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酒。
好喝吗?
想试试吗?
我可以坐在你的对面吗?
当然。
这样,我们的距离是半米。
这是一张很英气的脸,浓眉、大眼、挺拔的鼻子、宽厚的嘴唇。但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也许少了忧郁,也许少了些狡黠。
他在咳嗽,我掏出药片,他服下。
书上说,千万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怕是迷魂药吗?
不怕,正想被迷呢。
接下来的对话很琐碎,也很平常,试探、卖关子、调笑、虚虚实实,如同所有的这类故事。稍有不同的是,最后我坚持帮他付了帐。
午夜,我们带着微醺走回客栈的时候,距离应该不足半米。那时,所有的游人已经散去,青石板路在月夜下泛着让人心动的光泽。
我们的告别之语时这样地。
他说:“你明天真的要去大理吗?“
当然。
过两天再去不行吗?
如果你想去,明天十一点之前打电话给我。
第二天八点多的时候,我被电话吵醒。电话里那个男人说,起来了吗?现在就出发吧!
深圳不说爱(1)
“你好像有点心不在焉?”
“没有啊!”我把视线从窗外收回来,目光没有着落,它最合适的去处是对面那个男人。人们推崇说话时直视对方的眼睛,号称那样是一种尊重。大多数的时候,我觉得那样太累,专注于一种状态,对我有些困难,即使目光。我的眼神就那样游离着,如同我的神思。真的不是故意,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管不住自己的神思,它总在旅行。
生活也许可以比做一辆大巴,爱情是它唯一的终点站,当然那是我年轻时的认识,我也是花了很多年才明白,爱情不过是个过客,上了又下了,一段又一段。没有永恒,只有一瞬。
而所有大巴的终点只有一个:死亡。到达终点时你回首,车厢里只有你一人。
“你在想什么?”
“没想什么!”我没有撒谎,我真的没想什么,其实我刚才有一会儿在看楼下那个人倒车,有一会儿在想我穿着短裙,那条粉蓝色的底裤是否会成为路人的风景。
我和枫坐在一间很大的桂林风味餐厅二楼临窗的位置吃一天里最隆重的一顿饭。我们是多年的朋友,但关系一直不咸不淡。我刚到这座城市就认识了他,他做设计,年龄和我相仿。相仿的年龄对男人是一种劣势,在某个区间里。比如20…35岁。男人奔跑着也未必赶得上女人的漫步,思想上。枫长得不难看,性格开朗,有点小才,有点小情调,挣点小钱,换过几个女友,有时有些小艳遇。我不讨厌他,当然也谈不上多喜欢。我们一年里联系几次,以免失去联系。例牌是,你最近还好吗?我也没搞明白,这样的联系为什么还要怕失去,但有的人的出现仿佛只是为了证明他的存在。这个城市充斥着这种关系,我们的电话本里有2/3这样的关系。
每到逢年过节时,人们就为了维持这种空洞的联系忙碌一个下午,以前是打电话,现在简化为发信息。而我因为日渐地心不在焉,常常就省略了。
但进入2002年的春天,一切有了些改变。枫仿佛在沉睡了一个冬天之后突然醒来,开始热切地跟我联络起来,他把过去一年的配额在一个月内就用光了。开始我把这一切归结为春天的缘故,可是,夏天都快结束了这种情况依然有增无减。我不得不揣测,是不是出于什么其它原因。失恋了?三十岁的男人,突然渴望家庭的温情?最近工作不太如意?通常这个时候男人才会需要女人。还是上一次见他时我穿了件低胸的裙子,让他有了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
总之,他开始频繁地打电话给我,有时闲聊,有时约会我。已经走向青春尾声的我当然深谙与男人打交道的经验。电话照讲不误,温和而有耐心,亲切但又不是亲密的。而约会却要慎重得多,一般是不亲易赴约的。男人对你的轻视也许就是从你轻易答应参加各种饭局开始。所以有时即使在家吃盒饭也不要随便赴约。按我的女友津的话来说,随便陪人吃饭也是对资源的一种损耗。但拒绝要艺术,理由温婉但坚决。比如美国来了朋友,公司有重要应酬之类。然后拒绝四五次后要出现一次,在他的信心快要崩溃之前。对于男人,不能让他们太得意,也不能让他们太失意。要知道,在这个城市里,年轻漂亮的女人大把,而且更主要地是她们拥有一样杀手锏——主动。对于主动投怀送抱的女人,就算有定力的男人,100次拒绝了99次,还有1 次呢!更何况大部分的男人能拒绝一次已属不易。
所以,这一次,我们坐在临街的窗前。像我这样年纪的女人,偶尔跟这样看上去还不错的男人约会可以保持健康心态,约会不是出于兴趣,有时因为无聊,有时因为寂寞,有时因为虚荣。
枫沉浸在见面的喜悦里,滔滔不绝地讲着他感兴趣的话题。我喜欢跟开朗的人打交道,因为这样我不用说太多的话,因为这样我可以在他自顾自的讲话中任意地让心绪游走。有一刻,孤独了太久的我甚至觉得这个场面是温馨的,桔黄的灯光,几个家常的小菜,一个兴致勃勃的男人。
然而,始终游离。
大约我漏掉了一个该适时出现的表情,枫终于从他的滔滔不绝中停顿下来。困惑地盯着我说,我觉得你心不在焉的,你在想什么?枫还算有悟性的男人了,大多数的男人,都觉察不出我的心不在焉,他们得意洋洋地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他们讲自己的工作,最近遇到难忘的事,还有自认为能体现他们幽默的笑话。但他们始终不能明了对面这个女人想聊些什么。而那些话题或许在很多年前她是感兴趣的,而现在她走得很远。而即便一个再不济的男人都会有些许的自以为是,他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可以带给女人想要的幸福。天知道他们哪里来的优越感,仅仅因为他们生为男人?
