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蛇》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羽蛇- 第5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那间屋子光线很暗,挂着厚厚的窗帘,我闻见一股捂溲了的酸白菜的味儿,我看见太婆床上的被子摊着,露出半只热水袋,蒸腾着热气。太婆正从一只结着厚厚油垢的老式沙锅里舀肘子吃。和煦的一道光射进来,照见无数小飞虫,灰尘似的下落。沙锅里炖着一只极大的肘子,肥厚的白油闷住下面的白汤。太婆瘪着嘴,一点一点地抿着那稀烂的美味,每抿一下,铁青色的牙床就变成了酱紫色,肥浓的汤汁顺着牙巴骨淌下来,在她的脚边汇成了一个油汪汪的小湖泊,许多虫子都在舔那汤汁,那些虫子肥得再也飞不动啦。太婆响亮地咂吧着嘴,同时放着一个个怒气冲冲的屁。
我忍不住恶心,去踩那些虫子,却被太婆推了一把。
“它又没有冒犯你,你为啥要灭它?造孽哟!……”
太婆和婆婆长得很象。都是小小的三角眼,大大的三角脸,想必原先还生着同样的三角形牙齿,但现在只剩了两排光秃秃的牙床,翕动时挺象一盘石碾子,就连衣裳也相象,婆婆穿着件宽宽大大的黑毛衣,太婆穿了件同样宽松的黑大襟褂子。我不明白她们为什么这么偏爱黑色,特别是今天这喜日子。
我美丽的彩格毛衣上留下了五个油指印。
当晚,我和阿全睡得很迟。我觉得自己一夜也没睡踏实,好象刚刚打了个盹,便恍惚觉得,有一只啄木鸟在笃笃地敲着一棵老树,一下,又一下,我堵起耳朵,自己也不明白到底是睡着还是醒着,终于啄木鸟的声音渐大,大到象敲定音鼓,老树发出腐朽的空空声,那声音漫入脑髓,刺激得我的耳朵如同触角般竖起来。天色还暗,可那疯狂的声音的确存在,并且房门已经在摇晃了。
“阿全,开门哪!”
终于听出是婆婆的声音!我和阿全疯了似的穿衣裳。阿全强睁着眼去开门,竟忘了我还没来得及穿外衣,大门洞开,我的两只手象忽然脱了臼似的,怎么也系不上扣子了。只感到婆婆的目光一闪,尖刀似的在我只穿内衣的胸脯上狠狠划了一道。
“都几点了,还不起床?太婆要等着孙媳妇做早饭哩!”婆婆的面色象是打了腊,眼皮沉甸甸地搭拉下来,小小的三角眼里凝结着一种刻骨铭心的仇恨。公公的笑意也不见了,一口口地吐着白痰。太婆灰着脸坐在里屋,不耐烦地敲着饭碗,谁也没看我,但我感觉到了他们的目光,在这扇洞开的大门前,我觉得自己被撕剥得一丝不挂,我必须要在这刻毒的目光下穿好衣裳,可我觉得,自己身上正在结着厚厚的一层痂,变成壳,我想起院子里倒挂着的那些虫蛹,惊惶起来。
“按照我们家乡的风俗,过门儿第二天就是新媳妇了,不能总象作客似的哩!”吃罢早饭,三位老人呈品字形排列坐在饭桌旁,另一面是墙,婆婆拿出两个红纸包,给我们一人一个,“好啦,这也是图个吉利,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家的人啦,这可是定钱,明年我们是要抱孙子的,记住了?”
那时,三个老人还不知道我有孩子。
应当感谢阿全,在孩子问题上他千方百计地替我打掩护,直到最后再也没有退路了,阿全横下一条心对家里人说了话,阿全说经检查他有病不生孩子,这消息如晴天霹雳把三个老人都震晕了──阿全是三代单传的独子。阿全一看效果达到了,就把漂亮聪明的羊羊领了去。老人们这才知道独子娶了个二婚头,可生米煮成熟饭,孙子虽不是自己嫡亲的,到底比没有孙子强,也就只好忍了。
我是在母亲来了第五个电话之后才决定回家的。那是两天以后的早晨。我简单吃了早点,把羊羊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放在自行车后座上,刚上了马路我便觉得有点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昨天还很热闹的街市一下子冷清了。骑到环线路口的时候,有一辆被烧毁的车,正仰躺着,绝望地看着铅灰色的天空,冒出一缕缕焦灼的烟。羊羊伸出小手问:“妈妈,大汽车怎么了?”
我没有回答,我觉得全身的血忽然涌了上来,冲撞得我心口一阵阵疼痛。

碑林(12)
徐小斌
那一天的天空布满了灰色的阴霾。空气是凝固的,窒息的,空气里充满了动荡不安的元素。
亚丹的自行车刚进了交大大院,便有熟人跑过来,看着羊羊说:“这是什么时候了?你怎么还敢把孩子带出来?!”亚丹怔怔的,对“这是什么时候了”这句话一时没反应过来,但是熟人惊恐的表情感染了她,她惶惶不安地想,出事了,出大事了。然后她立即想到了烛龙。
烛龙!天呐,烛龙他在哪儿?!
