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习惯就好。”刘德华笑道:“对了,过两天我生日,想举办个派对,会邀请一些演艺界的朋友来,你做点准备。”
“没问题。”沈信不在意道,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准备的。
看着沈信懒散的模样,刘德华摇摇头,却只是溺爱地一笑,没有再说什么。
(第十六章 完)
第十七章 “球王”
莫名其妙地渡过天劫之后,虽然没有被仙界接引上天,但沈信各方面却已经跟普通的修真之士颇不相同了。这一点沈信也隐隐约约有所觉察,只是连他自己也很难说清,变化到底有多大,更不知道自己现在的真正实力到底该归于那一个层次。或许称一声“半仙”很是恰当。
对于自己变化最大的一点感受就是自己的记忆力明显增强了,不仅过目不忘,而且现于脑海的记忆如同立体电影,色彩分明而具有层次感。懂得这一好处之后,在看似睡觉的掩护下,沈信却可以心无旁骛地回味某一本书或者重看某一部有兴趣的电影。所以对沈信来说,从来没有无聊这么一回事,他任何时候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和过目不忘相随,沈信更有时钟一般的能力,凡是和他所说的有关将来某个时间的事情,虽然他并不时时留意,但只要时间一到,他马上就能想起来。
刘德华的生日派对就是这样一个例子,那天一早上沈信看完书起身,忽然“啊”了一声,说道:“今天是刘大哥生日。”
沈信平时懵懵懂懂,对日常生活的细节很不在意,这次倒很是让张林和凤仙小吃一惊。对于人情世故分外陌生,有关事务自然是凤仙一首操办。第一次去刘德华家,凤仙很贴心地为刘德华的母亲准备了一份厚礼。刘德华是出名的孝子,能讨得他母亲的欢心可能比他自己喜欢更可贵。不过这只是凤仙的想法,在沈信心里,并没有这样的念头。当然,孝顺也是沈信赞同的美德,只是他没有孝顺的对象就是了。
沈信提前两个小时到达,刘德华喜出望外,连忙引他去见自己的母亲。沈信本来就有令人一见就生好感的相貌,加上永远挂在脸上的微笑,顿时让刘母喜不自胜,拉着沈信问长问短。
沈信态度谦和,语气温顺,无论刘母说什么都是一副认真聆听的模样,更是让刘母喜欢得不得了。人一年纪大,就分外喜欢唠叨,刘母自然也不例外,只是这唠叨起来,内容没有什么新意,且反复往来,最是让人头疼。刘德华虽然孝顺,但要让他什么也不做,只是听自己母亲唠叨,在精神上也是一大困扰。不过这一次他不用烦心了,老人家一看沈信就喜欢,破天荒地对他一挥手道:“你自己去忙吧,让沈信陪我就好了。”
刘德华固然为自己脱身感到欣喜,但更担心沈信会受不了。不过沈信却丝毫不在意,只是对他微微一笑。这倒让刘德华疑惑起来:沈信莫非是超人?
沈信是不是超人姑且不论,但应付起刘母来却很轻松,实际上刘母也并不需要有人跟她有问有答,只是需要一个人听她说话就好。沈信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好,静静盯着刘母,很专心听她说话的样子,偶尔再说几句感叹的话,更是直达刘母心底。不长时间,刘母已经把这个乖巧的年轻人当成最亲的人了,连亲生儿子也排在第二位。
如果换作其他人,要认真听完刘母长达两个小时的唠叨,那简直是一件痛苦的事。沈信不同,首先他是第一次听,还有点新鲜感,其次他能感受到刘母心中的慈爱之情,那是他缺乏的,自然也很有感觉,而他的反应也同样的真诚,最主要的是,他是半仙之体,对一般人困扰很大的负面情绪他完全不受影响,这个他人避之不及的工作他倒是完成得轻松愉快。
看到这一幕,刘德华不由有一个怪异的想法:“沈信其人,如果不进演艺圈的话,大可以成为一名出色的保姆,专门替有钱人家照顾上年纪的双亲,也必然可以赚得盘满钵满。”
一晃两个小时过去了,外面传来喧闹声,显是宾客已至,刘母也有点疲累,这才放过沈信。
沈信出门一看,满院都是明星大腕,各自三五成堆地寒暄着,却不见刘德华。沈信为人最能随遇而安,也不着急,只是径自从路过的侍者手里取过一杯酒,慢慢啜饮,信步踱去。
来到庭院一角,沈信看到五六个人正坐着一组沙发上高谈阔论,最显眼的是一个小眼睛小个子的男人,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听得众人目瞪口呆。
沈信只是偶尔听到一句,也马上被吸引住,于是就停下来听这人神侃。
好不容易听得告一段落,附近的人都是哄堂大笑。那小个子洋洋得意地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忽然像感觉到了什么,忽地转过身来对着沈信。
沈信对他微微一笑,那人却一皱眉不客气道:“你是什么人?谁准你听我说话的?”
这人口气殊不客气,沈信却也不在意,只是淡然一笑:“对不起。”转身欲行。
“站住!”那人却忽然对沈信大感兴趣:“看你的样子不像狗仔队,你叫什么名字?”
