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我的脑海中不断地涌现出刚刚的画面,因为那个小姑娘的穿着打扮应该是八十年代那会儿的装束,所以我推断大概是十多年以前,本文姑且管这个小姑娘叫小美吧。事件的起因发生在某初中,一个初三的男孩子,给当时的小美写了一封类似现在情书的东东,姑且称这个东东为信吧,毕竟那会儿连信纸都是奢侈品。
信的里面没有现在这群孩子那些肉麻的假话,更多的是那些很朦胧、很纯洁的想法。信的末尾处,男孩约定女孩在某所高中相见。
这种事情放到现在来说,根本就不算个事儿,我还记得有个笑话说得更有趣:说俩初中生早恋,学校老师找来了双方的家长,随后腾出办公室,让两家研究如何处理这个事情,等老师回来的时候,双方家长经过反复沟通交流后一致决定,订下这门亲事,恋爱要从娃娃抓起,老师听完好悬没气晕咯,不过我挺看好双方家长的,毕竟开明懂事理,也很前卫。
不过这种事情放到当时,那可就是天大的祸事咯。不知道什么原因,这封不是情书却似情书的东西,被老师发现了,这还了得,不认真学习,居然满脑子资产阶级分子的小调调,于是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周一升旗的时间段,由本班的班主任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将这封信读了出来。这还不算,读完以后,不但给这俩孩子记大过的处分,这个老师还倾其所能的用一切她能联想到的恶毒的语言,来诋毁这两个幼小的心灵。因为在她看来,这就是教育的本质,也是当老师的职责所在。殊不知,大禹治水靠的是疏,而不是堵。
如果男孩儿的眼神可以杀人的话,那么站在他面前的这个魂淡老师,至少死上一千次,一万次,一亿次了。可眼神杀不了人,他只能咬着自己的嘴唇,默默地忍受着眼前的一切,任由这位“高尚的人民教师”,用各种污言秽语来解读他对未来美好人生的憧憬。鲜血,一滴、一滴、一滴的顺着嘴唇往下流,可**上的疼痛,远远不能缓解心灵上那剧烈的抽搐感。而最无辜的小美,除了哭以外,貌似任何的解释都是苍白无力的。
当天夜里,小美写了她这辈子的最后一封信。这封信小美足足写了好几十页,她将心中所有对这个男孩儿的恨,对这个老师的恼,对这个世界的绝望,都书写在字里行间,这也是她发泄的唯一途径。写好了以后,小美将这封信投进了邮筒,回到家后,她就喝农药自杀了。
可孩子永远都是善良的,在小美的弥留之际,她意识到自己不能跟那个魂淡老师一样,那封信会毁了那个男孩儿的自尊、自信、人格、尊严乃至一生,此时的小美特别后悔投递了那封信,她不恨了,哪怕自己死了,也不恨那个男孩儿了,她想取回那封信,非常非常地想取回来,然后烧掉。可人生没有彩排,人死也不能复生,小美去了,带着善良的想法去了。
可那封信,却成为小美投胎转世中挥之不去的阴影,在这个执念的影响下,小美不愿意走黄泉路,不肯喝孟婆汤,只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守候在邮筒旁,眼巴巴地等着邮递员过来,好取回那封可能改变他人一生的信。
待续
第一百七十四章 读心之术
可小美不知道的是,那天晚上,那个男孩也投河自杀了,用最悲壮的方式,离开了这个他所憧憬的、热爱的、眷恋的世界。当然,他是带着所有的恨离开的,毕竟成人的世界他不懂,也永远不需要懂了。所以,那是一封永远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也永远没有归宿的信,只是小美永远不会知道了。
我看完这些画面后,心里特不舒服,一种无力感油然而生。我是真心想帮小美,可我能力有限,我也就是个半吊子,甚至当时我连个半吊子都算不上,充其量是吃天赋的主儿。所以我不断地拜托邋遢老道帮忙,可老道眯着他那小眼睛,捻着那几根破胡子就是不吭声。
“王道人,您看这样成吗,我去给您把酒葫芦打满,您帮帮这个可怜的孩子,您看如何?”无奈之下,我使出了杀手锏。“你要是把我葫芦偷跑怎么办?”老道貌似很了解我啊,我是真打算这么干滴。“哪儿会啊,我还指望您济世救人,普度众生呢。”我赶忙捧着邋遢老道说,生怕被丫发现我的小阴谋诡计。“酒打来再说。”这老家伙真是太鬼了,绝对是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选手,“好嘞,您擎好吧!”我喊了一嗓子后,快步地往远处的超市奔去。
到了超市,打了桶原浆白酒,一结账我才发现,泥煤啊,真是欺负外地人,一桶五斤装原浆大老散,居然跟小太爷要了五十元,问题是标签明明写着十元。擦你全家女性的!我又不得不买,去他奶奶个腿的。不过我是打心底里想帮小美早日投胎做人,即使被人宰,即使做这个冤大头,我也得把脑袋敲肿咯让人宰,我也得认吃这个亏,谁让我技不如人呢。借此事奉劝一些做事儿浮躁的读者,人这一辈子,能依靠的除了自己的影子,就是自己的本事,千万别把希望寄托在他人的身上,此话算是与读者共勉吧。
拎着这壶酒,我箭步如飞地跑回王道人的身边,“给您酒。”说完后,我就开始大口地喘粗气,毕竟冬天里我穿得多,跑得又很急,“真是世风日下啊,就你这小身板儿,还打算做我徒弟啊,你省省吧。”死牛鼻子眯缝着眼睛,撇着大嘴,一把抢过我手里的酒壶,随后就开始挖苦我。
次奥你大爷…此处略去一亿字!我心中各种咒骂,表面却恭敬得不得了,“那王真人看什么时候能帮帮那个孩子啊?”“等你次奥完我大爷的。”老道一开口就揭穿我的想法了,泥煤啊,这都什么神通啊,不带这样滴,当真没得玩耍了,好歹你丫给我留个裤头啊,这不等于什么心事儿都被你知道了。
吃惊归吃惊,我还是很佩服这老道的本事,居然可以知道我此刻内心的想法。高!实在是高!这个技能我一定要学来,而且放到F1的位置,刷怪简直太有用了。老道不屑地看了我一眼,“你别没学会爬,就开始想跑啦,咱俩先把手头的事情处理完再说吧。哎!今天晚上我这耳朵根子又不能清净咯。”老道的前半句,直接浇灭了我内心深处想学技能的星星之火,后半句又把四姑损了个够呛,我暗自感叹:牛B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美洲不是黑的,汽车不是飞的!
