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暖扁扁嘴,心想不在就不在吧,晚上一起吃饭的事情搁置再议。她走进里间的书房里,平常牧宇森就是坐在这里批阅一些关于金湾酒店的文件。秦暖嘴角噙着笑,走近办公桌旁,将手中的文件放下,低眸间看见桌子上牧宇森的钱包是敞开着的,秦暖并没有偷窥别人意思的习惯,可还是正愣着将钱包拿起铌。
“这……”秦暖惊恐,瞪大了一双水眸,拿钱包里夹着的仅有的一张小相片,像是从什么地方剪下来的,可是那张温婉笑着的人竟是……“这是……”秦暖摇着头,似是受到莫大的刺激一般,“啪”地一下便将那钱包扔回在桌子上,转身就跑梵。
秦暖跑回自己的办公室,捂着胸口喘着粗气,依旧是惊魂未定,颤抖着手拿起放在桌子上的水,喝了一口,企图按捺下心中那强烈的不安与恐惧,却没想到一口水刚到嗓子眼便被呛到:“咳咳咳……”她在里面一阵猛咳,憋得脸通红,半晌之后方才缓和过来,靠在椅子里,却又是不知所措。
那张相片里的人秦暖是认识的,只因她们有着相似的眉眼,更何况那女子本就有着让人见过一眼就一生难忘的美丽。所以,只消一眼,秦暖便认出那女子确实是她无疑。可是秦暖又感到实在难以置信,自己小姨的相片居然会夹在牧宇森的钱包里。
多年前,秦暖的母亲去世,得知消息的娘家人纷纷赶往秦家。秦家是大户人家,那时候秦守成的事业也算是蒸蒸日上,家资殷实,那宽敞的大房子足以另娘家人艳羡和赞叹,当所有人都对秦守成赞不绝口的时候,只有那个眉眼淡落的女子,注意到了在房间里静静发呆的秦暖。
“暖暖!”女子推开=房门,对着秦暖笑的温和,犹若春阳,“你认识我吗,我是小姨啊。”
已经多时没有见到过母亲的秦暖再见到眼前的女孩的时候突然笑了,直扑进女子的怀里,仰头笑着甜甜地叫了一声“小姨。”
母亲的名字唤作周凌薇,小姨的名字则唤作周凌初,人如其名,都是冷清而淡漠的人,而母亲之所以叫秦暖为秦暖,则是希望秦暖要想阳光一样心存温暖的活着,并且也能给别人温暖。
凌初说,“暖暖,你知道吗,我姐姐,也就是你妈妈她这辈子都太冷清,那一刻毫不在乎的心冰冷了太多人。”
只因为太冰冷,以至于离开的时候身边只有一个不谙世事的秦暖以及一个对她始终不离不弃的男人。
“她是太孤单了,所以才和一个不爱的男人在一起。”秦暖听着凌初的喃喃自语,她不明白母亲为什么要和一个不爱的人在一起,在她心里母亲一直都是温和的,对自己好,对父亲也好,看不出她不爱谁。
“那小姨有爱的人了吗?”秦暖一边摆弄着洋娃娃一边问道,眼皮也不抬,似乎只是吾心而问。
凌初嘴角一扬,“其实小姨还不到可以说爱的年纪,和你一样,在别人眼里都还只是孩子。”
那一年,凌初年仅十八岁,才是如花似锦的芳华,那时的她永远都不会想到,这一生都还没有将爱说出口,就与这个纷扰的世界说了再见,做了别离。
凌初有一双纤长的一手,灵动唯美,可以演奏出世界上最动听的曲子,秦暖依旧记着在那个梧桐花乱舞的午后,小姨牵着自己的手诉说她怀揣多年的梦想,就是在万众瞩目之下,在昏黄的光束中演奏,在璀璨的光芒中谢幕,然后有人为她鼓掌、呐喊、喝彩。
当年凌薇活着的时候,曾见着自己的女儿生来一双纤长的手,所以鼓动秦守成花高价买来一架钢琴,最后却成了房间里一处最豪华的摆设。在秦暖眼里那不过是一个造型奇特的桌子的东西,在凌薇眼里却是世界上最耀眼的宝贝,那纤长的手指抚摸过钢琴的每一处,她都是无比欣喜和艳羡的。
“姐夫,我可以弹一下这架钢琴吗?”凌薇看着身后的男人,带着微微地祈求。
因为是爱人的妹妹,所以他也当她是自己的妹妹,给了凌薇足够的自由。
凌薇忘情演奏,那一副优雅的陶醉神情,深深刻印在秦暖的脑海里,她那是相信,除了母亲,小姨便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人。
和母亲一样,凌初是一个外柔内刚的人,不愿意接受姐夫的救济,执意离开秦家,只身在外讨生活,那时凌初是怀着一腔热血走的,那是一个为了梦想甘愿奔走的女子,只是她只有高中肄业的学历,唯一的专长就是弹钢琴,无钱无背景,一个年仅十八岁的出入大城市的女子,最终还是选择了去一家富人家做起了保姆。
秦暖对小姨的记忆只有这么多,关于凌初最终的结局她也不知,只是她一直以为那个温和冷清的女子应该是已经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的,云游世界,在大大小小的舞台上尽情的演奏,忘我的陶醉。
而如今再见到自己的小姨,竟是一张年代久远的小照片,而且还是在牧宇森的钱包里,纵然是想破脑袋她也不知如何才能将这两个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人联系在一起。
……
牧宇森回到房间,坐在办公桌旁,猛然间却是阴郁了眼睛,那已经送过来的文件,那敞开着的钱包……证明她已经来过,并已经看见过……
牧宇森伸手拿过自己的钱包,那里面夹着的那张小相片是昔年如花的岁月里,他偷偷=拍下来的,而后剪成合适的大小,一直放在自己的钱包里。那一年牧宇森离家出走,他没有从牧家带走任何东西,而只带走了这一张小相片,揣在自己的胸口,那最贴近自己心脏的地方。
拇指肚温柔的摸索过相片上人的脸,嘴角噙着温柔的淡笑,眼底却氤氲一片,“琳琅,你在那边过的还好吗?”
