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庄要的是战利品,而不是盖聂弃之不顾的东西。
“师哥,容我略备水酒,为你饯行。你我同门多年,却从来没有好好聊过呢。”
焚心似火的小庄,沉静地发出了挽留的话语。心情越暴躁,言行越沉静——这就是卫庄。
(我要压服他。我要摧毁他。我要他愤怒。我要他哭泣。)
(我要在他的肉体,不,灵魂,不,是从肉体到灵魂,都深深地烙下我的印迹。)
(我要让他想忘也忘不掉,让他牢牢记住我的存在,牢牢记住我的存在就是他的奇耻大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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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聂从来不是豪侠,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不是他的作风。
他甚至很少喝茶。他几乎只喝清水。
茶提神,酒迷魂,会影响人的脑神经。也就是说,会影响人对剑的悟性。
他也很少发怒,几乎永远心平气和,因为剧烈波动的情绪,会影响人与剑的沟通。
身剑合一,心剑合一,人剑合一,天剑合一。
出谷这年,二十岁的盖聂,正处于即将进入“身剑合一”境界的重要关口。
但是盖聂无法拒绝小庄这桌酒。
同窗已逾三载,这还是小庄第一次向师哥表示友好。
小庄曾经向他表示过钦佩;示好,却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因此,盖聂喝下人生的第一口酒时,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
可惜被心头的邪火焚毁了理智的小庄,并没有看到。
“小庄,为什么你非得拿我当对手不可呢?”
“因为师父就是这样向我介绍了你。”
“师父的话也未必对。”
“这是鬼谷的规矩。”
“被门规驱使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你究竟想说什么?”
“小庄,你请我喝酒,我觉得很开心。”
“开……心?”
“是啊,开心。”
“那我可真是荣幸之极了。师哥,容我再敬你一杯。”
“好,今晚我就舍命陪君子啰。”
不知有诈的盖聂,被灌了整整一坛烈酒。
噢不,药酒。烈性的药酒。
“舍命陪君子,说得好……”
我不是君子,你也不用舍命。你只要用你这条命,用一生一世来回味今夜轻率舍身的痛苦,我心里就畅快了。
——卫庄又一次,暗暗把酒泼下了地。
与此同时,盖聂的剑出了鞘。
这让卫庄一阵紧张。
难道盖聂已经察觉自己滴酒未沾?
盖聂是个正经人,但并不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他很敏锐,并不容易糊弄。
卫庄也不由握住了自己的剑柄。
不过,盖聂的剑并没有向这边挥过来。
剑光一闪,他已经挑断了他的发带。
他的头发不长,刚过肩。他全身心地沉浸在剑的世界里,没那个闲心打理长发。
他总是规规矩矩扎着他的头发,因为他很务实,做任何事,都不想受到散发的干扰。
这散发披肩的样子,卫庄还是第一次见到。
小庄容颜俊秀,小聂相貌端正,两个人走在一起的时候,村里的姑娘也好,街角的大娘也好,总不免多看小庄几眼。
同是剑眉星目,一样玉树临风,为什么小庄收到的赞美往往是“这小哥真俊”,小聂收到的赞美则往往是“这人真不错”呢?没错,你猜对了,原因就是小庄身上有一股恰到妙处的邪气。飞扬的散发,斜斜挑起的嘴角,举手投足,顾盼生辉,那股若隐若现的邪气,始终恰到妙处,让小庄充满了性的魅力。
现在……小聂的头发终于乱了。
药力发作了吗?可是,为什么他要解开发辫?据卫庄所知,他睡觉时一般也扎辫子。
剑光又闪,然后,剑归了鞘。小聂的手中多了一绺青丝。
他以从前不曾有过的虚浮脚步,走向卫庄。
“小庄,给。”
卫庄无言以对地任由他握起自己的手。
春薬,只会催生霪欲,不会催发爱情。
师哥为为为什么青丝相赠?就就就像女人和情郎告别时常做的一样?
“我身无长物,竟无物可赠。你且把这头发拿去,给师父看,告诉师父,你打败了我。”
“……”
“明天以后,我将踏入江湖,向我的梦想迈出第一步;而小庄你将得偿所愿,成为鬼谷派的继承人。”
“…………”
不胜酒力不胜药力的小聂,意识已经开始模糊。所以他一点也没发现,这个两全其美的方案,在卫庄心头掀起了怎样的怒火。
——胜就是胜,败就是败!
——骗得了师父,骗不了我自己!
——你不要的东西,我也不要!
——你不要的东西,我要来又有什么意义!
