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特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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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特传奇- 第3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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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篇 落语小议《雷特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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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是兄弟,废话我就不多说了,至于客套话就提也休提,直接拍砖。 
  说句实话,我刚看到书名和简介就觉得有些提不起劲来……倒不是说你的书怎么样,而是同类型的书实在太多,这两年基本上都是这么个写法。这书如果早两年出来,一定会比较火!但是现在嘛……经过几年的锤炼,现在读者的看书品位都刁起来了,做兄弟的有必要提醒作者,不求新求变,此书恐难有有成就。所以,对你所说改名的事,我觉得最大的问题不是名字而是同类题材太多,如果不出新意很难赢的读者乃至出版社的欢心。 
  那么接下来就对小说内容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通篇看来,人物设定还不错,但是认真一看,雷特不能算是个无赖,反而比较像个奸商。其实,在看这个人物的行为的时候,我怎么感觉很面熟呢?在好几部小说中好象都能找到他的影子,这里我就不用例举了吧?而艾莎更是千书适用的美女,根本很难找到她自己的性格特征。至于凯这个人物,相对来说,还比较具有作者的个人特色,可是我看到四十多章了,心里总觉得怪怪的,怎么还没提到凯对人冰冷的原因呢?即使只是暗示一下也好啊。这样毫无理由的出现极端性格,让人不能够理解。希望作者在后面会给出解答。 
  另外,有时候给人的感觉情节不够简洁,如果高潮部分能够再加强点,给人以感动的感觉就更好了,作者在一些很好出彩的地方都有些忽略带过的感觉。 
  可以随便找原文一段出来举例: 
  '我握住水晶球,用力的握,发现水晶球没什么反应,大家都在笑。 
  …… 
  我集中全身的力注入水晶球,水晶球发出耀眼的光,不是红光,不是蓝光,不是黄光,也不是绿光,更不是白光和黑光。是彩光,七彩之光,各种颜色都有,红黄蓝绿白黑和金色,混在一起,以金色为主光,其他六色为辅。 
  彩光之亮,盖过教室的发光石。 
  老师和学生惊奇的看着这一情景,谁都没见过。连老师都没见过这种情况。 
  我突然感到头疼,像要裂开似的。抱住头大叫道,从讲台上滚下来。' 
  在这一段中,作者用了大量重复的句子来描述彩光,不是什么光,又不是什么光的。最后只把彩光放射的效果用一句话结束:很亮,比发光石还亮。然后就说,大家很惊奇。完了。 
  其实就我个人看来,这一段完全可以加以铺陈,表现出场景的绚丽,观众的震惊,引起读者无限的遐想。可惜作者没有。 
  当然,我是随意在文中复制了一段简单加以评述,有不当之处还请见谅。 
  至于语言,看得出作者还是比较用心的,很多搞笑的噱头都还不错,是本文的一个优点。可惜此类优点相对来讲只是旁支末节。 
  建议作者应该多看看其他大大的作品,吸收其他作者的写作优点,来丰富一下自己的作品。但是我所说的吸收,绝对不是直接的借用。就像作者自己说的,“当你背负阳光的时候,太阳刚刚升起” 这句话在魔法学徒中就出现过,而月亮草也早就是人家的书中特产,这些名言小物倒也罢了,可是有些内容是翻的别人的东东(比如第五章),虽然用自己的语言修整过了的,可还是有些…… 
  当然,作为一个初次练笔的作者来说,向别人学习是当然的事,只要注意学习的方法就没问题了。那么,继续修改得更有可读性吧。就算是旧点的题材,只要写成自己的风格依然会吸引人的。

      外篇 小评邵霆《雷特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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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马观花,小评邵霆《雷特传奇》第一章
  仅仅针对第一章而论。
  此章开头,也是此书的开头神、魔与人的对话,类似于寓言,有些像中国古典小说中在开头处讲的那种“入话”,即在故事正式开始时先讲一个小故事。这对整篇文章的主题,以及其象征作用上是毋庸置疑的。这是它的好处,但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即不能很快就进入故事,在现今快节奏的社会,不能快节奏地进入故事,实在是一大忌,尤其对出版社来说。
