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之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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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之执-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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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男同学追她,她皱皱眉,太矮了,要像凌恺一样高才行。

又有一个,她摇摇头,太丑了,我的眼睛被凌恺养刁了,一定要有凌恺这样的姿色才行,哈哈。

奇哇,还有不怕死的哦,她叹叹气,声音太难听了啦,我喜欢清清冷冷的声音,凌恺的声音,其他的,听了起鸡皮疙瘩。呵呵,好像真的很欠扁哦。所以,有一天一个师兄终于忍不住嘲讽19岁的方凌:“你真以为你天香国色是不是?还以凌恺为标准,真是不识好歹!”

书方凌一点都不生气,19岁的方凌不是天香国色,但也不是不识好歹,她只是心里眼里只能放下凌恺。有没有很感动?

凌恺笑著点头,好感动呢,真的。原来在自己没有方凌陪伴的漫长岁月里,方凌虽然一无所知,但是,她用她稚嫩纯真的心在爱著,爱著一个她以为自己永远不可能碰触到的男子。

凌凌,凌凌,他缠绵地唤她的名。凌凌。我善解人意的凌凌啊。知道自己的离去会给他带来怎样的孤寂和伤痛,所以,早早地准备了这些,无非是想他哪天不经意间看到的时候,心会暖一点吧?

凌恺闭上眼睛,想著方凌的一切,想著自己曾经紧紧抱著的娇小玲珑的身躯,他尝到了幸福的滋味。原来,这样地想著一个人,爱著一个人,即使没有办法拥在怀里,也是幸福的吧?

继续打开1997年那封,他知道方凌要是在的话,一定会大呼小叫,不让他这样张狂地作弊,提前打开那么多封。可是,她不在啊,所以,继续作弊好了。现在的他,很冷清,需要暖暖的她的笔迹来给他温暖。

1997年,好有意义的一年,香港回归了,20岁的方凌,感觉离你近了好多。她想打工赚钱,然后,去香港听你的演唱会。又很别扭地不愿意和一堆尖叫到疯狂的小女生一起去给你捧场。因为她觉得自己和普通的fans不一样,至于不一样在哪里,她也不知道。可能是比别人更喜欢更喜欢吧。她想。她苦恼了很久,还是决定只要呆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偷偷喜欢你就好。她从各个地方搜集你的海报,你的各种版本的CD,你的每一部电影,哪怕只是客串一个镜头的电影。

1997年的方凌,开始知道了愁滋味。开始怅然若失。开始没有办法像原来一样没心没肺地快乐生活。1997年的方凌,在深夜,抚著海报上凌恺寂寥的眉眼,轻轻地吻上了他的唇。

凌恺带著满心的震颤,抱著盒子,坐回到那张方凌最喜欢的懒骨头上。他记得有次两人一起逛街,方凌看到了这个软骨头时,激动得要命,说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蜷缩在一个舒服的懒骨头上,看天色一点一点改变,看窗外人来人往,然后,她在脑子里编织一个又一个故事。兴致高时,写点东西,懒的时候,什么都不写,甚至什么都不想,让脑子成真空状态。所以,她说,所以你要好好努力哦,这样才养得起我。

你很难养吗?凌恺问她。似乎除了给你一个懒骨头让你发呆,给你一天三顿饭吃,就什么都不要了。

当然难养。方凌用力点头。我很会吃,你不努力赚钱的话,我会把你吃垮!

凌恺记得自己当时笑得腰都直不起来,看到方凌气鼓鼓地虚张声势,越想越好笑,就问她,我快把存款吃完了,要是再不红一点,自己都快养不起自己了,怎么办?

方凌为难地想了半天,那好吧,她说,我努力工作,养你好不好?等你开始赚钱了,我就退休,专心被你养。

你真的很懒哪,自己当时这样笑她,怎么都想著要被人养。

是你我才肯被养好不好,你以为我那么不挑吗?方凌用力捶他,一下又一下。直到他把方凌一把扛起,完全不管他们正走在人潮汹涌的街头,吓得方凌把脸埋在他肩膀,再不敢露出羞窘的脸。

凌恺轻笑出声,他的方凌,真是可爱。

1998年。

98年的方凌生活乏善可陈。可能是因为老爸遗传的文学素养,方凌的中文系念得十分顺畅,不需要花什么力气,成绩也还不错。她偶尔写写文章,偶尔看看书。不准备考研,所以不紧不慢地应付功课,等待毕业就好。

老妈看方凌无所事事的样子,决定把她抓到公司去给设计师打小工。方凌的老妈很搞笑,明明是物理系毕业的,却因为对美的执著追求而在时装界打拼了好多年。98年21岁的方凌开始跟著设计师学画图,学设计,学裁剪,学一切一切她本来没觉得有多大诱惑力的东西。后来,她开始认真学习,她有天分,设计师都开始欣赏她。我想,可能是因为她知道,有一天她要来到20岁的凌恺面前,为凌恺添装理衣吧,所以,她很认真地学。

1999年来了。

1999年是万众瞩目的一年。所有的人都沉浸在世纪末的狂欢或恐慌中。1999年22岁的方凌周围的人都开始惊恐地想要为世纪末留下一些特别的回忆。宿舍里一直没有恋爱的两个女生也开始蠢蠢欲动,想要抓住世纪末的浪漫,为自己开启一生一次的美丽恋情。

