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翔]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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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翔]恶少- 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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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万年船,尤其是跟东洋人做买卖。
  “都弄好了。”梓康点点头,那批包装也是他在这边都已经查看之后才提早运到大阪的。
  “好了,吃饭不谈生意。”显然,沈世豪现在发言完全是有点多余。
  于是,餐桌又安静了。
  李德先掏出怀表,滴答滴答的响声在餐厅里引起了阵阵回音,其实,品慧跟霁鸿……是今天早上九点钟的船刚刚离开上海,可是到现在才不过刚刚过去四个小时,却给人一种已经四个月的错觉——他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至于旁人,他还真不是很清楚。
  “我先去公司了。”终于,本打算休假一天的沈世豪受不了这样压抑的气氛了。
  “我也去!”云翔马上拿起外套拽着他出了门,一出门,这才长出一口气,“闷死我了!”
  “可不是,真够受的!”两个人相视一笑,转身上了车。
  虽然担心,虽然思念,虽然无聊,虽然别扭,但是李德先这位当爹的一直坐在那里闷不作声,平均每隔三分钟就拿出怀表看一眼的行为,的确让人压抑得窒息。这一顿饭,从十二点吃到一点,而李德先就看了整整二十次的怀表,那怀表滴答滴答的声音听着十分阴森,阴森得就算没话找话也无法阻挡怀表往外散发出的阴沉气息——真像是被老婆抛弃了的弃夫!
  “梓康也跑出来了。”云翔忽然说了一句。
  “啊?怎么?”
  “你……往后看。”
  后面,正是梓康的那辆福特,上面被霁鸿画了一圈橘黄色的花边显得特别扎眼——本来这车买了回来是云翔的,结果被霁鸿拿油漆画了一圈之后,就自动转让给了梓康。
  “好小子,真不愧是老子的儿子——躲得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会在下南洋60章码完的时候开定制,这个08年的时候就调查过……不知道还有木有人要了……噗哈哈哈……


☆、二十一、知己

  二十一、知己
  这几天里云翔一直忙着把家里的资产换成金条存进了瑞士银行里,其实,他并不是十分放心,但是为了能方便离开,他还是做好了一切准备——分别是用家里人的名头存进去的,他从来不把鸡蛋放到同一个篮子里。
  而沈世豪更是忙碌,首先就是维系之前的客户关系——他可不想因为他们转移了阵地就失去了这些客户,他们对他而言就是金钱。
  两个人各自分担着生意上的事情,聚少离多,偶尔见一次面也要对账到很晚,有时候对着对着就累得抱在一起睡过去了,第二天,却又各自奔忙。
  这世上的生意有多少种?
  沈世豪不知道,展云翔也不知道。但是他们知道自己上手的生意是断然不能放的,至于其他,有投机倒把一说也有转战阵地之说,只一点,不管是怎么个说法都不能省了心力。
  商人,从来都是为利而行。
  睁开眼,展云翔见的是几缕阳光,透过明亮的窗,洒落在懒洋洋的床上,床单是他喜欢的淡淡的月白色,如果只是这样看着便会觉得冰冷,可是在这满是暖色调的房间里却不能让人感受到冷这个字眼儿。
  身边的位置上已经没有那个人的温度,可是当手抚上去的时候却分明感受到了那人留下的眷恋。
  这种感觉,其实真的很好……勾起嘴角,一个微笑表示出他此刻的好心情。有句老话叫什么来着……人生得意须尽欢,不对不对,应该是——人生难得一知己,更何况,这知己,还是一生相伴的人,那就更难得了。
  展云翔就知道,他的知己是沈世豪,而沈世豪也确实是他的知己,这种感觉,从第一次见面就有,以至于最后他就这般沉沦了,难道,真的是命中注定?有时候他也挺信命的,命这个东西,你说有它就真的有,你说没有,其实这事情走向又有哪件不是按照他们自己的选择而来的呢?
  收拾收拾起床,神清气爽的日子就是让人高兴。
  走到客厅里拿起桌上的一份报纸,上面的新闻不知道能不能让自己继续高兴下去。
  有人说过,时势造英雄,可是他展云翔从来都不是英雄,也不想做个英雄,英雄的负担太重,重到绝不是他能承受得起的,他有野心但是没有雄心,有志气但是没有壮志,所以当然不适合去做个英雄。
  报纸上的大都是粉饰太平,这些看起来好看,但实际上没有任何作用的文章只能让人头疼。
  放下报纸,云翔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消息,虽然那些文章里并没有提到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但这不妨碍他从中找到有用的信息。
  “云翔。”沈世豪走进来,因为两个人负责的地域不同,所以他最近越发忙碌,而云翔反倒闲散了下来,这也让云翔有了足够的时间去了解一些实事。
  “世豪,今日怎么这么早?”云翔抬头,见他一身的狼狈,不由得笑了出来——那一身定制的西服上,还沾着酱汁汤料,看起来就像刚刚摔进了一口锅里。
  “莫笑了!”沈世豪走过去把身上的外套扔到一旁,“要说今日见的那个洋行买办,只他家的千金可真是让人消受不起。”
  “怎么?招你做女婿?”云翔挑了挑眉,痞极的过去扯住沈世豪的领子。
  “非也,”被扯住领子,他倒不急,这是笑着摩挲起云翔手腕上的那一圈痕迹——年代久远,早已与旁边的肤色无异,但触碰着却惊心动魄,“是要我做媒,招你做女婿。”
  “哼,他想得倒美。”云翔冷哼,手腕上被他摸得心颤,不由得软了性子,抓着他领子的手也松了开,转而抱住了他的脖子,“惹祸了?”
  “再大也大不过你去。”
  这些年来朝夕相处,相濡以沫的日子若说平淡倒也平淡,可每日里总有新意,平淡的日子便又生出了许多不同的快乐,云翔喜欢听他说的这些话,虽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情深意重,但刻在骨子里的深情厚谊却比那天花乱坠的甜言蜜语要好得多,何况,他若听了那些你侬我侬的情话,指不定先吐的倒是他自己。
  在房里腻了一会儿,沈世豪换了一身衣服,这才又出门去谈生意,其实也不过就是一些交接,家中生意,大都挪到南洋去了,而云翔这边与日本的生意是渐渐放缓,又把剩余的都转给了梓康,故而他的时间是多得泛滥。
  等沈世豪一走,云翔又进了书房开始对账。
  时间就在一页页的账簿翻动中慢慢流走,不知不觉,已是残阳铺红。
  站起身揉了揉眼睛,云翔下楼去。
  家中少了品慧跟霁鸿,可不知道要安静了多少,平日这一老一少坐在家里闲话倒是不觉什么,现在一合计,却觉得空落落的了。
  下楼端了一杯咖啡,再上楼,等到晚上的时候,沈世豪父子回来,家中可算是有了些人气,闹得云翔心里挺不好受,吃饭的时候也就没了胃口。
  然而,沈世豪是知他的。
  第二日,沈世豪便没有早早出门,反而等着他一起吃了早餐,早餐很简单,家中的佣人做得却十分用心,几样小菜精细得很,更搭配了一罐辣酱,里面的蚕豆也正是火候,挑了些拌上粥,倒也开胃。
  “云翔,下午的谈判,你倒跟我一起去吧。”沈世豪做惯了的,直接带住云翔的手,就着这只手,把一勺粥含了进去。
  “作死了你又!”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但也没这衣服颇为不要脸的做派来,云翔瞪了他一眼,示意他梓康还在。
  倒是梓康早已习惯,面不改色,只是辣酱倒了多了,粥里绛红一片。
  只言片语未曾许,已道此生情将深。
  自古姻缘因抱柱,晚来相待向黄昏。
  作者有话要说:我完全看不见我的更新……


