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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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 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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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苏被季非墨这突如其来的情/欲给逼得透不过气来,只是一瞬间,她就觉得自己胸腔里全部的空气都在这一瞬间被季非墨给疯狂的卷走。

此时此刻的晓苏,已经顾不得去想季非墨刚刚和她讨论的忽略的问题了,当然也顾不得去想季非墨问她想要什么礼物的问题了。

现在,她唯一要做的就是尽全力的挣扎推拒,因为她怕自己再不用力的挣扎,估计就要窒息而亡了。

然而,她的双手和身子都被季非墨给牢牢的控制着,所以她的手和身子都使不上力,唯一还能自由活动的就只有自己的脚了。

于是,她的脚不停的乱踢,只想着要把季非墨给踢痛,把他给踢开,想要尽快的挣脱季非墨强悍的嘴巴,需要去呼吸已经极度缺乏的新鲜空气。

晓苏这用力的挣扎,不仅没用把季非墨给逼退,反而是愈发的催化了季非墨那原本就升腾起来的欲/望,激发了男人体内那种对情事天生的掌控欲。

于是,季非墨此时完全不去理会晓苏那双乱踢的脚,他的两腿大腿把她的双腿给夹得紧紧的,把她的上半身死死的压在车盖上,一直堵住晓苏的嘴却没有松开一点点,完全没有要放开她的意思。

此时此刻,他只想要把这个性子淡然的,骨子里又极度清高的,永远的都向着太阳方向转动的,给点阳光就像向日葵一样盛放的女人狠狠的压在身下——

他想要尽情的抚摸她,狠狠的疼爱她,想要用更真实的力度告诉她,他爱她,他的身他的心都只属于她一个人。

就像现在这个样子,在这里,在温馨的房间里,在属于他们的私密空间里,想要让她软化成一滩春水仍他酣饮,想要让她再次体验他真实的火热。

只可惜身下的女人好似根本就体会不到他的情意似的,这会儿一直在不停,用力的挣扎着抵抗着,那动作那神情就好似他在对她施暴一般。

于是,他心里不由得有几分懊恼起来,此时此刻,他想要的是她的配合,想要的是和她一起体验琴瑟和鸣的境界。

晓苏的脸因为被季非墨堵住全部的呼吸通道而憋得泛滥出大片的红潮,喉咙间不由得溢出一声难受的呻吟。

而她的大脑因为严重缺氧开始变得幻化起来,她知道如果还不能呼吸,不用半分钟,她肯定就会真正的窒息了。

而她不能窒息,因为她还有五个孩子,她不能抛下自己的五个孩子不管。

于是,她狠狠的落下自己的牙齿,把那正在自己口腔里疯狂扫荡的,攻城略地的粗粝舌尖用力的咬了一口。

几乎是一瞬间,血液的味道就在彼此的口中充斥。。。。。。

季非墨终于吃痛,原本正辗转着的动作停顿下来,眼眸光在她的脸上停驻一秒,随即才慢慢的,依依不舍的把自己粗粝的舌头从她温热清香的口腔里抽离开去。

“你。。。。。。真的什么都不要?”季非墨伸过手来,略微粗粝的指腹贴着她唇边的被唾液淡化了的血液,略微有些受伤的问:“包括我吗?”

☆、一路荆棘密布,携手春光无数36

晓苏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好在地上有厚厚的地毯,否则的话,长时间光着身子在地上躺这么久肯定会受凉的。

因为有些胖的缘故,爬起来还有些费力,她用手抓着床沿爬起来的,看着地上凌乱丢着的男人女人的衣服,想到刚才季非墨那猛烈得恨不得要把她拆骨入腹的动作,脸不由得又滚烫起来。

恶心的男人,还说要给她送平安夜的礼物,结果礼物没有送,倒是把他自己本人送给了她,差点没有把她给活活的折腾死掉。

弯下腰来,把地毯上散乱着的她的衣服和他的衣服一一的捡起,然后再拖着几乎要散架的身子慢慢的朝着浴室走去。

把衣服一股脑的丢在浴室门口的塑料篮子里,转身走进浴室,然后站在那一整面墙壁都是镜子的前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好吧,平时的季非墨总是给人一种文质彬彬温文尔雅的儒商形象,但是只有她知道,这男人一旦进了房间,一旦单独面对着她的时候,绝对不是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他根本就不是文人,尤其是在床上,绝对是个粗人,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怜香惜玉。

身上青青紫紫的痕迹都是他刚刚留下的杰作,把他的狼性表现得淋漓尽致。

而且最该死的是,他居然在狼性发作的时候还在她耳边低语着:“老婆,甭减肥了,我觉得你这胖胖的身材就挺好的,摸起来有肉感,而且更和你猪八戒的外号接近。”

看看,这就是狼的本性,据说狼都是喜欢抓那长得肥美的羊来吃的,所以他才觉得她现在这一身的肥肉很好。

该死的饿狼,把她吃了啃了,居然连战场都不收拾一下,听见熠熠在外边的敲门声,居然迫不及待的的起身,三两下到更衣间换了衣服就走了。

想到季非墨软软的趴在她身上喘粗气的时候听见门外的敲门声时那种窘迫而又尴尬的神情,她又忍不住笑出声来。

看着镜子里一脸潮红尚未褪尽的自己,不由得又想,如果熠熠敲门的时候,他正在猛力的用他尖锐的狼牙撕咬自己时,那他将会是怎样的一种反应?

