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自从飞车事件后,沈信对娱乐媒体的警惕心大起,什么时候也很小心,他不想再因为意外成为娱乐头条。不过这次因为身处异地,警惕心不免有所减弱,而且,他遇到的也不是娱乐记者。
信步走出酒店,沈信和万零漫步在夜幕下的新加坡街头,两人都是第一次来,而新加坡的夜景也很有特色,一时间两人都是兴致盎然,乐在其中。
走不多远,两人拐进了一条繁华的商业街道。虽然是晚上,但街道上灯火辉煌,俨然有不夜城的风采,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往来的多是青年男女,更多是情侣模样,倒也是值得一观的养眼风景。
沈信还没有这种逛街的经历,感觉上倒也颇为新奇。而万零则跟所有的女孩子一样,看到什么好玩好看的东西都要驻足观赏把玩一番,沈信也不觉得烦,反而像一个宠爱妹妹的大哥一样,万零想干什么都依她。不过,万零赏玩归赏玩,每当沈信问她是不是要买点什么东西,她却总是摇头。
两个人兴高采烈地走过半条街,心情都很愉快。
“沈信信。”一个陌生声音忽然在沈信身旁响起。
下意识回头,沈信马上知道事情要糟。
果然,他一回头,马上就被周围的青年男女包围了,沈信这个名字仿佛有一种魔力,那个估计是沈信歌迷的人开口一叫,马上应者如云,沈信这时再叫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真的是沈信吗?不会吧?他怎么会来新加坡?”
“你也太孤陋寡闻了吧?你没听说吗?温馨马上就要开演唱会了,他是特邀嘉宾。”
“哦,他本人看起来比照片和电视要帅多了,这种风采,根本是照片和电视没发展现的。”
“哪个女孩又是谁?不会是沈信的女朋友吧?”
一众青年男女围住沈信和万零后,马上叽叽喳喳开始评头论足起来,让沈信哭笑不得。而到最后,身份鉴定告一段落后,众男女齐声要求:“沈信,我们是你的歌迷,给我们签个名吧。”
沈信暗暗叫苦,原因却与其他明星不同,他从不认为给歌迷签名之类的是苦差,单单是他一个人,他签上一整天也无所谓,只是如此突如其来的遭遇,却会让万零的游逛计划泡汤了。
不过看万零的神色,倒是一点也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不好,反而很有趣地看着眼前的场面,甚至还推波助澜地递给沈信一支签名笔。那大概是她准备让温馨签名用的,不过没想到居然用在沈信的身上了。
以沈信的修为,自然可轻松摆脱这些歌迷,但他却不想让这些热切期盼着的歌迷伤心,而且他们的要求也不高,不就是一个签名吗?既然万零都没意见,当然要满足了,没有了歌迷,哪来的歌星?
沈信接过万零手中的签名笔,开始为歌迷签名。只见他笔走龙蛇,运腕如飞,连续在不同的物件上签下“沈信”二字。得到签名的歌迷又是一阵欢呼,一阵惊叹,自然是为沈信漂亮的书法而惊讶。沈信一边带着迷人的微笑为歌迷签着名,一边不无自嘲地想道:“这倒好,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一直没有时间练习书法,今天就算是复习一下基本功吧。”
沈信算是想得开了,但签完名后,歌迷仍恋恋不去,也不免让他有点急了。
“这是我妹妹。”将万零介绍给众歌迷,一解歌迷心头之惑后,沈信半开玩笑地祈求道:“时间不早了,大家是不是也各自回家呢?或者,可能还有事要忙?就当帮帮忙好了,要签名,我全部满足。可是,这样时间一长,被记者截到我就麻烦了。你们说对不对?”
对沈信的飞车事件,即使是远在新加坡,歌迷也是耳熟能详,听到沈信谈到对记者的看法,歌迷都是会心一笑,当然,都是不含恶意的。歌迷们也都很通情达理,能够意外碰到沈信,并得到他的亲笔签名,已经心满意足了,听沈信的说话,更觉得沈信随和可亲,笑了一阵之后,也就各自散去了。
沈信和万零总算脱身,连忙急急逃离现场。
“唉,在新加坡逛逛街也能被歌迷认出来,歌迷真是太厉害了。哼,再有这样的事情,不要怪我杀人灭口啊。”沈信在一个稍微偏僻的地方停住脚步,开起了玩笑。
“嘻。”万零当然不会当真,只觉得沈信这时候的表情很有趣,笑道:“这说明沈信哥哥的名气大嘛,而且刚才也看得出歌迷是真的喜欢沈信哥哥的。沈信哥哥这么受欢迎,我真是高兴。”
“还高兴?差点你就逛不成街了。”沈信瞪瞪眼,眼中却是充满怜爱的感情。
“嘻。”万零吐吐舌头,不说话了。
两个人继续游逛,但有了刚才的经历之后,不免有如惊弓之鸟,行动间颇有鬼祟之感。这样一来,倒是再没有歌迷发现,进而骚扰他们,却差点被警察当做行为不轨的疑犯抓起来。
等两人兴尽而归,回想这一夜的遭遇,不由觉得很是滑稽,在电梯里放声大笑。
