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东方不败之予卿一生
作者:昨夜海棠
文案
从被囚禁,到长大,他的一生,始终只有一个人。
从幸福的云端跌落,他被迫学会成长,忍受孤寂,站在寒冷的高处
当两颗破碎的心相遇,是不是会温暖彼此。
时卿“:把你的一生交给我可好?”
东方不败“:若你敢负我,本座必会杀了你。”
内容标签:江湖恩怨 穿越时空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东方不败,时卿 ┃ 配角:令狐冲,任盈盈,童百熊 ┃ 其它:
☆、死亡
生时恰是五月,鸢尾花开的季节,花型似翩翩起舞的蝴蝶,注定一生离别。
“呯”一声枪响,子弹打入时卿的眉头,过往的种种浮上心头。
出生就不被看好的庶子,被人送到偏僻的乡下软禁,他的世界就此被隔绝在一个小小的屋子里,整整五年,他的记忆是一片空白,孤独,将他一点点蚕食,寂寞,占据他的心,那是一种令人疯狂的感觉,他将会慢慢地失去记忆,语言,行动,甚至,自己。。。。。。
终于,不顾一切的他选择了逃亡,却次次被抓回来,每一次被抓回来都会受到更加严厉的鞭打,曾经的他无数次恨透了命运,将他送到这样一个家族,但在不久的将来,他又感谢命运,他那冷酷无情的父亲,因为家族大权的动荡,儿子一个接一个被暗杀,只剩下他和素未谋面的嫡子,也是他的大哥。
也许是担忧他那宝贝大哥的性命,父亲将他从那小屋里解禁,从此以后,他被迫拼命的学习不会的所有,只是为了当一个替身,替他那大哥去争,去死。他不光要生存,还要努力变强,所有能生存的技艺,他都在玩了命的学。他要在那个男人将他的价值未利用完后,不惜放弃骨肉亲情也要做到的事将会成为他不惜一切代价的事,他会将那些人统统杀掉,拿回属于他的一切。。。。。。
十五年后,他二十岁,在他终于将师傅教给他的一切学完后,他杀的第一个人便是他的师傅。
他是王者,天生的王者,众使其他学员的孤立,欺辱,他都一一忍了下去,即便他的食物掺杂了别的东西他都必须吞下去,只有这样,才不会让监视他的人怀疑。
十五年的疯狂磨砺,将他的身心都弄得俱疲,但是他不会认输,那一声声的“贱种”“杂碎”“野种,去死吧”每晚都在他的耳边响起,泪,是弱者的象征,在他五岁被接出来,走出那个小屋流下一次眼泪后,他便再也不会流泪。
在他亲手杀死教会他所有的人后,他的枪便对准了那些小时候欺负他的人,那个夜晚,枪声从未间歇,八十五条性命,都被他终结。
就是那晚,他放了一个替身在那里,让他的父亲误以为他死了。然后,他开始疯狂的招兵买马,所有能赚钱的,有利用价值的人,他都会以诱利之。整整五年,在他的势力于父亲相抗衡时,他迫不及待的选择了复仇。时家的人,他一个都没有放过,无论男女老少,都死在他下属的枪子下,唯有他的父亲和大哥是他亲手所杀。
“孽子,放手,那是你的亲哥哥啊。。。。。。”他的父亲看着被折磨的大哥痛哭流涕。
“呵,他是你的宝贝儿子,那我呢,我就只是个孽子吗?我是孽子,那也是流淌着你的血液的孽子。”看着面前他的父亲,时卿讽刺的看着他。
“我时名忠绝不会承认你是我的儿子,你个小畜生,你个杀千刀的贱人。。。。。。”见亲情牌打不通,时名忠开始破口大骂时卿。
“早在你囚禁我的时候便该想到你会有这一天,时名忠,我的父亲,你,配吗,呵呵,看着你的儿子被我折磨的奄奄一息的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很心疼。但是,你现在没有那个能力去救他了,好好看他最后一眼,我会让你们在黄泉上相见的。”
“呯呯”
子弹分别打入他的父亲和大哥腹部,而他的心,也安静下来。
又是一声枪响,这次子弹打中的是他,他的属下,背叛了他。不过那又怎样呢,反正,他的仇已经报了。
他赢了,在他付出了一切,甚至自己的生命后,他将那些看不起他的人,将他踩在脚下的人一个个杀死,这里的回忆将一笔勾销,而他的生命,也走到尽头。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第一次写文,写的不好请见谅
☆、穿越
温暖的阳光透过叶子撒在小路上,桃花缤纷,山林青翠,小泉流水。迎来送往的清风卷起花瓣,就如同下了一场花雨,亦真亦幻。
许是阳光温暖,花气香甜,令时卿悠悠转醒,眼前的景象不由得让他一愣,难道地狱竟是这般风景,他闭上眼去感受那环佩叮咛,鸟鸣清脆,心底暗叹也不枉来这一遭,在这纯粹的大自然风景中,他的灵魂仿佛被洗涤了般,忘却前尘往事,只想亲耳聆听这自然的美妙旋律。倒是脚下黑色的影子,以及正常的五感,提醒他并非死人的事实。转瞬间时卿便明白自己“穿越”了,没想到平生他也能成为穿越大军的一员。
看到前面清澈的小溪,时卿情不自禁的用手捧起,轻啜一口,溪水倒映着他,温润如玉的面庞,面如冠玉,,修长的眉毛下一双狐狸眼微微翘起,唯一显得突兀的便是眉间一点朱砂,本是子弹打中的伤口,如今变成了朱砂,却是衬了一点斯文俊秀,又有谁会想到眼前这个谪仙出尘般的男人是个杀人魔王,灭了自己的家族呢!
