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罗杰没有想到的是,CC却说出这样的话:“请你帮我照看一会我的身体。无论怎样都不要让我一个人在这里,不要送我去医院,不要报警,不要让我窝着脖子上不来气,也不要让我躺着。你就在这里陪着我坐着。我一会就回来了。”
罗杰迷惑地说:“你让我陪着你,不要离开你,那你还能去哪里?”
CC眼睛闪烁着迟疑的光,说:“我的灵魂要离开身体一会”
罗杰哈哈大笑起来:“好好!你喝得有点多了吗?我替你开间房吧,要不我们一起去东北人开的洗浴城,去泡泡或者去蒸一蒸。”
“不!我就在这里。罗总,你千万不要叫车送我去什么地方,你一定要在这里陪着我。否则我会找不到我的肉身,那样我就跟死了一样!”
罗杰觉得CC不像说醉话,他不再笑了:“你不要着急,你再告诉我一遍,你要做什么?”
“我的灵魂要离开我的身体,我去追她!我的灵魂飞行速度非常快,我一下子就可以追到她的!”
罗杰觉得不可思议:“你没有喝醉吧?”
CC坐直身子,郑重其事地说:“罗总,我对你从不打诳语,我说的是真的。等我回来,我把一切都告诉你,不再隐瞒半句!”
罗杰说:“好!我相信你!现在你让我帮你做什么?”
“不要离开我的身体,不要搬动我的身体,不要让我的身体喘不上气来。我从哪里走一定要回到哪里,所以,你一定在这里等着我。”
罗杰将信将疑地说:“这几条容易,都能做到。”
CC说:“谢谢罗总,我去去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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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想买一张卧铺票,可是这个时候能有一张站台票就很不容易了,更不要说买到卧铺票。但是她下了决心非走不可,一来她要给她的爸爸一个颜色,让他知道女儿的个性,二来也要CC着急,看看他是真的在乎她,还是心里装着那个妖精一样的予潇。她抱定这样的想法,所以当车站挤满人流时,她第一个想法就是买高价票。
“谁有广州的票?我加二百!谁有,我加二百收购!”
她这样喊着,身边人来人往,没有人理她。
正喊得欢快,忽然有人说:“你要什么?”
点点回头一看,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堵在她的脸前。她后撤一步才看清是个魁梧的中年人。她说:“你有票吗?”
那汉子问:“你要什么票?”
“去广州的卧铺票?”
汉子问:“是你有,还是你要?”
“我要。”
汉子笑了:“小姑娘,我还以为你是票贩子呢!告诉你,不能这样乱喊,加价买票也是违法的。我是铁路警察,看你年幼无知就算了,再不能乱喊了!现在打击私下倒票串票,你这样不是助长违法犯罪嘛!”
点点吓得不知所措,只好连连点头。
警察走了以后,她就犯难了。不这样喊,她怎么知道谁手里有多余的票,买不到票,她又怎么去广州呢!
因为她的叫喊,其实早就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警察走开以后,就有人到了她身边,悄悄地问:“武汉的票要不要?”
点点一听急忙摇头:“我要去广州,不要武汉的。”
那个人转身走了。
这时,她身边站着一个很瘦的男孩,这个男孩最多只有20岁,稚气的脸庞像个中学生,只有一双跟年龄不相称的眼睛,闪烁着早熟的老道。他嘴角夹着一只烟,想显示他已经是个成年人了。
他斜着眼睛看点点,带着教训的口气说:“你应该要那张去武汉的票。真是没有经验啊!”
点点撇了他一眼,鼻子一犟,说:“你耳朵出气的!你没有听到我是要去广州吗?”
男孩转过身子,手指夹着嘴角的烟,一边拿夹烟的手点着她的头,一边说:“如果我的耳朵是出气的,那你的脑袋就是装纯净水的!”
点点气得瞪眼看他:“你凭什么骂人?洗干净你的脸再来指手画脚!你连地名都搞不清,有什么资格来教训我啊?“
男孩撇着嘴角:“幼稚啊,真是幼稚!我看你就是一个被人贩子卖掉的料!你知道什么呀!知道地名就能去广州吗?我还知道纽约呢,知道了就能去吗?”
点点气得瞪着他说不出话来。
男孩教训她道:“你现在当务之急是想办法上车,去武汉和去广州是一条路线。你先上车了,然后再补票,你补票的钱绝对不会超过二百的!你上不了车,耽误了老乡介绍的工作,你再去广州也是白费!知道吗,小姑娘?跟我学着点,否则被人卖了都不知道谁卖了你!”
点点一听有理,转身就去寻找刚才那个倒票的人,没走几步那个男孩又叫住了她:“过来!我给你找,我一眼就能认出谁是倒票的。”
他眼睛在广场上梭巡着,忽然对点点说:“瞧那个穿军大衣的,你跟他要票,保准有!”
