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脸就像弗兰肯斯坦的怪物①『注:英国女作家玛丽·雪莱(1797—1851)所著《弗兰肯斯坦》中专攻秘术的瑞士科学家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创造的怪物。这位怪物创造者最终被他所造的怪物杀死。后来弗兰肯斯坦成了怪物的名字。』一样,是一块一块地缝起来的。
当然我也不是什么帅哥——吸血鬼没什么英俊的!我的脸、手脚和身体上到处都是一条条的伤疤和烧伤的痕迹——那大多是在参加入会测试的时候落下的(两年前我通过了第二次测试)。而且我的头像婴儿一样光滑,因为我在第一次测试的时候被严重烧伤过。
哈克特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他两次救了我的命,头一次是在来吸血鬼圣堡的路上,我被野熊袭击的时候。另一次是在我参加第一次入会测试(那次我失败了)、与发疯的野猪搏斗的时候。看见他近几年来始终被噩梦缠绕着,我很担心。
“还是那个噩梦?”我问道。
“是的,”他点点头,“我走在一片无边的荒地上。天空血红。我在找一样东西,可我不……知道是什么。到处是布满尖桩的陷阱。有一条火龙袭击我,我把它击退了,可是……又冒出了一条,一会儿又是一条。接着……”他痛苦地叹了一口气。
哈克特现在说话比他刚开口时流利多了。一开始他说上两三个字就得停下来喘口气,但现在他已经学会了控制呼吸。
“有那些幽灵似的人吗?”我问。有时候他会梦到一群幽灵般的人追赶他,折磨他。
“这次没有,”他说,“可我觉得他们一定会出现,要是你……没把我叫醒的话。”哈克特冷汗直流——他的汗是浅绿色的——双肩微微发抖。噩梦使他非常痛苦,因此他尽量不睡觉,三天只睡四五个小时。
“想吃点东西,或者喝点什么吗?”我问道。
“不,”他说,“我不饿。”他站起来,伸展了一下粗壮的手臂。他只在腰间围了一块布,露出光滑的肚子和胸膛——他没有乳头和肚脐眼。
“真高兴能看见你。”他说,一面套上蓝袍子——这个穿法他老是改不了。“我们俩好长时间没见了。”
“是啊,”我呻吟说,“战事可把我烦死了,可我不能让帕里斯一个人干,他需要我。”
“斯基尔殿下怎么样?”哈克特问。
“在撑着,很难,要做那么多决定,部署那么多部队,还要送那么多吸血鬼去死。”想到这场疤痕大战,有一会儿我们俩都没有说话,很多吸血鬼死在这场战争中——其中不少是我们非常要好的朋友。
“你怎么样?”我问哈克特。
“忙死了,”他说,“塞巴给我的活越来越多。”在吸血鬼圣堡闲待了几个月以后,哈克特到军需官塞巴·尼尔的手下帮忙去了。塞巴负责保证圣堡的物资和武器储备。刚开始哈克特只是搬搬箱子和麻袋,但很快他就学会了有关储备和供给的知识,学会了如何满足吸血鬼的需求,现在他已成了塞巴的得力助手。
“你必须马上回王子厅吗?”哈克特问道。“塞巴想见你,他想带你去看……一些蜘蛛。”圣堡里有好几千只巴哈伦蜘蛛。
“是的,”我遗憾地说,“但我会找机会尽早溜去他那儿。”
“说到做到。”哈克特严肃地说,“你看上去很累,不是只有帕里斯需要休息。”
过了一会儿,哈克特只得走了,因为一群将军要来,他得做准备。我躺在吊床上,盯着石洞黑乎乎的岩顶,怎么也睡不着。我和哈克特刚到圣堡的时候就一起住在这个小房间里。我喜欢这个舒适的地方——这里是我待过的最像卧室的地方——可是我很少能待在里面。晚上我基本上待在王子厅里,白天难得有几个小时空闲,可通常不是吃饭就是练功夫。
我躺在那儿,又想起了我的入会测试,忍不住用手摸了摸光光的脑袋。第二次测试我顺利地通过了。我不一定要参加测试——我是王子,对我没有什么硬性的规定——但不参加,我总觉得不自在。只有通过测试,才能证明我是一个够格的吸血鬼。
除了那些疤痕和烫伤,过去的六年里我没有多少变化。我是个半吸血鬼,每过五年才长一岁。我比跟暮先生一起离开怪物马戏团的时候高了一点,五官也粗犷成熟了一点,但我还不是全吸血鬼。在我成为全吸血鬼以前,我不会有多大的变化。等成了全吸血鬼,我会比现在强壮得多;还能用唾沫愈合伤口;能呼出使人昏迷的气体;用脑波与其他吸血鬼联系。而且成了全吸血鬼后,我还能掠行——吸血鬼能保持一种超级速度行进,称做掠行。不好的一面是,我会变得见不得阳光。不能在白天活动。
但这一切都远着呢。暮先生从来没提过什么时候会给我完全换血。就我所知,那要等到我成年以后,还得十到十五年呢——我现在还是少年人的身材——所以我还有大把的时间,欢度(或者是忍受)拖长了的童年。