1999年12月31日,大四的方凌没有回家,她在学校的操场上,和许多留校的学生一起,看著操场中央熊熊燃起的巨大篝火。学生会的人为了迎接新的世纪,特意安排了这样一个篝火晚会。进入2000年的那一刹那,所有认识不认识的人都开始拥抱欢呼,许多热血沸腾的学生开始手拉著手围著篝火跳舞。人群喧闹。

22的方凌没有办法把自己融入到那一片热闹中去。22岁的方凌开始觉得孤单。她突然被一种绝望的疲倦感包围住了。突然很想,可以冲到她喜欢了很久的凌恺面前,说一声新年快乐。

凌恺默然。原来,受苦的从来就不是他一个。方凌一无所知吗?或许是的。可是方凌爱著不是吗?孤单地爱著,用著全部的信念和勇气爱著一个她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碰触到的人。

然后,2000年。方凌准备论文,方凌开始用功,方凌继续喜欢凌恺,方凌开始有点忧伤,方凌开始想要爱人,可是又非凌恺不能爱。然后,7月,方凌毕业了,方凌工作了。

2001年,方凌工作快一年了。她不讨厌她的工作,可是很讨厌她的同事。他们不停地试图拉方凌去相亲。在被方凌拒绝了好多次之后,居然还有同事嘲笑方凌,说当心哪天不小心就成了变态老处女了。过分!方凌非常生气。她才不要一个她不喜欢的人来带她领略爱与性的美好感受,她宁缺勿滥。

2002年,方凌终于忍不住换了份工作。比以前的薪水低,但是同事没那么烦人,相处得比较平静。方凌不紧不慢不算用心也不算打混地工作著。25岁的方凌继续搜集凌恺的一切,继续用心地看著凌恺、爱著凌恺,方凌有些无奈地把自己的心交给时间去裁决。有时候她看着身边的同事一脸幸福地投入男友怀抱,会怔怔地发愣,想着不知什么时候才会有这样一个怀抱在路的那头等待自己。她有点羡慕那种平凡的、油盐酱醋的幸福。可是她没有办法主动停止对凌恺的爱恋。即使周围的人都笑她追星追到走火入魔。她还是没有办法停止对凌恺的喜欢。

凌恺掩上自己的眼,痛楚慢慢褪去,心里面开始蔓延开来的,是满满的喜欢,满满的感动。如果努力了之后,就能被方凌看到,就能终于有一天被她找到,那么,他专心努力就好。

然后,2003年终于到了。2003年的信封很大个,凌恺看著信封里那幅大大的画像,白衣,白裙,长长的卷发,波浪一样,干净的脸蛋,期待的眼神,手里握著两张演唱会的门票。(奇*书*网。整*理*提*供)

2003年的信上这么写:

嗨,亲爱的凌恺,我们就要见面了呢。时间过得真快是不是?2003年9月19日,是我26岁的生日。我收拾好激荡的心情,收拾好满得快要溢出来的紧张,准备去演唱会看你。

我快不敢看你不敢听你了,你知道吗?

我怕听见你沧桑的声音,我怕听见你温柔的声音,我怕自己的心会疼。

告诉自己,这是最后最后最后一次了,放纵自己像个小女生一样,对著自己的偶像大喊大叫,发泄过多的热情,凌恺,26岁的方凌开始胆怯,想要把满满的爱意悄悄收起,过正常的人生了。

年龄渐长,26岁的方凌有点不敢再像以前一样,只是什么都不想地去喜欢去爱就好。26岁的方凌,快要无法说服自己相信一句“我爱你”可以解决世上一切难题了。

可是,在最深最冷的夜里,在自己的全部温暖都不足以让自己的心暖起来的时候,她还是决定,决定什么都不要去用理智对待,只是天真地相信自己是那高楼里的公主,总有一天,会有她命定的骑士来解救她,用他温暖的怀抱许她一世温柔。原来,方凌的心底,终究住著一个没有长大的女生呵。

恺,26岁的方凌快要和你见面了。26岁的方凌快要知道现在写著这封信时的方凌的心情了。恺,再难再苦,一无所知的方凌都不曾放弃对你的爱恋,所以,曾经拥有过一切的我们,要好好珍惜,好好努力,我们一定一定会见面。然后,你要用你温暖的怀抱许我一世温柔,好吗?

好,怎么不好。凌恺好脾气地笑,不当心跌落一滴眼泪。

好,怎么样都好,只要能再抱紧你。方凌,亲爱的方凌,等著我。

夜很深,很长,静静的,仿佛天地都在陪著他一起,让记忆一遍又一遍地纠缠,天罗地网一样盖住凌恺,轻轻地,盖在冷冷清清的屋里,盖在蜷缩在懒骨头上思念方凌的凌恺身上。

夜很深,很长,如同凌恺的思念,漫长,遥远,可是,天总会亮,思念,也总会找到一个出口,找到一双会抚平他一切伤痛的小手。

一年又一年,凌恺认真地让自己越爬越高,让自己离最高处越来越近,让自己可以不停地占据各大报纸杂志的封面,让自己的电影一部比一部受到肯定,让自己的歌唱遍整个华人世界。

他的身体很累,他瘦了很多。有时候几天都合不上眼,但是他一直不让自己停下脚步。因为方凌就在路的尽头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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