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妹妹啊,你说得对,我段三年轻时也算豪侠一个,不算劫富济贫也没少做好事,只为让大家看看我活在世上不是无用之人,我喜 欢'炫。书。网'被大家崇拜而又拥护的神情仰视着。只是慢慢的,我竟然变成了今天这样靠威逼利诱欺负弱者来往自己腰包塞钱。其实这个变化我早就发现了,刚开始自己也有些不齿,只是越来越感觉靠自己的几句话就能挣钱比起当年用刀劈用斧头砍来的钱容易多了。是我错了,是我越活越回去,如今竟让一个比我小很多的小丫头教训的狗血淋头,真是惭愧啊惭愧!”段三的笑有些凄凉悲壮,今天我才知道,原来一个人的笑容也可以演绎出如此之多的感情色彩,让人喟叹。
“哥哥,是我不好,是我意气用事,让哥哥难过。”林红语气一转,又是“哥、哥”的叫着,段三听了只是一个劲的摇头,但是此时的他完全没有刚才的咄咄逼人之势,反而更像泄了气的皮球,软塌塌的靠在椅子上,一只手仿佛灌铅一样沉重的抬起,松了松领带。
“妹妹别说了,我都没资格当你大哥啊!你说的对,连我们这样从小被人嫌弃的孤儿都不能互相关爱,我们活着还有什么依靠?我们连最基本的情感都丧失了。妹妹,不多说了,哥哥今天跟你赔个礼,今后咱们应该互相扶持,不能‘相煎何太急’啊!”段三直起身子,一只手搭在林红肩上用力的拍了拍,手上的力道应该没掺半分假,看得出段三是真的被感化了。
“哥哥,有你这句话,你就还是我大哥!看来我没看错人,小妹,快和我一起敬大哥一杯,从此之后咱们都是大哥的亲妹妹,如有妹妹们能尽微薄之力的地方,一定和我们说!”林红趁热打铁,拉着段三又喝了好几杯。段三也打起精神与我们开怀畅饮,我酒量不行只是作陪衬的,事实上这一晚上我都一直在尽职尽责的做好蔫了的绿叶来衬着林红着过地地道道娇艳的大丽红。终于等到林红发挥完,段三叫人把我们送回了家,临别前两人还依依不舍,林红明显有些醉意,步态不稳,几乎是我扶上车拖下车的。打发走司机后,好不容易把一团软泥般的林红弄上楼,扔到床上。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满屋都是酒精的味道也没力气去开窗通风。
正在我精疲力竭想倒地就睡时,一直躺在床上没出声的林红忽然大笑起来,大半夜笑得我汗毛竖起,忙窜起来堵住她的嘴,却看见她那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我,毫无醉意。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感情这厮一直没醉把我当傻劳力使呢!
“啊,你个死人!你没醉还让我累死累活的把你拖上来,四楼啊你知道吗?林红你简直就是灭绝人性!”我狂吼着用枕头砸她,她只是护住头任由我发泄,上气不接下气的笑着。“还笑还笑,看我今天不好好收拾收拾你,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好啦好啦别打了,要不是你主人我,现在你就不一定被扔到哪个臭水沟里喂老鼠了。”林红笑够了便一把抓住我手里的枕头,让我坐在床边。我一挨到床就立马躺上去,充分舒缓自己酸痛的肉体和不堪重荷的神经。“今天你到底唱的是哪出啊?神经兮兮的,吓死我了。我看你又哭又闹的还以为今晚我去是为你做陪葬丫鬟的呢!”
“嘿嘿,要不是为了保你,你主人我用得着这么拼了老命吗?”林红得意的一笑,那表情欠扁至极。
“哼,你倒是说说你咋想的,说的不好爷不爱听,就让你给我倒一个月洗脚水,以慰藉爷我一晚上悬在嗓子眼的小心心。”
“好啊,说得好了你不用多,帮我把今晚的衣服洗了就行,一身的酒味真受不了。注意,我这可是高档面料的,绝不能和你那些低档货一起放洗衣机里一搅了事,得手洗,纯手洗,明白?”林红这家伙越发得意,我狠狠地踹了她一脚,催她快讲。她咧嘴微微一笑,用手捂着被我踹过的腰,为我展现出奥特曼绚丽多彩的精神世界……
第十三章 那时花开
更新时间: 2010…6…20 21:21:23 字数:3657
“其实在今天去之前,我也明里暗里的搜集了不少段三的资料,不找不知道,原来他那“混世魔王”称号不是白得的,也是很多年的辛酸积攒下来的。
