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走?为什么不让走?”因为心里想着烦人的事儿,柳长兴的态度不见得很好,反问的语气更是让人觉得不舒服。
“前面是飞星将军驻军,今日要班师回朝,闲杂人等一概不许接近。请这位速速离去,不然我们就不客气了。”士兵们可不管你情绪怎么样,依旧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两条□□挡住了道路,不允许任何人冒犯飞星将军。
“飞星将军?庞、庞统?”凡是开封府的人,就没有不知道自己衙门与庞家的恩恩怨怨。尤其是自家大人和庞太师,那在朝堂上简直都快成了对头,每每都是针锋相对。你今天说我这个政策不好,我明天就说你那个下属不好,两个加起来年龄都超过一百岁的老家伙,明明该是颐养天年的好年纪,偏偏总是在朝廷上争吵不休。这庞统回来的话,以他这般势力,那自己府里岂不是要成了缩头乌龟?
“知道是我家将军,还不速速离去?请吧!”一个士兵把枪横了一下,指着侧面的道路让柳长兴走,那脸上的严肃竟是丝毫未变,眼睛更是一刻都没有从他身上离开。
“走,走,我当然要走了!飞星将军都来了,我还不消失那是找死么?”用吊着胡萝卜的棍子打了驴屁股一下,这懒洋洋的毛驴儿就彻底的撒起了欢儿来,四条腿那是迈开就跑,吓得柳长兴在上面吱哇乱叫,差点翻个底儿朝天。
“那是谁?”坐在长亭里的桌子上,庞统悠哉的单手执壶,将沸水注入已经装有了雨前茶的茶杯中,让碧绿色的茶叶在杯子里上下翻飞着,伴着那激起的汤花,形成了衣服恬淡美好的画面。而在这般闲适的气氛中,一阵乱叫闯进了庞统的耳朵。他好奇的望过去,只见一个身穿白色长袍的男子在驴背上紧握着缰绳,脸上虽然满是惊恐,但看了却不让人觉得骇然,而是有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可能是因为他精致的五官吧!目力可以达到百步穿杨级别的庞统看着那因为眉头皱起而略微下调的桃花眼,摇了摇头,可惜这双应可含春水的眼睛。
“回将军,那是一路过的百姓,骑着驴看起来是要赶路的!”站在庞统身后的属官也看到了柳长兴,不过他没有庞统那么好的气量,瞧着柳长兴打扰了自家将军品茶,他有点儿不太高兴。“将军,要不要我把他赶得远一些,别让他的声音,搅扰了您品茶?”
“不用,我又不是周厉王,何必要阻止别人发出声响呢?更何况他这样挺有趣的。有趣,真有趣!”瞧着柳长兴在远处终于控制住局势,用胡萝卜安稳了情绪亢奋的驴子,庞统端起了那杯已经变成晶莹碧绿的茶,摇晃了一下,微微的抿了一口。
“哎呦,这莱阳镇还没看着个影儿呢,我就把自己折腾成这样!”为了避开庞统回京的队伍,柳长兴特意绕到了小路上。这样虽然不会再有人拦截,但也有一个坏处,那就是折腾。小路上一会有个石头,一会有片树木,道路高低崎岖,让在驴子背上的柳长兴觉得很是不稳当。可那又怎么办呢?喝了一口行囊里的水,柳长兴也只得继续赶路。
“柳捕快,柳捕快,这里我好像来过!”正逢走到一片林子后面,出现了一块特别大的石头。这石头上没有什么标记,也没有什么花纹,只是上面生了一株小草,让它看起来很是特别。
“来过?你怎么知道你来过?不是都不记得了么?”记得乌盆当时说他对于名字和被杀情况之外就没什么记忆了,柳长兴对他突然说出这么一句,感觉有点奇怪。
“我、我突然对这个石头……很有印象。”乌盆话说的有些断断续续,脑海里面的东西也变得杂乱不堪。一会儿是灰色的石头,上面有颗生机勃勃的小草;一会儿是闪过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孩子在叫着爹爹;一会儿又是林间的树木和不远处的透着阴森气息的房屋,让这早已没有知觉的乌盆,觉得很是头痛。
“那我们再往前走走?”感觉到乌盆好像有些不对,柳长兴决定尝试一番。虽然说自己今天本来是要到莱阳镇去调查,可是乌盆才是当事人,他说的东西应该也很有价值吧!
抱着这样的想法,柳长兴又骑着驴往前走了大概有五里地,果然在不远处看到了一个院子,走到近处敲门后才发现,里面一个人都没有。打开门,里面是萧条又荒芜的景象,好像被强盗洗劫过了一样。只有在墙角的一座大大的黑色窑炉,还有那成堆的粘土告诉他,这里曾经还有人居住过。
“啊,啊,就是这里!就是这里!”乌盆疯狂的在驴背上大叫,看着院子里那熟悉的窑炉,声音里透着撕心裂肺的恐慌。他的记忆在这一刻彻底的被冲击了出来,身首异处的恐怖与被焚*尸*的凄惨,在他的脑子里不断的循环出现。
“原来你就是在这里被……”看着院子里那黑漆漆的大怪物,柳长兴没有办法继续说下去。他在人世间见过的事儿真不少,可还没有一件这么让人感觉齿冷的!人死如灯灭,他把人杀了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让人的尸身受到这么残忍的对待?将人死之后融进瓷器里,这个应该比挫骨扬灰更为可怕吧!