“沈信。”沈信回头一笑,停住脚步。后来他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对他不客气,原来是当他是无孔不入的娱乐记者,而且他刚说的话里颇对某些人不敬,心下自然是有些紧张。
小个子大笑,上前一步拉住沈信的手:“误会误会。”接着上下打量沈信:“果然是一表人才,怪不得华仔这么神秘,至今不肯让你露面。哈,诸位,看到没有,这可是今晚的主要人物啊。”
沈信来不及说话,已经被小个子推到众人面前。所有人纷纷自我介绍,要不是沈信记忆过人,怕早头昏脑胀了,哪里还记得谁是谁,饶是如此,也让他感到难以应付,只知道频频行礼,恭称“前辈”。
好不容易听完众人介绍,沈信也将所有人全部记住了,一个个都是娱乐界有名的人物,那小个子则是有“大嘴巴”之称的曾志伟,是个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一番寒喧之后,所有人都对这个俊美和善的年轻人好感大增。
曾志伟接着当仁不让地将沈信拉到身边走下,开始训导。
“小伙子身材不错,对运动有没有兴趣?”曾志伟首先问道。
沈信一听运动这个范围广大的词,不知曾志伟意所何指,含糊应道:“马马虎虎。”
“足球呢?对足球有没有研究?”
“足球?”沈信倒是听过这种运动,具体情形却是不甚了了。
“对,就是足球。真正男子汉的运动,你一定喜欢了?”曾志伟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其他人听到这里都窃笑不已,这是曾志伟的保留话题,一谈起来就滔滔不绝,知道他这习惯的人已经纷纷逃走,怕被殃及。
只有沈信不懂,老老实实答道:“足球我一点也不懂。”
“哈!你这可是太落伍了,怎么能这样?”曾志伟一副好为人师的嘴脸:“不懂不要紧,知耻而后勇,如果有兴趣,我来当你的老师好了。”
沈信还没有说话,旁边走过来一个人,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如果是为自己好,我建议你赶紧逃走,不要再听他胡说八道,否则有你后悔的。”那人是一个年轻人,叫杜文泽,正业是主持人,也参与很多电影的拍摄。
“什么话?你们愚昧也就罢了,怎么能误导年轻人?来,沈信,我来给你讲第一课。”曾志伟反驳完了杜文泽,继续教育沈信。杜文泽用同情的眼光看看沈信,自己转身走了,一边走一边哀叹:“上帝保佑沈信,这么年轻这么帅,怎么会这么倒霉?”说着还划着十字。
沈信看到周围的人突然走光,很是感到不理解,不过他很快就明白了,也开始领教曾志伟的恐怖之处。那张嘴实在是厉害,滔滔不绝,什么足球规则,什么球星特点,如滔天巨浪般向沈信袭来,饶是沈信刚才已经经过刘母的考验,此刻也有点经受不起了。具体情况,只要想想突然有病毒侵入电脑的情形就了解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很快就被动地进入了完全接收的状况,根本说不出一个字来。模模糊糊地,他似乎还记得自己好像答应了曾志伟很多事,只是到底是什么事,一时都反应不过来。
“好了,留下手机号码,有事我联系你。”曾志伟最后说道。
沈信糊里糊涂地掏出手机,却发现自己还是不知道号码,那天张林告诉万零号码时自己并没有听到。
还是曾志伟有办法,伸手夺过他的手机,麻利地输入了一串号码,接着他自己的手机响了起来。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号码,曾志伟迅速储存起来,说道:“好了,年轻人有前途,好好加油。我也不多留你了,还有很多人等着认识你呢。”
将自己手机收起,曾志伟对着路过的一个人大喊一声,快步迎了上去,留下沈信一个人在沙发上。
沈信好一阵子还是处于当机状态,清醒过来犹自头晕目眩,暗呼厉害。这才明白为什么杜文泽刚才那么说话了。四顾没有人注意,沈信连忙起身躲往一旁。
此时天色尚早,所有人都聚集在室外,沈信小偷般潜往客厅,想避避风头。刚才曾志伟的一番狂轰滥炸可是让他受够了,他可不想再碰到一个像曾志伟般恐怖的人物。说实话,用惊弓之鸟来形容此时的沈信绝不为过。
(第十七章 完)
第十八章 触电
进了厅门,看着空旷的大厅,沈信才算松了一口气,先摸了一把冷汗。然后他缓步向大厅一侧的沙发走去,想歇歇再说。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一个悦耳的声音说道:“酒。”
这个声音响在沈信耳际,顿时让他一愣,接着看着沙发上的侧影发起呆来。那是一个美女。
沈信突然想起那天和师傅度劫时被天雷的闪电击中的情形来,此刻这感觉就跟那天是一模一样。平生第一次,沈信被一个异性打动了。这感觉如此突如其来,沈信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付。
脚步声响起,一个侍者端着酒走过来,沈信定定神,接过侍者手中的酒盘,示意侍者离去。
沈信来到那美女身旁,优雅地将酒盘放下。那美女伸手取酒,回头一笑道:“谢谢。”
目睹那美女全貌,沈信心头大震:“人间竟有如斯美女?”其实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