中国人信西方教的人并不多,所以平安夜在中国并没有形成什么气候,至少在很多中国人的意识里,12月24日,只是一个极其普通极其平凡的日子。

在这个西方人觉得特别重要中国人觉得极其普通平凡的日子里,季非墨牵着熠熠的手,慢慢的在大街小巷穿行着,他答应带她来买小火柴的,所以就一定要兑现自己的承诺。

傍晚时分,华灯初上,忙碌的滨海并没有因为夜晚的降临而落下喧闹的帷幕,反而因为霓虹灯闪烁的缘故愈发的热闹起来。

季非墨没有开车,当然了,如果带女儿来买小火柴也还要开车的话,那就显得有些不够情调了,和《卖小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有些格格不入。

于是,他和熠熠在季宅出来后,直接走了近一公里的路到外边的大道上,然后走到公交车站台,当然是去坐公交车。

公交车的人很多,挤得人都站不稳,好在他牵了个小女孩,而熠熠的脸色依然还非常的苍白,于是就有非常懂礼仪教育的青年人给熠熠让坐。

熠熠不肯一个人坐,非要让季非墨坐下后抱着她,而她头顶上戴着一顶和衣服很配搭的帽子,因为她头上的头发都掉得差不多了,新头发正在慢慢的长,所以必须要戴帽子,否则就成光头小女孩了。

季非墨带着熠熠坐了几个站的公交车然后又转了地铁,坐了近十个站的地铁,这才又来到滨海老城区。

老城区并没有因为老而被淘汰,反而因为老而更让人怀念,所以这里迅速的成了商业街,更多的人晚上会来老城区的商业街淘宝。

季非墨牵着熠熠的手,父女俩就在这老城区商业街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穿梭着,一条街又一条街的走过,一个小门面又一个小门面的问着:请问有火柴买吗?

“没有,”“没有”“没有”

总是听到这样的声音,当然还有人用疑惑的,甚至是带着质疑的眼神看着他们,那眼神里分明充满了怀疑,觉得这一大一小的俩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了?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买火柴?现在的人都用打火机了好不好?

没有小火柴,一家都没有,这让熠熠非常的沮丧,然后略微有些难过的嘀咕了一句:“肯定中国那个卖小火柴的小女孩也把小火柴给划完了。”

其实季非墨也非常的着急,他在几个月前就打听过了,说滨海老城区就有火柴买,于是他才自信满满的带着小羽毛来。

可谁知道,当初林奇告诉他的那家店面已经换人了,不是卖火柴的,现在是卖服装的,所以他根本就找不到火柴买了。

几乎把整个老城区都转完了,熠熠早就因为走不动趴到他背上来了,他背着熠熠都又走了两条街,依然没有找到卖火柴的店面。

最后把老城区走遍,依然找不到,而平安夜的钟声再过半个小时就要敲响了,想要在半个小时内把卖火柴的店面找出来,几乎已经是幻想了。

“爸爸,要不我们还是回去吧,”熠熠非常懂事的对背着自己的季非墨说:“也许中国那个卖小火柴的小女孩现在也越来越厉害了,她也把中国的火柴都划完了呢。”

“你在这个木条凳子上坐一下,我打电话问问我朋友,看他们知不知道什么地方有火柴卖。”季非墨说话的时候,已经蹲下身来把背上的熠熠放下来了。

熠熠听话的坐在老城区广场边的木条凳子上,对于今晚没有买到小火柴其实并没有多少沮丧,因为今晚爸爸背着她走了好久,她觉得爸爸的背很宽很温暖。

季非墨给林奇拨了电话,然后非常不悦的问:“你上次说滨海老城区有火柴卖?可我带着熠熠把老城区都走遍了,也没有寻到你说那家卖火柴的店面。”

“怎么可能?”林奇疑惑的声音从季非墨的手机里传来,接着又补充道:“不对啊,我上个月还去那边买过火柴呢,你肯定是没有找对地方,那个店在。。。。。。”

季非墨听了林奇的话略微不高兴的说:“我已经去了,你说的那个店现在是卖衣服的,难不成卖衣服的店子里还有火柴卖?火柴不是在卖烟酒的店子里卖的吗?”

“去,你这都什么观念啊?”林奇不屑的声音传来,“季非墨,你是没用过火柴抽烟吧?”

季非墨沉默,他其实对抽烟兴趣不大,以前抽烟主要是为了装样,后来和晓苏结婚了,干脆把烟都给戒了。

“好吧,我说的那个店不是在一楼,而是在三楼一家精品店里,那家店不是卖香烟的,是卖各种精品的。。。。。。”

在林奇详细的解说下,季非墨这才明白,原来火柴早就不是用来点香烟的工具了,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打火机的诞生,火柴逐渐的退出了自己的主力点火市场,同时也由曾经一毛钱两盒晋身为精品行业,变成30块钱一盒了。

30块钱一盒没有问题,只要有卖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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