趁着兴致来了,时卿便转了转,山谷倒也不小,走了一天也没有看完。所幸天见可怜,谷里有一间破败的木屋,让时卿得以栖身。推开门,屋里的灰尘积了大约一指厚,时卿叹了口气:这是多少年来没有住人那,打扫起来很费力气啊!
破旧的棉被散发出阵阵的霉味,露出了黑色棉絮,还好现在是温暖的春天,三四月份的天气还算暖和,不用让时卿担心棉被的问题,木屋里的家具健全,没有被虫子啃了去。时卿在屋里翻了翻,找到一把弓和几只箭,还有一把短匕,或许以前住在这里的是个猎户,时卿靠着这几只箭过了一把猎手的瘾,射了两只山鸡和一只兔子,晚餐倒是有了着落。
在这谷里住了几日后,时卿的存量终于告罄,他不得不去旁边的小镇去买些日用品,还好在他的休闲装里有一块银质的手表,那是他二十五岁生日时自己买的生日礼物。
小镇虽不大,但是各种行业的都有,且民风淳朴。虽然此时的时卿在小镇人的眼里看上去是穿着奇装异服的怪人,但是他那帅气的脸还是赢得了不少女子的芳心,自然也有人为时卿做向导,有问必答。
“多谢这位小哥,时某不胜感激。”
“哪里的话,像先生这般俊雅出尘的人物,我李子能为先生解惑,是我的荣幸。”善良淳朴的李子摸着头憨憨一笑。
典当居
伙计见有客上门,立马来招呼“:不知这位先生要当何物。”
“劳烦把你家掌柜找来,多谢。”时卿对伙计作了一下揖。
观看这位客人似是为大客户,又是极懂礼仪,必是教养好的大家公子,伙计不疑有他便将掌柜的请出来。
年方花甲的掌柜从后堂出来将时卿请入客厅,坐在主位上,老掌柜开始打量伙计说的这个“大客户”,衣着是他活了六十岁从未见过的样式,这布料也一样,看来真是一桩大生意,而且,这位客人面对他的目光不显避讳,仍是微笑面对,不由得好感便多了几分。
“不知客人要典当何物?”老掌柜率先开口。
“是别人从西洋带来的物件。”
时卿知道钟表是十六世纪发明的,而手表却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一名士兵为了看表方便,把表固定绑扎在手上,虽然不知道这里是不是和前世一样,但是时卿不敢大意,便推脱说是是朋友的。
将银表拿出来,转动时针,分针,滴滴滴的声音格外悦耳。掌柜的看着这个新奇东西,大是震惊。
“此为何物?”
“乃是手表,他的功能与日晷无异,但在时间上比日晷更准,现在是申时,这是时针,将他指到这个位置,再过不久就该酉时,时针便会指到这里。因佩戴在手腕上,便成为手表。如何,掌柜的。”
“啊,果真是稀有物件,先生欲以何价售之。”掌柜的双眼放光,抚摸着光滑的镜面。
对物价时卿并不通晓,但是观看掌柜爱不释手的时卿笑之“:单凭掌柜耳。”
“若是死当,一万两,活当七千,赎回要七千五百两。”
“我选活当,这乃是朋友的东西,吾不能做主。”
“好好好,先生这边请,若是以后要赎回,凭票即可。”
一桩交易达成,二人皆是心情高涨。
作者有话要说:
☆、江湖
凤凰镇是位于平定州的小镇,因为有了河流的贯通,迎来了由此歇脚的商人和贩夫走卒。
今天的生意较平时比较冷清,掌柜的守在店里听着旁边的一桌客官谈天说地。从当朝状元娶了当世内阁大臣的千金,再到武林上日月神教的教主东方不败继位,华山掌门岳不群收了几个弟子。。。。。。说话的人南来北往闯荡惯了,见过的世面也比这个小镇非同寻常。
“哎,听说了吗,任我行练功走火入魔,武功尽失,让那东方不败当上了教主。。。。。。”大胡子在一旁嚷嚷着。
“嗨,这事江湖上都传遍了,听说那东方不败的继位大典上还杀了不少人呢,你的消息都落后了”。一桌的虬髯客在旁边接话。
“要我说那东方不败就是狠,那人杀的,从早到晚,一个个杀,那个惨呀,魔教行事本就张狂,让这个狠人当上教主,咱们以后就没有安宁日子啦。。。。。。”
“你奶奶个呸,懂啥啊,这叫立威,杀一儆百,不然以后谁还听他的啊!就你那点熊见识,懂个屁,再说了,哪个朝廷改朝换代不也这样干吗,不杀人,怎么服众,怕是屁股还没做热,就给下去了。。。。。。”
“那朝廷怎么能跟江湖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