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乔休假也不过一个星期而已,怎么再次回来,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到底是什么样的变化,可以总结成以下几点:
第一点,“李莫愁”那个向来狐假虎威,用鼻子看人的助理,对黎乔变得非常热情,她是顶着满身鸡皮疙瘩,跟着她去给她新安排的办公室。
第二点,她还是在报社上班,办公的地方却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格子间,她有了自己的单独办公室,而且就在“李莫愁”的隔壁。
第三点,她无意中抬头朝悬挂在办公室上方的牌子看了下,脚底像是踩中了玻璃弹珠,差点狠狠摔了一跤,“副主编办公室”。
幸亏她及时扶住了墙壁,才没摔跤,可见那块牌子给她带来了多大的震撼。
她休假还只是个小小记者,怎么回来就摇身一变成了副主编。
这官太大了,完全把黎乔吓坏的节奏。
RITA替她推来门,对她笑道:“黎副主编,以后这就是你的办公室了。”
她显然是被出去度假的“李莫愁”叮嘱过,心里虽对黎乔不服,言语动作间还是很客气。
黎乔抬头朝那块“副主编”的牌子,又看了看RITA,不确定的反问:“以后这里就是我的办公室?”
她不是梦游吧?
很快,RITA用她的用力点头,肯定了她不是在梦游。
一上午的时间不算长,却也不算短,从九点半,到十二点钟吃饭,中间也有好几个小时了,黎乔却觉得时间飞逝啊,她就光在她的副主编办公室接见一波又一波人的“朝见”了。
这样当领导,至少被人表面尊敬的感觉,说实话,是很不错,但是,黎乔从一个小小的记者一跃成副主编,心里当真忐忑不安。
一上午的时间就这样浪费掉了,中午报社的那群人说是要请她吃饭,恭贺她高升,吃饭的地点就选在了写字楼一楼的西餐厅,黎乔拒绝了。
她为什么拒绝,一来是她真的不想和他们一起吃饭,显得她真像个领导似的;二来,她看到自己的钱包,想起一件事,她还欠离报社不远处茶楼老板娘的十块钱零钱。
钱虽少,肯定要去换,这是做人最基本的信用的问题。
报社的众人看她坚持不肯一起吃饭,很快就散了,和以前一样,各自吃各自的,黎乔拿了钱包出了报社。
白冬梅听到门口的风铃响,习惯性的抬头朝门口看来,别看她这里是茶楼,为了生意,也在不断的适应这个社会,周围都是写字楼的白领,她这里中午有商务简餐。
看到来的人是黎乔,她显得很高兴,放下正招呼的客户,朝黎乔迎去,“吃饭了吗?”
黎乔如实摇头,“还没有。”
她拿出钱包,“我是来还钱的。”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欠了我十万八万呢,不就十块钱,真的不用放在心上。”白冬梅很温婉,给人的感觉非常舒服。
黎乔吸了口空气里的饭菜香,“好香,这里还有饭可以吃的吗?”
她看到不远处的那一桌,一个白领正在边吃饭边玩手机。
白冬梅对黎乔做了个请的动作,黎乔跟上她,她把黎乔带到了后院。
露天的天井,上面种植了绿色的藤蔓植物,人坐在天井里,有稀稀疏疏的阳光从植物的枝叶散落到身上,黎乔好喜欢这样的感觉。
她打定了主意,以后有事没事就要到白冬梅这里来喝茶,意境真的太好了。
白冬梅问黎乔,“想吃点什么?”
黎乔笑道:“我不挑食的,只要是正常食物,我什么都吃。”
白冬梅也笑了下,“那最喜欢吃的是什么?”
黎乔这段时间在张奇那么精湛的厨艺之下,嘴真的养刁了,她想起以前,于是告诉白冬梅,“我以前最喜欢吃糖醋排骨,现在好像没有什么最喜欢吃的。”
白冬梅给黎乔沏了壶茶,让她稍等后,就不见了。
美人泡出来的茶就是不一样,黎乔觉得以前从来不喜欢喝的茶,原来也可以这么好喝。
等白冬梅再次出现,手里已经多了个托盘,把托盘放到黎乔面前的石桌子上,黎乔看到那里面是两菜一汤再加一碗米饭。
饭菜真的太香了,尤其是那碟子糖醋排骨,色泽鲜亮,让人看一眼,口腔里就忍不住开始分泌唾液。
蔬菜是一道清炒生菜,汤是排骨萝卜汤,在加上那碟子糖醋排骨,荤素搭配,营养太好了。
可就这样,白冬梅还满脸歉意的对黎乔说:“真是不好意思,我怕你饿了,就先做了这么点。”
白冬梅这么客气,弄得黎乔才不好意思,忙说:“白女士,你这么客气,我都快找个地缝钻进去来了。”
她想到了白冬梅刚才说的话,接着说:“这些都是你刚才去做的啊?”
白冬梅点头,把筷子递给黎乔,“是啊,尝尝看,我的手艺合不合你的胃口?”
