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还有,饭菜都在冰箱里,放到微波炉里热一下就可以吃了。”
“好。”
“药我煎好了放在灶上温着,一定要记得按时喝。”
“好。”
“有什么事情就给我打电话,客厅、卧室、厨房、洗手间我又多放了两部手机。”
“好。”
无论钱岐彬叮嘱什么,男子都一一回应,眼神清淡,眉宇平和,竟没有丝毫不耐。
……
时至晌午,阳光这才有了丝丝暖意,空气中却还是弥漫着秋的寂寥气息。
夜辜星一身白色连帽卫衣,胸前一个大大的米奇,紧身牛仔裤,脚下一双平底鞋,马尾高束,一个黑色双肩小包,脸上粉黛未施,乍一看竟与普通高中生并无两样。
躲过小区门卫,她来到了一幢独栋别墅前,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大块茵茵青翠的草地,木制白漆的栅栏将其与外界分隔开,草坪一旁安放着精致的木椅,红色的老旧砖墙上贴满了整整一壁的爬山虎,阳光投射,洒落一地的斑驳。
夜辜星竟感觉到了一种莫名的安详,仿佛走过太多路,看多太多风景,只想停下来在这里歇歇脚,品一杯香茗,看一本好书,阳光下,岁月静好,一切,无恙安然。
如果她真的是郊游路过此地,或许她会停下来,偷得浮生半日闲;可她不是,她是怀着目的,带着心机而来。
钱岐彬,齐煜,父子?
一个小小的地级市,竟然潜藏着两个枪械奇才,真是有趣!
没错,就是两个!钱岐彬自十年前定居a市起,便一直跟老恒帮帮主崔峰有合作,崔峰付钱,而他帮崔峰改良枪支弹药,可以说,老恒帮近几年来的飞速发展,钱岐彬功不可没!
试想,两帮火拼,相差无几的参战人数,每人都握有一杆枪,可是一方手里的枪械威力却是对方的两倍,那么优势将会是压倒性的,谁胜谁负,一眼明了。
就是凭借钱岐彬这一手出神入化的枪械改良技术,崔峰才得以在a市黑道走得顺风顺水,如今更是让夜社吃了大亏。
本以为钱岐彬已经很厉害了,但他的儿子似乎青出于蓝。尽管他抹去了一切有关齐煜的痕迹,但还是被夜七查到了。
夜组本来就专司情报工作,想要知道一件事,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齐煜,是个天才!
但,往往天妒英才。
母亲怀孕的时候被仇家枪杀,不足八个月的齐煜被迫呱呱坠地,一出生,就没了母亲,钱岐彬痛失爱妻,为了纪念妻子齐岳,他让儿子随母姓,辗转流浪了大半个华夏,才最终在a市安定下来。
但由于先天不足,齐煜从小体弱多病,再加上小时候随父亲颠沛流离,身体每况愈下,到了七岁还只能躺在床上,不会走路,腿部肌肉严重萎缩。
从此,他便失去了自由行走的权利,只能终日与轮椅为伴。
而钱岐彬对这个孩子可谓疼到了心坎上,一部分是因为父子天性,另一部分则是出于愧疚。
妻子因他而死,孩子不足月被迫降生,如今更是落下一身残疾,加上他年近四十才有了这么一个孩子,如何不疼?如何不愧?
“你好——”女子清甜灵动的声音响起,他竟有一瞬间的恍惚。
缓缓抬头,强烈的阳光竟让他微微眯起了眼,不,少女嘴角翘起的弧度是比阳光更刺目的存在,像一个猛然袭来的光球,顿时晃花他的眼眸。
男人坐在窗前,阳光斜斜洒在他半边侧脸之上,苍白的面孔隐约可见皮下青色的血管跳动,眉如远山,目光疏淡,仿佛他已游离于尘世之外,下一秒便会羽化登仙而去。
女孩儿站在栅栏外,金色的阳光铺满了她整张脸,微微眯起眸子隐约可见漫溢而出的灵气,肤色瓷白,眉眼如画,翘起的唇角仿如这世间比例最完美的角弓。
而男人,注定是那只难以逃脱的惊弓之鸟……
------题外话------
没到5000,大家原谅,晚上继续复习,星期二考完了补给大家哈~(我发现已经欠了大家好多账了噶……记着记着!小鱼放了假慢慢还哈~)么么哒~
004齐煜的吻,她在洗澡
“我住在3栋,可是忘了带钥匙,现在家里没人……”女孩儿的话带了些许委屈,点染了几丝尴尬。
都说“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连夜辜星自己都想为自己颁奖!
