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周之前倒是回来过一次。
司空绝拿着兵书,却一直在发呆,见那糙汉都已经睡着了,不由得望望那窗外的明月。
不知道此时的她在干什么?
直到确定了孩子睡着了,司空绝才关了灯睡觉,主要还是不要让糙汉觉得,他们的眼又瞎了……
学院之中眼看着就放假了,又是一学期了,夏城大学都已经办了三期了,培养了一大批高手,其中不少已经答应了就要留在夏城之中为夏城所用。
夏城因为这大学,和江湖之中大多数名门正派都有了良好的关系,接连和玉城唐城锦城等都有了来往。
夏城的影响力已经成了澶州数一数二的大城池,一跃成为城池里面的高富帅,受它影响,现在那些个城池都开始修路修桥修运河了。
而此时,研究中心之中,夏锦华正将那大炮从头到尾地看了几遍,对北极道:“后日我们便能试炮了。”
“好,明日便开始准备,另外务必通知城主。”
……
第二日,司空绝去研究中心里面给夏锦华送饭,便知晓了这件事情,最近学院也放假了,实习的事情也安排好了,他也可以抽出时间去看看。
第三日一大早,司空绝便去了研究中心,见他们已经将大炮给拉上了车子,用了几匹大马来着,一同出了城去。
此次,成叹月也跟了上去,这是夏城的绝密实验,只有少数人知晓,除了绿军之外,还有唐淌也来了。
虽然那唐淌老是想着挖墙脚,但是司空绝对他十分信任。
成叹月跟着来了,瞧见那大炮,可是好奇得很,上次摸来摸去,道:“这大玩意有什么用处?”
夏锦华冷冷道:“等会你就知道了。”
见时辰到了,众人将大炮安在开阔地带,此地是郊外,倒是无人,真是方便进行着大炮的试用。
北极点火,众人见他一点火,便捂住了耳朵,成叹月也慌忙捂住了耳朵。
没一会儿,便就是一阵‘轰隆’声,炮弹飞了出去,落在了远处的开阔地带之上。
轰——
炮弹炸开了,惊奇一阵绝世烟花,伴随着烟火石头泥土,就算是铜墙铁壁,在这炮弹的威力之下,也休想保全
人群之中,发出一声惊呼,那为了那大炮付出了大量汗水和精力的专家和绿军的高手们都振奋了,发出了震天欢呼声。
夏锦华也高兴,高兴得差点流泪,轮船还没成功,总算是在这里得到了一点安慰了。
司空绝也震撼于那强大的力量之上,站在那处,久久不能回神。
成叹月也站在那处,简直惊呆了。
他以前将夏城的炸药偷了几个回去研究,可是研究这么几年了,还是没出头绪,倒是接连炸死了几个人,不得已将那项目给搁置了。
没想到啊,夏城居然已经研制到了如今的境地了!
同时,他心中有一丝欣慰——幸好没和夏城作对啊,那苗城就是和夏城作对的下场!
大炮实验很是成功,接连放了好几炮,众人才收拾了回城。
回到城中之后,研究中心的今日夹菜,犒劳那些辛劳了许久的人们,另外还要放假几日。
趁机,司空绝还尽力地将夏锦华给忽悠回府。
夏锦华也觉得自己该是回家看看孩子了,便也随着司空绝回了家了。
“妈妈!”
糙汉还是认识妈的,一看见夏锦华就扑了上去。
“儿子!”夏锦华高兴地将自己的一双儿子抱住了,几日不见,都长成这个样子了。
司空绝也高兴,将夏锦华的背包给背着,道;“咱们回家再说。”
回了家,家中还是一如既往,只是多了两个会跑的孩子,一切都不一样了,且不说那到处的坑坑洼洼,夏锦华的屋里的东西都用大箱子锁了,怕糙汉去捣乱
这孩子太聪明也不好,糙汉两只说话比较早,脑子发育得也比别家的孩子早。
司空绝将那屋里的东西放在高处,怕孩子玩坏了,但放在高处也无济于事了,糙汉总能拿下来糟蹋一番,因为他们会指挥四狗子飞上去拿。
回来的第二天,司空绝很早就出门了,现在正是秋收时节,城外忙坏了,他作为一个关心民生的城主,每年这个时候,都要出城去帮着收粮几日,顺便带上记者和画师,过几天的头条肯定是他挽着裤腿收粮食的报道,正努力地营造一个亲民的城主形象。
夏锦华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这段时间着实是累坏了,这一觉睡得太舒服了。
起床的时候糙汉早不见了,和狼一道在府里面到处玩耍。
她起床,做了橘子汁,拿出高压锅来,做了汤,早早地照顾糙汉吃喝了,便将饭菜打包了往城外送去。
糙汉两只也要跟着,夏锦华便只能做马车了。
到了地方,夏锦华看见那黄灿灿的一大片稻田,散发着香醇的味道,农田之中,到处都是忙碌的人们,将那稻谷收割了,一捆捆的握在手中,用力地将那稻子击打着禾桶,通过撞击将稻谷摔入禾桶之中。
这种古老而原始的方法,已经延续了千年了。
田野之中,四处都是镰刀割在稻谷之上的‘淙淙’声,还有摔打的稻谷的声音,汇合成一曲田园乐章。
城外最肥的地,都是夏锦华名下的,她牵着两只糙汉走在田园之中,身后冬奴拿着食盒。
糙汉问道:“妈妈,那个金灿灿的是什么?”
