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对国际金融周期的利用。利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时期,海外并购的交易成本相对较低,适度开展海外金融并购。
第二,要关注国内金融机构海外并购整合能力。金融海外并购成败与否最终取决于国内金融机构自身的实力和并购整合的难度。因此,一方面要继续推动国内商业金融机构改革,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采用合适的金融工具和交易方式开展海外并购;另一方面,要重视有关股权投资的问题总结,特别是要重视有关海外金融机构中存在的内部人控制和道德风险问题。
第三,选择适合中国金融实力的海外并购战略。并购区位应优先选择对受危机冲击较深并具有发展潜力地区,并购重点对象为中国金融机构具有较强的并购实力的海外金融不良资产、银行金融机构等。
第四节 不受银行法管制的资金融通——离岸金融业务
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是一个位于加勒比海西北部,面积200多平方公里,人口只有5万的英国殖民地。然而,就是这样弹丸大小的英国海外领土,却以离岸金融服务而享誉世界。
这里不仅是一块离岸投资乐土,也是大量经验丰富的法律和金融专业人士汇集地。作为成功的离岸金融中心,开曼群岛拥有发达的金融服务业,仅银行就掌控着1万亿美元存款,全球50%以上的对冲基金都于此地注册,严格的报告和隐私权法律使其成为颇受欢迎的目的地。
20世纪60年代之前,全球只有为数很少的离岸金融中心,而且当地金融和法律人才也屈指可数,其与世界其他地区的联系也相当有限。此后,越来越多的离岸金融中心不断涌现,开曼群岛只是其中的代表之一。在过去40年里,离岸金融中心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企业或个人理财、经营的方式。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于2000年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离岸金融中心拥有全球约50%的跨国资产,几乎全球1/3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和一半的货币存量在某一阶段与离岸金融中心有关。
什么是离岸金融
离岸金融(Offshore Finance)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
如果一家信托投资公司将总部设在巴哈马群岛,其业务活动却是从欧洲居民或其它非美国居民那里吸收美元资金,再将这些资金投放于欧洲居民或非美国居民中,该公司便在从事离岸金融活动。从严格意义上讲,离岸金融也就是不受当局国内银行法管制的资金融通,无论这些活动发生在境内还是在境外。如美国的国际银行业设施(IBF)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业务活动等,均属离岸金融。
离岸银行又称离岸单位,是设在离岸金融中心的银行或其它金融组织。其业务只限于与其它境外银行单位或外国机构往来,而不允许在国内市场经营业务。
离岸金融市场又称境外金融市场。采取与国内金融市场隔离的形态,使非居民在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方面不受所在国税收和外汇管制及国内金融法规影响,可进行自由交易的市场。
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一些跨国银行为避免国内对银行发展和资金融通的限制,开始在特定的国际金融中心经营所在国货币以外其它货币的存放款业务。70年代,以美元计价的离岸存款急剧增长。到80年代,随着国际银行业设施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离岸金融业务将所在国货币也包括进来。区别在于这种货币存放仅限于非居民。
离岸金融市场70年代以来获得迅猛发展,从伦敦、巴黎、法兰克福、苏黎世、卢森堡等欧洲地区扩展到新加坡、巴拿马、巴哈马、拿骚等地。80年代以来,又在纽约、东京等地出现新的离岸金融中心,到90年代,离岸金融市场已遍布世界各地。
离岸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离岸银行不必持有准备金,其经营成本低于国内银行;离岸银行不受利率上限的约束,即它们对存款户支付的利率可高于银行对国内存款户支付的利率,而且可以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离岸金融享受税收上的优待。
离岸金融中心的分类
按照性质划分,离岸金融市场大致可分为“伦敦型”、“纽约型”、“巴哈马型”三类。
伦敦型
属于“自然形成”的市场。伦敦离岸市场始于50年代末,它既经营银行业务,也经营证券业务。非居民除获准自由经营各项外汇、金融业务外,其吸收的存款也不需缴纳法定准备金。过去,这类市场业务因受外汇管制等限制,而与国内业务截然分开,但自从1979年10月外汇管制取消后,对外汇金融业务的管理与国内金融业务同等对待,“离岸”本身的含义便发生了变异,伦敦离岸市场实际上已经成为兼具境内和离岸业务的“内外一体式”金融市场。香港自从1972年废除外汇管制后,也逐渐演变成亚太地区一个主要的伦敦型离岸市场。
纽约型
