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他人鄙视林希的看不起,史斯满眼满心都是“这妞是我的”的优越和满足。
跟着林希,史斯来到了林希她所就读的学校,在窗外,史斯看了由林希主持的一场闹剧。
在那一瞬间,史斯沉寂的心跳动了。
就在他快失望的时候,他在路上看到了一个飞奔的女人,仅仅一眼,史斯确定那个女人就是林希。
很快的,一年的期限就快到了,在平静的表面,是史斯急躁的心,他原来是那么想跟林希在一起。
一年内,如果林希和他相遇,那么他将不顾一切跟她在一起,也许他们之间的感情还不深厚,但是,他知道,他喜欢她。
他不会主动去找林希,如果他们真的有缘,以后会在一起,那么他们一定会不期而遇的。而这不期而遇,史斯所给的期限是两年。
史斯知道归知道,即使他恍然大悟,明白自己对林希的感情,他也放不下自己心中那点自尊和骄傲。
大约半年后,史斯不再用工作麻痹自己,因为他认识到,一种名为“林希”的毒,已经让他病入膏肓,不可自拔,只能越陷越深。
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可能每时每分每秒都用在研究上,空余的时间,史斯偶尔会失神恍惚想起林希。
没有意外,包括史斯在内的研究人员全都病倒了,其中就以史斯的情况最为严重,硬是修养了一个月的时间,史斯才从疗养舱里出来,重新全身心投入研究事物中。
来到学府星,史斯马上开始了研究,没日没夜的研究,废寝忘食,不愿被人看低的其他研究人员也都卯足了劲,学着史斯那股不要命的拼劲研究。
隔天一早,拿着机票,飞往学府星。
正好那个时候,学府星请史斯去那里做点事,大家一起研究研究人体结构,史斯二话不说,答应了。
身为男人的史斯不希望自己是错的,他选择了工作麻痹自己。
离开之后,才越发想念,这不是就证明自己当日所作所为是错误之举吗?
离开林希之后,有段时间史斯无所适从,每晚夜深人静之时,他想得最多的是林希。
也许这都是借口,只是因为他还不曾喜欢上林希,或者他还不曾爱上林希,亦或者他喜欢林希,不过喜欢他自己更多而已。
史斯舍不得离开,却也不想就这样委屈自己,他有他的骄傲,他有他的准则,他有他的想法,所以他离开了。
史斯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上了林希,他知道的,是他舍不得离开林希,不在乎天长地久海枯石烂,只望两人相守,时间再短,也无所谓。
在那日温存,他踏出房门一步之后,他心中有个响亮清晰的声音,叫他回去,不要离开。
林希在评价史斯的同时,史斯也在检查林希。
不过,看起倒真的是亲切可人,就外表加气质而言。
史斯外表如此,气质如此,却没有让林希小看大意,反而更加慎重对待,史斯现在就是一头假装沉睡的狮子,等待敌人那一刹那的松懈,给敌人以致命一击。
现在史斯更加的沉稳,过去的霸气侧漏,已经成为过去,岁月与磨难磨平了剩余的棱角,冲动与不顾一切也是昨日之梦,平实的气质,让史斯更加亲切可人。
不知道是林希自己特意遗忘,还是真正选择了活在当下,期望未来,在那天之后,林希很少有再想起过史斯。
在跟乐星跟史斯温存一别之后,林希再也没有见过史斯。
林希一方面留恋史斯的的英俊帅气,一方面害怕史斯的死亡解剖,担心下一任躺在他手术台上的人就是她自己。
对于史斯,林希对他的感觉很独特,有着平凡人对天才的敬仰,又有着平常人对变态的恐惧。
天使背后有光,是为了照亮世俗之人的路途,林希发花痴,那是因为男人太过帅气。
林希像是发花痴的少女,歪着头,嘴含手指,津液顺着手指流到手臂上,又流到地上。
待恶心干呕头昏好了些,林希抬起头,看着站在她面前的男人,乌黑的秀发,因为快速奔跑而有些凌乱,粗重的呼吸,像是被镀了膜的肌肤,在不见天日的漆黑小巷子里,竟然熠熠生辉,光彩耀人。
唉,我又创造了一个神话,傲人的辉煌,林希的心里话。
太痛苦,太难受了,这比当初林希参加个五千米环校跑还难受痛苦得多,细细想想数数算算,林希这一路应该奔跑有超过五千米了吧!
等到来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小巷子里,林希喘着气,豆大的汗滴在额头上肆虐,巷子里微微腐臭的味道,让林希更加的恶心头昏,手扶着墙壁干呕。
林希走到教师的门口,没待林希看清是谁找她,她被人拉着手飞快地离开了学校。
林希正经地理了理身上的衣服,一步一步向教室门口慢慢走去,连在半路偷偷问话的宫言和卫兰,林希也选择了忽略。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娘要嫁人,都怪我太优秀了,害人害己啊!
