去之前我带你从我那个邻居那边上台。”

方凌捧著花,并没有立刻就冲上台去。她开始平静下来,想好好地听一下凌恺现场演唱的歌。

偌大的体育馆开始安静起来,因为凌恺开始唱他很多年前的老歌,他轻轻的一个手势,乖巧的歌迷立刻停止了尖叫。这让方凌很是感动。这就是凌恺的魅力啊!只要轻轻的一个手势,一个眼神,让人即使是放弃全世界立刻跟他走都行。

在静静的感动中,凌恺唱了好多好多老歌。有很多是他的老牌歌迷才知道的歌,毕竟,在很多年前,他还不是很红的时候,这些歌,并没有能够引起多大的轰动。能哼能唱的只能是那些一路陪著他走到今天的铁杆歌迷了。

舞台上的灯光暗了下来,凌恺去后台换衣服了。

洁云拖著方凌的手,向她认识的那个公安学校的邻居走去。演唱会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方凌还没有上去送花的意思,她可不想自己好不容易想出来的surprise就这样白白浪费。

方凌任由洁云拖著她走,因为她已经呆住了,或者说,全场都呆住了。舞台上的灯光很暗,可是有一束光很亮,凌恺已经再一次地出现在舞台上了!

凌恺的再次出现引起了欢呼,可是这欢呼非常短暂,歌迷的尖叫声在看到凌恺左手抱著的小女孩时突然地止住了。

那个小女孩长得很美,想必她有一个很美丽的母亲。

让大家呆住的不是她的美丽,也不是她小公主一样的打扮,而是她环抱著凌恺的脖子,和凌恺非常亲昵。这让大家明白这个小女孩应该不是哪个幼儿园找来为演唱会充当道具的,她很可能是凌恺的亲人!

正在大家呆住的时候,凌恺突然轻轻地笑了起来。这让缓不过神来的歌迷更加迷惘了。凌恺居然笑了!凌恺耶!这个十多年来从来都是以淡淡的哀愁为注册商标的男人,竟然那么温暖地笑了。而且是对一个小女孩。

“凌凌,跟大家打个招呼。”凌恺带著丝宠溺对小女孩说。

凌凌!方凌和洁云都有点傻,因为感觉凌恺好像是在叫方凌一样。而且小女孩的模样居然和方凌小时候有几分相似,这让和方凌一起长大的洁云著实傻了一下。不会吧?!她呆呆地念道。

“大家好,我叫凌凌,两个凌字都一样喔,因为爸爸说,妈妈的名字里也有一个凌字,所以索性就叫我凌凌了。我很喜欢爸爸唱的歌,不过以前从来没能到他的演唱会去玩,因为爸爸说,你们会不高兴。你们真的会不高兴吗?你们那么喜欢爸爸,可不可以也顺便喜欢凌凌啊?”小女孩用软软的声音说。

爸爸!!全场再次惊呆。

凌恺有女儿了!!

居然!!

静止的状况并没有维持太久。因为小女孩开始不安,以为台下的歌迷都因为自己的出现开始不高兴了。“爸爸,她们不高兴了吗?”她小小声地问著凌恺。因为衣服上别著无线的话筒,所以她小声的询问仍然让歌迷听到了。

凌恺开始微微皱起了眉头,习惯的忧郁又出现在他的脸上:“这么多年来,我很庆幸有大家陪我一起走过。为了顾虑大家的感受,我一直没让凌凌出现在公众面前。但是今天的演唱会对于我来说,是为了实现一个约定。凌凌的妈妈十年前离开了我,但是她曾经要求我十年后在她的家乡办一场演唱会。所以我来了。我想可能我并没法看到她,但是这个约定,我一定要实现。很感谢大家来今天的演唱会,大家如果真的喜欢我,就请接受我的女儿,因为你们就像我的家人一样,我很需要你们的支持。可是如果不能,我也只能说很遗憾。我有今天的成就也已经够了,或许,我真的该多花点时间陪陪凌凌了。”

缓缓地说完之后,凌恺把凌凌放了下来,让她牵著自己的手。歌迷们终于从震惊中反应过来了,开始大声地喊:“凌恺,不管如何,我们永远支持你!”

感动地点点头,凌恺轻声地跟歌迷道了声谢,然后开始唱他的代表作《异时空的恋人》:

你说

你穿越时空为我而来

你勇敢地来

只为寻找一个可能的存在

只为寻找你想象中的我

当一切挣脱了控制

世上不再有时间

不再有空间

有的

只是不得不相遇

不得不凝眸的执著

你说我不会知道

为了寻找我

你跨越了多远的距离

你说这样执著的你

我无法拒绝

只有心甘情愿地拥抱你

穿越了遥远的距离

你翩然而至

可又是因为这遥远的距离

你不得不走

世界上任何一个现实的地方

我都可以去寻找去占领

可是

当你消失在茫茫时空里

我的爱人

我却无法找到你

我别无选择

只能遵守我们的约定

来赴你的十年之约

亲爱的

我会找到你

不管时间和空间的距离有多冷

又有多远

这一刻,全世界都被遗忘了。整个体育馆似乎只剩下了正在演唱的凌恺和正在聆听的方凌。泪缓缓滑落的时候,方凌不由自主地走上台去。她看不见周围歌迷对她的举动的抗议,看不见洁云帮她搞定警卫,也看不见自己。她的眼中,只剩下了凌恺。

当白色的百合从方凌的手中转移到凌恺的手中时,凌恺看到了一张让他几乎忘了歌词的容颜。

在两段歌词的空当之中,他轻声地问:“是方凌吗?”方凌轻轻颔首,仿佛这样的问题早在她的预料之中。

“那么,凌恺,能告诉我你是谁吗?为什么我会对你这么熟悉?”方凌忍不住问他,因为他的问题让她明白两人真的有过交集,只不过居然被她遗忘了。凌恺没有回答她。或许是因为下一段的歌词正等著他演唱,也或许是因为气她居然遗忘了他。他没有再说话,只是伸出手和她握了一下。然后他转过身去,牵起不知所措地站在一边的凌凌的小手,继续地唱他的《异时空的恋人》。

在他们短短的两句话的交谈中,台下的歌迷已经开始抗议,因为没想到居然有人可以上台献花。凌恺的及时转身让歌迷的抗议平息了下来,大家继续听歌,不再注意那个愣了几秒钟后才转身下台的方凌。

除了方凌,没有人发现凌恺的声音开始变得柔和,不再像每一次演唱《异时空的恋人》时那么沧桑那么孤寂。

方凌紧紧地握住刚才凌恺借著握手放到她手中的链子,从侧门中走了出去。离开了里面的拥挤和热情,此刻的她,只想拥有短暂的平静,只想好好地整理一下乱成一团的思绪,然后想一想,台上的凌凌究竟是谁,她更想知道的是,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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