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林语堂愤而不讲,径自走下台去。
1962年,林语堂携廖翠凤造访南美洲,所到之处,欢迎者如云。在巴西的一次集会上,听众太多,挤满了临街的大道,政府不得不出动警察来维持治安。林语堂在演讲中说:“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里安装着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娶个日本太太,再找个法国情人。”
林语堂晚年定居台湾后,几乎每个星期都得例行公事讲上几次。国人演讲长得像老太太的裹脚布,客气寒暄话起承转合,林语堂苦不堪言。一次,轮到林演讲时已是中午过半,与会者饥肠辘辘,又不得不装出饶有兴致的样子。他上台后说:“绅士的演讲应该像女士的裙子,越短越迷人!”说完就结束了发言。
【文学】
在《生活的艺术》自序中,林语堂写道:“我的理论大都是从下面所说这些人物方面而来。老妈子黄妈,她具有中国女教的一切良好思想;一个随口骂人的苏州船娘;一个上海的电车售票员;厨子的妻子;动物园中的一只小狮子;纽约中央公园里的一只松鼠;一个发过一句妙论的轮船上的管事人;一个在某报天文栏内写文章的记者(已亡故十多年了);箱子里所收藏的新闻纸;以及任何一个不毁灭我们人生好奇意识的作家,或任何一个不毁灭他自己人生好奇意识的作家……”
应美国米高梅电影公司之邀,林语堂将旧小说《四杰传》中的故事“唐伯虎点秋香”改编成电影剧本。为契合西方习惯,把“唐伯虎”更名为“唐伯纳”,并把它作为剧名。
林语堂主张:“做文人而不准备做文妓,就只有一途:就是带点丈夫气,说自己胸中的话,不要取媚于世,这样身份自会高点。要有胆量,独抒己见,不随波逐流,就是文人的身份。所言是真知灼见的话,所见是高人一等之理,所写是优美动人之文,独来独往,存真保诚,有骨气,有识见,有操守,这样的文人是做得的。”
在文学的创作上,林语堂主张文章须以“清楚通顺”为第一,不要求摩登,不要讲洋化,他认为新的八股和抽象的写作都要不得,文字创作必须口语化才能感人,必须跳出传统“作文章”的错误文学观,避免文藻堆砌,才能发挥“自然国语的力量”。外国文学他推崇的是英国文学,而英国文学的特色就是清楚通顺。
对于翻译,林语堂主张科学的翻译应以“精确”为首要,通顺次之;其他外文译成中文则以“清顺”为要。据郑逸梅记载,林语堂身边常带着《牛津字典》,以备不时之需。
林语堂第一个将司马迁的《孔子世家》翻译介绍到欧美。他编译的英文本《大智孔子》于1938年在美国出版,被列入《世界哲学丛书》,后来,这本书又被翻译成中文本《孔子的智慧》。
林语堂说:“欲探测一个人中国人的脾气,其最容易的方法,莫过于问他喜欢林黛玉还是薛宝钗。假如他喜欢黛玉,那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假如他赞成宝钗,那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有的喜欢晴雯,那他也许是未来的大作家;有的喜欢史湘云,他应该同样爱好李白的诗。”
次女林太乙回忆,林语堂写作时,家人都不敢打搅,廖翠凤有事要和他商量时,才会进书房去。林语堂习惯在床上打腹稿,或是熄掉屋子里的灯光,站在窗口,眺望窗外的风景。林太乙能看到他的烟斗在黑暗中亮起的火星,红红地在窗口闪动。
《京华烟云》是林语堂的代表作,被称为继《红楼梦》之后又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从1938年8月8日至次年8月8日,林语堂用了整整一年时间完成了这部著作。此书用英文写就,英文名为“The moment in Peking”。在翻译成中文时,有人译为“北京一刹那”,也有人译为“北京一瞬间”,还有译为“瞬息京华”。虽然和原著词义相合,但并未译出原著的神韵。林语堂对这几个译名都不满意,在作品即将付梓时,他自己译为“京华烟云”。
林语堂说,《京华烟云》“全书以道家精神贯串之”。
写《京华烟云》时,林太乙每次放学回家,大衣都来不及脱就冲进书房去看林语堂当天写的东西。一次,林太乙没敲门便冲进书房,发现父亲热泪盈眶,问道:“爸,你怎么啦?”林语堂回答:“我在写一段非常伤心的故事。”这天他写的是“红玉之死”。
长女林如斯评价父亲的《京华烟云》道:“然此小说实际上的贡献是消极的,而文学上的贡献却是积极的。此书的最大的优点不在性格描写得生动,不在风景形容得宛然如在目前,不在心理描绘的巧妙,而是在其哲学意义。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后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或可说,‘浮生若梦’是此书之主旨。小说给人以一场大梦的印象时,即成为伟大的小说,直可代表人生,非仅指在20世纪初叶在北京居住的某两家的生活。包括无涯的人生,就是伟大的小说。”