再不是那个四月的广场,再不能在寒冷而又温暖的雨中,在心里唱着婚礼进行曲,走向庄严神圣的祭坛。一切都是假的。一切都被玷污了。一切都过去了。一切都不能再返回原初的状态。一切都失去了。伴随着摘心挖肝的痛,一切都没了,并且,永远不可能失而复得。
芬妮惊奇漂亮的孟静生了如此丑陋的女儿,更惊奇她脸上那种让人心碎的表情。
芬妮天行买了6号的机票,但是一切交通工具都停止了运行,连机场大巴也不能保证正点到达。亚丹借来了一辆平板三轮,和箫一起,轮换着,把芬妮夫妇送到了机场。沿途的街道一片狼籍,箫不断地惊叹着,但是亚丹什么也没看见,她在想着烛龙,想着羽。想着他们的时候就会想起四月的广场,那个血性尚存的年代,那个血性尚存的广场,他们曾经如同蜕变一般挣脱胎衣,从一个时代降生到另一个时代,原想乘着同一只诺亚方舟来抗拒外部的滔滔洪水,但是他们还是离散了,被各自的命运打散了。
芬妮走入绿色通道之前,神情黯然地拉着箫和亚丹的手:“我来的不是时候,给你们和你们的父母都添麻烦了。四十几年第一次回来,没想到……”亚丹再也忍不住泪水:“对不起,邵阿姨,对不起。其实我们一直很好,真的,这次真是意外。……”“我知道,亚丹,”芬妮爱怜地抚了一下亚丹的头发,她惊奇这个丑姑娘在哭或者笑的时候便会突然焕发出一种神彩,那种神彩告诉她,这个姑娘原来曾经很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等我下次来的时候,一定会好得多。……谢谢你们这么艰难把我送到机场,如果需要我帮忙就打个电话,邵阿姨这些年,好歹攒了几个钱……”芬妮说不下去了,她拉着两个姑娘的手,哽咽失声。芬妮已是七十岁的老人了,再回来谈何容易?这一点,两个姑娘岂有不知道的,只是谁也不愿说破,都在为这次芬妮的大陆之行感到挽惜罢了。
芬妮夫妇的身影,渐渐消失在绿色通道的尽头了。亚丹忽然想起,应当立即找到烛龙,然后想办法把他送到邵阿姨那里,邵阿姨那里现在是最理想的停泊地。可是,怎么才能找到他?那个浪迹天涯、不顾生死的人,婚姻并没能改造他,想起这个亚丹心里就有了一丝安慰,他的婚姻到底是怎样的,他守口如瓶,谁也不知道,但是,在所有社交的场合,他从来都是天马行空独往独来,他永远给人以独行侠式的印象,却是不争的事实。
那一天的机场只有寥若晨星的几个人,所以,所有的熟人和朋友都注定相遇。在机场大厅里,神情恍惚的亚丹和箫意外地见到了泰然自若的金乌,金乌穿着她最喜欢的那件红衣裳,对着她们微笑。
“你也送人来了?”箫问。
“不,我是被人送。”
“什么?”
“难道你们俩只送芬妮不送我?”
“你也要走?”
“别那么眼睛瞪得跟包子似的!我怎么就不能出国?”
“是怎么办的?到哪国?”
“去M国,探亲访友。是我过去的一个M国朋友帮我办的。”
“你就这么不声不响地走了?”
“难道让我敲着锣打着鼓走?
“我是说,你没跟任何人告别。”
“现在不是在跟你们告别吗?我的飞机是晚上的,知道你们下午送人,所以就早一点来了。”
箫和亚丹面面相觑,亚丹说:“难道你连羽也没告诉?”
金乌这才变了脸色:“这孩子整整一个星期没回来了,给厂子里打电话,也说没见到,你们若见了她,告诉她我已经走了,到了那儿,我会跟她联系的。
金乌象十三年前一样再度消失。但是这次金乌不是从一座小城市逃往一座大城市,而是从世界的一座城市逃往另一座城市。
当天晚上,陆尘全家人都围在玄溟的床边。出诊的大夫说,老太太是脑血拴,99了,没必要往医院送了,准备后事吧。但是在钟响12点的时候,玄溟忽然睁开了眼。玄溟清清爽爽地说:“告诉你们,昨晚响了一夜的不是鞭炮,是枪声。”大家听了这话都傻了,然后玄溟说,把我妆老的衣裳给我穿上。若木哽咽着说:“她老人家要就给她吧,冲一冲也好。”妆老的衣裳是玄溟的家乡话,意思是寿衣。玄溟穿了蓝缎子嵌银丝的寿衣,坐在藤椅上,又清醒又气派,大家都说,这下好了,老太太怎么也能活过一百岁。玄溟把一串钥匙递给绫,命她把灯拿出来,她要穿灯。然后,就在昏黄的光线下,玄溟老太太一生最后一次把那盏灯穿好了。严格地按照密码程序,把那无数精美的水晶花瓣,穿成了一盏灯。她整整用了两个半小时,穿上最后一个花瓣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两点了。玄溟穿灯的手在昏黄的光线下越来越苍白,软弱无力,就象抬不起来似的。最后,那双手变得象白纸剪的一样薄,飘来飘去,摇摇欲坠。玄溟最后一句话说的是:“把它交给亚丹的儿子羊羊,他说不定真是天成的亲骨肉。”玄溟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没有力气,因此声音很弱,喉咙里还有咕噜噜的痰音。说完这话她的头一歪,就去了。
陆家的大小女眷们一起嚎哭起来。老人平生积攒了那么多珠宝,却并没有为她们分配,反而把最贵重的一件珍宝留给外人,这简直是陆家人的耻辱,所以若木和绫都说,她们没听清玄溟最后那句话,只有箫说,外婆好象说的是把灯交给羊羊。箫说完这话陆尘就重重地叹了口气。若木厉声说箫这孩子真是糊涂了,外婆平生�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