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痞子爱上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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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痞子爱上痞子-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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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是要去找吃的,难道还饿死在山谷里么?一路上我没有问任何问题,他亦没有解释。他摘的野果,他打的山鸡,我照单全收,反正等我烤好山鸡的时候,也有他一份。老娘是现代文明人,这点气量和素质还是有的。
    只是我再没看过他一眼,我怕看了他我会心软,会禁不住他的诱惑,会心甘情愿地被他欺骗。对了,还有我们的一年之约,一年以后,让我如何面对分手。
    山谷的夜晚很冷。他往篝火里加了一些树枝,在我身后默然站了一会儿,终是什么都没说,转身回到了洞口。
    夜已深,我听着他轻微均匀的鼻息,烦躁不已。悄然起身,隔着篝火远远望他。他蜷成一团,双眉紧蹙,脸上带着不正常的潮红。我心念一动,轻手轻脚来到他身边。他额头滚烫,竟然发起高烧,胸前高高隆起,应该是伤口感染了,原本那朵小小的梅花,已在胸前蔓延成了一片殷红。他的手却冰冷,时不时打个寒战,山谷的冷风正撩拨着他的长发和衣袖。
    洞内温暖如春,洞外山风阵阵,我突然明白了他为什么总斜靠在洞口……心里那层冷硬的外壳,骤然裂开,一滴眼泪,落在他冰冷僵硬的手背上。
    睡梦中的他嗤了一声:“韦小宝,你还是不是女人?”
    满面泪痕的我,竟然笑出声来,想起第一次见面时他在我身后“偷袭”,想起他总在晃悠的二郎腿,他斜眉歪目的似笑非笑,他那把暴发户牌黄金折扇……我知道我已经无可救药。也许我无法忘掉曾经心怀仇恨的萧无尘,无法忘掉他那个青梅竹马的诸葛文怡,也许一年后我们还是会分手……以后的事,又有谁知道。此时此刻,我只知道他随我落下山崖,高烧昏迷的他,斜靠在洞口替我挡风遮雨。
    我叹了口气,小心将他移至洞内,在篝火边躺下,将冻得发抖的他轻轻拥住,在他耳边低念了一句:“笑三少,你又赢了一回。”
正文 真tm惨!差点挂掉了
    相拥一夜,第二日,三少仍在昏迷。
    伤口已经开始溃烂,肿得象个小山包。他怀中那些行走江湖的必须之物,早在扑下山崖的时候就散尽遗失。好在我终于找到了一处活水源,可以给他降温,喂他些水喝,不至于因脱水和高温而加重伤情。
    只是盛水的器皿有些麻烦,只能把干净的内衣拿去泡湿了,带回来拧出水给他喝。以前常看到武侠小说里写男女猪如何如何浪迹天涯,如何如何快活自在,自己经(精彩全本小说百度搜索:)历过了,才知道现实总是和故事相去甚远。
    他偶尔也会睁开眼睛,不太清醒地笑着说一句:“别怕,爷死不了。”
    话虽这么说,到了第三日,他高烧更重,伤口的情况惨不忍睹。
    我心中焦急,更多的是害怕。如果他离开,我不敢想象,自己如何在这里生存下去。
    情急之下又想起武侠小说里,那些以血救人的故事。虽然没有科学依据,但连穿越这种事都发生在我身上,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至少,以我的奇特体质,我的血应该是比较有营养的吧?
    用碎石片割开手腕那一刻,疼到钻心。但看到他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脸,和胸口那一大团触目惊心的脓血,我麻木地将自己的手腕,割开了一次又一次。
    这样又坚持了几日,每天都折腾得自己头晕眼花。却也不敢随便休息,因为水源不近,为了给他降温,我一日里要跑数十趟,时间,是很宝贵的。
    有一次跑得太急,进洞的时候竟然摔了一跤,湿衣服正好盖在火堆上,于是,我们连取暖的篝火都没有了。我不会生火,虽然试验了成千数百次,但现实总是不朝我希望的方向发展;什么钻木取火都他妈的是扯淡。
    没有火,有两个问题。
    晚上睡觉时的问题还算好解决。我拾了一大堆干树枝来,堆在洞口,勉强可以挡住夜里的风寒。每晚,都是和他相拥而睡。我喜欢将头贴在他的胸口,听他有节律的心跳。若是那心跳强劲有力,我便能一夜好眠。若是那心跳即快又浅,那说明他的体温又升高了,我只好摸黑去打水,给他降温。
    一个人的夜路,很孤独,很恐怖,几乎令人发狂。
    麻烦的是另外一个问题,食物。我试过一个人躲在洞外,生吞血淋淋的山鸡肉,试过才吃了一口便被那种腥臊味呛得呕吐到趴在地上爬不起来,试过歇斯底里地将吐出的血淋淋的山鸡肉再塞回嘴里去。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只知道心里一遍遍念着:我不能有事,我不能有事……
    若我有事,他怎么办……真正的绝望,不是生无所恋,然后趁着年轻力壮的时候一刀把自己捅死。真正的绝望,是明知希望已越来越渺茫,还要坚持着苟且地活下去,等着身边的人冷透了,自己总算可以死了,才想起来,唉,连拿刀的力气都没有。
    我很怀疑这种悲催的命运正在向我招手。
    回到洞里,他仍没有醒。他说他不会死,他又在骗我,他总在骗我。连续七天,他连那排漂亮的睫毛都没有动过。我已经不需要给他降温了,因为他的体温,早在三天前,就变成了一种不正常的温凉。
    我终于支持不住,趴在他身上无声地抽泣。不是我不想放声大哭,这些天来我一直忍着,留着力气照顾他,等他醒来,等他跟我说:“你还真不让爷省心。”
    而现在,我连哭出声音的力气都没有……
    因为失血过多、疲劳和营养不良,昏迷和睡眠已经没有分界线。
    我是被手腕上麻痒的感觉惊醒的。我一下惊坐起来,慌张地想要查看自己的手腕,我怕自己的伤口也会感染溃烂,我怕失去继续维持他生命的能力。
    我的手腕,握在三少的手里。他正轻轻抚摸着我腕上的伤口。那些伤口大多已经愈合了,我的体质向来如此。有几道新伤,是昨晚刚刚划开的,和无数旧伤一起,深深浅浅,密密麻麻地排列在整条小臂内侧。
    他就这样小心翼翼地抚摸着,用我从未听到过的虚弱、生涩、略带颤抖的声音说:“你……还真不让我省心。”
    我泪如雨下,突然便有了力气,猛的直起身紧紧抱住他,仿佛若不紧紧抱住,他又会闭上那双如湖水般深邃的眼睛:“你真的没事了吗?”