“别说绕口令啦,你个小滑头,再陪我走一趟吧。”邋遢老道此刻早已将我买来的酒,全部装入到他的葫芦内,随后扣上葫芦盖,大步流星地往远处走去。“哎……哎……这儿就这么扔着不管啦?”我怕那吊车司机恢复后继续捣乱,因此说话有些结巴。“借他十个胆儿,他也不敢啦,赶紧走吧,一会儿天都要黑了!”老道跟未卜先知似的,直接回答了我心中的疑惑。既然老道那么有把握,我就跟着看热闹好了,打定主意后,我快步地跟在老道的身后,随他往远方走去。
这次走的时间可够久的,中间曹哥给我来了个电话,就说有急事儿,我问丫半天,他吭哧瘪肚的也说不清楚(吭哧瘪肚,东北方言,就是解释不清的意思),就说一会儿出租车交接班的时候过来找我,我想想也好,我晚上也得打车回去,毕竟周末有客户给孩子办满月酒,邀请我过去当主持人,打车的钱给谁赚不是赚,还不如便宜曹哥呢,这叫肉烂在锅里,肥水不流外人田!
老道看我接电话,还好心的停下来等了我一会儿,这举动可把我吓得够呛,毕竟这牛鼻子老道一肚子的坏水儿,天知道他停下来等我安的什么心。老道估计又看穿我的心事儿了,“哼”了一声后,掐指算了算,随后抬头看着我说道:“故人之子即将到来,值得庆祝,值得庆祝!”说得我是一句听不懂。不过内心深处隐隐约约地感觉曹哥貌似跟这坏老道有些渊源,但是年纪也相差太悬殊了,毕竟听四姑父说这老道是民国时期的人,老曹除非是穿越,否则这俩人根本不可能有交集啊。
要不怎么说这老道坏呢,压根儿不给我思考的时间,“赶快走吧,趁天还没黑,赶紧把正事儿办咯!”扔下这么一句,老道甩开大步继续往前走。老杂毛,太坏了。我内心嘟囔一句后,继续跟在老道的身后往前走。
当我看到一个小的池塘的时候,邋遢老道终于停下了脚步,四处打量着池塘的周围。老道打量的同时,我也四处观察着这个池塘,这是东北典型的河泡(pao三声)子,占地能有十几亩,四周除了一间小房子以外,很是空旷,里面的水有多深我说不好,毕竟是冬天,上面结了厚厚的冰,我从地面上捡起块石头扔了下去,打算砸出个坑,然后根据声音判断水的深度。如果是“咕咚”的声音,那么证明水很深;如果是“趴哒”的声音,就证明里面的水很浅。结果当我扔的那大石头落在冰面上的时候,我就听到“咣当”一声,只砸出一个白色的小点,看样子冻得那是相当的结实了。
待续
第一百七十五章 结婚条件
可能是我扔石头的举动被人误解,也可能是我跟老道在这个地方太扎眼,从河泡子边上的那个小房子里,走出来一位老人,冲着我们俩大声地喊了句:“干什么的?”喊完以后,便快步地朝我们俩走了过来。
“老哥,向您打听个事儿。”待到老人来到近前,邋遢道人开口说道。“什么事儿啊?”老人不耐烦地回答道,“十几年前,这个池塘内是否自杀过一个小男孩。”老道话音刚落,我就看到这个老人的脸上露出了惊恐的神色。同时,我也趁着这个机会,仔细地打量着面前的老者,一脸的皱纹,头发胡子都是白茬儿了,皮肤黝黑黝黑的,下身是大号的棉裤,上身披了件很脏的羽绒服,声音有些沙哑,尤其是眼神,说话的时候总是游离不定,足以说明他有很重的心事。
“你们该干嘛干嘛去,别瞎打听。”老人不耐烦地回答邋遢老道的问题。“大爷,前村的刘XX是我四姑,您看凭她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