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国王的微笑 作者:寂寞也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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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国王的微笑 作者:寂寞也要笑-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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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宇轻轻挑眉:“李姐别逗我,小心老板醋意大发,收拾我一顿。小弟手无缚鸡之力,可不是老板的对手。”
  李姐娇嗔地哼一声,转头睨了老板一眼:“你瞧他敢?”
  老板像没听见她的话,只摇头晃脑地哼着戏曲儿,捧着一个看上去脏兮兮的奇怪木质茶壶,向她挤着眼睛笑。惹得李姐又睨他一眼,眼角眉梢却带起娇媚的温柔。
  陆宇不再说话,走出店门打车。
  到“夜为非”酒吧的时候,已经快到七点半了,夏末白天较长,到现在才真正是黑了天色,整个X市开始了夜生活的序幕,比白日里更显得喧嚣和精彩。
  “哎,小宇,小宇是吧?我们昨天见过的,呵呵,我是孟欣源,今天有点事儿,没找到人替我,你能暂且替我一次不?改日请你喝酒!”
  陆宇刚刚进来更衣室,正在对着镜子整理衣袖和头发的时候,一个头发略长的高挑青年便笑着走了过来,自来熟一样拍着陆宇肩头说话。
  陆宇不动声色地偏开身子:“孟哥客气了,昨天来的时候正好听到孟哥弹钢琴,弹唱的乐曲优雅动听,让人佩服。要我唱歌还行,钢琴却是半点都碰不得的。而据我所知,孟哥你的那段时间必须有钢琴,我怎么能替?不如我们去找主管说一说,看他怎么安排?”
  孟欣源顿时笑容一冷,还没说话,后面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小宇来了吗?主管叫你,今天是你第一天来,要跟你说一下具体安排。”
  “马上到。”
  陆宇向孟欣源点了点头,略微收拾了一下便侧身离开,更衣室门口站着一个面容清秀的应侍生。
  应侍生的笑容礼貌亲切,带着陆宇走向楼梯的时候,悄声说了一句:“昨天晚上你走之后,泱兰姐训了孟欣源他们几句,说他们偷懒不用功,唱功远不及小宇你好,你小心一点,别让人给使了绊子。”
  陆宇心中透亮,转头看了他一眼,微笑着说:“谢谢你的提醒,我会注意的。”
  主管是个漂亮女人,酒吧中人称呼她“泱兰女士”或者“泱兰姐”,看上去不到三十岁,黑紫色发亮的女式职业装将她的身材和气质衬托得十足完美和高贵。
  ——总而言之,这是个气场很大的女人,貌似冰山,不苟言笑。
  这不,泱兰女士坐在老板椅上,悠悠然的双手交叠在美腿膝盖,目光清清冷冷的注视着站在他桌前的陆宇,不说话,不点头,不摇头,一动不动地盯着陆宇,像要把他盯出两个洞来。
  换了旁人,只怕早就一脑门冷汗了,陆宇却不以为意,他气定神闲,姿态如松,打量着泱兰的办公桌。
  “陆宇,”泱兰开始说话,“以后没有意外的话,你八点的时候来酒吧记下名字报道,八点十五分到八点三十五,九点到九点二十是你的场,其余另有不定安排。你的唱功还行,不过我提醒你,不要眼高手低,珍惜你的机会……”
  泱兰女士声线平平的说教几句,还要继续说,忽然电话铃响起。
  她看了看号码,面无表情,“你出去吧。”
  “好的,泱兰女士。随时应您的传唤。”
  陆宇温文稳重,风度翩翩,丝毫不显得有什么轻薄之处,说完,他微笑着点头转身,出去时随手带上房门。
  泱兰目送他出去,才拿起了响个不停的座机电话:“许秧小姐又有何吩咐?”声音一改平日的单调刻板,显得静谧轻松。
  电话那头传来醉意懒散的女子声音:“叫大姐,我比你大三天呢,泱兰小妹妹!好了,我今天向你要的东西别忘了送过来。”
  “怎么让我送?你不是说要自己过来拿么?”
  “今晚不去了,有点小事儿要处理。”
  “那算了,本来今天来了个小帅哥作酒吧驻唱,挺养眼的,想叫你来一睹为快呢,可惜了。”
  “切,帅小子我公司多了去了,我招呼一声,别管他大牌红星还是小牌明星,一打的帅哥俊男排起队来等你姐我青睐,还用得着你去那里?……嗯,到底有多帅?”
  “哼,我的眼光你还不知道?不过,貌似还是个正太,好在是个发育很棒的正太。我刚才专门把他叫了过来,狠狠地看了个够,真是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关键是气质良好,风度诱人,的的确确很养眼啊。”
  “呃~~~容我打个寒颤……我受不了你了泱兰,你能不能不要用这种超级冷静的声音,来说出这种超级色女郎的话!啊?帅正太我看得多了,不感兴趣!”
  “行,你爱来不来,我挂了。”
  “什么,你要挂了呀?要不要我给你烧纸哪?”
  “……你才挂了!去死!”
  “哎哎哎,别挂,泱兰,我跟你说事儿呢!”
  “说!”
  “别这么冷呀妹子,说正事儿,呃~~~嗯,打个酒嗝……郑毅你见过吧?”
  “哪个郑毅?你的新相好?”
