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之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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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之执-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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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一切,应该很快就会有答案了吧?她有点不确定地想著。思绪开始混沌,不过其实一切都不重要对不对?凌恺说得对,最重要的是,他们相遇了。她舒了口气,缓缓地笑了。

半梦半醒间,她似乎看到了凌恺,一个好年轻,好阳光的凌恺。她微微地笑了:“嗨!凌恺。”

第二章

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方凌看看四周:“不会吧?这里怎么看著怪怪的啊?难道我还在做梦?”拉拉自己的长发,很疼啊。

她怎么会在这里呢?方凌仔细回想。她记得昨天去看了凌恺的演唱会回来,然后给凌恺打了电话,然后就睡下了。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呢?

再一次地打量一下周围的建筑,她惨叫一声:“这是香港!天哪!”

看向自己的打扮,还是昨天看演唱会时的样子,卷发,白衣白裙。幸好,昨天太累了,没有洗澡换睡衣,不然现在岂不是衣衫不整地出现在这里了啊?再看一眼挂在身上的单肩背包,她感激地双手合十,老天爷毕竟还是仁慈的,她昨天忘了把背包取下就睡著了,不然现在根本没办法了啊。

翻开背包,钱包在,身份证件都在。感谢上帝!天无绝人之路啊,既然有钱有证件,那么不管她是怎么来的,她总能回去了。

她乐观的想法很快就被击垮了。首先是想到自己不是通过任何一种现实的交通工具来的香港,所以,她很可能会被认为是偷渡客。其次就是,她突然发现四周经过的人都穿得很怪。这里是香港啊,怎么人们都穿得那么老土呢?再仔细看看,她开始惨叫:“不会吧?这好像是九十年代流行的打扮啊!”

怕被别人当成神经病,她没敢问人现在是公元几几年,只是仔细地看著周围几家小店铺里挂著的日历。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九号!

她突然很想哭,很想一闭眼就回到自己的床上。可是她知道不可能。她知道她是真的回到了十年前,而且,还是十年前的香港。

难道,凌恺说的都是真的?她回到了十年前跟他相遇?

天!多么浪漫的差错!

好笑地摇了摇头,方凌开始接受现实。然后奇异地发现这些年来自己心头一直压著的沉重感消失了,好像又回到了年少时的自己,调皮,爱笑,乐天,仿佛天塌下来都不关她的事的那种无法无天的感觉。她深深呼吸了一口香港的空气,凌恺,是你的缘故吧?因为要与你见面了,所以,我的心,飞扬起来了吧?

好吧,如果一切都是注定的,那么她就勇敢地面对吧,就当是度假好了。好在,她在香港还有一个父亲的至交宋伯伯,她虽然不知道宋伯伯的地址,但是她知道宋伯伯在香港的大学里教书,她应该可以在他任教的大学找到他。虽然,宋伯伯看到她绝对会吓一跳。她苦笑了一下,但愿学心理学的宋伯伯不至于把她当怪物看。

方凌一伸手,正想叫辆taxi去大学找宋伯伯,突然想到自己钱包里的钱应该没法在十年前的香港使用。

叹口气,她取下手上的白金镶钻的手链,感谢凌恺,为了打扮得漂亮一点参加他的演唱会,她把自己最值钱的首饰戴上了。在香港找家当铺应该不难吧,她在很多的香港电影上都看到过当铺。

在路上闲荡了没几分钟就见到当铺了,方凌欣喜地走了进去,被当铺老板一番砍价之后,她小心翼翼地把八千块港币塞进钱包里。才八千块,她皱皱鼻子,有点心疼,因为这可是当时老爸来香港的时候给她买的礼物。

想到老爸,她突然想尖叫。她怎么忘了这么重要的事呢!1993年的9月,老爸不是还在香港吗?方凌记得老爸所在的学校和香港的A大有长期友好的关系,经常都会交换一些教授到对方学校当客座教授。而她的老爸,就在1992年底被派来了香港。在A大当了近一年的客座教授,要到1993年的11月份才回大陆的。那他现在岂不还是在香港!太好了!方凌露出了今天第一个真正的笑容。老爸总会相信她的,毕竟,她有太多的证据可以让老爸相信她绝对是他的女儿。

不过,今天是星期天耶,学校不上课的,她得明天才找得到老爸了。幸好这八千块也绝对够她用了。

那就逛逛吧,看看能不能巧遇十年前的凌恺。她调皮地想。毕竟,自己可是因为他才来的啊。

她漫无目的地乱逛,运气很好,逛了没多久就逛到一条很眼熟的街上,眼熟是因为这里是很多香港电影的拍摄基地,在香港电影里经常都能看到这条街上的镜头。她往里面看,还正好有几个剧组在拍电影。

方凌好奇地走过去,想看看电影是怎么拍的。前方几米处的一个身影让她停住了脚步。她不会认错,虽然眼前这个人很年轻,还有点稚气,可是,他就是凌恺。不会错。哇,运气是不是太好了点!转念一想,她能出现在这里就已经不是运气两字可以概括的了,那么,看到凌恺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吧?

接下来她该怎么办呢?方凌开始乱想。此时的凌恺是不可能认识她的。不过她可以装成他的fans啊,其实也不用装,她可是喜欢凌恺十年了,比fans不知道高了几个级别呢!

