琢磨着这些事,叶昭不由得有些闷闷的,看看时辰到了晌午头,却是想起了花姬,不知道睡一觉好些了没,背井离乡被人当货物般卖来卖去,又在府内多受虐待,可也真够可怜的,可喜的就是小丫头出污泥而不染,保有一颗赤子之心,这点也是叶昭喜欢她的地方。
等进了屋,听到花姬一声“络腮胡大哥”,叶昭不禁莞尔,半天疲累仿佛一扫而光。
“喊我叶大哥吧。”看花姬忸怩的看着脚尖,叶昭笑着说。
“恩,叶大哥!”花姬小声叫了一声,还是不敢看叶昭,那清澈的目光令人心慌慌的。
叶昭笑道:“几时醒的?”
花姬俏脸一红,摇摇头:“不,不知道。”突然想起了什么,抬头急急的问:“叶大哥,他们没怎么你吧?打你了没?”
叶昭笑道:“你说呢?”
花姬纯真,可不是愚笨,敲了自己脑壳一下:“我真傻,这间屋子,定是叶大哥叫我睡的了,常八爷和小青姐都没提昨天的事,也是叶大哥帮我的,叶大哥,您是府里的贵人,是不是?”
叶昭笑道:“说不上,倒是和大管事挺熟。”
花姬恍然,感激的道:“叶大哥,您就好像我的外婆一样。”外婆说每个人都有一颗天上的星星守护,在凡间,那颗星星就是你身边的人。外婆还说,花姬也有一颗星星日夜守护着,会偷偷擦干你的眼泪让你不再悲伤。叶大哥就是外婆说的那颗星星吧?
和外婆一样?叶昭哭笑不得,挠了挠头,说:“怎样?肚子饿了吧?想吃什么?”
花姬不敢拿主意,说:“不去餐堂吃吗?”
叶昭笑道:“不去,没事,听我的,想吃什么就说,今天我请客,咱出去吃。”
一听要出去吃,花姬吓了一跳,可见叶大哥豪气,也就壮了壮胆子,点了点小脑瓜,实则心里可是抱着赴死的决心,若被人揭发,不能连累叶大哥。
叶昭道:“你想吃什么?”
花姬小声道:“大哥吃什么花姬就吃什么。”
叶昭就笑:“那这么说吧,你小时候最爱吃的是什么?”
花姬脱口而出:“大棒汤刀米饭。”很小的时候外婆托人从城里买,最喜欢吃的美味。
叶昭就笑:“那咱就去吃大棒汤,你等等,我去问问这哪有卖的。”
叶昭到得外面,几名便衣侍卫忙散开,见叶昭招手才走过来,叶昭就问:“你们可知道什么是大棒汤。”随即看着一名侍卫笑道:“你是云南人,定然知道,云南大棒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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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侍卫一怔,道:“奴才听说过,这大棒汤在广州唤作涮油汤。”
叶昭道:“哪里有得卖?”
“东城三道门那最多。”侍卫脸色有些古怪。
东城三道门?那不是大杂院区了?朱丝丝就住那里,贫民最多,再见侍卫脸色,叶昭也知道定然不是什么珍稀佳肴。
随即叶昭就冲屋里喊:“花姬,走了,咱就去吃这个大棒汤。”
花姬怯怯走出来,跟在叶昭身边,虽然回来可能挨一顿毒打甚至被再卖掉,可也不想扫了叶大哥的兴。
……
坐在马车里,花姬低着头不说话,更不敢看叶昭。
马车一溜疾驰到了东城,叶昭掀开窗帘向外望,却是微微点头,刚刚经过的就是朱丝丝家住的院子,那倒塌的院墙已经垒砌起来,旁边几座大杂院也是,都经过了修缮,这一点点的,生活环境在改善中。
不过等叶昭见到什么涮油汤,立时有些头晕,什么涮油?不过是火巷子里卖的苦力饭,不知道煮了多少年的骨头煮出的一点油花花,烩大块大块的白菜,一大海碗刷油汤里或许能找到一丝塞不住牙缝的小碎肉末,配以硬的硌牙的糙米饭,就是涮油汤刀米饭了。
叶昭跟饭摊老板聊了几句,听闻现在广州还有一种杂炖肉的吃食,这老板就在经营,等过晌午一两个时辰后,涮油汤就收了,开始卖杂碎肉。所谓杂碎肉就是从酒楼、大饭馆搜集的残羹剩菜。饭摊子收回来掺几瓢水,洒把盐一煮,看起来还是香喷喷油汪汪的。穷苦人家花三五个小钱买一碗,还吃得乐呵呵的,戏称里面的猪骨头是狼牙棒、肉皮是滚刀肉,鱼骨头是棒子鱼。
老板又说,现在这涮油汤的白菜已经是买的新鲜白菜,再不是以前去菜市场捡的烂白菜帮子了,而杂碎肉,生意也没以前好了,以前人们吃杂碎肉,穷苦人一年都见不到荤腥,过过嘴瘾,现在广州城里,逢年过节能买上二两肉的人家越来越多,何苦吃人家的剩菜?
老板叹气说,看样子再过两年,这杂碎肉只能去乡下卖了。
叶昭心里这才舒服了一些,总算能看到些成效,也不枉自己弹精竭虑的折腾。
今日就尝尝这白菜汤,也好知道苦哈哈的日子是怎么过的,叶昭带着花姬就站到了那油乎乎的三角破烂摊桌前,却是板凳都没一只,只能站着吃。而苦力们,大多蹲在一旁吃的酣畅淋漓,看起来香极了。
“老板,来两份!”叶昭招呼着,立时无数道目光射过来,要说叶昭和老板搭讪,人家还以为可能是问路什么的,可要说吃饭?叶昭和花姬虽然衣着不华贵,但却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加上花姬又是天仙一般的小美人儿,跑来吃苦力饭?说破大天也想不到啊?