琳琅便是凌初,凌初便是琳琅,只因当时凌初刚到牧家时,那孩子知道她会弹钢琴,就问起凌初有没有艺名。
但是凌初一愣,她那里有什么艺名,却又不好那满脸期待的孩子失望,于是她放眼四顾,发现这钢琴房的书架上放着的是琳琅满目的古董器物,于是她随口诌了句:“琳琅,我的艺名叫琳琅。”
少年灿然一笑,“琳琅,好名字,琳琅满目,就像这满目琳琅的瑰宝,你也是个无价之宝。”
凌初淡笑不语,抬手又是一曲,音色动听,那都是凌初自己即兴演奏的,丝毫不必那些乐谱上的曲子弹出来难听。
凌初的突然离去,对牧宇森来说无疑是个天大的打击,他已经经历过一次挚爱之人死在自己眼前,而凌初的命名死亡,让他崩溃到极点,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些曾给过他温暖的,那些真心爱他的,那些他热切爱着的人,偏偏总是过早的离自己而去。
生无可恋,倒不如死了算了的好,说不定奈何桥上还能在见上一面,也说不定来世再相见他们还能再相见然后长长久久的守在一起。
那天,他从牧家出来,所有人都以为他只是像往常一样出去散步,然而谁也没有料到,牧宇森那天竟是越走越远,直走到江边才停下来。从怀里掏出一张小相片,再次看了一眼,而后便微微笑着纵身而入。
那时,他一度认为自己是站在上帝眼角的可怜虫,上帝看不到他,素以不会在乎他的悲喜,甚至无视他的生死。牧宇森再次醒来时,他只是苦笑,自己想死都死不成,还真是一点都不被上帝眷顾。环顾四周,却看见一个女人坐在轮椅里背对着他。
“啊!”牧宇森想要说话,嗓子却沙哑的发不出声音来。
“啪”地一声,是书落地的声音,那人连带轮椅一起转过来,眼含泪水的看着牧宇森。
“孩子,你终于醒了。”女人无视落在地上的圣经,匆忙滑到牧宇森的床边,伸手探了探他额头的温度,“好了,高烧退了,没事了。”
牧家人再也没见到二少爷回来,老爷子急的三天三夜没合眼,最终晕倒过去被抬进了医院,而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问牧裕隆,“阿森呢?”
牧裕隆那是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商界的铁腕杀手级的人物,却面对老爷子的质问像是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无声的低下头。
活不见人,死未见尸,老爷子坚持要继续搜寻牧宇森的下落,却整整五年都没有他的消息,后来与下属报告说,在德国街头见到过一个酷似二少爷的年轻人。
……
一直以来牧宇森都对凌初念念不忘,尤其是那双灵动美丽的双手,直到有一天他在朋友的朋友的生日宴会上看到那个会弹钢琴的女子,仿若天外飞仙,静落疏离,在昏黄的灯光下弹奏,在璀璨的灯光下谢幕,周围的人为她鼓掌、呐喊,他有一种错觉——琳琅还活着,琳琅近在眼前。
当落夕最开始和牧宇森在一起的时候,身边的朋友总是不住的劝落夕,不要将自己的幸福交给一个穷酸的留学生。也有人说,牧宇森和落夕在一起就是图褚家的家产。也有人说,牧宇森和落夕在一起不过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看上了落夕无双的美貌。
然而,年轻的女子相信一见钟情,她不管别人的想法,不管别人的眼光,执意要和牧宇森在一起,然而牧宇森也是不负众望,短短时间之内便用二百万美金创造了自己的商业帝国,成为至高无上的令人艳羡的皇。
只是,当所有人都以为王子和公主可以名正言顺地在一起的时候,没有人知道他接受她不过就是因为那一双会弹钢琴的手让他时常想起一个为梦想奔波,又因梦想而陨落的周凌初。
餐厅里,流光溢彩。
落夕一身琉璃白,冲着那妖娆女子打招呼。
“梦蝶。”落夕笑着坐在褚梦蝶的对面,“今天怎么想起出来一起吃饭?”
褚梦蝶笑笑,打趣的说:“你可以潇洒地把我这个妹妹抛之脑后,但是我不能不把你当我姐姐,出来吃顿饭只增进增进感情总是好的。”
落夕淡淡一笑,低下眼皮,“我是怕爷爷还生我的气,知道你出来见我,那样会连类你的。”
褚梦蝶摇头,“老爷子也不是心肠,他是心疼你还来不及呢,前几日他还问起我你着。”
落夕一怔,继而微微地叹了口气,“是我太倔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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