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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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天子- 第1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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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气森寒之极,犹如又返回了万物俱伏的严冬。

风八首当其冲,与轩辕利剑相击,却只发出一声极轻的脆响,然后便是两声惨嚎和一声闷哼。

轩辕已如一团光影般破开风八的围截,只是他的背上多了一深一浅两道剑痕。但风八的后臂竟齐肩而断,另一名与风八并肩者却成了四截,包括他与风八的剑。

这个结果实在是太出乎风大意料之外了,他怎么也想象不到四人的联手一击竟然以惨败告终。

风八惨嚎之声,突忆起轩辕那柄削铁如泥的含沙剑。

的确,轩辕手中正是当初借给柔水的含沙剑,此刻却又再一次回到了轩辕的手中。

轩辕以神剑无坚不摧的神锋和快若疾电的速度终于破开了风八的堵截,虽然如此,但仍然免不了受了两剑。

当然,任何事情的成功都必须付出代价,只是或大或小而已,至于这个结果,也是在轩辕的意料之中。

在战场中,若想完好无损便能获得胜利,这是绝没有可能的事情。不过,这也是给轩辕一个教训,他实在不该故意去逗帝放和百战,这才使他陷入被人围猎之局,否则的话,仗着神剑之利,并非没有一战之力。

当然,轩辕知道神谷并非只派出这几个杀手,只是他并不知道另一批杀手存在于何处,或许会出现在最要命的时候,因此,他不敢再与这群人缠斗下去。

何况,帝十大概也赶来了,单只帝十一人便足以对付他,是以,轩辕更没有再行玩耍的理由。

这数月来,轩辕对自己的武功进境很自信,包括功力的增长。他无时无刻不在摧逼自己练功,就是因为他想到帝十和帝恨就不能不给自己施加压力,以他目前的武功或许还有可能与帝十一战,但比之未受伤之前的帝恨仍要逊色一筹。更何况,在神谷中还有风骚和四大供奉,更有那从未谋面的风绝及帝氏兄弟。

有人传说帝大的武功比帝恨更可怕,乃是帝氏家族中的第一高手,比之风绝、风骚也不逊色,但那是个极为神秘的人物,并没有什么人见过帝大出手,至少轩辕熟识的人无法告诉他这一点。

风大和风二清晰地感觉出此刻的轩辕已非当日的轩辕,无论是气势还是功力都似乎已脱胎换骨,变成了另外一人。他们根本不知道轩辕这数月间,每天都至少要在瀑布中练功半个时辰,无论是多冷的天,这对于许多人来说,简直是一个奇迹。正因为是奇迹,才会创造出奇人奇事。便连叶帝都难以置信轩辕的这种练功方式。不过,叶皇却再也不奇怪为何轩辕的躯体竟能比猎豹更能抗打,猎豹所修习的硬外功,一身铜筋铁骨,而轩辕身上的肌肉不仅抗打,更能生出一股强大的反弹力。是以,他在第一次与轩辕决斗之时,竟败在轩辕的以拳换拳之下……

轩辕没有停顿,此刻他身上已有三处伤,虽无性命之忧,但痛楚却不小,且仍在流血,是以,他绝不想纠缠下去,施展足力向沼泽方向掠去。

这之中的变化只是在很短的时间内所发生,等百战和帝放发现结果,一切都已迟了。

“追……”百战歇力喊道,此刻轩辕受伤,他更不想错过这个机会再让轩辕逍遥而去。

轩辕虽伤,但却并不大影响自己奔行的速度,而且他仍能够在奔跑之时为自己肩头止血。不过,由于刀伤在后背,受手臂所限,无法自行止血,使得一路留下了许多血迹。

很快,轩辕便已奔到沼泽的边缘。对于这里,轩辕很熟悉,因为这是他曾经经常出没之地,但一直都没敢深入沼泽。

沼泽确是一片死亡之地,但也藏着许多外面所无法找到的绝世奇物。其实,这片死亡的地狱也是一个天然的宝库。

沼泽的边缘,是一片矮黄木,这里的景色有些特异,那是因为这里的树木并不高大,而是盘根错节,横向铺开生长,树木的皮色略带青黄,这便使得沼泽地区与其它地区有了一个明确的界线。

轩辕找到了桃红所留下的东西:几筒羽箭、一双长筒皮靴,显然是特地为渡过沼泽用的,一长串细细的丝绳、一根钩索、一杆短铁管、一大包药物和几套换洗之衣以及手套。

轩辕暗赞桃红细心,特别是从那双皮靴上可以看出其精巧之处。靴长两尺,是以经过熬煮后再以药物处理的整张鹿皮所制,绝不渗水,更具有极好的韧性,其底部更有以“罗罗”鳞片结成护肉。(注:罗罗,据《山海经》记载:北海内有一种青色的奇兽,形状如老虎,名曰罗罗。)轩辕认识这几片大鳞,当初他与叶皇猎得奇兽罗罗之时,便发现其脐部有数十片大鳞,刀剑难伤,惟含沙剑可将其切碎,却没想到桃红竟将这十多片大鳞镶在他的脚底,显然是为防备有什么东西捅穿了靴底而伤了脚掌。靴内设有两个暗袋,一边放有一柄半尺长的短刃,与轩辕怀中的小银刀模样很相似。其实,这双靴子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便是可让一些小毒虫不敢向上攀爬,甚至走避。那便是药物泡制的效果,在龙族战士之中,有与毒虫打交道的高手,这点药物处理根本就是小儿科,但对于在沼泽中生存却又成了极有用的招数。

