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小时候奶奶常常唱给我们听得歌谣,苏晋一也会唱。小时候我不乖的时候,他也会学着奶奶的调调唱给我听。
嘶哑的声音,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让我难以忘怀。但是,现在,我已经许久许久没有见过他了。
我们的老家,那是十几年前的记忆了,但是现在,仿佛发生在昨天一般的清晰。调皮的苏晋一,带着我一起闯祸。
我有一段不想怀念的记忆,那是我的不堪却也是最幸福甜蜜的记忆。但是,那不是属于我的,现在,我已经离开了。距离那里好远,或许,以后再也不会回去了。那回忆,我该一笔抹了个干净。
其实,我的大脑里,迷离的不知道是A市的还是布宜诺斯艾利斯,那些光怪陆离的过往,我自欺欺人的将它们当作只是一场比较真实的梦。
在这个海边城市住了三个月了。没有家人,没有朋友,除了够自己生活的钱外加一份新找的工作,时间,过得也挺快的。
入夜的时分,我才从海边回到距离两三公里的小公寓。这里的房子,是挪用姜梓晏的小金库,偷偷地买的。我挺喜欢顶楼的。
我还真是一个坏女人,都要远离他了,还要带走他的钱,虽然这点钱,真的不算什么。
这里很偏僻,偏僻到两个大型超市也要坐很久的乡村巴士。这样很好,我喜欢这里的民风质朴。
我在一家手机营业厅工作,小镇上,用手机的人,远远没有大城市多,所以,手机营业厅,也仅此只有这么一家。
我的收入,跟以前比起来,真是有些天差地别。当姜梓晏助理的时候,一个月的工资,折合成人民币约有3万多,现在连十五分之一都没有。但是,我却生活的很充裕。
我的房子在顶楼,很孤独的一个地方,因为只有我这么一户,哦,不对,只有我这么一个人。幸好,这里的所有也都可以任由我支配。
我对住房,要求很高,所有的装修,都是我自己亲手设计的。每一个细节,甚至是每一块砖,都用尽了心了。
花了整整两个月,这样的速度,刚好。
看着温馨的小屋,却没有一丝的温度,有些冷。墙壁上,堆满了书,大都是中文的,但是有两本书,是英文跟西班牙文的。
这是我唯一带出来的行李。因为,这两本书,都是姜梓晏亲自带着我去书店挑的,不知为何,我偏偏带着关于姜梓晏的回忆来这里了。
或许,是他在医院的时候对我那般的细致入微的照顾吧。
入睡前,我喜欢看着那些熟悉的文字入睡,姜梓晏曾在上面为我做过批注。
“小唯啊~喜欢吃海蛎饼吗?我家做了好多,晚上你来我家一趟。带一点回去。”跟我说话的,是楼下一个很和气的裁缝。放了个缝纫机在一楼店铺门口,撑把伞就开始做生意了。她的旁边,是一个修鞋的大爷。
“小唯,我家也有,还有糯米团。”大爷见我,也开口了。
我微笑的向他们点头,然后告诉他们我什么时候有空过去。再闲聊了一些琐事,我起身,去上班。
我很喜欢这里的居民,他们的脸上都带着慈祥的笑,像我奶奶。
我惦记着奶奶,却忘不了小叔他们对我的抛弃。苏晋一,早已经变了样了,岁月的痕迹,让我们都摧残,再也找不回原来的样子,我想找个地方安安静静的过小日子,这里,明显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手机店的店长,是一个很和蔼的阿姨,虽然不懂技术,对于手机,也并不精通。但是,这是他儿子给她开的一家店,让她可以轻松一点,所以还在店里请了一个维修工。之前,在我之前,这里的维修工是她的小侄儿,为了追求城市里的灯红酒绿就走了。
因为姜梓晏的产业里,有涉及手机,我对手机,稍稍比普通人多那么一些了解,所以,很自然的接任了维修工一职。
维修手机的并不多,我的工作,并不繁琐,只是偶尔替阿姨买卖手机,陪阿姨聊聊琐事。
我的心态,因为这里的慢节奏,也越来越悠闲了。
我想,以后,我是不是会在这里找个老实可靠的男人嫁了,然后相夫教子,就这样过了这一生?我还25岁不到,却有52岁人的感慨。这是阿姨对我的评价。
阿姨的儿子,是一间软件公司的总裁助理,阿姨的普通话说的不好,不管她说几次儿子的名字,我都没办法听清那些字,当然,我也不需要在意这个。
又过了几个月,很快的就新年了,阿姨的儿子已经在城里买了房子了,过年的时候就让她坐着车到城里过年。老人家说不清楚地名,电话因此转交给了我。
“你好,可以帮我妈买下车票吗?明天或者后天的,买完了之后,告诉我时间,我会去车站接我妈。”很清脆的男生,年纪应该不大,在我心底有一股熟悉感。
或许,只是相似吧。
“嗯,可以。”我拿笔记下地址,竟然是A市。
那地方,现在对我而言,充满了讽刺。
放下电话,就朝着不远处的车站走去,车站的人很多,人来人往的都是回家过年的。我没试过这样的时候来车站,被拥挤的有些不习惯。
排了十几分钟的队,买上了票。拿在手里,有些不真实感。