我又躺了半个小时,然后爬起来穿衣服。我已经习惯了穿一身浅蓝——浅蓝色的裤子,浅蓝色的束腰上衣,外面再套上一件很气派的长袍。穿上衣的时候,我的右手拇指卡在了袖子里。这是常事——六年前我的大拇指断了,现在依然古怪地斜戳着。
我小心不让坚硬的指甲把衣服撕破——我的指甲能在软一点的岩石上抠出洞来——终于解放了拇指,穿好了衣服。套上一双轻便的鞋子之后,我又摸了摸脑袋,确认自己没挨虱子的咬。最近虱子在圣堡里到处跳,搞得所有的人都不得安宁。然后我向王子厅走去,去迎接另一个充满谋划和争论的漫长夜晚。
第七卷 吸血鬼杀手 第三章
王子厅的大门只有王子把手放在门扇上,或者在厅里按下王座上的扶手才能打开。王子厅是小先生和他的小人在几个世纪以前盖的,它的四壁能承受一切冲击。
至关重要的血石就放在王子厅里。血石是有魔力的。来到圣堡的吸血鬼(这个世上的三千个吸血鬼绝大多数至少来过圣堡一次)都要把手放在血石上,让它吸去一点血,从此血石就可以用来探查他们的行踪。比如暮先生要想知道阿罗在哪儿,他只要用双手按住血石,脑中想着阿罗,几分钟后他就能确定阿罗的位置。他也可以想着某个地方,血石就会告诉他那个地方有多少个吸血鬼。
我不能用血石寻找他人——全吸血鬼才行——但是别人能用血石寻找我,因为在我成为王子的时候,血石吸了我的血。
要是血石落入吸血魔的手里,他们就能用血石追踪所有与其相连的吸血鬼,我们根本不可能躲过他们,那我们就完了。因此一些吸血鬼想毁了血石——但是据说血石能在最危急的关头挽救我们吸血鬼族的命运。
在我想这些的时候,帕里斯正在用血石指挥部队。接到吸血魔行踪的报告后,帕里斯会先用血石查出将军们的位置,然后用脑波跟他们联系,命令他们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就是这项工作耗去了他大量的精力。别人也可以使用血石,但帕里斯是王子,他的话就是法律,他直接下令会更快捷。
帕里斯一心扑在血石上,我和暮先生则长时间地整合战地报告,好摸清吸血魔的行动路线。好多将军也在做这件事,但我们要负责利用他们的发现,归类整理,挑出更重要的线索,向帕里斯提建议。我们有成堆的地图,上面戳着标识,标出吸血鬼和吸血魔的位置。
暮先生已经盯着一张地图研究十分钟了,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你看这个了吗?”他终于开口问道,把我叫了过去。
我盯着那张地图,三面黄旗和两面红旗紧紧围着一座城市。我们用五种主要的颜色做标识。蓝旗代表吸血鬼,黄旗代表吸血魔,绿旗是吸血魔的基地——他们坚守的城镇,白旗插在我们打了胜仗的地方,红旗则是我们失败的地方。
“看什么?”我盯着那些红旗和黄旗问道。因为睡眠不足,再加上老盯着地图和字迹潦草的报告,我的眼睛直发花。
“这个城市的名字。”暮先生说着,用指甲划过那个城市的名字。
我看着那个名字,起先一阵茫然,然后一下子想了起来。“你的家乡。”我轻声说。那是暮先生变成吸血鬼以前居住的城市。十二年前他回去过一次,带着我和埃弗拉·冯——怪物马戏团的蛇娃——去阻止莫劳,一个以杀人为乐的疯吸血魔。
“把报告找来。”暮先生说。每面旗子上都标着数字,和归档的报告一致,这样我们就能准确地知道每面旗子所代表的情况。只花了几分钟我就找到了相关的报告,我飞快地扫了一遍。
“那儿出现了吸血魔,”我低声念道,“两个进城,一个出城。第一面红旗是一年前的事——与吸血魔一场大战,四个将军战死了。”
“第二面红旗的位置是斯塔芬·欧弗的两个属下战死的地方。”暮先生说,“我就是在插这面旗子的时候,注意到这座城市周围的活动很频繁。”
“你认为这说明了什么?”我问。一个地方出现这么多吸血魔可是不同寻常。
“说不好,”他说,“也许吸血魔在那儿建立了基地,可看不出为什么——这座城市和他们其他的基地离得那么远。”
“可以派人去查一查。”我提议说。
暮先生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在那儿已经损失了太多的将军。那不是什么战略要地,还是别管它了。”
暮先生摸着左脸颊中间那道长长的伤疤,又盯着那张地图看起来。他橘黄色的头发剪短了——大部分吸血鬼最近都把头发剪短了,因为虱子闹得太凶——在王子厅强光的照耀下,看上去跟秃了似的。
“你很担心,是不是?”我问。
他点点头。“他们要是已经建立了基地,就得杀人进食。我还是把那个城市看做是我的家,真不愿想到我心目中的亲友在吸血魔的手里受苦。”
“我们可以派一队人去把他们赶走。”
他叹了一口气。“那不合适,那样我就把个人的私利放在部族的利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