小庄想拔剑,和面前的人大战三百回合,彻底撕破脸。
但这么做只会招来又一次失败。
所以他久久地沉默着,直到狂乱的情绪平复。
然后,他突然发现,小聂仍然握着自己的手,而且完全没有松开的意思。
是药力发作了吧。现在可以对他为所欲为了吧。
小庄只犹豫了一刹那,就做了一件早就想做的事。
他扯起小聂的头发,迫使小聂仰起了脸。
齐整的头发乱了。
坚定纯洁的眼神乱了。
表情一向平板的脸,此时此刻,烧得通红。
色泽一向黯淡的嘴唇,此时此刻,正烧得通红。
(性的魅力,原来是透过邪气散发出来的吗?)
事已至此,似乎只能趁势强吻下去了。可小庄还在迟疑。
他今年刚过二十岁,还没有恋爱过,在这种奇怪的场合把初吻用掉,未免损人不利己。
就在他进退维谷的时候,小聂突然有了动作。
那张烧得通红的脸,突然贴上了他的脸。
没错,就是那样脸贴着脸。
脸庞火热,嘴唇火热,气息火热……只有夜凉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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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实在太漫长,让小庄几度怀疑自己熬不到天亮。
小聂温和的外皮下,竟蕴藏着如此可怕的力量。
每一分,每一秒,每一掌,每一脚,每一剑,每一招,招招受制,让小庄深切品尝到了“略逊一筹”的滋味。
从来没有败得这么彻底过,同窗三载,落败的次数全部加起来,也没有这一夜多。
小聂的大脑早已罢工,为什么只凭身体的本能就能强成这样?
直到天蒙蒙亮,药力散尽精疲力竭的他才陷入了昏睡。
而血流不止的小庄提起了剑,想把他大卸八块。
这个时代还没有封建礼教,连女人也不怎么在乎贞操。小庄在乎的,当然不是贞操。
这一夜的分分秒秒点点滴滴,都是强者对弱者的绫辱!都是身为弱者的耻辱!
心高气傲的小庄,自尊心被残酷的事实践踏成了烂泥。
“不,不行,如果我就这样杀了他,就再也没有机会打败他了,我将永远钉在失败者的耻辱柱上!”
疯魔疯狂的剑,砍向视线所及的一切。直到剑刃尽毁彻底不能再用,小庄才平静了下来。
这个地方,这个村子,这个山谷,已经没有一件齐整的东西没有一个活人了。噢,他俩和他俩的衣物除外。
烂醉如泥的小聂浑然不觉身下的床已化为废墟。
他从来没喝过那么多酒,醉得太深太深,大概天塌下来也不会醒。
——骗不了自己,骗过世人也是好的。
——骗不了自己,也无论如何都要骗过这个人!
小庄扯起破碎的床单,细细擦拭着自己身上的血迹和污痕。
血污的味道令人恶心,不管是别人的,是小聂的,还是自己的。
然后,他走到了小聂身边。
小聂年纪还轻,肩膀还不怎么宽,四肢修长,骨肉停匀。
这决不是一具丑恶的稞体,甚至可以说十分美好。
可小庄用枕巾轻轻拭去上面的血污时,脸色比恶鬼更阴森。
从内衣中衣到外衣,从鞋袜到绑腿,小庄一丝不苟地帮他穿戴齐整。
小聂醒来后,看到尸横遍地的惨状一定会追查。而心力交瘁的小庄,显然没有力气敷衍他。
于是,小庄打横把他抱了起来。就像王子抱起了公主,英雄抱起了美人。
被抱的人固然是浑身酥软,抱人的那位,脸色却未免太阴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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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前方,终于出现了城池的轮廓。
小庄停下步子,把怀里的人放到了树下。
——师哥,我看你醉得厉害,便送你一程。后会有期,勿念。
小庄剥去一块树皮,在树干上留下了一行字。
很好,很完美。
粉饰得很完美。
纵剑术的至高之剑叫做百步飞剑,迄今为止,小聂还没有使出百步飞剑。
虽然小庄尚未确认他是否真的已经练成了,但绝对不想和他立刻对决。
怀着救万民于水火之梦的小聂,不可能宽恕一个滥杀无辜的恶徒。
一心雪耻的小庄不得不再次忍住喉头的一口血,努力掩盖自己的罪行。
在这天之前,视人命如草芥其实只是小庄的人生观。他并没有真正动手杀过无辜的人。
直到这一天,他回过神来时已满手血腥,这才踏上了残酷残忍残杀的不归路。
他强迫徐老爷子为他打造了一把足以承载他的霸气他的雷霆万钧之力的好剑。
鲨齿,确实是难能可贵的好剑。他一口气斩杀了徐家庄八十三口人,剑刃依然雪亮,闪闪发亮。
他强迫师父传授纵术心法。
鲨齿,再一次证明了它是一把好剑。它把师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