点点第一次独自出远门,觉得这个男孩是个可以依靠的伙伴,她就和他一起排队上了同一趟去广州的列车。没有卧铺,她和他挤上了人群嘈杂、臭味熏天的硬座车厢。在车厢里,她和他都没有座位,只好在列车的结合处站着。在这里,她知道他的名字叫唐骁,是去广州打工的,大专毕业,胸怀着远大的理想。
不知为什么,当她听他说姓唐时,因为和CC名字音同,心里涌起一种亲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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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邂逅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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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点点使出小孩子脾气的时候,她也许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正在开始一个新的篇章。每一个单纯、幼稚和纯真的少年,在心智懵懂混沌的时候,会将见到的最初井底当成世界的全部。就像小鸡二十一天孵化成熟,然后破壳而出。这时,小鸡会自然把第一眼见到的东西当做妈妈,这个妈妈也许是老母鸡,也许是饲养的主人,也许是一只狗,甚至会把第一眼看到的凶残黄鼠狼当做了至亲至爱的母亲!
点点的最初爱情就落在了CC身上。她从见到CC的第一眼开始,就为他苍白的面孔、柔弱的体质、忧郁的眼神和浓浓的书生气质所吸引。她虽然生长在一个富裕的老板家庭,很多人认为她想要什么就会有什么,她的很多同学深深艳羡她的,是她永远有花不完的钱,和永远会得到别人垂涎三尺渴望得到却不能得到的东西。她是贪图享乐者的偶像,也是众多富豪家庭花花公子狂热追求的花尖。可是她对那些有钱有势的富庶豪门公子,都视若粪土。她喜欢的是让她能够心动的男人,她不想得到崇拜她的男人,她最希望遇到自己能为之奉献一切的那个人。她就是这样的女孩,她孑然独立,特立独行,我行我素。
因为她是这样的女孩,所以能让她垂青的男孩自然就寥若晨星。她身边的男孩都是她中学的同学,她对这些蠢物恶心之极,所以根本不可能产生情感。和她的身边同学相比,父亲的朋友都是一些做生意或者在某些机关当领导的老朽,他们的儿子让点点直想反胃。因为俗不可耐到了一定的状态,就成了某些生理排泄物,不是忍一忍就可以接受的。
这样,CC自然就成了她所见过男孩中的佼佼者。
今天一气之下,她忽然想到了离家出走,那是因为她的信用卡里至少有十多万现金,够她折腾一阵子。麻子庐知道点点没有钱了就自然会回家的,没有钱她什么也做不了,麻子庐心知肚明。点点因为从来没有缺过钱,她不知道没有钱是什么滋味。如果她生在一千年前,恰巧又生在皇宫,也许恰巧又乘坐御撵巡猎,这时她看到山坡小树上挂着密密麻麻的饥民在啃树皮,她也许会不解地问:“那些饥民吃不到饭,为什么要吃树皮啊?”身边的宦官小心翼翼地回公主话:“那些饥民家里没有饭啊。”于是她就会奇怪地问:“没有饭?那为什么不去喝肉粥呢?”
她就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所以一开始,CC对她是完全没有看到眼里的。由于后来的很多变故,让她和CC一步步地越走越近了,但是她对生活的理解仍然停留在饥民没有饭吃就应该回家喝肉粥的层次。
正因为这样,CC的出现让她眼前一亮,一个处在极度奢靡无聊又情窦已开的女孩,自然就把全部的感情热点都倾注在CC身上了,就像小鸡破壳而出,第一眼看到了CC,因为他比她身边其他男孩在各个方面都强得多。
但是她总是觉得自己配不上CC,她在CC面前有着很强的自卑感。过去她见到CC就忍不住地心慌气短,最近她和CC完全近距离地相处在一起,她又觉得CC似乎让她感到陌生,因为CC也和普通人一样,以前那些神奇、神秘和让她怦然心动的地方忽然一下子就一目了然了。所以,她想知道是CC对她有没有在意,还是CC本来就是这样一个人,她想一个人独自去想想。
这些念头就促成了她的离家出走。
这次离家出走又那么地毫无征兆,不仅让CC心急火燎地想把她拉回身边,也让她自己感到一阵清楚一阵糊涂,因为她自己也没有想清楚自己这样做究竟能不能达到她所设想的目标。
但是,当她在火车上遇到了唐骁,一切都随之变得复杂起来。
唐骁在这个城市的技术学院上了两年大专,他学得专业是汽车修理。这个专业说起来很容易找到就业机会,但是唐骁实习的过程中就已经深深地开始仇视汽车修理这个行业,因为修理汽车除了需要技术,更多的是需要体力劳动。他生来单薄,所以一直痛恨体力劳动。
离开学校后,唐骁在很多地方应聘打过工。都是因为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差而罢休。最让他增长见识的,是他的大学同学火急火燎地叫他去西南某地应聘高薪岗位的一场骗局,因为他去了以后才发现,原来那里是个传销窝点。
这次是他老乡来电话,让他赶快去广东东莞,那里需要一批产业技术工人,待遇不菲。
经过很多美丽神话之后,他已经不再对某些绚烂用工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