她皱皱鼻子:打定主意了,她要去会会十年前的凌恺。

“嗨!凌恺。”一张放大的笑脸突兀地挡住了凌恺手中的剧本。

皱了皱眉,凌恺推开眼前过度灿烂的笑脸,不太客气地问:“你干嘛?我好像不认识你。”他不高兴地盯著这个打扰到他背台词的女孩。

笑脸迅速地耷拉下来,女孩有点尴尬,看凌恺一副不准备再理她的样子,她只好自己给自己台阶下了。呵呵一笑,她说:“我叫方凌,是你的死忠fans哦。我一直很想见你,所以就来找你了,是不是打扰到你工作了?对不起哦。”她好脾气地道歉,谁让自己的出现不受欢迎呢?被凌恺骂两句也是活该啦,反正现在的凌恺还是个大孩子,还没学会什么叫风度。她在心里为自己鼓气。

凌恺迅速绽开的笑容反而把方凌吓到了。这家伙,怎么这么早就养了副好脾气啊。看著凌恺和善到有点诡异的脸,方凌很想落荒而逃,他不会是想扁她吧?

“哦,原来你是我的影迷啊。请坐请坐。”凌恺笑眯眯地拍拍身旁的空位,要方凌坐下。

方凌傻傻地坐下后,还没来得及开口,凌恺的话又把她吓得跳了起来。“要我帮你签名吗?”凌恺这么问。方凌抚著额头,很想哭给他看。这哪是偶像的样子嘛,偶像不是该拽拽地等人求他签名的吗?九零年代的偶像真是好脾气啊,真该叫现在的新新偶像来观摩学习。方凌直叹气。

虽然很想昏倒,可她还是识时务地顺应偶像要求,从背包里拿出纯情少女封面的记事本,再扯出一个激动到有点虚假的笑容,故意地颤声道:“凌恺你真好!帮我签两个好不好?我的死党也超喜欢你的!”

凌恺的表情又变了!方凌有点痴呆地看著这个应该很酷很沧桑的男人,不知道是那里出错了,怎么凌恺看起来笑得有点贱啊?

“好的好的好的,才两个嘛,没问题,再多签几个都行。”凌恺殷勤地说,一边在方凌的记事本上签名。“对了,你真的是我的影迷吗?还有你的死党也是啊?”他有点不放心地追问。

“是啦是啦,我骗你干什么?”方凌好笑地说,不忘在心里加上一句:不喜欢你,怎么会为你来到这里呢?十年的距离啊!多强的意念才能跨越?!

签完名,似乎自己也没有理由再留在这里。方凌咬咬嘴唇,才想著该怎么死缠赖打地留下来,凌恺就开口了:“要不要在这里看我拍戏?我这场戏只要一会儿工夫就行了。”看到方凌困惑地眨了眨眼,凌恺以为她开始瞧不起他了,他有点自嘲地说:“我在这部戏里只是个小配角,说几句台词就行了。如果你有事的话就先走好了。”

看著他瞬间黯淡下来的表情,方凌心里一阵酸痛。她知道此时的他和十年后的他有天差地别。他还远不是那个傲视华语歌坛和影坛的天王级巨星,此时的他,517Ζ只是个在演艺圈跌爬滚打了两三年却还没红的小小虾米而已。

微笑了一下,她温柔地说:“不要这么说,你以后一定会很红很红的。我相信你。你也别气馁哦。去拍戏吧,我在这里等你拍完。我还有好多话想跟你说呢!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你,不会那么容易就走的。”方凌把背包抱在手里,摆出一副要在椅子上生根发芽的架势。

凌恺笑了起来,不管是不是他的影迷,这个女孩很好玩倒是没假的。

他起身,往正在叫他的导演助理那里走去。突然脚步停了一下,他转身,好奇地问:“你多大年纪了啊?满十八岁了吗?”

十八岁?有没有搞错!方凌差点昏死过去:她长得还不至于那么水嫩吧?

“我二十六了。”她抛出一个炸弹。

“啪”地一声,她看到凌恺差点绊倒的糗样。不是吧?她不像二十六岁的样子吗?或许是九零年代的女生都打扮得比较老气吧。她耸耸肩。

“你没事吧?”方凌问道。

无力地挥挥手,凌恺没有回头,径直往导演那里走去。他一向很敬业。方凌赞赏地看著他的背影。虽然她知道凌恺一定很想回头仔细地端详一下这个明明只有十八岁脸蛋的二十六岁女人。

反正以后他会习惯的,她带来的惊喜可不少呢。微微一笑,方凌甩掉脑中好笑的念头,专注地看著片场的凌恺。

这是——她的凌恺啊!

他的这场戏真的很快就拍完了。毕竟,他只是演一个半路杀出来和男主角争女人的角色。装强扮狠再加几句台词,很快就搞定了。

凌恺的表现不错,两次就ok了,可是方凌却开始皱眉。因为她知道,这样的角色只会让凌恺越沉越低,不会对他的事业有任何帮助。如果一直这样下去,那么,凌恺很可能到了七老八十还只是个观众看了脸熟却叫不出名字的小配角而已。这样不行,方凌摇摇头。这样的话,凌恺根本不可能有所成就,那么十年后,他又哪儿来的能力去办一场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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