“柳捕快,你能帮我看看后院么?我想看看还有没有我能找到的东西。”乌盆的声音里带着哭腔,可能是因为还想守着自己曾经身为人类的尊严和体面,他缓过来之后并没有嚎啕大哭,而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后院还会有什么?”看着前院这般“干净”,柳长兴很怀疑乌盆的话,但他依旧把驴子放在院子里,把门插上,防止有别人进来,随后就抱着乌盆进了后院儿。后院看起来要比前院整齐一些,却更加的冷清。原来应该放置东西的桌子和椅子,现在上面都积了一层浮灰,原来应该使用的水井,现在也只剩下根草绳在辘轳上面晃悠。
“柳捕快,请往墙角走一走吧!那边应该有一个小狗形状的白色玉佩,麻烦您帮我找一找了。”越到此处,乌盆的记忆越是清晰。他记得就是在这里,自己喝下了带着蒙汗药的水,就是在这里,自己的手无力的垂在了桌子上,就是在这里,自己的性命被那贼人残害!可也是在这里,应该还可能保留着自己临死前最后的温情,那是还没有交付到孩子手上的生辰礼。
“那你先容我找找。”将乌盆放在桌子上,柳长兴就往墙角摸索着。看了好半天,才在沙子的下面找到了一块精致的玉佩。也算是乌盆比较幸运,这玉佩掉在了地上没有碎裂,只是因为砂石还有碰撞,玉佩带上了小小的细纹,破坏了它的美感。
“是这个么?”柳长兴把玉佩拿在手中放在乌盆面前,他不知该如何让乌盆看见,只是将手掌摊平,将玉佩至于阳光下,带着含蓄的光泽。
“谢谢您了,这是给我儿子的礼物。接下来,就麻烦您继续去莱阳镇了,我会在这一路上,将事情和您说清楚。”瞧着玉佩未损,乌盆呼了一口气,好像连魂儿都轻松了一大半。没有了刚才的激动,他的情绪变得好了很多,理智好像也因为记忆重现而被找寻回大半。
在乌盆的要求下,柳长兴解了驴子继续向着莱阳镇前行,而他这一路上,没有别的,只是在听乌盆说他自己的故事。
乌盆的名字叫做刘元昌,是个倒腾布匹的商人,每每从苏杭一带买了布匹到开封来叫卖,而这一转手,基本上就会有两三倍的差价。于是,刘元昌就这样慢慢的富裕了起来,娶了个娇妻,生了个儿子,日子是过得和和美美,为邻里所羡慕。可这一次,同样是倒腾布匹,刘元昌在开封卖完了布,却比预计的时间要晚上了那么两三天。急着回家给自己的儿子过六岁的生辰,刘元昌买好了一些准备在家乡卖的物资就上路了。他紧赶慢赶,本以为可以赶上莱阳镇的客栈,却没想到物资太重,驴子太累,道路崎岖,他为了节省时间抄小路行走,反倒比官道要来的远那么一些。到了路边的那个小院子,已经是月明星稀了。害怕自己夜晚在路上出问题,刘元昌就鼓着胆子敲响了院子的大门。
刚刚敲过两下,院子的门就被刘元昌敲开了,从里面出来的是一个身高大概七八尺的大汉。他虽然身材高大,但长相却是敦厚老实,再加上满手的泥土,倒也不像是个坏人。然后刘元昌就把自己的事情和他说了,并且许诺给他一两银子作为借宿的费用。那一两银子可是不少钱呢!大汉自然是没有拒绝的道理,就让他进了屋。可是,等到那大汉看到刘元昌身后驴子上驼的东西,就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想法了。刘元昌只知道他十分热情的给自己烧火做饭,并且还拿出了家里珍藏的黄酒招待自己。
因为大汉过于热情,而刘元昌本身又没想那么多,虽然他知道自己明早要赶路,不可贪杯,但还是喝了那么两杯酒。两杯香醇的黄酒对于刘元昌来说,应该只是一个能让他醒神的量,可谁想到却成了他的催命符。那里面有的蒙汗药很快就让他失去了知觉,之后就失去了生命。
“你手里的玉佩是我准备给儿子的生辰礼物,一直藏在怀袖之中,那一天被迷倒之后,我朦胧的记得它好像被我甩在了墙角,因此过来寻找。还好它没有被那贼人发现,要不然……我真是连个给孩子做念想的东西都没能留下!”想起自己那小小的孩子,刘元昌就不禁悲从中来。可就算是再悲伤又有什么用呢?他和孩子,现在已经是阴阳两隔,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第十二章
“有没有人啊?”
一路上听完了刘元昌的过往,柳长兴是对那个凶手越来越心惊胆战。如果说以前只是凭借着想象有五分害怕的话,现在那份害怕绝对上涨到了十分。为了保证自己来调查的身份不被泄露,柳长兴先找到了一家客栈,自掏腰包把行李和驴子都寄存在他家,然后独自一人带着银子进了回春堂。
到了回春堂的门口,他发现这里的生意好像是出了些问题。明明在那个卖东西的白胡子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