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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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犁传-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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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在《乡里旧闻·干巴》(《孙犁文集》第四卷,百花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一节中,他写了一个叫“小变儿”的孩子,但这孩子的性别问题,一直是村民们的一个谜,还没等人们弄清,这孩子就因为到没人看见的水坑去洗澡,淹死了。


  ③《〈善閛纪年〉摘抄·在安国县》,《孙犁文集》第七卷,百花文艺出吧1982年版。coc2
  父亲一直想着让孙犁考邮政。后来,一位青年邮务员分配到安国县邮局,父亲就叫孙犁和他交好。在他公休的时候,孙犁常和他到城墙上散步。他好像并不鼓励眼前的小伙伴谋得邮政的职业,相反,倒是常常感叹这一职业的寂寞,枯燥,远离家乡,举目无亲……父亲还请了一位老秀才,做孙犁的课外老师,专门教他念古文。他教孙犁念的是一部《古文释义》,还在集市上代买过一部《诗韵合璧》,想让孙犁攻习。时代不同了,老秀才已成背时人物,失了先前的精气神。孙犁看他走在街上的那种潦倒状态,以为古文是和这种人物紧密相联的,实在鼓不起学习兴趣。这样,他教的《古文释义》没有给孙犁留下多少印象,那部《诗韵合璧》也被丢到一旁去了。
  两年后,孙犁到了保定,母亲和表姐也搬回原籍。
再见,故乡
  像一只翅膀渐渐变硬的小鸟,孙犁飞出了东辽城,现在,就要向更远的地方飞去了。他就要离开故乡的田野和乡亲们的熟悉的面孔,到一个比较陌生的城市去了。
  一般说来,他降生的滹沱河畔的那个小村庄及其周围,大不过方圆几十里吧,在自给自足的、极少变动的农业社会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一生都可能不会走出这个家乡的圈子。我们说过,由于时代的变化,农业社会的“稳定性”正在受到冲击和破坏,农村也在逼迫或选择着自己各式各样的子弟进入城市。从经济条件和文化条件看,孙犁比一般同龄人占有优势,是农村中的“尖子”,他之被时代的浪潮率先裹挟而去,是必然的。那时的一个中学生,在农村里,就是凤毛麟角了。
  但这对孙犁来说,并不是轻松的事。像他自己说的:他这人家乡观念重,安土重迁。在他已经度过的七十多年的岁月中,他真正呆在家乡的时间很短,只有十几年的样子,其余的时间,全在外地度过。无论是在硝烟弥漫的晋察冀,也无论是在歌声不落的延安,抑或是在喧嚣纷扰的天津,他都不止一次地表达过思乡的感情。离开家乡这些年来,他常常是身在江海,心怀“魏阙”,在外地生活的时间虽然长,感情的重心却总在故乡身上。在他和故乡之间,有一种默契,这默契可以用印度古代作家迦梨陀娑的剧本中的人物对话来表示:黄昏的树影拖得再长也离不开树根,你走得再远也不会走出我的心。①
  人们对故乡的感情,是从童年时起就培养起来的。孙犁曾说,爱国主义是人的一种天性。我们还可以说,乡情也是一种天性,是人的与生俱来的一种感情。在孙犁的童年世界中,故乡处处显示着她的魅力,——一种具有创造精神的魅力。譬如农村唱大戏,单看戏班的水平和演出条件,它们无法和城市相比,但在故乡的土地上演出,由于环境的参与作用,演出的场面就变得精彩多了:我的村庄小,记忆中,只唱过一次大戏。虽然只唱了一次,却是高价请来的有名的戏班,得到远近称赞。并一直传说:我们村不唱是不唱,一唱就惊人……
