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冷酷可怕的对手。这几方面,单独来说,沈信都可以很完美地把握,但要将其融合在一个人身上,却是沈信最感困难的。如果只是分开来演,同一个角色,在不同场合让人感觉是两个人,那就是笑话了。
所以沈信一直在琢磨,如何才能将这个角色演活,不同方面的表现只是一个人性格的两个方面,而不是被当成两个人。
为了这个目的,沈信不厌其烦地在自己脑海中反复比较了很多类似影片的角色,最后才算是让自己满意了。
他的自我挑战还是很有效果的,在拍完片头的开场之后,已经赢得了诺曼的赞赏。那是一场男主角与女主角合力战胜强敌的情节,在这样一场戏里,从动作到表情,沈信都表现得恰如其分。尤其值得赞赏的是他的眼神,在对敌当中,一望向女主角,马上就能让人感到那种发自内心的温柔。而一旦对上敌人,他的眼神就变得可以让人血液凝固的冰寒。而这一切,都是很完美地融合在一起,没人能指责沈信的表演不合理。
“可惜呀,沈信,你是一个中国人。”诺曼赞叹完沈信,忽然感叹了这么一句。可以说是毫无恶意,只是认为美国才是影坛老大,诺曼觉得沈信的才华得不到最好的利用,才这么说。
沈信听完之后,只是微微一笑,礼貌地纠正道:“错,我很骄傲我是中国人。”
诺曼从沈信的眼神中看出沈信的坚决,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耸耸肩,继续工作去了。
接下来的拍摄更是顺利,诺曼经过第一场戏的拍摄之后,突然意识到沈信是一个多么难得的宝贝,他简直就是所有导演最梦寐以求的男主角。在思想有了这样的改变后,诺曼一改只是来中国淘金的念头,不再得过且过了,看那劲头,颇有点打造精品的意思。
沈信当然也不会让他失望,一旦入戏,沈信的表现更让诺曼惊叹。沈信的身手已经足以媲美最好的动作演员,什么艰难的场面他都能轻松应付,这让这部以动作场景为主的影片的整个拍摄过程都缩短了不少。而且,沈信的演技也同样精湛,用诺曼的话说,具有挑战奥斯卡影帝的实力,如果片子好的话。言下之意,这部《东方之鹰》还不够格。
沈信对所谓的奥斯卡影帝倒是一点兴趣也没有,他只想演好自己的角色,拍好自己的影片。
“沈信,你的功夫比成龙还好。”完成了一幕难度很大的动作戏后,诺曼又这样说道。在他心目中,沈信的地位越来越高,他也越来越喜欢这个年轻人。而那种遗憾沈信不是西方的意思,也越来越强烈了。因为他知道,即使是中国最好的演员,在闯荡好莱坞的时候,成绩都不是很理想。如果换做一个西方人,那结果就大大不同了。
沈信没有回答,只是微微一笑,通常对表扬他就是这么应付,他自己知道自己的实力,既不妄自菲薄,也不盲目乐观。不过在心里,对诺曼赞叹的这句话,他却不由毫无恶意地自言自语:“成龙?说到功夫,李小龙再生也不是我的对手。”
只是自己给自己开玩笑,沈信对这些前辈没有丝毫不敬,相反,他对他们努力取得的成就都感到很敬佩。尤其是李小龙,凭着自己一个人的努力,在好莱坞为华人电影打出一片天地,简直就是神话般的伟迹。看看英文字典,那个“kungfu”就是李小龙加进去的。
由于沈信自己具有常人所没有的异能,所以沈信在对待自己的成绩时,都是要先打个折扣的,而对前辈们的成就,他的敬仰却是发自肺腑的。没有自己的异能,他们一定得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辛苦。这方面刘德华给沈信作出了最好的榜样,所以他一直很认真,很勤奋,沈信在各方面精益求精,可以说是刘德华身体力行的熏陶的结果。
老实说,马天成的剧本只是一个老套的“孤胆英雄”模式,并没有多大新意,但同时这种老套模式又经久不衰,也是刘德华选用的原因之一。故事没有新意,但主角是中国人,影片是中国人出资,这意义已经不同了。刘德华就是要给西方人树立一个中国英雄的形象,这种老套的故事容易让西方人接受。
剧本的大情节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中规中矩,但具体到细节上,还是有些让人耳目一新的地方。诺曼肯拍摄这部影片,剧本中的这些亮点也是一方面原因。
(第二十九章 完)
第三十章 团队
在沈信赢得诺曼的赞扬之后,诺曼的态度变得兢兢业业,每一场戏都要求得很严格,但无论他要求多么严苛,沈信总能达到他的要求。
随着影片的拍摄,沈信对南美音乐的研究也逐渐显出效果。连续几天,诺曼发现沈信的动作中多了一些很有韵味的东西,却一直搞不懂是怎么回事。
“沈信,你最近在忙些什么?怎么一拍完戏就找不见你了?”诺曼似乎漫不经心地问道。
“没干什么呀,就是听音乐,桑巴舞曲,我喜欢,探戈舞曲,我喜欢。”沈信唱歌般回答道。
诺曼忽然眼前一亮,似乎找到了原因。细细回想沈信拍摄中的表现,诺曼忽然明白沈信给他的韵味是什么东西了。
就象不同的舞蹈有不同的韵味一样,沈信在不同的动作戏中,那表现也是不同的风格。比如说行走间,明显地带有探戈优雅的风格,而一旦激战或打斗开始,却时不时能够表现出那种桑巴舞的激情来。