那一串细细的丝绳却是范林的玄蛋之丝,跂云花了数月时间才找到这许多玄蛋之丝,然后结成绳,这些绳子虽细,但却足以承受千钧之力,比之粗藤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切的配备比轩辕想象的都要精良,也使轩辕更充满了信心,但在他欣赏这一件件小玩意之时,却发现了一个本不该发现的人——跂燕。

“你……你怎会在这里?”轩辕大惊地问道。

“我来为你带路,这条路若没有人带,你最终还是会迷失在沼泽之中,永远也不可能走出去!”跂燕极为平静地道。

“你快走,我不需要你带路,他们很快就要追来了!”轩辕又气又是感激,有些激动地道。

“不,我不走,你救了我的族人,便是我的恩人。是以,我绝不能看着你一个人去送死。没有人会明白这片沼泽有多么可怕!”

跂燕大步走来,一身轻装加上一个背包,脚上也穿着一双长筒皮靴,只是靴底似乎特别宽大一些,靴尖更向上扬起,犹如木舟的形状。

“既然这是死亡沼泽,难道你不怕死吗?”轩辕迅速将“家当”装入一个背包中,包括一些干粮,同时把钩索向腰际一缠。

“生与死在这个世间已经太过平淡,它无时无刻不充斥在我们的身边,也无时无刻不存在我们的身边,死亡已经不能对我造成任何的恐惧,我不怕!……啊,你受伤了?我为你包一下!”跂燕态度似乎极为坚决,迅速自包中抽出一些布条,与一包膏状的药物,不由分说地为轩辕包扎起来。

“谢谢!”轩辕目光向远处投去,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道:“现在便是想将你送回去只怕都不行了。他娘的,这群龟儿子来得可真快!你现在后悔了吗?要是你后悔了,我拼了老命,也要杀回去送你去见你爷爷!”

跂燕显然也发现了迅速赶来的敌人,脸色微变,不答反问道:“你刚才便是从他们中间杀出来的?”

“不错,不过却没能多宰他几个,算他们走运!”

轩辕似乎不无遗憾地道。

跂燕有些不敢相信地望了轩辕一眼,想到那气势汹汹的数百九黎勇士,而轩辕只是孤身一人,这之间似乎毫不成比例,的确有些让她难以想象。不过,她并不想去追究其中的过程。

“西边仍有一个缺口,如果自那个方向杀出去,以我的速度,仍有六成把握可带你杀出重围。现在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是决定跟我去送死,还是回到你族人中?”轩辕认真而肃然地道。

跂燕目光坚定地对视着轩辕,斩钉截铁地道:“我从来都没有为自己的决定后悔过,更不会作出出尔反尔的决定,如果你轻视我们女流之辈,又怕我成为累赘的话,你不妨一个人先走,看谁先到君子国!”

轩辕被跂燕的勇气所震住,不由尴尬一笑,道:“大姐你何必说得如此绝?害得我找不到台阶下,算是服了你了。便让我们一起去死好了,大不了,黄泉路上多个伴,何况这又不亏……”

“贫嘴!”跂燕见轩辕那副表情,不由得也为之莞尔,倒似乎真的是对死亡毫不在乎。

轩辕伸手摸了摸背上的伤处,赞道:“这药的效果似乎很不错,不能太浪费了!”说完将那个背包向肩上一搭,将短铁管向腰间一别,又把目光投向已经顺着血迹追至一百五十步之内的百战和帝放诸人。笑了笑道:“让我告诉他们我的位置!”说完肩头的大弓便已落到手中,反手夹出四支劲箭,娴熟之极地以手指缝操箭,在跂燕转身的当儿,箭已出!

“嗖……呀呀……”三人应声而倒。

“好箭法!”跂燕忍不住赞道,但又奇怪地问道:“为什么第四支箭不射出去?”

轩辕笑道:“怎能我一个人玩呢?现在是我们两人并肩作战,这支箭是留给你的!”

跂燕见轩辕在对方大军压境之时仍然能够如此轻松洒脱,心中不由得大感敬服,本来的紧张也随之而去,也便毫不犹豫地接过轩辕这张特别的厚背大弓,竟然将之拉个满弦。

“好!”轩辕也为跂燕的力道大感叫好,要知道这张大弓若没有三百五十斤休想将之拉开,而跂燕能将这张大弓拉个满弦,足足有四百五十余斤力,对于一个纤纤女子来说,的确很难得。

“嗖!”跂燕松弦,箭矢如疾电般向九黎人掠去。

“啪……”箭矢竟被风大一剑斩落。

“啊”!跂燕吃了一惊,她似乎是从没想到这样强力的一箭居然能被人轻易斩落,是以忍不住惊呼,但她心中也对轩辕刚才那流星赶月似的连珠三箭表示无比的惊叹。

“很好,难怪你能成为跂踵族最年轻最优秀的猎手!”轩辕赞道。

“可是他竟然斩落我的箭……”

“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便是我射,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们的敌人是多么的强霸。因此,我们不能有丝毫的大意!”轩辕说到这里时神情变得肃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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