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悔了,想取消这次行动,偏偏她吃准了,要趁此机会逃离我的身边。
我知道,她要让我看到,让我明白,离开我,她可以依旧活得逍遥自在,我不能再用“照顾你”这个理由来套住她。
我只有看着她去了。
一年半来,这是第一次,让她离开这个肥大而安全的屋檐。
我以为她会受不了,还预期着一个星期至少得挤出一天带她去Rosour吃顿西餐,或是接她“回家”住一天。
而她只是每天一个汇报情况的电话或是短信,告诉我她已经可以随意接触他的电脑,之后……
大概自由的生活已使她把我完全抛于脑后了。
也许,在她眼里,泡面味似乎依旧并不比番茄意大利面差。
我想打电话,想天天去看她,可是不成。她有一千个正当理由反对。
于是我只能坐立不安,夜不能寐,担心这个,担心那个,担心那个打鸡血的男人对她欲行不轨,担心她干脆就此脱离我的掌心。
然后我注册了十个邮箱,一天上百个邮件,成千个附件,她不回,我就会把她信箱塞到爆,塞到全是我的邮件。
如果她还是胆敢不理我,我就威胁她,我会每半个小时给她来个电话,打到她电话没电,打到被那个人发现,打到……她换了手机号。
那是发生在我和她,唯一一次正式吵架,或是打架……之后的事。
常务那个臭小子突然间频繁旁敲侧击地跟我说,要我平时“多关心嫂子的状况”,还有“不要冷落了嫂子”之类的。
实在异样,莫不是他发现了什么,开始警惕?
几次之后,他干脆直话直说,借着酒劲告诉我,他在公司一个“哥们儿”家里看见了诗诗,不止一次了,而且他们自称是“两口子”……
我竭力敷衍,解释那并不是诗诗。
但不管怎么辩白,我这顶不明不白的绿帽子,是端正地戴上了。
心里不是滋味,却不能声张。只是再也按捺不住,要掺和进去。
那天下午,公司不远处的小吃摊,我看见了悠然自得站在烧烤摊边的她。
她正吸收着烧烤摊香气的滋养,十分惬意,时不时还会与老板娘叨讲几句。
也许,我得做好心理准备,要有一个浑身烧烤熏香的媳妇儿……
不用瞎准备了,显然已经有人要替代我的位置。
那个“目标”带着一大帮子眼放狼光的单身光棍儿向你包抄过去。
他一靠近你就毫不客气地把手搭在你肩上拍拍。
而你没有丝毫厌恶,一点儿反感都没有,甚至还把手中的一串烤鸡翅地给了他,就这样面对面呼哧呼哧地吃起来,然后一大群火柴棍儿就杀过来,争先恐后地A走你手中的烧烤。
你竟也没有皱眉,仿佛招待他们是应该的。
这总不至于是传说中的爱屋及乌吧。
那个少……那个少年,说起来别怪我瞧不起他,在我眼里他不过是个不起眼的毛头愣男,若不是因为他手中握有大量与大老板通信的罪证,即使大马路上只有我和他两个人,我也未必端正地看他一眼。
虽然诗诗并没有朝他甜津地笑,也没有妩媚万千地跟他说话,但是那更加可怕。
他们像兄弟不分彼此一样大闹,一起咬同一串烤翅,然后非常男人地勾肩搭背……
诗诗从未对我这样好过。
我把头探出窗外,一直盯着诗诗,单看他们要将这样的亲密举动维持到什么时候。
似乎是我的目光太严寒,她忽然一个激灵,朝我的车窗看过来。
她愣了一下,似乎是下意识的,也是慌忙地,从那人的环搂中轻轻挣脱出来。
怔怔地朝我眨了几下眼睛之后,她撇过头,咬下了竹棒上的最后一口鸡肉,温婉地和那人打了个招呼,转身去了另一条路。
也许是早有预料,当我把她约出来的时候,她一点也不惊讶。
可能,她早就习惯我那静如松,动如风的占有欲。
我们在情人节这一天吵了架,是不是在预示着我们必将分手呢。
我给她准备了烛光晚宴,但她显然不耐烦,大口大口饮着涩口的葡萄酒,仿佛是剧烈运动后,极度缺水。
或许,她是在紧张?
不得而知。
从她拒绝我为她添置的小礼服,穿着衬衫牛仔裤单刀赴会,我就该有觉悟了不是吗?
那个沉睡在她身体里的另一个米泛,醒了。
而我非常清楚,她略微紧张的神色,根本不是因为被“捉奸”,只不过是预见到我接下来可能神经质地发火,烦恼不已罢了。
之前,我试过各种办法,甚至让她公开出现在我们公司,公开宣布我对她的“主权”,可她却不以为意,那个情敌似乎也不以为意。
呸,他不配做我的情敌。
尽管已经意识到我的怒气和醋意,她不会真正放在心上。
她到底懂不懂,自己的女人成天和别的男人同一个屋檐,自己还只能看着,看还看不到,还只能幻想着,这不是忍耐,这是羞辱!