或许是女孩儿的笑容太过耀眼,目光太过清澈,声音太过灵动,齐煜竟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待反应过来后,却见女孩儿已经推开了栅栏,小兔子般蹦蹦跳跳,穿过草坪,来到窗口处,两人隔窗而望,男人目露讶然,女孩儿却只是支着下巴,黑白分明的眸子带着天真的打量,有点儿傻气,有些单纯。
近距离的打量总算让夜辜星看清了眼前男人的模样,不似月无情那般惊才绝艳,不像夜七那般狂放洒脱,也没有溟钊的冷沉刻板,这个男人眉宇间全是淡然,淡然到无所畏惧,疏离到泾渭分明,他就坐在轮椅上,线条柔和的侧脸铺满金光,却显得愈发苍白无力。
那种白,是常年不见阳光的惨白,可明明他此刻就坐在阳光下,却仿佛所有温暖都无法穿透他,疏淡,静默,无欲,无求。
而齐煜也在打量着夜辜星,女孩儿的皮肤很好,仿佛上好的白瓷,莹莹生光,剔透纯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琼鼻樱唇,此刻正望着他,笑意盈盈,目露娇憨。
“草坪很漂亮。”女孩儿笑着说。
齐煜一愣,嘴角勾起一抹稍显寡淡的弧度,轻嗯一声。
“你想要出来走走吗?”
“……对不起,我不能走路。”男人只是轻轻垂敛了眼睑,但夜辜星看得很清楚,里面没有黯然、没有失意、没有遗憾,什么都没有。
“没关系啊,我可以帮你。”女孩眼中只一闪而过惊讶,却没有丝毫嫌弃或者鄙夷。
那样纯净的目光,那般美丽的瞳眸,齐煜竟油然而生一种据为己有的冲动。
夜辜星推着他来到草坪上,金色的阳光霎时铺满他整张脸,齐煜有些不适地眯了眯眼,目光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很仔细,近乎贪婪。
“你……没有出过门吗?”夜辜星暗惊,男人刚才的目光陌生而充满打量,就像第一次见到周围环境,可,这不是他的家吗?他怎么会……如此陌生……
齐煜沉吟一瞬,侧首望向身旁的女孩儿,“七岁之前有过。”那时,没有家。
夜辜星咋舌,她当然知道齐煜的意思,七岁之前,他跟着钱岐彬颠沛流离、居无定所,根本无家可归,何谈“出门”呢?
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夜辜星索性盘腿坐在草坪上,单手支起脑袋,侧首浅笑,望向轮椅之上的男人,目光落到他腿上,厚厚的毛毯之上,一本泛黄的经书寂静安详。
“你信佛?”
“不信。”
“那为什么看《佛经》?”
“看《佛经》的人不一定信佛。”
“那……我可以问几个问题吗?”
“好。”
“为什么我们会活着呢?”
“佛说,活着,是一场修行。”
“为什么活着会有那么多遗憾?”
“佛说,这是一个婆娑世界,婆娑即遗憾,没有遗憾,给你再多幸福也不会快乐。”
“世事无常是什么意思?”
“佛说,无常便是有常,无知所以无畏。”
……
时间就在这一问一答间缓缓溜走,无论夜辜星问什么,齐煜总能以佛的话答她。
但只是“佛说”,他自己却没有任何想法。
其实,夜辜星今天趁着钱岐彬外出办事来见齐煜一面,无非是好奇心作祟,这个枪械奇才,她很想拉拢。
但是这一刻,她突然又不确定起来,这个男人给她的感觉仿佛比水淡,比云浅,她甚至有些犹豫要不要出手搅乱这片淡然。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结局,真的是她愿意看到的吗?
时近傍晚,夜辜星告辞离开,心里的犹豫却愈发深重,眉头纠缠,思绪万千。
第二天,待钱岐彬出门后,她又去了,思虑未减半分,才发现,她竟然对这个男人有了几分……心疼?!
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但却以不同的方式活着。叶紫游走于声色犬马间,灯火酒绿中;而这个男人则是把自己封锁在了无欲无求的世界里,涅槃成佛,虽然灵魂解脱了,但肉体却还在尘世受苦。
第三天,她又去了,临走的时候,眉心却骤然舒展开来,她想,她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夕阳如火,橘色的光辉斜斜铺满了整个草坪,青翠葱茏间,男人坐在轮椅之上,脚边,女子抱膝而坐,头慵懒地靠在膝盖上,一双清泠的黑瞳兀自望向西方那轮逐渐沉降的红日,逐渐氤氲出一层朦胧。
夜辜星深吸一口气,再次睁眼,双眼明澈,清泠通透,起身,朝身旁的人笑道:“太阳下山,我该回家了。”说罢,转身迈步。
“你不会来了,对吗?”
夜辜星脚步一滞,事不过三,她已经决定放弃,自然不会再来。
至于老恒帮,她自有办法应付。
既然他所求不过一份安宁,就算她用强,相信他也不会心甘情愿为夜社卖命。
与其如此,她愿意放这父子俩一马,因为,她同情这个男人。
“是。”不复这三天以来假装的天真娇憨,如斯清冷,此般肃杀,这才是真正的她。
“连问都不问,就帮我做了决定?”男人的声音宛如空谷幽泉,清澈之中略带寒凉。
原来,他早就察觉了。也对,没有一个人会连续三天不带钥匙,一次进不了家门,两次三次也进不了。
夜辜星回头,唇角的笑早已隐匿得干干净净,双眸黑亮惊人,全神戒备,语气森然,肃杀,“强扭的瓜不甜,我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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