“那是谷子,咱们吃的饭,就是它。”
“为什么要打它,肯定很疼!”
“那不叫打,那叫摔!”夏锦华耐心地解释道。
“饭天天被我吃,它同意了吗?”
“……你问问。”
一路聊着天,夏锦华已经寻到了司空绝了,那一块田已经收割完成了,他和众人一起将那禾桶里面已经脱下来的谷子装进了口袋里,教给专门运送的人,送到不远处的晒谷场去。
如今学校放假了,有一些不回家的人在学校之中显得无聊,别唤来一起劳动了。
司空绝才出了田,在那田埂上的草上蹭了蹭叫上的淤泥,一阵奇异的香味已经传来,那酷似夏锦华的女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到了那田边,手中还有个食盒,见她对司空绝笑道:“校长,我我是来给兄长送饭的,你来与我们一起吃饭吧!”
夏锦华正赶来,远远的正看见那女子,顿时,心中警惕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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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料良配竟是豺狼,只因他心爱之人一句不喜,他硬是将亲儿活活冻死,将她挫骨扬灰,尸骨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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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她孤魂游荡千年,幸得上天垂怜,一朝重生,她回到了十岁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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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唏嘘长叹,索性一切可以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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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敢让她一时不痛快,她便让那人痛苦一世!
且看她一只千年老鬼如何守至亲,保侯府,为自己铺就一条锦绣之路。
091 捉奸
司空绝正想回绝女子,不知道怎么的,看见那女子的双眼,竟然有种鬼使神差的感觉,不由得伸手,差点就将那那女子手中的东西接了。
正巧得,耳边一声脆脆的呼喊:“嗲嗲!”
司空绝如梦初醒,脑子忽然一震,想是响鼓重捶齐齐落下,整个人清明了了,方才那就欲伸出去的手闪电般地缩了回来,道:“不用麻烦,夫人已经为我送了餐。”
果然见夏锦华已经牵着一双孩子来了,那双孩子正往这边奔来。
那女子道:“夫人好漂亮的,校长您有如此贤妻,真是令人艳羡。”
司空绝一笑,有种骄傲和自豪在蔓延,转身去迎接夏锦华了。
而夏锦华却心中一跳,因为他看见的是司空绝本来已经伸手去接那女人的东西,开始看见自己来了,立马将手伸了回来。
而且,她还对那女子笑……
又看那女子,似乎年纪不打,有着自己无法比拟的青葱风华,浑身上下都是鲜嫩的活力,而自己,在她面前,似乎是少了好些活力和年轻。
心,是极端的不舒服。
难道男人都是这般吗?
又想起了福元公主的话——男人的心,是抓不住的,就算你得了一时,也绝对抓不住一世!
的确,现代的夏锦华也见识过不少因为男人花心而破碎的家庭,女人或者是为了家庭忍气吞声,男人便就是看准了这一点,知道无论自己如何花心,女人都是心软的,家庭还是能保住的。
夏锦华曾经接过一个案子,女人终于是无法忍受长期出轨的丈夫,和孩子一道烧煤气自杀了,案件难度大,到了要出动特警的地步。
男人啊——
但夏锦华不由得甩甩头,自己都在想些什么。
别人如何,与她何干,看看自己身边,南极和冬奴恩爱如此,北极和葫芦娃虽然打打闹闹,但从未红眼,她那前世的爹娘,相守了一辈子几十年就是恩爱如初。
糙汉扑向了司空绝,司空绝却是一躲,道:“嗲嗲现在不能抱你们。”
糙汉止步,抬头看着他,似乎是不解。
夏锦华解释道:“爹爹身上有灰尘,摸了手儿要痒。”
稻谷多灰尘,若是糙汉那嫩嫩的下手之上,怕是得红痒半天了。
她讲适合递给了司空绝,道:“饿了吧,快吃饭了。”
司空绝接了食盒,道:“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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