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监视归监视,跟踪是跟踪。这是两码事!”
龙灏再一甩手,一颗小石子正好击中了微风的胯下,令得这位炼金门第一弟子身躯一抖,脸色绿得极为难看。
“呜呜少爷,手下留情啊,您这是想微风绝后吗?”
“绝后了才好,你这么笨,正好阉了进宫!本少爷已经是一国之君,后宫里恰恰缺个心腹的大太监。喏,这个肥缺便宜你了!”
龙灏哼道:“做事不多想想,现在跟踪杰玛,能跟踪出个什么明堂?她肯定会把她那弟弟找出来,我们坐着等就好了!硬要跟踪,只会弄巧成拙!”
“噢,那在这里打鸟又是为何哎,别打别打。少爷手下留情,容微风仔细想想!”一看龙灏的手又举了起来。微风赶忙护住下面,连声告饶。
龙灏手一扬,这次石子却没打向微风,也没打向河岸,而是打偏了,结结实实地打中了一名行人!
‘哎哟’一声惨叫。那个倒霉的行人捂着脸应声而到,鲜血从指缝里流出,顿时染红了一大块街道。
“不好了,打出祸事了!”微风一惊,连忙冲过去。
“救命啊死人了快点去找医生!”
瑞士国民很热心肠。一见到流血事件,立刻抛下手里的事,有的奔跑着去喊执勤的巡精,有的则呼喊医生,还有的自告奋勇,想跑过去为那名伤者检查伤势。
“都别动,走开走开,别捣乱!我是医生,我能治好他!”
龙灏大呼小叫地走过来,把试图接近伤者的热心行人都推开,嘴里叽叽呱呱地嚷道:“哼哼,精告你们啊,你们要是乱来,害了伤者,那可是要坐牢的!”
谁捣乱啊?要不是你打鸟的石子乱飞,能伤到人吗?这下倒好,你反而恶人先告状,还要告我们坐牢?
见义勇为的热心人看清了说话的人,顿时鼻子都气歪了:肇事者就是你这个东方人,现在还好意思叫嚷?
“看,看什么看?人有失手、马有失蹄,不就是风大了些,石子吹偏了,你们用得着这样恶形恶状地瞪着我看吗?”龙灏扬起脑袋,不屑地扫向周围的行人:“退开,都退开些,别影响了伤者呼吸,也别影响了我职业发挥!我是医生,救治伤者比你们专业,懂么,门外汉们!”
这是龙灏第二次强调自己是医生,热心的行人们几乎被他嚣张的样子气傻了:今天风和日丽,哪来的大风?还有,我们也是好心跑来救人,怎么就成了你嘴里碍手碍脚的门外汉了?
被气坏了的行人们,索性都停住了脚,只是把龙灏遥遥围住,心里打定主意:嘿,只要你治不好人,我们就当人证,让精察把你捉起来!
龙灏和微风来到躺在地上的伤者旁,蹲下了身子,微风低声笑道:“少爷,您扮泼皮无赖挺像模像样的!”
龙灏眼珠一瞪,道:“没大没小!还愣着干啥,快点弄些止血药剂,给他止血。”
“啊?我来治啊?”
微风傻了眼,搞了个半天,少爷玩飞石伤了人,却要我这个可怜的炼金学徒耗费金源来救治?
止血药剂虽然耗费不了一夸能量,但微风家小本薄,心里也着实肉疼呢!
“不是你来,难道我来?你我谁是少爷?”
龙灏斜睨过去,道:“这是锻炼你临时炼药能力的好机会,你如果心疼能量数、临阵退缩了,没关系,炼金门的大门也欢迎你离开”
龙灏这句半真半假的话把微风吓了一跳,他初尝炼金术的神奇滋味,哪里舍得放弃!只见他赶忙抬起手掌,微黄的光晕,在衣袖遮掩下,显得若隐若现。
“呃,你们还有闲功夫说话,伯爵大人,还不先治一治我!”
就在微风毅然决然。奋力地悄悄炼制止血药剂时,地上的那名伤者,发出了嗡嗡的呻吟声。
乍听语气,似乎不像是重伤流血的样子。
“治什么治,我下的手我会不知道轻重?”
龙灏轻笑地骂着,一掌拍开了伤者脸上的手:“乔金的手下。也有会演戏的人才嘛!”
地上的伤者是一张典型的西方人脸,上面满是血红、惨不忍睹,不过一双蓝白分明的眼珠却极是灵动,骨溜骨溜直转:“嘿嘿,伯爵大人好眼力,被您看穿了!”
微风这时恰好将止血药剂赶死赶活地制出来,看到这情况,不禁傻眼了:呃,敢情少爷和这伤者认识啊!乔金。乔金,这名字顶耳熟呢
“这血吧啦吧啦地流,是什么来着?”
龙灏一边将伤者扛起,一边低声问。
“番茄汁,流进嘴里嚼着,味道一级棒!”