这样一来,沈信演出的动作戏都是观赏性和艺术性并重的精华,可谓是动作片的艺术化版本。在这方面,已经有“暴力美学”作为总结,但要达到沈信这么高的境界,似乎还没有先例。
仔细回味着沈信拍摄的一切场面,诺曼再想到如果最后的配乐也来个南美风格,这部片几乎就是一部完美的精品了。
第一次,诺曼开始抱怨马天成的剧本太烂了。此前,他甚至不准备承认自己是这部电影的导演,只想拿到钱后走人。反正中国和美国那么远,没人会知道他曾在中国拍过这么一部戏。私心里,他觉得这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带着对中国电影的偏见,他认为怎么也拍不出经典来,也就懒得在剧本上挑刺了。
但现在不同了,他意识到,沈信的才华这么出众,完全是可以出经典的嘛,可惜拍摄已经开始,对剧本的大幅度改编完全不现实,真要认真,也只能在大框架不动的情况下做细微修改。诺曼后悔不已,不过还是想尽力挽救一下这部影片,所以在后面的拍摄中更加强了要求,力求达到可能范围里的最好。
对于诺曼的要求,其他演员也没什么意见。说起来,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的想法都和诺曼差不多,一开始,他们都只当是一个淘金机会,但随着与沈信的相处,也意识这可能是一部不错的影片,都严格要求自己,力求出彩,至少,也要做到不给片子抹黑吧?
所以,这后面的拍摄是越来越精细了,在诺曼指出沈信的动作戏韵味十足后,另有奇妙的构思出来,沈信的表现完全激发了大家的创造力。虽然不能整体提升这部影片的品位,但一些新的构思,还是让这部片子的趣味性大大提升了。
在这样的氛围下,剧组简直就成了最团结最友爱的创作群体,所有人都尽力想着,到底如何才能让这部影片拍得更好。群策群力,在众人纷纷出谋划策之下,马天成剧本的很多薄弱环节得到了弥补,整个剧情更趋合理,也更有趣。
这也要归功于沈信的人格魅力,对于一开始众人对中国电影人的轻视,他并不为此争个脸红脖子粗,而是靠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自己应有的尊重。
英语过关,与其他人交流完全没有问题,沈信在剧组刚开始集结时,已经让所有人感到友好了。而当沈信在演艺方面的才华一一展露之后,所有人都以他为荣,并不甘落后地想将自己的一部分也做到最好。说白了,大家都是靠演戏混饭吃的,没有人不愿意自己演的电影大红大紫。原先的怠慢也只是觉得没有前途,真正看到光明,所有的积极性一下都被调动起来。
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到整部片的拍摄结束,虽然难言完美,但每个人都很满意,更期待电影的发行上映。很多人都觉得,这是他们拍的最好的一部电影。
而说到拍摄过程,众人都是众口一辞,觉得从来没有这么愉快过。到全剧杀青,所有人即将各奔东西时,每个人都觉得欲走难离。这一个月的拍摄,实在是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就连一向不苟言笑的诺曼,也在庆功会上说了一句:“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美好的拍摄过程,谢谢大家的合作了。”
庆功会后;其他演员都各自回家,只有沈信和诺曼回到香港,他们还有影片的后续工作要做。
在沈信离港拍摄的过程当中,无论多忙,沈信每天都会回去看典娆一次,虽然典娆看起来状态越来越好,但直到沈信返回香港,她还是没有醒来。对于典娆醒来的具体时间,沈信也没有把握,不过既然一切顺利,他也没有理由担心。
一听到沈信回来的消息,刘德华马上拍马赶到,第一时间观看了样片。在观看的整个过程中,刘德华一言不发,只是眼中似有异光闪动,不知道在想什么。倒是诺曼一改往日傲慢,滔滔不绝地赞美着沈信。
看完样片,刘德华也只是拍拍沈信的肩膀表示嘉许,还是什么话也没说就离开了。沈信看得分明,刘德华并非对影片不满意,实际上影片的效果可能超出他的预计,但对于这个结果,他的喜悦还是有克制性的,似乎另有心事。
很想问刘德华到底有什么事,但不等他开口,刘德华已经快步离开了,只留下沈信一人满腹疑窦。
刘德华直接回到办公室,关上门,一个人陷入了沉思。正如沈信所估计,他有心事,而且是一个从来没有提起,却一直在他心底的秘密。
(第三十章 完)
第三十一章 憧憬
对于沈信的新片,刘德华的确很满意,如果单单只是当作一部单独的影片,他没有理由不满足。但是,这部影片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此。实际上,这部影片的成败关系到刘德华的一个梦想,拍摄的成功也只是迈出了实现梦想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