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长记性,半天,又回来了,拿了一大把吃的,忸怩着上前把东西放在桌子上,“你们吃吧。”放下东西也不走。眼睛一瞟一瞟的偷看程琳琳。
平静很久的心情,被程琳琳一撩拨,心里的小火苗又烧起来了。
败家孩子程琳琳又开始对老衰动手动脚。夏凡出声警告:“欺负老实人有罪,你给我消停点。”
但程琳琳明显碰到好玩的事了,于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夏凡抚额,想到明天就搬走了,权当看不见。
东西收拾好,程凯文打电话:“东西多吗?用不用雇车?”
“……不用,就两个大包。”
“哦。”
小心的,“还有四个小点的包。”
“……嗯。”
咽了咽,“还有几盆我养的花。”确切的说也不能算做花。
“还有吗?”
赶紧递话,“没了,真没了。”
不喜欢她这种小心翼翼,“凡凡,要是喜欢或者不舍得,都带来吧,反正这家里的都你说得算,随便折腾。”
夏凡松了口气,笑了,“你给我买的那个饮水机我折价给邻居了,我看到你这有,我老爸那儿也有,留着没必要了。还有其它一些东西,都送给常姨和左邻右舍了,住了这么久,拿去让他们用吧,反正你这什么都不缺。”
“总之你做主就行了。”程凯文努力消除夏凡内心产生寄宿的感觉。
于是,程凯文同志与夏凡小同学开始了同居的生活。
随着日复一日,某人开始肆无忌惮起来:
“凡凡,袜子在哪里?帮我拿一双。”
“凡凡,我的手表呢?帮我找一下。”
“凡凡,我的手机响了,帮我递过来。”
“凡凡,我的那件浅蓝带条纹的衬衫呢?我想穿那件。”
“凡凡,你过来看看我的领带怎么回事?就是打不好了……”
夏凡一阵前后左右的奔忙,最后站过来,低眉顺眼,兼心平气和的将领带打好,只不过往上推时,眼里寒光一闪,力气使多了,并且还不打算撒手。
程凯文的脸瞬间憋红,双手不去掰夏凡的手,却一把搂了个满怀,“咳咳,谋杀亲夫啊你。”
夏凡恨恨的,一早上就被支使得团团转,真把自己当菲佣了,“离我你是不是活不了了,嗯?是不是?”
“是!”程凯文直接肯定了。
夏凡控诉:“你不是说要对我好的?”一点没感觉出疼惜。
程凯文当仁不让:“我对你好了那么多年,而现在我这么需要你,这说明你在我心里简直太重要了。”
夏凡着重强调,“男人如果心疼女人,是不舍得让她劳累的。”
程凯文特意曲解:“男人如果爱这个女人,是不愿意让其他人代劳的。”
夏凡想了想,那好吧。
忍辱负重
……》
程琳琳经常打电话骚扰夏凡,很记者的采访语气:“请问,自跟我哥后,最大感触是什么?”
夏凡顿时泪眼婆娑:“在无数次憋屈中,我悟了,这过日子,就是个忍辱负重的过程啊。”
程琳琳惊呼:“平时忍辱负重的都是谁?”
“我!”夏凡低调认领。一副习惯成自然的淡定:“没办法,贪上个强人所难的,就得有个强颜欢笑的。”
程琳琳深表同情:“凡凡你太不幸了!”
“的确,”夏凡叹了口气,“我以前也没恋爱过,没经验,开始就就碰到你哥这样的,我太不幸了。”
俩人配合着入戏很深。
程琳琳终于忍不住,大笑。又问:“平时都你打扫?”等了多年才得到,珍惜还来不及,她老哥不会那么欺负人吧?
而这对夏凡来讲,简直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你哥什么都不干,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分得越来越无法让人恭维了就。
还跟她玩虚伪,每天饭后,满足的往沙发上一歪,嘴里喊着,“凡凡,那碗给我留着,我一会儿去刷!”夏凡在厨房里努力的翻白眼,每天都这么说,就会送空嘴人情,明知道她性子急,等不了。
等夏凡在厨房收拾得差不多还没等出来,就听到很适时的喊过来一句:“凡凡给我泡杯茶,我渴了。”夏凡咬牙,这男人就见不得自己一点轻闲。
夏凡从没料到,多一人原来多出这么多琐事。她一个人的时候,也是收拾屋子、洗衣服、做饭之类的,可觉得时间特别的宽裕。现在好了,工作量提高了不只一倍,晚上回来,除了做上面的,还要给他熨烫衣服,准备第二天的衬衫、领带、袜子,貌似他的皮鞋都由她管了。每天保持11上床睡觉的她,忙到九点多还没消停。
久之,夏凡也爆发过,气咻咻的撂挑子,“程凯文你去找个佣人好了。”
程凯文竟然倒打一耙,“刚开始过你就嫌弃上我了!我对你好了几年?你才伺候我多长时间?即使我有缺点,你总得给我时间慢慢改吧?”轻描淡写的就化解了。还画蛇添足的温言提醒:“凡凡你以后心里不平衡的时候,想想我是怎么对你的,一切就心平气和了。”
于是,夏凡被心平气和了。
心有不甘的嘟囔:“净欺负我是弱势群体。”
程凯文瞪大眼睛:“咱俩谁是?”这些年,都是谁被牵着鼻子走!