  一个寓言式的开头过去后,接下来谈魔兽势力的强大、忽然之间的消失,以及后来魔族的诞生和发展,可以称为“诗史式”的描述,就语言文字上而言,显然是相当出色的。但缺点仍旧和上面一样,没有马上进入故事。容易让读者失去耐心。因为这类的文字,如果是玄幻的老读者的话,类似的应该已经看过不少了,看到这类文字容易产生厌烦的感觉。
  接着终于出现了主角,不过“斯达维尔伯爵府”接踵而至,让不由为之人一愣,对于读者来说,完全不知道这个“斯达维尔伯爵”是什么东东,虽然紧接着就有介绍了,让人了解到那是一个“孟尝+孙武+吕布”式的人物,相当能够提起人得兴趣。但前面只要说“伯爵府”,下面的解释足以让人知道了,而忽然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名字,总让人感觉不佳。《文心雕龙》云:“句有可削,足见其疏;字不得减,乃知其密。”此段作者写得虽然挺有意思,但仍要慎重。
  如果说前面那么一大篇都是让人沉闷的话,那么接下来出现的这个叫“梅子”的丫鬟,足以让人眼睛一亮(色狼……汗),这就像忽然破开乌云的一缕阳光,如果读者能够坚持读到此处,那么偶想都应该能够继续读下去了。
  至于“梅子”姑娘的那句“我真不明白,小姐为什么对你这么好”应该算是一个暗示性语句,其潜台词就是这个强得有些变态的伯爵的千金对这小子挺好,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好。
  而这位“梅子”姑娘都已经如此出色了,也就大略可以猜到那小姐应该是一个什么级别的家伙了(让人期待啊~~色狼又出现了……=_=)。
  “对了,雷特,记起来什么了吗?”通过梅子姑娘的这句话,大体上可以了解此时主角应该正处于失忆状态。失忆虽然是小说中惯用的手法,但是此处出现,也可以引起人的遐想了。
  接下来解释性的话证明了这一点,难能可贵的是这段解释并不让人觉得乏味,这应该得益于作者本身的功底。这段话应当属于主角雷特的心理活动,其中提到那小姐时并没有特别加以注意,从这点上可以反应出主角并不太注重于美色。
  而“那些自认为会一些技能的贵族子弟总是欺负我,总有一天,我要让他们跪在我面前认错”这句话又说出了作者对那些贵族子弟的厌恶,以及不服输的性格,然而只是“让他们跪在我面前认错”,又显示出了主角有些稚嫩和善良。
  然后那老者的出现打破了主角平静的生活。以第一次看到管家亲自相送,来表现老者的不凡,不过对老者的描写还是少了一些。按理说,主角看到这样一个在他自己看来都觉得“不一般”的人物,应该会挺有兴趣的,所以就会更加仔细地观察,这里对老者的描述略嫌少了。
  “老者走出伯爵府,无意地望了我一眼,准备上马车,却又忽然停住,向我走来,我一愣,他已经走到我面前了。”这一眼及其重要,没有这一眼,可能就不会有以后的故事。正所谓“无巧不成书”。
  老者接下来的那句“你很像我一位故人”以及忽然间脸色的变化,都更加增添了故事的悬念,同时也隐约说明了主角未失忆前,或者说他可能大有来头。
  刚才描写老者脸色的变化,而下面又说“我没有发觉到老者刚才的异态”,如果没有发觉,那么刚才老者脸色的变化又是谁看到的呢?这便是第一人称小说常出现的毛病。不过这也是第一人称本身的问题,即视角的转变不灵活。
  “我要当一位武者,成为伯爵府的食客”这句话是主角当时的愿望,虽然以后未必会仅仅这样,但也可以大致看出他的发展方向了。不过说此话时用“认真”一词来形容主角,显得主角有些幼稚,但既然失忆,倒也算合情合理。
  下面写到在服装店里时,描写其内部场景时用“有盔甲、皮甲、长袍,各式各样”,这样就显得过于淡薄了,按理来说,主角虽然失忆,但从上面发现那老人的不凡可以看出,其观察分析判断的能力还是相当不错的,而在这里用这样简单的语言来写服装店似乎有所不够,虽然此处也用不上大笔墨来写,但如此来写倒显得偷懒了。
  主角没有选到一件衣服,然后服装店老板忽然想起仓库里还有一件,而且是他“爷爷年轻时得到的”。看到这里,稍有经验的读者都可以猜得出,此物定当不是凡品。这样写虽然并没有什么,但涉及到这种近似于套路的东东,希望作者还是要有一些创新精神。
  “我看着这件衣服,心底有种莫名其妙的兴奋,似乎这件衣服在哪见过。”这句话,即反应了那件衣服的不凡,同时也说明了主角的不凡。
  接下去写到主角和四剑卫之一的“龙”的谈话,其中反映出一些问题:
  首先是对龙没有做丝毫的描写,须知一个人物的出场以及刚出现时的表现是塑造一个人物的关键之处,这种地方错过,实在可惜。而没有对其进行一定的描述,就无法让人对其产生一个印象,此后想要塑造此人物形象便会困难许多。
  第二,主角的话有些幼稚,并让人觉得有些白痴没有什么关系,毕竟还是有失忆这个道理在。但“龙”的言行就和他的经历不符了。从文中得之,“龙”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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