虽然两人对任务他们闭口不谈这晚的经历,但第二天新加坡报纸的娱乐板块赫然登出“当红歌星沈信亮相新加坡,夜市惊魂”的标题后,他们终于明白什么叫纸里包不住火了。不仅任务他们,连温馨也知道了。在逼着沈信自己将经历一一道出之后,众人都是大笑不已,颇有些幸灾乐祸的味道。沈信心中恨恨,也只能苦笑了之。
不过这个意外事件也算是为温馨的演唱会做了会免费广告,歌迷的热情更是如火,演唱会的门票已经被炒到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高价。
在这天上午,演唱会进行了彩排,主要是为了让沈信和街舞小子熟悉一下过程。至于任务和完成,两个人品着咖啡与新加坡的同行们闲聊着,相比起来,他们才真的是来度假的。
虽然第一次和温馨合作,但街舞小子的舞台经验丰富,对所有要求都是一听就能心领神会,首次彩排已经和温馨以及她的合作者们很合拍了。沈信更不用说,敏锐的艺术触觉和超人的表演天赋,让他即使即兴表演也能赢得采声如雷,小小彩排,实在没什么大不了的。
尤其是准备作为演唱会压轴节目的《两情相悦》,更是令观者叫绝。第一次试唱,沈信和温馨的配合就有说不出的默契,无论是两个人的声线表情,还是唱功动作,都让人感到天衣无缝。而当两人合唱歌曲最后的高潮部分时,那异乎寻常的感染力,饶在场众人已经是见多识广,很难被感动了,还是感动得一塌糊涂。至于万零,那份投入和痴迷就更不用说了,听完歌后就跟失了魂一般,大概是由于歌曲中自有她梦想的缘故吧。
万零的才华本就为温馨赞叹,而本人又是温婉可爱,温馨一见她就喜欢上了,而万零也很喜欢温馨的歌,两人一见如故,虽只认识一天,关系却亲密得不得了。至于沈信这个哥哥,再次尝到被遗忘的味道。
中午休息了一下,下午正式预演了一次,结果出乎意料得好,于是正事由此算是告一段落了,众人都只等演唱会的到来了。
一旦没有事忙,任务和完成以及街舞小子,马上就活跃起来,观光旅游团马上恢复本来面目,每个人都兴高采烈地谈论着自己准备到什么好玩的地方,或者去玩什么好玩的东西。只有沈信一朝被蛇咬,不免连井绳也怕起来,生怕再次造成意外的混乱,他宁愿在酒店呆着。
对他这种心态,众人自然戏谑一番。任务更是大开玩笑:“幸好我们不是沈信,没有那么大的盛名之累,自可以大摇大摆出去玩。唉。做人做成明星,还真是可怜。”沈信笑骂声中,众人一哄而散。至于万零,也被温馨带着不知干什么去了。
于是,观光旅游团的团长,就被孤零零地抛在酒店了。[·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第五十七章 完)
第五十八章 不一样的演唱会
虽然已经亲身参加过刘德华的演唱会,而且更看过很多明星演唱会的录像,但由于刘德华的演唱会是反潮流的,简陋得可以,而通过录像观看的演唱会缺乏那种身临其境的直接感触,沈信对演唱会的感受其实不是很深。所以,当温馨的演唱会一开场,他就有一种大开眼界的感觉。这种感觉在彩排时已经有过了,本来已经叹为观止,但在真正的演唱会现场,沈信才深刻领悟到演唱会所能达到的煽动效果,隐约对自己将来的第一场演唱会有了一个模糊的想法。
和刘德华演唱会的简朴不同,事实上刘德华那样的演唱会没有几个人敢开,温馨的演唱会极尽奢华之能事,一开场即是声势惊人。在华丽壮观的灯光特效中,盛装的温馨和扮相各异的沈信以及街舞小子们亮相舞台,在热舞劲歌中,先收先声夺人之效。
沈信这次的角色可不是伴奏者了,而是伴舞,且是领舞。一身黑衣舞于其他舞者之前,沈信的舞姿显得落寞而神秘,颇有点寂寞高手的味道。在温馨的歌声中,众伴舞者也是各展所能,在歌迷享受温馨歌声的同时,向他们展示着另一种艺术的魅力。不说歌唱,光看这些舞者的舞姿已经是一种高度的视觉享受了,尤其是沈信,既随心所欲,更如行云流水,充分将这种艺术的特色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境界。当然温馨的歌唱也是一流,而且以沈信为首的一众舞者更知道她才是主角,自然不会喧宾夺主,只是以她为中心,通过舞姿对她的歌唱作出衬托,在沈信完美的把握下,歌舞如同一体,却又能突出温馨的形象,顿时形成了一种更加具有震撼力的效果,让演唱会一开始即达到一个小高潮,歌迷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说起来,沈信的领舞完全是在街舞小子的推荐下获得的,他的歌唱已经是名声在外,舞蹈方面的造诣却知道的不多,街舞小子即是其中体会最深的,所以在一开始温馨先是不信,见识过后却是说什么也不肯放过沈信了,其要求的强烈更在街舞小子之上。在这双方面的压力下,虽然沈信此前没有在舞台上展示舞技的经验,还是被推到了领舞的位置。对于街舞小子们来说,有沈信这样技艺高超的领舞者,他们的表演会轻松得多,对沈信知之甚深,更心悦诚服,自然没有理由放弃这么好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