含着某种意义在里面的做出的饭菜,就算味道真的不好,黎乔也会觉得非常好吃,更不要说,白冬梅做的真的很好吃。
尤其是那道糖醋排骨,好吃到黎乔差点把自己的舌头也吞下去。
早晨冯默娣来找她,后来急匆匆去打车上班,黎乔还真没吃张奇替她准备的早餐,到报社,被自己升成副主编的消息又惊的一上午,倒也不觉得饿,这会儿,面对两菜一汤,真的好饿。
她大口的吃了起来,等米饭吃了一半,想起了什么,抬头朝坐在她对面石凳子上的人看了眼,白冬梅正在举止优雅的抿茶。
看着白冬梅喝茶的动作,再想到自己刚才的吃香,黎乔又不好意思了,“白女士,你还没吃了吧?”
白冬梅放下茶盏,轻笑,“我中午喝茶,等会儿会再吃点点心,不吃米饭和菜。”
黎乔看她被旗袍包裹出的,如少女般窈窕美好的身材,心里暗叹,难怪身材这么好。
第一百零四章:不要吓到
她的身材其实也还不错,就是低头朝地上看时候,很快就能看到自己的脚尖,这说明什么呢?
很简单啊,说明她的胸太小了,才会一眼就看到自己的脚尖。
说一马平川呢,是稍微夸张了点,但是,真的不大。
她想到了秦小曼胸前的样子,那才是传说中,让女人妒忌,让男人顷刻间就能沦陷的凶器啊。
白冬梅的身材的也很好,虽然被旗袍包裹着,也能看得出来凹凸有致,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也绝对不含糊。
“白女士。”黎乔放下筷子,“你晚饭也不吃米饭和菜吗?”
白冬梅笑了下,刚想把自己的饮食习惯告诉黎乔,身后传来声音,“冬梅,还有饭吃吗?”
听到这个声音,白冬梅明显脸上一喜,而黎乔,则是微微怔了怔,范文谨怎么会来这里》
而且不管是从范文谨对白冬梅的称呼,还是白冬梅脸上的信欣喜,都能看得出来两个人是老相识。
范文谨今天刚好在附近办事,忙到现在,才想起中午饭还没吃,他是有一点点洁癖的人,不大喜欢吃外面的饭菜,总觉得不干净,就到白冬梅这里来弄点吃的,一顿午饭,他还是能将就的。
所以,当他在白冬梅这里看到黎乔,脸上的表情在惊讶意外之后,简直是狂喜。
因为黎乔也刚好看着他的脸,他脸上闪过的几种表情,她看得清清楚楚。
她很肯定自己没有算错,范文谨看到她后的惊喜和狂喜,这是什么意思?
她捉摸不透,只觉得,手臂上的汗毛倒立,这是什么个情况?
如果不是范文谨从没对她有过任何不轨的动作,言语上也没任何挑逗,上次秦小曼讽刺她傍上了他,大发雷霆之下,真差点把秦小曼给打了,她自己都要误会了。
范文谨一看就是个斯文人,却因为秦小曼的一句话差点把她打了,可见,那句话侮辱到了他。
她后来才知道,范文谨之所以大怒,不是因为秦小曼的话侮辱了他,而是侮辱了黎乔,范文谨可能不是个太好的人,但是,对黎乔,他真的是个掏心掏肝的好父亲。
现在的黎乔和范文谨相处下来,知道他不是个以貌取人的人,真会以为他大怒,是觉得秦小曼那样说是侮辱了他的眼光。
黎乔那样想,也是有一定依据的,那就是她的长相,真的和绝色沾不上任何一点边。
范文谨很快收起自己的异常,朝黎乔和白冬梅围坐的石桌走去。
白冬梅听到范文谨的声音,早就站起来转身看他。
黎乔看到范文谨走来,才察觉出自己失态,也起身和范文谨打招呼,“姑……”
那个“父”字还没喊出口,范文谨已经笑着打断她,满脸的柔声,“快坐下来吃。”
“哦。”听了范文谨的话,黎乔像个听话的孩子应了声,收回站到一半的动作,重新坐回到石凳上。
她本就已经吃到半饱,这会儿范文谨来了,她怎么都吃不下。
白冬梅也是个聪明人,从范文谨对黎乔的态度,已经知道她就是他昨天告诉她的,遗失在外面的女儿。
她看着低头忽然之间不知道怎么吃饭的黎乔,胸腔满满的都是暖意,难怪她第一眼看到黎乔就觉得她的侧脸好熟悉,难怪她会不由自主的喜欢她。
原来她是范文谨的女儿,身上流淌着他的血。
可能是爱屋及乌,白冬梅现在看黎乔比范文谨出现前,更可爱了很多。
白冬梅要去给范文谨准备吃的,范文谨喊住她,淡淡道:“给我来一碗米饭就行了。”
白冬梅愣了下,随即笑了,“我再盛碗汤来吧,排骨汤是现成的。”
范文谨点头,“好。”
相比范文谨对白冬梅啊惜字如金,他对黎乔简直就是个话唠。
这是黎乔接触的第一个从事外交官职业的人,耳边一直都在响着范文谨的声音,她在心里忍不住暗猜,是不是职业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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