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仙侠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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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仙侠侣- 第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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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白素泪眼婆娑,强忍着眼泪不掉下来。她背过身,不想让李杰看见自己难过。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让自己动心的人,虽然他比自己小很多,可万万没想到,他竟然有未婚妻。
李杰浓眉紧锁,凝视着白素的背,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一刻,他心里很乱。怎么也没有想到,白姐竟然会爱上自己。
老天,这玩笑是不是开大了?
你让我情何以堪?
半响,白素说道:“你饿了吧,我回家给你做点吃的!”
李杰轻点了下头:“嗯!白姐,开车小心点!”
白素淡淡一笑:“知道了!”
等到白素离开之后,李杰想了很多很多。跟白素相处的这段时间,不难发现,其实她是个很好的
虽然她整天冷冰冰的,除了工作上的事情,从来不会跟男同事说话,可她的内心却很脆弱,很温柔。
在她的日记里面,白素是这么写的:接近我的男人,都是因为我长的漂亮,如果我长的不漂亮,还有谁会接近我?
我每天装出一副冷漠的态度,其实很累。可不这样的话,我还能怎样?接近我的男人,有谁是真心爱我的?
我是个女人,是个小女人。我只想找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只要他真心爱我,我什么都不在乎,不管他有没有钱,有没有地位,我都会义无反顾的嫁给他。
6月12日,我接诊了一个突发脑溢血患者,我还没来的急手术,他死在了我的手术台上。
那天,如果不是李杰的出现,我真的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或许,我会身败名裂,被那个姓寇的整死。
李杰,他身上有太多的秘密。我很想接近他,想知道他是怎么把死人救活的。
相处了一段时间,我发现李杰挺有趣的。虽然他总是喜欢抱我的腰,占我便宜。可我知道,他对我没有非分之想,他只不过是好玩。
忽然,病房的门推开了,白素提着保温瓶走了进来。李杰收回了思绪,笑笑说道:“白姐,你不会又煮面条给我吃吧?”
白素苦笑了一下,把保温瓶放在桌子上打开,说道:“我熬了点稀饭给你吃,你伤的很重,不适合吃面条,吃点稀饭比较好!”
李杰甜甜的笑了起来,感觉很温馨。恍惚眼前的人不是白姐,而是自己的媳妇在伺候老公。
白素拿起碗盛稀饭,看见李杰痴痴的笑,问道:“你笑什么?”
李杰有些心虚,干笑着说道:“没没什么!”
说话的同时,双手撑在床上,想要坐起来。白素忙放下手里的碗,说道:“别动,我把床摇起来!”
看着白素细心体贴照顾自己,李杰内心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嘴角洋溢着甜蜜的笑容,乌黑发亮的眼睛,直直的看着她把床摇起来。
白素盛好了粥要喂李杰,李杰很不好意思:“白姐,我自己来吧!”
白素也不多说什么,把碗递给李杰,问道:“送你来的警察说,你是被自己所伤,这到底怎么回事?”
李杰吃了一口粥,苦笑了一下,说道:“今天我心情不好,原本是要发泄下心情,无意之间我练成了‘龙诀功’最高境界。”
耸了下肩膀,又说道:“我高兴过了头,忘记调息内力,血气逆行,被自己的内力震伤了!”
白素责备道:“幸好只是受伤,万一真出了点事怎么办?”
尽管是责备,可白素更多的还是心疼李杰的身体,真正的意思是,“万一真出了什么事,你让我怎么办”?
李杰自然听出了话里的意思,笑笑说道:“白姐,你不用担心。我有‘九阳玄功’护体,只要不把我的头砍下来,或者刺穿我的心脏,我是死不了的!”
白素一愣一愣的,凝视着李杰:“九阳玄功是什么武功?”
李杰吃了一口粥,解释着:“九阳玄功是护体真气,是一种内功心法,它能保护我的身体,刀枪不入。”
白素很是疑惑:“既然刀枪不入,那怎么可能砍下你的头,刺中你的心脏?”
想起上次李杰中枪,又说道:“上次你还被枪打伤了,这又怎么回事?”
李杰解释着:“每一样武功都有它的破绽,也就是‘死穴’。九阳玄功也有死穴,只有破了我的死穴,护体真气就消失,我就成了血肉之躯。”
“上次我中枪,那是因为我还没有完全练成九阳玄功,还没有达到刀枪不入的境界。”
白素似懂非懂的点了下头,问道:“那你的死穴在什么位置?”
李杰苦笑了一下:“我还没有练成,我也不知道我的死穴到底在哪里!”
对于白素,李杰也没有什么隐瞒的。他说的也都是实话,他确实不知道死穴在哪里。
更何况,白素知道自己欠柳如嫣的钱,她为了自己都愿意卖房子还债,对她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呢?