最大特点在于“人为创设”和“内外分离”,而且没有证券买卖。1981年12月,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同意设立国际银行业设施(又称国际银行便利)之后,纽约离岸金融业务迅速发展。它的主要交易对象是非居民。筹资只能吸收外国居民、外国银行和公司的存款,但开办国际银行业设施的不限于外国银行,任何美国的存款机构、“爱治法”公司和外国银行在美分行皆可申请开办。存款不受美国国内银行法规关于准备金比率和存款比率的限制。贷款必须在美国境外使用。该“设施”可使用包括美元在内的任何一种货币计价。由于美元是最主要的国际通货,而该离岸市场主要交易货币也是欧洲美元,所以纽约离岸市场以本国货币作为主要交易货币。1986年开放的东京离岸市场也属这一类型。
巴哈马型
只有记账而没有实质性业务的离岸金融中心,又称“逃税型”离岸市场,这类市场实际上是“逃税港”。由于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开展金融业务可以逃避银行利润税及营业税等,同时在这些地方开办分行的成本与费用也远较伦敦低,所以离岸金融市场纷纷在这些地方开辟。拿骚、开曼群岛和巴林等地皆属此类。
建设中国的离岸金融中心
2009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了内地与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补充合作备忘录,将允许香港企业与上海、广州、深圳、东莞和珠海的企业,以人民币作为贸易往来结算货币。结算试点的落实,标志着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清算中心的角色正式启动。除香港外,上海、天津、大连、重庆等城市纷纷喊出了建设离岸金融中心的口号。
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和离岸金融市场的迅速扩张,促进了国际性银行的发展和国际信贷、国际融资的增长,但由于离岸存款不受各国国内法规的各种限制,它对存款所在国的货币供应量、银行管制与货币政策的实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离岸金融以往被称为“富国的游戏”,对于条件不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而言,贸然建立离岸金融市场无异于火中取栗。泰国曼谷国际银行(BIBF)的失败就是最明显的例子。如果不希望重蹈覆辙,中国必须在建立离岸金融市场之前,好好地审视自己,究竟有没有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素质和能力、究竟有没有一个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合理策略?
根据国际经验,要建设一个成功的离岸金融市场,需要维持国家和政局的稳定、需要优越的地理条件、需要采用最新的电子技术并集中优势人才、需要政策推动、需要宽松的管理和优惠的金融政策、需要完善和健全的金融法规,显然,目前中国经济和金融状况已经具备这样的条件。
而中国建立离岸金融中心的策略选择,应当是在逐步实现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离岸金融试点的地区和机构,并最终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立中国大陆自己的离岸金融市场。其中外汇管制、业务发展和市场选择等问题是未来中国大陆离岸金融市场建设必须突破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第二章 难以躲避的金融危机——关注金融危机应懂的金融学
第一节 西方不行了吗——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
2008年9月15日,纽约市华尔街风和日丽,但对于很多人来说,这却是令人恐惧和慌乱的一天。就在这一天,金融界的百年老店雷曼兄弟公司宣告破产清算,引发全球市场的疯狂挤兑,股市、货币基金、商业本票到银行间的资金拆借,各种金融资产都找不到买主,各个金融渠道也都找不到现金。曾经有着“点石成金”一般的魅力的金融界,顿时风声鹤唳。各国政府也只好开启印钞机、扩张赤字,对各大金融机构进行抢救。
一场严重的金融危机横扫了全球,并勾起人们对经济危机的恐惧。影响所及,远超经济领域,对不少国家的政局、人们的生活方式、国际关系和国际格局也产生巨大冲击。
什么是次贷危机
所谓次贷危机,简言之是指缺乏支付能力而信用程度又低的人在买了住房之后,无力偿还抵押贷款所引发的一种金融问题。
次级房贷(Subprime Mortgage Loan)全称为次级房屋抵押贷款,简称次贷,指银行针对信用记录较差的客户发放的房贷。正常情况下,这样的客户很难从银行贷款。前几年,美国楼市火热的时候,很多按揭公司或银行为扩张业务,介入次级房贷业务。银行是“嫌贫爱富”,针对次贷申请者,银行能收取更高的利率。从表面和微观看,这似乎合情合理,但从宏观仔细想,它已为危机埋下隐患。让买不起房的人支付更高的利息,房贷公司、银行不仅逼死买房人而且最终逼死自己。
所谓次级房贷就是抵押贷款市场中的次优等抵押贷款,其与一般房贷最主要的不同点在于,这种贷款是提供给那些信用程度较差,及还款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