他并不是梅城人,刚生下来后就被父母丢弃在马路边上,一个工人下夜班回家时捡到了他,一看是个健康男婴就收下了。养他到四岁,那工人得了重病,家里日子太紧,加上自己已经有两个孩子了,所以只好再次把他抛弃。为了不让别人说闲话,便把他带到梅城来,然后扔到大马路上就回去了。那时候段三还什么都不懂,别人看他可怜问他家在哪也不知道,就知道“爸爸”姓段,因为自己在家排行第三所以叫段三。有些好心人给他一点吃的喝的,就这样在梅城街头挨过一个多月,一个拾荒的老人看不下去把他领回自己的草棚子(看来很多好人都出自这样的阶层,正是那种环境才能将人熏陶的坚韧而知道感恩吧!),虽然也有缺衣少粮的时候,但是好歹也让他蹦蹦跳跳长到十六岁。由于老人没钱,段三只能满街撒欢不能读书,但是那时的段三调皮却好学,很小的时候就缠着上学的小朋友给他讲学过的知识,那些孩子知道他是个刺头不敢惹,就兢兢业业的教他,这样他认全了字,自己也找机会看书。但是除了看书,他没有一分钟消停的时候,总是打架斗殴,自认为行侠仗义,倒也有点小名声,起码他那条街的小朋友没人敢欺负,加上他会说话,所以大人们也都挺喜 欢'炫。书。网'他。还有几次他抓过小偷,救过夜里被劫的妇女,因此他皮归皮,没人说他个不字。
但是自在的日子没多久,他十六岁那年那个收养他的老人去世了。他当时分文没有,但为了给老人筹够下葬的钱,愣是大夏天跑工地上干十多个小时的体力活,三天才几百块钱,再把老人还未来得及处理的废品全卖掉,凑够最低级的安葬费,买了最便宜的骨灰盒,再找来几个平时挺关心他们的老邻居,办了个简单却隆重的葬礼,这份孝道更是感动了周围的人,那时候的他的名字就已经在小小的梅城妇孺皆知了。因为没了生活来源,而且十六岁的他也不愿意一辈子捡破烂,于是扒火车跑到广东去见世面,直到大家都把他淡忘时,二十八岁的他却衣锦还乡了。他是如何发的财没有人知道,他一回到那时还只是个小县城的梅城,就声称是要带动父老乡亲一起发展。说到做到,他开始在县城里投资建厂,并且很快带动了梅城的经济,可以说,梅城现在被归做城市一类也有段三的汗马功劳。也正因为这个,梅城老老少少都对他礼让三分,包括市里的领导。
段三据说在广东时也上过几年夜校,只是身上的匪性似乎与生俱来,受多少教育都改不了他是块做绿林好汉的料的事实。于是他仗着自己的功劳大,便呼朋唤友结党营私,形成一个庞大的算不上“全黑”的黑社会组织,因为他有自己的帮派后也没做什么欺压百姓的事,只是手下的人都不老实,倒也留下不少话柄,梅城老少对他都是又爱又恨。
至于段三垄断梅城经济也是这几年的事了。段三本身就有极强的经商头脑,加上有牢固的后盾支持,生意做得风生水起,骂声也越来越高,尤其近几年他对商界的垄断加压榨到了极致,可以算得上是个完全的黑帮老大的做派了。问题是梅城太小,富人还好可以跑到临市工作经商,回这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居住即可,但是小老百姓们就有些怨声载道了,可市里现在也惹不起这个霸王,毕竟自从他做大后甚至把省里的领导都拍到位了,定时进贡,人家对他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家就眼睁睁看着他搂钱却没有办法。
今天我本想用马屁拍晕他,但是这个人太狡猾,油盐不进,我只好想办法让他从根本上转变对我们的看法——如果他一直只把我们当和其他人一样的欺压的对象,我们就永无翻身之日。所以当我想到他的那段豪侠岁月时,便感觉机会来了。以我当年学的那些心理学的基础,我凭直觉感到他现在的变化主要是客观环境的影响,加上他从小到大受正确指导牵引的机会太少,很难第一时间树立准确的价值观,所以总是被利益驱使作出决定。但是一个从小就把自己想象成英雄的人绝少不了感性的驱动,而且他的本质向善,我就利用这一点,勾起他的童年回忆,让他正面认识到他的变化,也让他迅速对我刮目相看。再加上我的身世和他有共通之处,他还是个大男子主义的人,所以肯定会对我同情万分,加上自我反思的催化,就达到了今天他一百八十度的大逆转。”林红头头是道的给我做了个全面分析,一边本已困得不行的我越听越精神,真想不到那么短短的几分钟,林红就举一反三旁征博引的想到这么多,并且一招制胜,这个奥特曼,看来我跟着她真的不会后悔。
当然唏嘘不已之后,我要付出的是用了一上午时间小心翼翼的把她那件宝贝衣服洗熨挂三位一体服务到位。不过这点时间付出的值,我在林红身上看到了“一休”的影子。林红也抽了个小空将我辛辛苦苦做完的行业调查报告审阅完,像模像样的找个“专家”帮着分析了一下,结论是我的确有当军师的潜力。于是我放下大学被发到手里的“饭碗”——日语,也开始了同众多师哥师姐们一样专业不对口的职业生涯。
三天之后的吉日,一切准备就绪,高档化妆品专营店顺利开张。开业典礼上段三还亲自出席帮着壮了壮门面,引得其他商家羡慕不已。我跟着忙忙活活整整一天,开业加请各位政界商界的要人吃饭,回到家已是凌晨。但是俩人都兴奋的顾不上身上的疲惫,撸起袖子爬到床上算了第一天的营业额。当看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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