  “别瞎说……是,郑老龙的二儿子,郑蟠的弟弟。”
  电话那头的语气好像还是漫不经心的没有什么变化,但是泱兰却听出来许秧在提到“郑蟠”的时候,声音有些刻意的掩饰。
  泱兰沉默了一下,“还没忘记他?好了我不提他,郑毅我见过,怎么了?”
  “郑毅来公司找我,要我帮他找一个名叫‘陆宇’的人。他不知道这个人是男是女,只知道他的名字叫陆宇,还知道他会来我的公司,说找到这个陆宇的时候,就拍个照片给他确认,他会一眼认出来。”
  泱兰一怔,“陆宇?”
  许秧叹了口气,“对。你说这叫什么?寻找梦中情人吗?公司里我已经吩咐下去了,你也帮我查一下吧,郑毅说那个陆宇,似乎、可能、好像会到某一家酒吧安静地喝酒……”顿了顿,又静静地道,“他的弟弟求我一次,不管怎么胡闹,我总要帮下这个忙。”
  泱兰听了,语气略显怪异:“不用查了,你过来吧,我之前跟你说的那个帅小子就叫陆宇……”


  10、第十章

  之前陆宇离开血衣巷旅馆的时候,迷彩青年刚刚背着半旧旅行包从外面回来,他的神色还算轻松,付过出租车费,一转身一抬头,正看到陆宇转身离去的背影,旅店铺子内还有老板娘娇嗔的笑骂声隐隐传出。
  ——这个古里古怪的小子又要去做什么?他这身打扮可不像是去捡漏,那么,是不是他来这里的目的终于要显露出来了?
  青年双手插在裤兜,眉头微不可查的挑了挑,浓眉下一双眼睛黑亮慑人。
  这两天他和陆宇接触不多,但经过他的观察,已经确定陆宇并不是跟踪他而来,至少可以确定陆宇住在这里的目的与他无关。
  如此一来,他对陆宇也就没有了暗含的敌意,反而对这个雍雅干净、俊美老成的小子产生了几分好奇——他们这种行当的人,向来是“迷信”的,他们相信缘分和直觉。
  说来也是,那明明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有着良好的教养,行事自然坦然,温文大方,干净得像是透明一样,这样的优秀的孩子不是应该坐在亮亮堂堂的教室里,阅读丰富优美的抒情文章吗?他的手指不是应该书写欢乐忧郁的诗句,弹奏高雅清脆的钢琴吗?
  他还处在一个应该单纯的年纪。
  可他却偏偏熟门熟路、老道机警地出现在血衣巷中,而且住进了这家不为大多数人知的黑心旅馆,还与旅馆的老板和老板娘相处不错……
  由不得别人不好奇。
  ???
  “咚咚咚。”
  很有规律的轻轻敲门声在豪华的别墅中响起。
  卧室内安静一片,没有人理睬。
  “二少爷,您的电话。二少爷……”
  这回在敲门声中夹杂了小心翼翼的请示声音,终于成功地吵醒了房中已经睡了一天的某位青年。
  “砰!”
  卧室房门被暴躁的甩开,撞到门后墙上,又一下子剧烈地弹回,被只穿睡裤、光着膀子的高大青年一伸脚抵住,“什么电话?!不能替我回绝了吗?不知道我在睡觉,啊?!”
  青年十分年轻,生着一副标准的剑眉星目式英俊面庞,鼻梁挺直,唇线刚硬,约有一米八的挺拔个头,赤着的上身肩宽腰窄,肌肉结实的瘦削轮廓潜伏着爆炸性的力道,开门的手掌也布满老茧,肩头还有一个明显的枪伤旧痕。
  此刻,俊朗的青年如同愤怒的狮子,低沉的咆哮声带着无边的暴虐和压迫,骇得敲门传唤的女仆面色惊惶,单薄的肩头瑟瑟发抖。
  女仆急忙细声细气地解释:“二少爷,您,您提到过的,您卧室里的电话线被您扯坏了,若是许秧女士打电话到家里来,一定要叫醒您……”
  话还没说完,青年脸色微微一变,光着脚板向雄狮一般猛地冲出,“通通通”地跑下了楼去。
  楼下客厅的电话那头传来许秧的声音,她问了句:“是郑毅吗?”
  郑毅胸膛起伏,闷声道:“是我,你找到我想要见的人了?”
  许秧的声线一如既往的慵懒淡然,她说:“来‘夜为非酒吧’,再过几分钟就到了他的场,过来看看是不是你要找的人。”
  郑毅听了,拳头咔吧一握,牙关紧咬着沉默,眼神也异样危险的眯起,顿了顿再想说话时,电话已经“嘟嘟嘟”地被挂断了,他低声骂了句“草”,将电话随手一摔,转身大步上楼。
  回到卧室,他脱下睡裤,一双健实的腿抬脚把睡裤甩到墙角,神色沉沉、目含杀机地穿上衣服,几近赤裸的身躯随着穿衣的动作牵起优美的肌肉线条,“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是什么人物,能这么有能耐地对我装神弄鬼!”
  ——他自从十多天前开始,每天晚上睡觉时都会做梦,而梦醒之后却又记不起梦中的具体情形。
  不过虽然记不清,但是梦中和醒后的种种残留在他脑海和感知里的模糊感觉,又让他隐约知道,自己梦到的场景十分陌生,分明是他从未到过的地方,从未见过的人物,从未经历过的事情,而这些场景却偏偏组成一幅幅让他熟悉的画面。
  像是在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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