其实不止是我,那天女友无奈地打电话告诉我,她与老友聚会,惊讶地发现大家已经无话可说。她说,她现在越来越觉得找不到可以聊天的人,也越来越觉得不需要再跟人聊什么。也许,这就是我们这个年龄的女人的现状,人们越来越多地陷入一种感官性的交往。要么目的鲜明地直奔主题,没有任何铺陈;(当然那个主题,可能是上床,也可能是婚姻)。要么就集体意淫,永远没有实质。相比,当然我更喜欢后者,至少那个春风沉醉的晚上是快乐的,虽然那快乐短暂而空洞。至少那个晚上是安全的,因为大家更陷入了一种类似兄弟姐妹般的其乐融融。而前者,要耗费太多的精力,有时甚至是体力。
所以,现在越来越少单独跟某个男人约会,邀请的人日渐减少是不争的事实,自己也越来越不习惯独自面对一个男人。越来越喜欢跟一班闺中密友聚会,或跟一大帮有着暧昧关系但又绝对不会越界的男男女女在一起厮混。保持距离才可以延续快乐。
饭吃完了,枫望着我温存地说,这一次你可别说你又有事了,你说,咱们去哪儿?其实按我的理想,吃过饭散伙是最佳方案,可这一次显见是不行了。去咖啡厅还要继续说话,费
神。去酒吧太吵,闹心,再喝点酒更不好说了。酒精有时让我伪装的坚强刹那间崩溃。
去看电影吧。枫有些喜出望外。他可能完全没想到我会说去看电影,看电影是对两个人关系亲密的一种肯定,很多故事的开始都在电影院里。枫当然想不到,我选择看电影,是因为看电影时我不需要再跟他说话。
离电影开场还早,我们只好在东门步行街闲逛。好久没有跟一个男人逛街,觉得很不适应。但逛街也不错,更适合心不在焉,我只需要有一搭没搭地应和两句就行。很久没来过东门步行街,走在这条被改造过的街道上,我突然有些伤感。东门几乎记录了所有刚到深圳的人的历史。初来乍到的时候,东门是我们工作之余最好消遣的地方,那时候在西华宫挑挑那些廉价的小玩意,在麦当劳吃个汉堡就算是周末的一项奢侈娱乐了。而现在,我的工作生活都在福田,买衣服去香港,吃饭去酒楼,东门成了一种遥远的记忆,它提醒着我几乎遗忘的岁月。而每次到罗湖,望着汹涌的人潮和车流,我竟会生出莫名的不安全感,我固执地觉得罗湖的人和福田的人也是不一样的,罗湖是香港人和本地人和打工仔的世界,而福田才是像我们这样的深圳新移民的家园。深圳本是个包容性极大的城市,而不自觉中,它狭小的市区竟然已如此泾渭分明。
在电影院里等上一场的人出来,有个男人冲我打招呼,他的眼睛小心地在枫的身上停留了一下。我仓促地冲他点头,不忘挤出个笑脸。他走出去很远,我还是没有想起他是谁。似乎是见过的,可生活里太多这样的似乎,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独一无二的,而在别人的眼里却是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
电影是朱丽亚罗伯茨的《我好朋友的婚礼》,电影一开始我就后悔了,因为是一部配音的片子。所以我一直感觉不是在看大嘴罗伯茨,而是在看丁建华表演。况且这部片子确实无聊之至,但对于无聊的东西人们总是充满期待,相信它一定会峰回路转的信念会一直支撑到最后。
在某个情节处枫顺势握住了我的手,极其自然。我没有甩掉他的手,第一我觉得那样太造做,第二我没觉得有什么不舒服。但我的手只是那样被他握着,没有表情。然后在某个情节处我顺势抽回了手,也极其自然。我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夜晚,有个男人跟我在情侣座里看电影,他靠着后背,我就趴在前排椅背,他往前,我就缩回后背,一场电影演变成两人轮流换位的游戏。那时,自以为是地认为那是一种姿态。
在黑暗中对这部片子的忍耐终于到了极限,我们俩终于异口同声地说,不看了吧!
在车上枫继续滔滔不绝地跟我谈电影,讲他家里收藏的碟。窗外不知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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