打听李杰的“死穴”,白素只是担心他会被人破了死穴,死于非命。知道位置在哪里,给他想想办法,避免被人发现。
现在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死穴在哪里,白素悬着的心也就放了下来。
试问,修炼“九阳玄功”的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死穴在什么位置,别人又怎么可能发现的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寇世光
清晨,天边泛起了鱼肚白,朝霞映红了半边天,一轮红日从东方破晓而出。
坐落于郊区的“桃花看守所”显得格外寂静,三米多高的围墙,装了两米高的电网。
大门口的铁门紧闭,外面看不见里面,里面看不见外面,完全是一种“与世隔绝”的环境。
在这里关押的人员,基本都是等待法院审判,即将送进监狱服刑的犯人。
当然,也有一些犯罪比较轻,或者罪名不是很重,判刑的时间比较短,一般这种情况不会送去监狱,都是在看守所服刑。
号子里面,一间十五平方的房间,十来个穿着黄马甲的犯人,一手端着碗喝粥,一手拿着馒头啃。
一个个吃的津津有味,稀里哗啦响。
中间坐着一个身材魁梧,留着短发的男人。他三十来岁,咋吧咋吧吃着三明治,一手拿着牛奶,不时看看其他人。
坐在他对面的犯人,笑嘻嘻的说道:“光哥,你今天要出去了吧?”
光哥笑笑:“嗯!哪天你出去了跟我混,保你吃香的喝辣的!”
这个光哥不是别人,他正是当初带人打砸医院的寇世光。顾中海把他关进了看守所,好好反醒。
这的警察都知道他的身份,对他也是格外关照,谁也不敢得罪他。别人啃馒头,喝稀饭,他吃的是三明治,喝的是牛奶。
在外面他是老大,进了看守所,照样是老大。
刚来的时候,有几个不开眼的东北大汉想修理他,结果反被他修理了,一个个被打成了猪头,第二天还关了禁闭。
跟他说话的犯人,就是当初修理他的东北大汉其中之一。另外两个,被打成了残废,现在还在医院躺着。
他知道寇世光的背景,肠子都悔青了。一从禁闭室出来,忙向寇世光赔礼道歉,就差没磕头了。
他一脸认真的说道:“光哥,只要你看的起我,你让我干啥就干啥。”
他也是道上混的人,心里清楚的很,寇世光说跟他混,那只不过是句玩笑话而已。
要是一口答应,马上说跟他混,杀人放火什么都干,他反而不会要自己。
真正道上混的大哥,要的是能打敢拼的人,而不是溜须拍马的人。
寇世光盯着他的眼睛,正色道:“我让你杀人,你杀不?”
他笑了笑,说道:“光哥,杀人,那可是要掉脑袋的。”随即又严肃了起来,说道:“你要是让我杀鸡杀鸭,我眼皮都不眨一下,立马砍死他!”
这话寇世光听的高兴,心里清楚的很,他说的是你让我杀人,我眼皮都不眨一下,立马砍死他。
东北人,出来混的都是狠角色。眼前的这个人,自己没来的时候,他就是这间号子的老大。
一米八的个子,功夫也不错,跟自己比,只是差了那么一点。
东北人讲义气,不会吃里扒外。跟他相处了一个月,对他也很了解。
很够意思,重情义。
他这人,用的着。
寇世光心里高兴,脸上确没有表现出来,只是笑笑,伸手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我跟你开玩笑的!”
他自然听懂了话里的意思,笑笑说道:“我也是跟你开玩笑的!”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警察走了过来,打开了铁门,说道:“寇世光,出来!”
寇世光心里就跟明镜似的,蹲了一个月了,终于要出去见见外面的世界了。
他将手里还没喝完的牛奶,递给那个东北大汉,说道:“外面见!”
东北大汉重重的点了下头,“光哥,走好!”
跟着警察走出号子,寇世光拿回了属于自己的东西,金项链、手表、手机、钱包。
一些换洗的衣服,警察早已准备了一个旅行包给他装好了。还拿了一套崭新的衣服给他换上。
此时的寇世光,脖子上戴着手指粗的金项链,手腕上是劳力士金表,就连皮带头都是镀金的,闪闪发光。
穿的是花衬衫,胸口绣着条龙,张牙舞爪,十分霸气。下身是黑西裤,锃亮的皮鞋。一副十足的大哥气派。
寇世光提起旅行包,在警察的陪同下,走出了看守所,来到了院子里面,再往前面走几步,便出大门了。
然而,他却没有前行,停了下来。一双眼睛直直的看着,站在他身边的警察。
警察被他盯的发毛,很是不解,问道:“寇总,怎么不走了?”
寇世光只是盯着他,不说话。
警察又问:“寇总,怎么了?”
寇世光还是不说话,凝视着他。
警察再次问道:“寇总,怎么了?”
寇世光苦笑了一下,说道:“我现在是不是要出去了?”
警察点了下头:“是啊!”
“那你应该怎么做?”
“送你出去。”
寇世光提醒着:“看过港片吗?”
警察很是不解:“看过,寇总,怎么了?”
寇世光快要被他气死,没见过这么笨的人,一把抓住了他的衣领,吼道:“你看过港片,那些蹲号子的人走出去,你应该做什么不知道吗?”
警察猛然反应过来,赔着笑脸说道:“我明白了,明白了!”
寇世光得意的笑了起来,松开他的衣领,帮他整理了一下衣服。说道:“开始吧!”
警察干咳了一声,板着个脸说道:“寇世光,出去以后好好做人,不要再进来了!”
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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