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你以为未央宫中礼遇聘请的那些方士是干什么的?不然,他干嘛连上朝之前都要先咨询太卜处昨天晚上的星象?
同样的表面上,他珍惜感情,珍惜昔日的情分,这些在他对李云,对张汤,对主父偃地态度上就可以轻易看出,但是实际上他又是最薄情寡义的人,一旦他发现你不利于他,又或者威胁到他,那么他会毫不犹豫的毁灭你!
这一次的废后,还有上一次罢相,都可以看出来,一个是青梅竹马的爱人,一个是自小教育他的老师,但是他说废就废,想罢就罢,完全没有留给别人反应的机会。
所以别看现在李云,张汤,主父偃风光的很,别看现在卫美人如此得宠,一旦与他反目,这今天子的打击比任何人都猛烈,根本不会留半点情分!
林滤很矛盾,她清楚,做为一今天子,刘彻这样的性格绝对是相当适合地,但是做为她的弟弟,作为一个别人的朋友,刘彻却是危险的。
给陈阿娇说情,这个确实有难度,但是林滤抬起头看了看太皇太后,她清楚目前的一切都必须得到这个老人的支持,咬咬牙齿,她毅然道:“孙儿尽量去试试,但愿最儿还记得当年的誓言!”
卷六 辉煌
第三十九节 星火(1)
从临邛毕业的兵家学子并不一定就去了辽东,第一批一百四十名毕业生,至少有三十余人由于家族的关系而去大汉国其他军队服役。
大汉国武威郡郡守张愈的远房侄子张紫箭便是其中之一
由于叔叔的原因,他来到了这里担任武威郡的一名中层军官,武骑都尉是大汉国中层军官的起步点,因为与这个职位相差不大的其他官职都不具备实际指挥能力。
而武骑都尉却是可独立指挥一营士兵的实权军官,武威由于直接面对着匈奴至今为止依然保存了全部实力,没有参加内战的浑邪王所部,所以这里的编制也远远大于大汉国其他地区的军队编制,一营人马约有一千五百人左右。
张紫箭指挥的这一营人马则足足有二千人之多,而且是清一色的强弩兵。
自孝景皇帝十年以来在帝国全部主力军队中进行的换装工作极大的提高了弩兵的战斗力,铁器的大规模运用使得弩兵的射程和威力都提高一成有余。
清晨,草原上的太阳刚刚出现的地平线上,张紫箭指挥的这一营士兵就被一阵阵急促的号角声叫醒。
他们的长官都尉张紫箭手持着鞭子,身着甲胄,背土背负着一个重达六十斤的背包,已在演武场中央等候着他们。
临邛毕业的兵家子弟,都有着一个相同的习惯,那便是刻苦的训练。
早在学院时,每天早上三十里负重越野,就已经成为他们每日的必修课,每一个毕业的学子都被深深的灌输了一个信念: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到了军中,这个习惯自然也被带了进来。
尽管在传统,意义土,弩兵是以方阵对抵敌。什么越野,急速进攻根本与他们搭不上界。但是张紫箭却并不这么认为,谁说弩兵就不需要体力了?战时多一分体力,那就很可能意味着可以多装一次弩,多射杀一个敌人!
不过这却苦了他部下那两千号人,自从这个和魔鬼没有差别的长官到任后,每天的训练量就凭空增加了一倍不止。
在这个大人的麾下,弩手不再是简单地被要求射击敌人了,什么精准度。装填速度都成了首要选择。更离奇的是,他们这些弩兵居然被要求做到拥有和重装步兵一样的体力,这根本就是强人所难啊!
要是有那体力,他们哪里还会来当弩兵,早被重装步兵营给选了去。
不过,这个张大人和其他的大人完全不同,他每天带头训练,与士兵们吃一样的饭,睡一样的地方,每天他起的最早。睡的最晚。
这些弩兵也是男子汉,长官都做到这样的地步了,他们能不跟着干吗?
再者说,这个大人也就是要求高点,但是平时对爷们还不错,自己发了军饷,总是拿出来给兄弟们加餐。碰到训练中有人受伤,他就会立刻过来问这问那,搞地几个开始想要受伤遁地士兵都不好意思了。
更难得的是大人还有着满腹的学问,一有空下来,就教大伙认字,学文化,了解国家天下大事。这叫啥来着?哦。对了,大人说。这叫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咱当兵吃粮的就是国家的盾和剑,我们的盾保护家乡,不让北方的那些蛮子跑进来毁了家园,抢走妻儿,保护父母!
咱也是剑,为咱国家的耕牛和犁来获得足够的土地,这样咱的后代就是生他十个八个娃,那也饿不死,有地是土地种粮,哪天地不够了,咱就,去抢!
想到这里,李二娃就想起了自己那几年前被匈奴人杀死的妻子和孩子,眼泪就忍不住出来了。李二娃本来是这武威郡附近的边民,一家四口就靠着祖上的百来亩地过日子,五年前匈奴犯边杀进了武威,李二娃因为有事去了邻村,等他回到家里,他却发现他的媳妇,他那未满周岁的儿子,都被匈奴人杀死了,据乡亲说,他的媳妇是被七八个匈奴人活活地糟蹋死的,儿子则被挖出心肝,放在锅里……吃了!