叶昭才不管旁人的目光,泰然自若,花姬跟着他,什么也不理会,叶大哥怎么说就怎么是。
“叶昭?”突然有带着诧异的清脆声音。
叶昭回头,火巷子口,站着一位英姿飒爽的女警,娇美俏丽,黑色制服,窄窄的小皮带束紧柔软纤腰,更显酥胸挺拔饱满,腰肢纤细,翘臀丰盈婀娜。
正是朱丝丝。
可不是么,现在广州虽然未用公历,但巡捕房等衙门,却是七天一歇,叶昭觉得这样科学些,更能调动公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算算日子,今日正是休息天。
叶昭络腮胡的形象去过西关巡捕局,朱丝丝自也识得他。
朱丝丝身边有一位老人,脸上皱纹深如沟壑,密密麻麻的,一见就饱经风霜,背有些驼,精神倒矍铄。
朱丝丝第一眼看到的是花姬,毕竟这般美貌的小娇娃极为惹眼,更不要说她那及股的黑柔柔长发了。
再见到这小美娇娃的同伴,朱丝丝立时就有些冒火,这个色狼,又从哪儿拐带的这么一个美得冒泡的小美女?
再见两人站在苦力堆里,朱丝丝就更气不打一处来了,这个淫棍,又好色又吝啬,明霞就是,买了糟蹋过了就扔人家回了家,饭都不给一口,现在更是变本加厉,要人来吃这白菜帮子?可真知道省钱。
本来因为黑警的事,加之叶昭做事很有头脑,朱丝丝对他微有改观,现在却是恨不得剁了他。
叶昭见到熟人,就笑着过来打招呼:“朱丝丝,啊,这是世伯吧?”见老人和朱丝丝神态,便能猜到是父女。
朱老爹笑容倒慈和,问道:“丝丝,这是你朋友?”
“同事,朋友可不敢当,朱巡长是我上官。”叶昭抢着回答,见朱丝丝凶巴巴瞪着自己,开始有些奇怪,上次去巡捕局自己可是立功了呢,可转瞬见到朱丝丝就一脸爱怜的问花姬:“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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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昭就明白了,敢情又以为自己从哪买的小女孩来糟蹋吧?说起来也是,花姬年纪不大,可能虚岁也就十五六,只是发育比蓉儿可成熟多了,但一看,也知道是小不点。
花姬怯怯的低头回答:“花姬。”
听这名字,朱丝丝看叶昭的眼神就更加冒火,很明显啊,买来的。
朱老爹却没想那么多,听说是朱丝丝的同事,就心下不落忍,道:“手头紧,也别吃这剩菜剩饭啊,跟我来吧,我们下馆子请亲家母,也不多双筷子,来吧。”
朱丝丝心下鄙夷,心说他才不缺钱呢,就是小气的要命。拉起花姬的手,说:“走,跟姐姐去吃排骨。”心下琢磨,怎么坏了这色棍的事儿,最好把这小不点偷偷放走。
花姬就眼巴巴看向叶昭,自然要听叶大哥的。谁知道朱丝丝拉着她便走,花姬忙用力挣脱,却哪里能挣开朱丝丝的手?
叶昭无奈,只好跟上去,又对花姬道:“别怕,这位朱姐姐是好人,就是这儿有些糊涂。”说着话,指了指自己脑袋。
朱丝丝怒目而视,花姬却悄悄将小手从她手心抽出,更跑到了叶昭另一侧,显然觉得朱姐姐跟叶大哥说的一般,脑子有些问题。
四人进了跟前一家酒馆,虽不大,倒也整洁。
靠窗桌就有人叫:“老朱,这儿。”却是位大婶,四五十岁的年纪,三角眼,一看就精明,穿着蓝布裙子,补丁摞补丁。
朱丝丝凶巴巴对叶昭道:“一会儿少说话,吃你的就行了,我是请花姬吃排骨,不是来请你搅合的。”
叶昭做了个OK的手势,朱丝丝见过几次,知道什么意思,瞪了他一眼,就走上去跟那大婶打招呼。
叶昭和花姬坐下,却是老实不客气的点了几道肉菜,排骨、熏鸡、蒸鱼,气得朱丝丝一个劲儿拿眼瞪他,可当着那大婶,又不好说什么。
听朱老爹和那大婶说话,原来是定彩礼钱、选日子,朱丝丝的哥哥和李大婶的女儿都是印刷厂工人,却是看对了眼,可说是自由恋爱了,但朱家提亲却被李大婶拒绝了,概因嫌彩礼少,经媒人几次传话都谈不拢,于是朱丝丝做主,约李大婶出来谈,朱老爹这个家长自然要在场。
这也是新时代婚姻的新特色了,以前好像没有这种三头六面讨论彩礼的。
李大婶态度很坚决,五十个银洋,少一块也不行,更说什么陈家公子要娶她家小三做妾,张嘴就五十块银洋,如果朱老爹不答应,她就将女儿嫁去陈家。
朱丝丝将彩礼从二十块银洋加到三十,李大婶说什么都不同意。
叶昭一看就知道,朱丝丝这才赚了有一年饷么?这一大家子估计都要靠她了,哥哥娶亲,弟弟上学,这怕还不止一个哥哥。就说三十块银洋,怕还要跟人借,慢慢还,也怪不得她这般节俭了。
李大婶态度却是极为坚决,更讥刺道:“你家大少要是真疼我三姑娘啊,就别跟菜市场买菜一样,这哪还有讨价还价的?”又对朱老爹道:“我看啊,我家三姑娘来你们朱家也是受苦,要不就算了吧?”
朱老爹脸色黯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