如果英俊是一种罪,我岂不嘴儿滔天罪恶滔天;如果帅气是一种错,我岂不一错再错;如果有魅力都要受惩罚,我岂不千刀万剐。
林希呢,则是将眼投向教室的窗外,外面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为何有妖孽现身,难道是我太优秀了?
闻言之,宫言和卫兰心有灵犀,纷纷停手,隔日再战,一双充满八卦之火的眼睛齐齐撇向林希那里。
就在宫言和卫兰一触即发的时候,一个女人的叫喊声从教室门口传来,“林希,有位帅哥找你,超帅的。”
152 后宫之路开启的始端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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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千古不变的道理。
史斯牵着林希的手,看着前方,想着未来,向林希问道,“你口中的那个以正室自居并且发生过关系的男人是谁?你们在哪里认识的?”
回家的路上,林希和史斯两个人在灯光下,拉长了影子,有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如胶似漆的的感觉。
最后,还是宫言和史斯受不了,一个人扛着一个人,绝尘而去。
林希转身离开,脚还没有动,便感觉到自己的衣服,被一只手拉住了,回过头去,林希和卫兰双双红了眼。
到了放学的时间,两个人女依依不舍,卫兰转身走了几步,林希踉跄地跑上前去,抱住卫兰的腰肢。
女人的感情,男人不懂,那两个人勾肩搭背的女人,让宫言和史斯不明所以。
即使这样,林希还是没有什么动作,直到卫兰拿出一包点心,林希扭扭捏捏地吃了点,之后两个女人疯抢,最都要塞爆了,还在不停地往嘴里塞点心。
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卫兰诚挚地道歉,并表示以后不会再这样无缘无故地发脾气了。
无关爱情,只是人的占有欲作怪。
作为林希的好闺蜜,她应该高兴林希能够找到一个各方面看起来都不错的帅哥,可是,林希忽视她,一心一意只在乎史斯,让卫兰很不是滋味,隐约有些嫉妒。
卫兰也很内疚,如果不是她跟林希争吵,纳闷也就不会有那些事情了。
就这句话,林希偃旗息鼓,大半天提不起劲,就算卫兰道歉耍疯卖萌,都没有能让林希可高兴起来。
不急不慢,不早不晚,林希身后的一同学,拉拉林希的衣服,说了句,“同学,让一下,你挡着我的手机讯号了。”
女人最讨厌别人说她胖了,林希顿时火了,蹭地站了起来,指着卫兰的鼻子说道,“你说什么?姐这叫丰腴,这叫有料,不是胖。”
卫兰害怕得抖了抖,死鸭子嘴硬,不肯求个绕,“林希,人家都说心宽体胖。你体胖,这心怎么越来越小了?芝麻绿豆都比你的心大。”
卫兰小心翼翼地瞄了一眼宫言,宫言偷偷往后缩了缩身体,努力减少存在感。
林希不怒不喜,反应常常,“闺蜜为手足,男人为衣服。但是,谁动我手足,我扒谁衣服。卫兰,你不要让我发现你有衣服,不然我可扒光光他。”
知道怕,卫兰还是打肿脸充胖子,不低头,这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落泪的节奏吗?
林希“哦”了一声,却让卫兰毛骨悚然。
卫兰唯唯诺诺地点点头,“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一抓一大把。林希我给你介绍更好、更优质的男人,不只外表顶呱呱,内在更是硬邦邦,幸福生活什么的,只有你哭爹喊娘叫着少一点儿的份。”
越想越气,林希猛回头,瞪着卫兰,“闺蜜为手足,男人为衣服?”
林希没有转过头去,淡淡地来了句,“也不知道是谁怕痛,没有滴血?然后还说什么‘我的膝盖只献给男神’。结拜之事,最后不了了之,是谁弄成的,你问问你自己?”
卫兰坐了下来,推推抓抓动动林希,林希还是发花痴傻傻的看着史斯,使得卫兰觉得闺蜜因为一个破烂货抛弃了她,怒火丛生,“闺蜜为手足,男人为衣服,林希你怎么做?你对得起我们曾经歃血为盟,向天地许誓,二人结为金兰的誓言吗?”
林希带着史斯来到她的位子上,左边的空位是史斯的,右边的空位,卫兰以尊老爱幼,女士优先的双重理由,顺利抢夺到了。
于是,两个人手牵手回到了学校,当林希牵着一个绝世美男的回教室时,整个教室炸开了锅,其他人的八卦之心还没有开启,宫言和卫兰这两个贱货已经贼兮兮溜到了林希的旁边,啥话也不说,一副“我懂的”表情看着林希。
要爱上一个人,先要了解她的家庭和生活,史斯爽快地答应了。
史斯看了看自己的智脑,报出了时间,林希回忆课程表,发现等下来有课要上,“等下我还有课,你要是没有事,要不要跟我去上课,顺便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朋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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