    他轻拥着我,换了个令我感觉最'炫'舒'书'服'网'的姿势,拂开我散落额前的乱发:“没事了。以后也再不会有事,我怕你又把自己割成这样。”
    我笑了,穿越以来,我第一次笑得这么开心,这么放松。
    他告诉我,原来一指仙有一门独特的功夫,名字很滑稽,叫“神魂颠倒”,却很管用,能使身体进入类似冬眠的状态,加速伤口愈合和身体恢复。我觉得他身体温凉,只是“神魂”在起作用罢了。
    “所以我说我不会死。小宝何时能信我一次?”
    我说,痞子花痴怎能让人相信。
    他也笑了,轻轻蹭着我的脸颊。然后他说,那你这个人也不可信,我们半斤八两。我晕……
    他还说,“神魂”一旦开始就无法中途醒来,但身体感官却是清醒的。他一直在听我哭,听我笑,听我喃喃自语,听我划伤自己时抽气的声音,听我在洞外跌倒呕吐……他心急如焚,他倍受煎熬,他是从未败过的萧无尘,却深深尝到了无力、失败的滋味。
    于是,第七天,他强行中断了“神魂”,否则他怕自己会疯掉。所以,他的伤仍未完全复原。而他只是满不在乎地笑了笑,变魔术似的倒腾了几下就燃起了篝火,扔下一句:“爷打猎去,乖乖在家待着。”
    我望着他出去的方向,幸福地傻笑,心里盘算着,卖血换来会打猎会生火的美男一只,是否划得来。突然想起了什么,跌跌撞撞地扑到洞口,声嘶力竭地喊了句:“不要打山鸡~~~~~!!”
    俗话说,“人生得一只鸡足矣”。自从得了那只被我生吞活剥、吐了又吃的山鸡后,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再想吃鸡了。
    山野里的天空中久久回荡着“鸡!鸡!鸡!……”
    山野里的天空中不光回荡着我的声音,还有一只硕大黑色的东西向我砸来。我刚来得及缩了缩头闭了闭眼,那东西便如一颗手雷般,“咚”的一声重重跌在我跟前。
    它扑腾了半天才勉强站起,红色的长颈伸缩了几次,那颗比脖颈更红的秃头狠命地晃了晃,这才收起翅膀升长了脖子环顾四周。它骤然间看到我瞪成铜铃般的眼睛,那只刚要迈步的爪子便停在了空中。它慢慢侧过头,用一只贼溜溜的小眼睛在我身上扫了扫,身上的杂毛顿时根根竖起,翅膀张开足有两米长,弓背低头,似乎是随时准备进攻的姿势。
    这是一只极其丑陋的杂毛秃鹫,脖子和秃头似乎比我在动物园见过的秃鹫红了许多。我突然记起君醉提过的“侦查组”,弱弱地唤了声:“小……红?”
正文 活见鬼!女配出现了
    三少是和黑毛儿一起回来的。
    作为沐雨轩侦查组的组长,居然被一只瘸腿的信使抢了先,小红心中充满了深深的挫折感,原本桃红色的脖子失去了血色,秃头也耷拉了下去,几乎垂到胸前。而这种挫折感转眼就被三少扔来的死兔子击退,脖子渐渐因为兴奋而变得嫣红。
    我看着吃饱喝足、脖子已经兴奋到发紫的小红,又看了一眼跛脚秃毛、正在散步消食的黑毛儿,再看看美男笑三少同学的绝色容颜,叹了口气道:“你的品位还真是……特别。”
    他听了有些诧异:“是么?”招牌式的上下下打量了我半天,点了点头,道,“最近越发特别了。”
    我愤愤地赏了一根野猪骨头给他。
    不得不承认,作为沐雨轩禽兽类的主力,小红和黑毛儿还是很尽责的。只休息了片刻,脚踝被绑上从三少衣衫上撕下的布条,两只东西便鼓着着滚圆的肚皮,很费力地冲上云霄,报信去了。
    “很多人,很多事,不能只看表面。”三少盯着两只东西远去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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