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娘娘,那也是被太后娘娘认了干女儿,顶顶的豪门勋贵之女呢!”听着别人的询问,这个穿着布衣的家伙简直都要骄傲死了。尤其是看到别人一脸好奇和艳羡的表情,那么满足劲儿,比三伏天吃了冰镇西瓜还要爽呢!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瞧你也就是个来茶楼喝大碗茶的,怎么可能知道这么多内幕?”听这人说的太过玄幻,旁边的人都不信。一个眼神精明的发现这个人来茶楼喝茶,只是点了最普通的东西,就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切!小瞧我是不是?虽然我一介布衣,也没什么钱财,可我的舅舅的女儿的姑妈可是在王府里做嬷嬷的,那消息绝对是个保个的真实!我跟你说,今天我正好去王府给姑妈送东西,正好听她说今儿个,王府千金要进宫面圣,不信你们就去看啊!听我姑妈说啊,王府千金,那叫一个漂亮!虽然她不是内院的嬷嬷只是在千金下车的时候远远瞅上一眼,可就那一眼就让她觉得自己好想见到了天仙一般!那种震惊到浑身酥麻的感觉,她现在还忘不了呐!想想吧,我姑妈可是一个已经四十多岁的老人了,还是个女人,只不过见了一面就这感觉,那王家千金,得美成啥样,不用我多说了吧!”因为被人小瞧了,这人觉得很不开心,为了证明自己的消息来源,他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甚至还提到了王家千金十分貌美、不流于俗,这让在场的人都很是惊讶,忍不住想要远远观望一眼。
“真的那么美吗?可惜,这王家千金太过神秘,出入皆有帷幔阻挡,要不然,能稍微瞥见一眼,也算是可以证实此言非虚了!”这质疑之人听见如此形容,也好奇心渐起,想要知道这王家小姐是否如同巷间所传,但苦于没有机会。而在这二层楼之上,一个穿着茶色锦袍、头戴金冠的年轻人嘴角却微微的挑了起来。
“包卿,这回你可真是大手笔啊!花费这么多心思,你觉得能否抓到这采花贼啊?”自从庞飞燕住进开封府之后,宋仁宗就对此事多了些关注,尤其是在知晓他们计策的时候,更是在中间插了一脚,给了他们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身份,而一切在这位皇帝的默许之下,也都进行的异常顺利。虽然宋仁宗此举也有监视这朝中两位大员是否联合的成分,但更多的是想要看看他们如何变出一个能吸引采花贼目光之人。要知道,这开封府的可都是男人,而自己也没听说飞燕要亲自出马,更没有听过他们找到了哪位青楼名妓,那这姑娘到底是从而来的呢?真的有传闻中的那般貌美么?等了几天的宋仁宗终于忍不住把人召进宫来,想要一睹芳容。
“回官家,此计乃是庞府千金所出,微臣觉得很有道理,并且在旁帮衬。因为对贼人面貌的线索过于模糊,所以我们不得不采取这样的引蛇出洞之计。至于能否抓到,那还要看天意。不过,我们对采花贼的受害者进行了一部分的调查,初步总结了目标的共通点,相信凭借这些应该会引起他的注意。”包拯没敢把话说的太满,但也没敢说的太浑,只是不偏不倚,将事实讲了出来。到底能否破案,还真的需要看对方是否配合。
“希望如此,朕一直都很信任爱卿的能力。”虽然听出来了包拯的信心不是那么足,但对于这样的来无影去无踪的采花贼,也算是一个很好的处理办法了。宋仁宗不是那种苛求臣下的皇帝,所以对包拯他还是以鼓励为主。
“官家,此刻王家千金和庞家千金已经到了太妃的清宁宫,是否要摆驾?”听了门口的小太监回报,陈林也赶紧的小步踱到了宋仁宗的身边,弓着身子禀报最新的情况。
“是么?那我们也跟着去看看吧!总要知道,在包卿眼中,能迷得住采花贼的姑娘,到底长得是个什么样子啊!”注意到包拯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微微动容的表情,宋仁宗在暗中坏笑。这次的召见自己可没有同这黑脸打过招呼,想来他应该是被吓得不轻吧!