“当然我是。”夏凡说:“我打得过你不?你比我高,比我有力气,比我轻闲,平时都是我干活做饭,你就待着……我说的是事实不?”
程凯文傻眼,是事实,可怎么自己有点委屈?不习惯处于劣势的他反问:“我就这么不好啊?”
夏凡没好气的回了个好字。不好又能怎么样,请神容易送神难,说不好能甩掉咋滴。
所以啊,这日子,憋屈着憋屈着就习惯了。
程琳琳琢磨着,也许这就是为什么男人喜欢结婚的原因吧。知道对老哥不能期望太高了,退而求次的问,“那我哥好伺候吗?”
夏凡想了想,结合实际的回答道:“还行吧,我收拾完的屋子,他也不乱造,挺环保的;我做什么他吃什么,倒是不挑食,貌似也挺好养的……”
好养?程琳琳觉得用词不太好听,“喂喂,怎么听着像养猪似的。”
嘿嘿,夏凡顺着话立即给了自己一个职位,“那我就是伺养员!”
事后,就“谁是猪”的问题,程凯文颇有异议,睨着夏凡,“确实养了只小猪,还不能卖,只能继续养着,还要对她好,简直就是倒贴的买卖啊。”那个“好”字咬得特别重,璨亮的眼里和扬起的嘴角全是笑意。
这一段时间程凯文天天回来给她买好吃的。
夏凡有点弱,吃人嘴短,只好在心里嘀咕,你是猪,你才是。
说到零食,其源头是某个晚上,书房的门被敲了下,露出个脑袋,先是谨慎的瞧着程凯文,“忙吗?”
程凯文从文件中抬起头,“不忙。”
然后整个人挨过来,将一支棒棒糖塞到他嘴里,“给你吃,草莓味的。”一张干净的小脸凑到他跟前,瞪着黑溜溜的眼珠,嘴里呼出的也是草莓的味道……程凯文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原来她也有吃零食的习惯。
第二天程凯文回家时特意去了超市,边转着,边努力想着她平时吃过什么,不是很确定的选了一方便袋拎上去,进屋时递给她,某人眼里闪过惊喜,“给我的啊?”挠挠头,“嘿嘿……”竟生出丝丝腼腆。
程凯文心思一动,有多久没有人给她买过吃的呢?或者,从来都没有过?多简单的一件事啊。
以后每天回来,便有了买零食的习惯。然后每天一回来,门一开,某人肯定欢快的迎上来,嘴上说着“回来啦”,第一眼却并不去看他,而是看他的手。
那好吃的,晚上八点能吃完,那就绝不放到九点。
程凯文也不买多,适当的量,每天一包。没事看她鼓动着腮帮子,撅着小嘴坐在那咔嚓咔嚓的吃,觉得还挺好玩。可怎么就不见长肉呢。
时间长了些,越来越亲近,程凯文惊讶的发现,距离的拉近,真的能让你对一个人了解到瞠目结舌:怎么还有这样的一面?
睡熟后,睡相倒还是好的,好玩的是,把她揽在怀里睡时,小脑袋会窝在他怀里拱啊拱,直到潜意识觉得满意为止。程凯文白天坐办公室里经常回想这种画面而冥思苦想,到底像什么呢?后来,某次看公司策划部做的广告宣传片,一对狗狗互相追逐着在镜头一闪而过时,突然闪现:刚出生闭着眼睛的狗崽找奶吃时,好象就拱啊拱啊……想到这,猛的汗了下。
渐渐的,某人那手也开始随便了,乱摸,别想歪,不是往下,往下倒好了,而是往上,越过肩膀,仍没停,跟认路似的,最后停在他的耳朵上,拇指与食指不轻不重的拈上耳垂,以不脱手的力道,能捏一个晚上。
程凯文觉得这毛病应该是在她醒着时偷摸他耳垂落下的。
拨拉开,慢慢的,小脑袋瓜拱啊拱的,手再攀上来;再拨拉开,慢慢的,那手以一遍遍没完没了的速度摸上来……直到捏住,嗯,老实了。
程凯文满头黑线,貌似不好改了。
于是,程凯文也慢慢的慢慢的习惯了。
某天夏凡还在那笑话别人呢:“我们一起送餐的有个小男孩,可有意思了,说他睡觉时,不攥着他女朋友的头发就睡不着,哈哈,你说这是什么怪癖啊……”
程凯文跟着坏笑,不动声色的瞅着夏凡,你比人家好到哪了。
开支的日子
……》
洗衣时,夏凡愿意哼歌,那调对程凯文来说,挺熟,但歌词就难以苟同了,比如《不怕不怕》的调,词改成:“……帅哥那么多,已经不怕再缺……遇到帅哥,扑倒扑倒啦,勇气当垫背,不怕不怕不怕啦;吃干抹净,不怕不怕啦,我力气比较大……”
咬字清晰,音调标准!
走出书房的程凯文僵在原地,风中凌乱!
夏凡眼睛也是尖的,一旦瞄到程凯文的身影,立即改唱原汁原味的《好男人》:“好男人不会让心爱的女人受一点点伤,绝不会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