那伤者低低的窃笑声,差点让旁边听见的微风暴走,恨不得当场揍他个生活不能自理:棒。棒你妹啊,我的止血药剂白炼了。呜,我宝贵的金源能量数啊
“让开,让开,伤者的伤势已被我初步控制,现在要带他回去做进一步治疗,都别挡着了对对。看什么看,瑞士人都这么喜欢围观吗?什么素质散了,都散了,没看到伤者的手在动吗?我是医生,怎么可能谋财害命”
龙灏大声吆喝着。一手扛着伤者,一手上下掂量着婴儿拳头大小的石头,围观的热心群众,脸色顿时齐齐发黑,低声咒骂,低着头忙不迭地闪避开。
这个没素质的东方医生,偏偏打的一手好石头,我还是躲远点,免得平白被那石头破了相。
“巴塞尔多大点地方,找个人用得了这么久?这个杰玛,她弟弟真的在这?不会情报有误,被骗了吧”
时间又过去了两天,谢林米尔公主正在旅馆的房间里踢着脚、发着牢骚,这个时候,房门突然开了,一脸疲惫的杰玛公主走了进来。
谢林米尔冷着脸,双手交叉,问了一声:“今天总该有结果了吧!”
龙灏一脸和事佬的笑意,上前扶住了有点发虚的杰玛,打圆场:“没结果也没关系,这才三天不到,我们的时间还多,还多着呢”
谢林米尔泼冷水:“那可未必,自从两天前精察上了门,我们的行踪可就不怎么保险了。”
龙灏的脸意外地红了红,道:“那是意外,不会引起人注意的”
谢林米尔不依不饶:“哼,闲得无聊就去打鸟,伯爵大人,你还真是童心未泯啊”
“找到了,我和我弟弟,联络上了”
就在龙灏和谢林米尔因为烦闷而无聊地斗嘴时,椅子上传来杰玛有点微弱、却又夹杂着些许苦涩的声音。
“什么,联络上了?太好了!”
龙灏和谢林米尔同时停下嘴,同时转头,同时开口:“谢天谢地,总算没白等!”
据杰玛讲述,她的弟弟现在叫做格林。尼尔,十三岁,住在莱茵河河畔的一栋别墅。不过当龙灏问及格林。尼尔小朋友现在在哪里上学时,杰玛公主却显得有些难以启齿。
“什么,他在当扒手?!”
谢林米尔尽管捂住了嘴,但仍然没掩盖住不可置信的惊呼。
谁能想到,安德里尔家族寄养的私生子,竟然在异国他乡当扒手,而且还是有老大管制抽成的那种!
这样的出身,教育可想而知,很难想象,杰玛的父亲会指示杰玛,把安德里尔家族的复兴,赌在如此一个孩子身上!
难怪,杰玛的神情如此疲惫,意志如此消沉。
“这个格林,不用看我都能猜想出一二杰玛,你确定还要接他离开,让他接掌你家族未来的命运吗?”龙灏沉声问道。
一个小混混能带领一个濒临绝境的家族起死回生?
这放到小说里倒是一个绝好的励志题材,但在现实中,这就是荒谬、愚蠢、加匪夷所思!
杰玛沉默了一会,抬起头,白得发亮的小脸上写满了坚定:“我确定!因为,这是我父亲的遗愿!”
杰玛既然吃了称砣铁了心,龙灏和谢林米尔也就不再劝说。接下来的工作重心,就是讨论如何把格林。尼尔从那贼窝里接出来。
“其实那里原本也不是贼窝那栋别墅原来属于我弟弟的看护人打理,但六年前他意外去世,导致格林交了一些不好的朋友,才弄得那里面目全非。”
杰玛这样说道,“我想我只要亮出身份,格林肯定会跟我走,但我害怕他的那些朋友,会出手阻拦。”
“这简单,有我们啊!”微风拍着胸脯打起包票:“一群偷东西的小混混能有多么可怕,来一个我打一个,来两个我解决一双!”
“实在不行,我们还有枪!”龙灏微笑着,替杰玛打消掉了最后一点迟疑。
行动的日子就定在第二天,龙灏四个人,雇了一辆不招摇的马车,照着杰玛的指点,朝那栋已变成混混贼窝的河畔别墅驶去。
别墅位于北部的巴塞尔市,由于靠着莱茵河,占地不小的别墅里绿化极好,若是从空中俯瞰,那便是一块花园式的美丽住所。(未完待续。)
163,格林…尼尔
让人很难想象,这么美丽的地方,竟会是一个贼窝。
格林。尼尔,一个满头金发的小孩,他此时正一个人坐在背阳的别墅阳台上,一口一口优雅地吃着牛油面包,手边则是一杯很普通的牛奶。
这是他的早餐,也是他普通一天的开始。
抬头看了看遮挡住晨光的人字形屋顶,格林。尼尔轻叹了口气,里面充满了成年人才会有的感慨与无奈。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他对自己日复一日的生活,已经产生了点点迷茫。。。
十天前格林。尼尔刚刚度过了他十三岁的生日,帮他庆祝的有齐格大管家,还有那群自己最好的小伙伴们。
那天本来应该是很高兴的,不过当格林。尼尔吹灭了蛋糕上十三根蜡烛后,在阵阵掌声里,心头却涌起一丝伤感和困惑:我到底是小偷,还是贵族?我的未来是什么呢?
格林。尼尔是名孤儿,至少在记事之后,照顾他的就只有齐格大管家。
齐格不但充当了格林父母的角色,而且还是一名很严厉的老师,从格林三岁起,齐格就要求他每天6点钟起床,半个小时的慢跑、半个小时的朗诵、然后才是式样简单的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