怀着仇恨,正当青壮之年的李二娃毅然参军,加入到了武威郡边军之中。
只要能给媳妇和娃报仇,吃点苦算什么?受点罪算什么?
张紫箭很满意的看了看这黑压压的二千号人,这三个月的训练算是实实在在的出了效果了,想当初他刚来地时候,早上集合,这些个刺头兵哪里有这么整齐有效率,那时候见一个心烦。
有道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现在张紫箭认为,眼下这二千号人就是一群狼了,而且是一群恶狼,可惜地是不是骑兵,要是有这么二千号弩骑兵,那么张紫箭就会乐疯了!
按照惯倒,张紫箭检阅完部队后,就带头唱起了自己遍的军歌,这也是临邛官学地一个特点,特别是兵家部分学子的特点。
三年的学习生活,使得他们养成了随地遍歌,随地唱的习惯,作出了无数激励士气或者抒发理想的歌谣。
“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壮士兮牧四方,吾为吾皇起大风,手持钢枪三尺三,杀得胡人不南下!大军起兮尘分飞,马踏胡人弩射王,吾为吾皇当剑盾,腰挂胡颅七十七,脚踩祁连手刺马,吾以吾血洒草原,吾以吾肉筑坚城!”
嘹亮的歌声响彻营地,一阕了,张紫箭一个挥手,二千号人嗷嗷的吼着,跟着他一起跑向前方的山野,这样一支军队,这样的魂魄,天下谁人还可敌!
远远的武威郡郡守张愈放下自己手中的窗门,叹息一声,自语道:“我老拉!子愈可当我任,老张家后继有人啊!”
子愈是张紫箭的字,听得张愈之言,他的夫人张秦氏道:“夫君,子愈这孩子几年前妾回乡探亲时见他,还是一个纨绔子弟模样。怎的现在就成这样一个样子了?”
张愈道:“以前子愈没有理想,但是现在他有了,一个有理想的年轻人,绝对是可怕的!”
张愈接着又道:“因材施教,我原以为这世上自孔子死后,便无人可做到如此,却不想,那官学做到了!”回过头来,张愈对夫人道:“我说夫人。勋儿今年十六了吧。依为夫之见,便将他也送去蜀郡如何?”
张秦氏本也是这样想的,这世界上哪里没有父母不希望自己地子女成才的?当初他夫妇还以为那家中宗族弟兄所言的事情有些虚假,现在见了张紫愈的表现,自也就放下心来了。
张秦氏笑道:“如此,夫君可要快些了,据说今年那临邛官学的兵家科只招七百人,却不知怎的,报名的足有三千之多!”
张愈道:“无妨,我便修书一封与家兄。家兄在朝为公乘将军,想必也是认识那临邛主事者,不管怎样,勋儿今年一定要进那官学念书!”
当太阳同样的从大汉国的辽东地区升起时,各营地士兵便唱着各自不同,千奇百怪地营歌,开始了一天的训练。
与张紫箭不同。这里是同期毕业者的集合地,这里的营歌可以说一天一变。
由于李云为了快速整合部队,形成战斗力,因此制定了密集的对抗演习计划,有演习,就有失败者,而失败的一方肯定是不会服气的。
因此。他们的营歌大都为复仇或者雪耻而作。同样的胜利者的营歌则是用于提升士气,以期下次依然胜利而作。
这样一来在平时训练地时候。当失败一方的部队唱着要雪耻XX日之耻时,隔壁的胜利者却在炫耀自己的勇武,夸耀自己结实的肌肉,强壮的身体。
这直接导致了在接下来的训练中,两支部队之间地强力竞争,即使是训练,他们也要压倒对方,这种竞争方式也直接导致了各种歌曲的不断创新,每天营地中歌声嘹亮。
尽管这种情况有利于战斗力的快速提升,但是从长远来看,李云觉得,必须有一首统一的军歌。
军歌,是可最直接反应出一支军队灵魂以及凝聚力的,所以此事丝毫马虎不得,李云到底在前世听过无数军歌行业国歌,因此在此事上他到也有一定主意。
在后代,最好的提升士气的歌曲,诸如中国地国歌,法兰西地马赛曲等,这些歌曲都足以激励听到该歌的国民立即生出激动,可以说是该国民族地魂魄与精神所在。
另外有了军歌自然必须有军旗,旗在军在,旗亡军亡,在中国历史上夺旗斩将一直就是快速瓦解敌人的法门之一。
由于李云并不知道此时长安的紧张气氛,也不知道各个家族以及势力间的相互倾铡,所以便全心全意的投入到了军歌与军旗的创作之中。
七日后,全新的辽东军旗与军歌创作出来。
军旗脱胎于大汉国的黑色龙旗,在一面黑旗上一只张牙舞爪的巨龙一爪持剑,一爪持盾,这个本身并没有多少新意,因为这在后世的则小说中早出现无数次。
而军歌,李云则是缺乏了音乐天赋,虽然有无数后世歌曲做底子,但是却并不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最后没办法,干脆归于传统,从秦风中选出了那首《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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