阿姨接过票,除了给我车票的钱,还给了我一个红包。说在这里,没有结婚的孩子,过年都可以收红包。我很欣慰,拿着红包,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
差点感动的眼泪,就要下来了。
第二天,我把她送上车,看着她坐在车子上,渐渐地消失在路的尽头。心底,其实很难受很难受。
家家都在办年货,楼下的很多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都来邀我过年,邀我过去吃饭,我都一一拒绝了。太幸福的地方,我怕被感动的太过于凄惨,饶了他们的兴致。
我给自己买了一堆的菜,都放在了冰箱里,塞得满满。还准备了很多的糖果跟零食,生怕有人回来串门,自己会礼数不周。
我原来,还是这般的在意世俗的眼光。
这里的人,都很迷信,除夕夜,要把家里的灯通通都打开,彻夜的开着,因为要照亮整个小镇,要给神明们指引一条灯路。
我也把灯开了,阳台上,所有的灯都亮着,各种小彩灯,一闪一闪的,犹如白昼一般的光亮。看不到星星,却也不觉得寂寞。
晚餐,是两人份的。摆在了露天的桌子上。
我的厨艺,还算不错。我拼命的往两个空着的碗里夹菜,仿佛,仿佛这样我就不是一个人了。我真爱自欺欺人,这样是不对的,对不对?
我懂了,我要改过来的,这样的习惯,不好!
第三卷 寻找幸福
我一直以为,我深爱的只是那一抹与你相似的美丽侧影。直到我发现她与你有这那么多的不同,而我却已然习惯这些不同,甚至离不开她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已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悄悄将心里的你,换成她。
你说,幸福一直都在我手里,只是我未曾发现。
但是,你却不知道,我已经发现了,但却无力挽回,只能看着她越走越远,甚至不惜伤害她自己。
我曾以为,看到你幸福了,我也就幸福了。但是,现在你幸福了,而我却一点都不幸福,我每天都在担心,她会不会如你一般脆弱的突然倒下,然后,我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她说,她去找她自己了,去找她丢掉的自己了。
而我,是不是也该收拾行囊,追随她的脚步?
第一章 姜梓晏
第一次遇见洛安安,是新生的迎新晚会。那时候她大二,我大一,她是台上光鲜亮丽的主持人,也是一个音乐短剧的策划人,而我只是被她主持的台风,被她策划所感动所着迷的学弟。
她的脸上,肉肉的,应该是婴儿肥,但是一点都不影响她的美丽,看着看着竟然让我移不开眼。
因为我的呆滞,被身边的好友发现了,等到游戏环节的时候,理所当然的被推到了台上。她的光芒,有些耀眼,让我不忍注视。
她盯着我看了几秒,仿佛看出了我的窘境。不安慰就算了,反倒对着话筒说我腼腆得脸都红了。想我一个堂堂一米八的少年,军训场上,上课路上,无不是阳光灿烂,引得美女丑女宅女腐女围观。但是,此时竟然被说腼腆,被说得脸红了。
真是瞬间的尴尬啊。从那时候开始我就牢牢地记住了这个学姐的名字。其实我一点都没有当她是学姐。
晚会结束后,我随口找了个借口,让一起来的好友先走了。
她就站在台上,指挥着别人收拾着场地,自己也没有闲下来,身上的衣服都来不及换,就踏上梯子,将半空中的气球一个一个的摘下来。她当时身上穿着粉绿色的晚礼服,裙子很长,她站到梯子上的时候,长裙将她的双脚掩盖,聚光灯下,她完美的妆容,仿佛像是一个飘在空中的仙子。
正在我犹豫要不要过去帮她的忙的时候,已经有人先了我一步。背着我,看不清他的脸,从身后看,个子目测比我高几厘米。
洛安安一见他过来,没有丝毫掩饰她的开心,脸上笑的比花还灿烂。他是她的男朋友吗?我的大脑里就只剩下这个问题了。
我依旧站在观众席上,呆滞着看着他帮她拆完气球,然后顺便还帮忙移走梯子。然后,他们一同走向了后台。
聚光灯一盏一盏的暗下,我的心,也悄悄地暗了下来。
身处于一片黑暗中,也不记得要离去。
反倒是她,不知道从哪个方向又冒出来,吓了我一跳。
“都散场了,怎么还不走?”她已经换下了她的长裙了。身上穿着深色的连体短裙,脸上的妆,还在。
“怎么不说话?”她的声音传来,吓了我一跳。刚才只顾着看她,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一时之间,找不到一个什么好的理由,顺口一编:“我喜欢这地方不行吗?”说出口之后我就后悔了。这般蛮横的语气,怎么可能讨喜,估计一下子就葬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