  唱戏一般是三天三夜。天气正在炎热,戏台下万头攒动,尘土飞扬,挤进去就是一身透汗。而有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在此时刻,好表现一下力气,去“扒台板”看戏。所谓扒台板,就是把小褂一脱,缠在腰里,从台下侧身而入,硬拱进去。然后扒住台板,用背往后一靠。身后万人,为之披靡,一片人浪,向后拥去。戏台照棚,为之动摇。管台人员只好大声喊叫,要求他稳定下来。他却得意洋洋,旁若无人地看起戏来。出来时,还是从台下钻出,并夸口说,他看见坤角的小脚了。①这戏唱得确有生气,不然,在那炎热的天气(当时正是夏秋之间,农民连得透雨,眼看丰收有望,才酬神谢雨,花钱演戏的),哪来的台下万头攒动,尘土飞扬?又何须好事者来扒台板?京戏或河北梆子,本来都源于民间,是因为得到群众生活的营养,才蔚然成风、飞黄腾达、闯进宫廷和通都大邑的。现在,这类戏在民间演,就是回了娘家,它们吸吮着大地的|乳汁,和群众声息相通,所以才能达到台上台下,心照不宣,一曲未终,万头攒动。这些,就是故乡的参与作用。故乡,是有创造能力、创造意识的。戏是这样,人也是这样,都需要来自故乡和大地的营养。特别是像孙犁这样具有文学禀赋和气质的人,更是如此。上面是他幼时在家乡看戏的情景,中年以后,这情景变成了他的著名长篇小说《风云初记》里的一个场面:
  ……在从前,乡村演唱大戏,总得请上几个管台的人,管台的工作,是维持台下的秩序。乡下人看戏,要拼着全部力气和一身大汗。戏唱到热闹中间,比如《小放牛》唱到牧童和小姑娘对舞对唱,《喜荣归》唱到花头一手叉腰一手扬着花手娟来回踏碎步,《柜中缘》唱到哥哥要开柜、妹妹不让开的时候,台下就像突然遇到狂风的河水一样,乱挤乱动起来。那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们,讲究看戏扒台板,就像城里的阔人,听戏要占前五排一样。他们通常是把小褂一扒,三五个人一牵手,就从人群里劈进去。挤到戏台前边,双手一扒台板,然后用千钧的力量一撅屁股,这一动作,往后说可以使整个台下的人群向后一推,摧折两手粗的杉篙,压倒照棚外的小贩;往前说,可以使戏台摇摇欲坠,演员失色,锣鼓失声。当这个时候,管台的人,就站到台前边来了,他们一手提着烟袋荷包,一手一按一扬地喊;“乡亲们!这是和谁过不去呀?还看不看戏呀?”态度既从容又急迫。这样台下就会渐渐安静起来,管台的笑一笑,又退回打锣鼓的后面,抽着烟看戏去了。①
  像这样的描写,可以使我们联想到鲁迅的小说《社戏》,它们都具有强烈的生活气息,都得自童年时期对故乡生活的记忆。作家的生命力,是和他的作品的生命力同时存在的,第一个赋予这种生命力以内容和形式的,便是故乡。也正因为是第一个,故乡对于作家的生命形式,具有创造意味。有人说,作家的本钱是他的童年,那意义,也和这里说的差不多吧!
  故乡带给他许多喜悦。哪怕是一副简单的锣鼓,故乡的敲打声也最有诱惑力。每年春节前后,有多少个夜晚,孙犁被这敲打声从家里召唤出来,和孩子们一起,加入到成年人的“联欢”队伍。乡亲们也是刚放下饭碗,集在街头,围着一面放在木架上的大鼓,有的敲着锣,有的扬起镲,兴致勃勃地敲打起来。特别是那鼓手,抡起两只鼓槌,交替敲着鼓心和边缘,随意地变化着音响和节奏,以调剂人们的情绪。鼓是这些打击乐器中的主力,也起指挥作用,因而鼓手就成了这支乐队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角色了。如果遇有求雨或出村赛会,那更是鼓手施展技艺的机会,他们高高站在拉着鼓行进的大车上,舞动鼓槌,击出各种花点,不断地把人们的情绪引向高潮。在北方,几乎每个村庄都有这样一副锣鼓,通过娱乐,起到了联络感情的作用。
  比起锣鼓,更简单的是冬季夜晚更夫敲打木梆子的声音。这也给幼年的孙犁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东辽城虽然只有百来户人家,倒也有穷有富。每年冬季,由富户出些粮食,雇用一名更夫,每逢夜深,更夫沿街巡逻,徐缓的、钟摆似的梆点清晰可闻,人们习以为常,并不扰乱梦的安宁。相反,人们还可以从打更的遍数,推算着天明的时间。当梆点变得急促繁乱起来,人们就要警惕了,那是更夫发现了可疑的情况。这时,孙犁的母亲就会机警地坐起,披衣谛听。其实并没有什么情况,过了一会儿,梆点又变得钟摆似的单调、平缓,母亲就又吹灯睡下了。
  在打更的人里边,有一个他叫做“根雨叔”的人,和他家是近枝。每逢根雨叔打更,对他家尤其有个关照,虽然孙家住在很深的一条小胡同底上,他还是一直打到门前。遇有什么紧急情况,还会用力敲打几下,叫母亲经心。在冬季的夜晚,农民用这简单的声音,传递着温暖的关切。根雨叔自己的境遇却不大好。他的父亲嫌儿子不够孝顺,上吊死去;他到老来也因为同样的原因学了父亲的样子。这在村民中留下话柄:一辈儿跟一辈儿,辈辈不错制儿。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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