而宋仁宗所不知道的是,包拯这一变色只是害怕柳长兴在贵人面前暴露了他男人的身份。为了消息不被走漏,在所有配合此事的人中,除了庞府和开封府知道的比较多之外,剩下的王府和皇帝是什么都不清楚,只是以为他们所见到、所听到的真的是一个女子。但是,现在这马上就要见面了,怎么还可能瞒得住?如果皇帝要算自己一个欺君之罪的话,那可怎么办啊?摸着脑门上不自觉下来的汗,包拯看着自己身前兴致勃勃的人,在心中默默的祈祷着他今天的心情。
☆、第九十六章
“太妃,朕来给您请安了!”虽然不能管自己的亲生母亲叫做娘亲,但现在能让刘太后同李宸妃在同一个后宫和谐相处,宋仁宗已经十分满意了。而他宁可每天两头跑,自己多费些力气,也不想失去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
“原来是官家来了!但估计你这个时候来看的不是本宫,而是这两位漂亮的小姑娘吧!”虽然李宸妃已经在后宫扎下了根,但是经过了外面这么多年的历练,她也知道自己能有现在的地位和待遇,是自己儿子和刘太后抗争的结果。而看到这样一个优秀的儿子之后,她也就熄了继续之前和刘太后斗争的心,因为无论怎样,得到这个天下的都是她的儿子,最终受益的人也是她的儿子。如果换成自己来培养的话,绝对不会有像今天一般优秀的君主存在。所以,她最后还是把后宫当做了养老的地方,每天逗逗猫、遛遛狗,养养鸟、看看花,至于需要的亲情,她不仅仅有宋仁宗,还有一个被送到国子监读书的养子范宗华。
“太妃,您这话说的!朕当然是来看您的,当然也顺便看看飞燕和那王家千金!”到了李宸妃的清宁宫大殿中,宋仁宗并没有第一时间的打量自己好奇的人选,而是直直的走向李宸妃,给她施了一礼之后,这才回过身坐在太妃身边,笑着看着殿中另外两个给自己行礼的人。
“姐夫,您这说的是什么话啊?虽然臣女知道自己同太妃娘娘比起来,就跟星星一样渺小,根本不能同皓月争辉,但您这话说的也太伤臣女的心了!”抬起头来,庞飞燕表示对宋仁宗这话的不满意,撅着嘴提出了抗议。那娇俏的小模样,当场就让两位大神捂着嘴笑了出来,而其他的人看到她这样傲娇的模样,也都不是厌恶,只觉得可爱至极。
要说这庞飞燕,也算是一个有福之人,不仅从小被庞家娇惯着,在庞家大女儿进宫之后,也受到了宋仁宗的喜爱。虽然说喜爱庞飞燕,宋仁宗有一部分是在安庞太师和庞统的心,但因为是女孩儿,又会撒娇卖乖、机灵古怪,自然也不会为宋仁宗所忌惮,要多宠就有多宠。除了没能封个郡主什么的,剩下的庞飞燕的待遇可一点都不比所谓的郡主差。而投桃报李,对宋仁宗,庞飞燕内心虽然存着敬畏,但从来都没有常人的敬怕,总是能言别人所不能言,给宋仁宗带来一份他身为皇帝已经不能体会到的寻常人家的快乐。
“哎呦,这小嘴儿可真会说话!官家,你看看,被埋怨了吧?还不赶快让人家起来!”本来就是在宫里没什么说话的人,李宸妃看着庞飞燕这样的姑娘自然也是喜爱的紧,甚至在表面上都不和自己的儿子站在一边了。
“唉,这天底下也就你还敢指责朕,说朕说话不好听了!”摇摇头,宋仁宗无奈的摆摆手,意思是叫底下的两个人起来。而这个时候,他也才看清刚才一直都低垂着脑袋的王家千金。这一看不要紧,宋仁宗身为皇帝还算是有些定力,但身为男人的劣根性让他也不由得陷入了惊叹之中,感慨着人间竟有如此出尘绝艳之女子。
“官家,官家……”瞧着宋仁宗的模样,李宸妃就知道自己的儿子这是被人家的美貌给震惊了,赶紧推了推他,害怕他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失态。
“太、太妃,这位难道就是最近轰动京城的王家千金?”感受到胳膊上的碰触,宋仁宗这才缓过神来,内心直感叹包拯说的话不是没有原因。以自己这看遍后宫这种女子的阅历,仍旧会为这个女人倾倒,更何况那民间的采花贼呢?只是,以这样的美人去做诱饵,是否太过可惜?明明她就是那种应该让人“当作金屋以贮之”、放在手心里呵护的女人啊!
“官家,你说的没错。这位姑娘就是王宰相的千金了!本宫最初见到的时候,也是惊为天人,只可惜,这样貌美的姑娘却天生有疾,无法开口,要不然那该是怎样的天籁之音啊!”李宸妃拢拢袖子,看着理智回笼的宋仁宗算是松了一口气。她最害怕的就是自己的儿子因为这么一面看上了这个王家千金,所以才会立即在开头的时候打趣儿子,让他将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身上。
“不能开口?……那还真是可惜了!”看着站在殿中央的女子,宋仁宗的眼神流露出爱怜之意。不过,转瞬间他就觉得这也没什么,因为在那双多情的桃花眼中,他看到了比语言还要美妙的情感,以及那种只要男人触及到就会心生保护之意的流光闪烁。而那渐渐在自己视线下低垂并且不住的颤抖的睫毛,更是让人想要将她拥入怀中。
而宋仁宗这是所想的东西在殿中的人没有一个能明白,尤其是他幻想中的对象——王家千金,此刻更是和他完全相反,只是充满了不耐烦和愤怒。
谁天生有疾了!谁不能说话了!老子被弄成这样都是因为谁啊!
没有错,能这么在心中怒吼的只有我们可怜的被硬塞进女装的小捕快——柳长兴。自从那天晚上庞飞燕出了女装的主意之后,开封府的所有人就将柳长兴女装之事当做了最高的机密,对外言说他探亲回家,对内则是把他训练成一个真正的淑女,由庞府从内宫之中请出来的嬷嬷亲自教养,争取在一天之内教会他怎么做一个真正的名门闺秀、千金小姐。而在不学会就不能吃饭的压迫之下,柳长兴终于让人们见识了什么叫做神一样的智商,只不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