也许从根底里来讲,她就没有把她当作我的女人。
于是战争不可避免地爆发了。
腓力牛排被我拍出了盘子,吧嗒一下黏在了素花壁纸上,酱汁溅出好几个晕圈。
她也不甘示弱,黑皮诺葡萄酒泼了我一身。
唯一该庆幸的是,也许我们都是斯文人,所以最终没有发生真正的肉搏,只是用所摸之处可触及的各种“武器”攻击对方。
最终是我终止了这场战争。
她的“小米飞刀”划过来,从我的太阳穴下方擦过,拉了一道不算长也不算深的口子。
鲜血却顺着口子慢慢渗出,沿着侧脸线慢慢滑落。
在脸颊上还觉得热乎乎的,落到脖颈里,却会觉得冰凉凉的。
血流下来,她是先愣住了,而我竟毫无察觉,仍旧傻乎乎地拿着白瓷盘子挡在脸前。(我对她多好,其实压根儿舍不得打她,从头到尾不过是拿了个‘盾牌’玩接飞镖的游戏,除了被我用掌力拍飞的牛排之外,几乎没有发射任何有杀伤力的武器,哪像她那么狠……还有就是以后散伙饭千万不要吃西餐……)
我生气了,怒吼着呵斥她“还不赶紧给我拿急救箱”。
她双手微颤地给我消毒上药,而我则故作疼痛煎熬状,大惊小怪,嘘声连连,装可怜。
这是在她脸上鲜少能见到的慌张模样。
而且还是为我。
有点感动。
虽然,不是因为什么好理由。
谈恋爱,要抓住天时,地利,人和。
虽然人不和,但我彼时已经拥有了天时和地利。
《超完美恋爱大全》告诉我,如果在这个时候抱住她,会有好戏看。
虽然我一直想把她的童贞留到美好的新婚之夜,但如果我再不有所行动,她的什么都不属于我了。
我不想说什么修辞,去形容场景有多美好,感觉有多么幸福,第一回接吻怎样怎样的。
老实说,我都不清楚我吻的到底是她的脸颊还是嘴唇。
我从来没有像这次那么想要她。
我知道这是个不好的企图。
可是如果我就在这里,就在此刻,让她真正成为我的女人,我专属的,一切是否会有所改变,她是否能够尝试像接受恋人一样地接受我?
老陆说,女人都会对她的第一个男人特别留恋。
我想做她的第一个男人欸。
结局,反正确实是一场好戏。
她意识过来,,猛烈挣扎,倔强有劲的双手撕烂了我的领口,死命地拉住我的领带(差点勒死我),然后顺手抄起沙发旁的的水果盘,非常果敢地,以我的头盖骨为施力点,盖了下去……
原先的血没止住,又多了一道新口子。
她再一次地惊慌失措。
却不是因为我受伤了。
而是因为她,自己受伤了。
她异常惊愕,或许,悲愤,连被我扯下的外套也没来得及带走,就把大门从里踹开,百米赛跑一样地飞走了。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强迫一个女人。
没有成功。
我不适合当街头色狼。
不知为什么没有感到悲伤,连头痛都没有。
好像只是在梦里做了一件坏事,未遂。
从此我可放心了,她若夜半遇着街头之狼,不会吃亏。
我终于被她丢进黑名单。
11。虽然安室有归宿
更新时间:2010…3…6 9:34:00
字数:4053
——爱情不可顺水推舟,肯定的。
如果你觉得我在遭受人身攻击后,这么短暂的时间就能恢复过来,并且还以一种调侃的语气跟人说话,是否过于没心没肺。
我只能说,因为我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他施暴未遂。
可能我离开学校的时候,也是这一种心态,因为很快就遇到了欧洋,并且他还成了我的衣食父母。
没有真正沦落到四处做苦力甚至卖肉的地步,我心中反倒积怨不深。
也许有人要问我,欧洋有什么不好。
他长得不完全进化吗?
不,他很有气质。
他家境不好吗?
你说呢?
他花心吗?
他说我是他初恋情人……(这个不知是真是假,一大老爷们儿二十六岁没谈过恋爱……)
谈恋爱,和结婚不同,毕竟不是竹筐筛苹果,筛着合适的就吃。就像,我可能会嫁给一个人,却未必爱他。
何况,欧洋也并不是一个合适的苹果,就算合适,我也未必喜欢吃。
他是个粉苹果,我爱吃硬的。
我一直奇怪过去为什么要讲究门当户对,细想起来,除了门第观念之外,还是有一定的生活哲学饱含其内。
婚姻生活毕竟不是只有谈谈情说说爱就可以,柴米油盐酱醋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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