【风靡】
1936年8月,林语堂接受赛珍珠邀请去美国。途中,他们乘坐的轮船在夏威夷停泊了一天。林本打算带着妻女好好游览一番,还没下船,就看见岸上二十多人,打着大块的横幅,上面写着“欢迎林语堂”。林家一行甫一露面,欢迎者蜂拥上来,给他们献上鲜花编成的花环。林氏夫妇脖子上各被套了七八个,三个女儿也接受了十来个。记者的镁光灯闪成一片,晃得林睁不开眼。来不及细想,他们就被簇拥着拉去吃午饭,接下来是乘坐透明底的船参观海底世界,晚上则是夏威夷传统的大餐和观看土著人表演传统的草裙舞,林玩得很尽兴。临别前,他和类似头领的先生握手,感激对方的款待,然后有些羞赧地问他们是做什么的。那位先生一脸错愕,忙自我介绍:“我们都是南洋的华侨,仰慕林先生的文名,所以特意安排了这样一个欢迎仪式。”林赶紧致谢。他们回到船上,发现有人送过来一只螃蟹,足有一尺宽。由于廖翠凤和女儿们吃不惯生鱼,饿了一天肚子,嚷着让林语堂把螃蟹剥开。林用小钳子斯斯文文地折腾了半天,横竖打不开,于是干脆把螃蟹放在衣柜口,用力把衣柜门撞上,螃蟹碎了,门钮也坏了。一家人就着冷螃蟹,终于高高兴兴地吃了一顿。
1938年,由《纽约时报》主办的一年一度“全国图书展览会”上,举行了一次“林语堂比赛”,组织者选出十位当代名人,要求参赛者根据《生活的艺术》中所设计的“准科学公式”为十位名人打分,答案与林语堂事先所做的答案最接近者获得一等奖。
美国一位书评家读完《生活的艺术》后说:“读完这本书之后,令我想跑到唐人街,每遇见一个中国人便向他深鞠躬。”
巴西有一位贵妇人钦慕林语堂,恰好有人赠给她一匹名马,于是为马取名为林语堂。后来,这匹马参加比赛,巴西各报,都以大幅标题登出“林语堂参加竞赛”。比赛结束,这匹马没有获得名次,于是当日晚报的标题就成了“林语堂名落孙山”,而夺魁的马反倒没有消息。有人将此事告诉林语堂,林微微一笑,说:“并不幽默。”
一次,林家全家在小河上划船,来了一位三十多岁的女性崇拜者,竟站在岸上,把衣服脱得精光,一丝不挂跳下河,追着林语堂乘的船游过来,吓得他们目瞪口呆,不知如何是好。
林语堂一生曾三次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他的《生活的艺术》不仅成为全美畅销书冠军,在美国《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更稳居榜首达五十二周,美国印行超过四十版,并被译成法、德、意、荷、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等十几种文字,成为欧美各阶层的“枕上书”。
1939年,《京华烟云》出版后,被“每月读书会”选为12月的特别推荐书目,美国《时代周刊》说:“《京华烟云》很可能是现代中国小说之经典之作。”40年代,《京华烟云》在美国多次再版,销量达25万册。
1953年3月,台湾传媒大幅报道林语堂将为搜集写作题材访台。到了预告之日,接机团浩浩荡荡在机场等待大师,最后却是乌龙一场。隔天即有亲国民政府的报纸撰文称这是“幽默的预告”,甚至指幽默大师来也只是贩卖“幽默噱头”,因此“不来也罢”。
【教学】
林语堂到东吴大学法学院兼授英文课,开学第一天,上课铃响了好久,他才来了,夹了一个皮包,装得鼓鼓的,感觉快把皮包撑破了。学生们以为林带了一包有关讲课的资料,谁知,他打开皮包,里面竟是满满一包带壳的花生。他将花生分送给学生,但学生们并不敢真吃,只是望着他。林开始讲课,操一口简洁流畅的英语,开宗明义,大讲其吃花生之道:“吃花生必吃带壳的,一切味道与风趣,全在剥壳。剥壳愈有劲,花生米愈有味道。”接着他将话锋一转:“花生米又叫长生果。诸君第一天上课,请吃我的长生果。祝诸君长生不老!以后我上课不点名,愿诸君吃了长生果,更有长性子,不要逃学,则幸甚幸甚,三生有幸。”学生们哄堂大笑。林微笑着招呼学生:“请吃!请吃!”教室里响起一片剥花生壳的声音。林宣布下课,夹起皮包飘然而去。此后,每逢林语堂讲课时,总是座无虚席。
学生薛光前回忆,林语堂从不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上课用的课本也不固定,大多是从报章杂志上选来的,谓之“新闻文选”,生动有趣,实用易懂。他也不逐句讲解,而是挑几个似同而异的单词比较。比如他举中文的“笑”为例,引出英文的“大笑”、“微笑”、“假笑”、“痴笑”、“苦笑”等以做比较。学生触类旁通,受益无穷,大感兴趣。他上课从不正襟危坐,有时坐在讲台上,有时坐在椅子上,将双脚放在讲台上,笑语连篇,口若悬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