☆、二十二、提醒

  二十二、提醒
  下午是与从欧洲过来避难的一个犹太人谈一些正经的生意,主要是把上海这边的一些生意转手给对方,只是在价格上还有些值得商榷的地方,货物洋行一并都顶出去,就连货仓也算上,七七八八林林总总,上下也有百万大洋了,只是方却不肯出价,只想压低价格,让人不得不心疼这些东西。
  虽然东西急于脱手,但并不证明可以丝毫不计成本。
  “诺特先生,这个价格,我们无法接受。”云翔的手指划过那一页文件,上面的洋文跟中文对比有些差异,“何况,诺特先生是否是真心诚意,还有待商榷。”
  确实,洋文中的意思跟中国话的对比,虽说差了几个字,但意思却变得十万八千里,比如这是兑铺子,而本身兑下来了,就是要连周边的几个商位一同买了去,而改换成中文了却没了这一条,若是不仔细看还以为他只要了洋行没要铺子,等到时候一起收走的话……那铺子的价钱谁来算?
  此时国内法律条文并不健全,洋人在大多的事物上占尽了便宜,云翔也才知道这几日沈世豪到底有多郁愤了。遇到这等买卖,谁能顺心?
  沈世豪吸了一口雪茄,这些年他也不常碰这玩意了,但是偶尔吸一口,倒也爽快。
  诺特见对方毫无动作,心下倒是有些慌了,实际上他也未曾打算就要接手这家洋行,只是想要倒卖一手赚个差价,而今见对方不撒手,似乎并不打算再与他谈了。
  其实今日带云翔过来也有沈世豪自己的算计。先是云翔脾气火爆,若是这个诺特仍旧还做合同上的手脚,云翔必然会闹起来,而这事儿一旦传扬出去便是诺特再如何要翻盘也是不可能的了,而在上海商界,他沈世豪圆滑世故是出了名的,自然不能由他去起这个头,可云翔不一样,他自来就是明明白白做生意,即使闹大了也不至于会让人觉得如何不妥。
  果然,在诺特又一次坚持并且用语言来描述了那个漏洞百出的洋文合同的时候,云翔爆发了。他直接就把那份合同摔在诺特身上,转而就去找报社——合同一式三份,他倒不怕诺特会马上改了合同的内容。
  诺特刚从欧洲过来没多久,当然不知道云翔素来狠辣的名头,而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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