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恶魔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一定会说,你可以在让我许一千个愿望吗?嘻嘻笑的告诉他,人类的贪婪和无耻见识到了吧……
你不是狂吗?我他妈比你还狂!我他妈比你狂,比你妹还狂。
不过不知道他有没有妹。
不过也只是想想而以。
我不过是一个可悲的小愤青。
偶尔幻想着在大人物面前装装威风,过过干瘾……
真见了他,我必然是一个字也说不出吧。也许会耸到尿裤子的地步……
还是别幻想了。还要去清洗和搬运尸体……
幻想怎么久,我还没说我的工作呢。如我的话所示,我在火化场工作……
这里和别的地方不同。你死以前可以每年定时的交钱给火化场。就像卖保险一样。这里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哪天会死。都是玩命的人。
所以他们会事先付了钱。死的时候就会有人给你收尸,安葬。当然也是有差别的,我这里就不细说了。但是有一条是铁律,抛的钱越多待遇越好……
就像保险你花越多钱买就会得到越多的保金……是一样的道理。
简单点就是你几十块钱买衣服只能买地摊货,有几千块就可以买名牌。差别待遇……就是这样来的……
当然我是属于连地摊货也买不起的人……
那些没有钱付费的人呢……
死掉以后会被推土机胡乱的甩在车斗上,那个血肉模糊,那个惨不忍睹……当然这真的没什么。
最悲剧是他们会被载到死亡之森,变成野兽和鸟类的食物,最后变成了无法消化粗纤维,变成了屎尿,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步……滋润着一片无望,寂寞。被人遗弃了的森林……
可是森林的寂寞谁能懂呢……
据说那森林里开满了血色的花,据说那是地狱之花,只有死人才能见到。有人说那花很美……可是看过的人却没有一个说过。因为他们都成了不会开口的尸体……那花叫什么呢?
好像是彼岸花,是蔓殊罗华……那是人死后变成鬼魂才会看到的花。
有人说魔界也有这样的花,魔界本来是没有彼岸花的,那是魔王的爱人最喜欢的花,为了讨爱人的欢心,所以才从地狱的冥河彼岸引渡了那些花到魔界……故才有彼岸花这个名,因为是从冥河彼岸来的……
却鲜少有人知道它的真名,我也不清楚,有人说那是蔓殊莎华也有人说那是蔓殊罗华……反正也只是猜测而以。没有真实性……
某日我诗性大发,吟道,
若失。落屎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自觉工整不错。招摇的想到处的和人炫耀。
才发现自己如此寂寞。连个愿意听自己说话的人都没有。那诗词也只是借了前人的诗而以……
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只是突然的觉得特别寂寞,所以想找个人说说话而以……
毕竟自己已经不年轻了,只是个30几岁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的糟老头……
比起彼岸花,那种只有死人才能看的花,我还是喜欢自己养的那株又丑又怪的植物,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它,我就有安全感。也许是因为它和我一样丑所以我才会那么喜欢它吧……
可是却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不敢去碰它。
只要一靠近它我就会发抖,就会抖的厉害。
这棵植物好像是自己和某个人的约定……
依稀记得那是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约定……
重要到让我害怕的约定。可是该死的我竟然忘记了……
我知道自己记性不好,而且总是忘记不该忘记的东西……
我问身边的的少年漂亮的金发少年,我说,
'哎,圆光,你说它明天会不会开花?……'
那有几分姿色的少年,斜我一眼,满脸你是白痴吗的表情,当然我决定无视它,谁叫我神经比较粗……这打击不了我……
'开?开个蛋,你见过铁树开花吗?铁树就是能开花,它也开不了,你看那丑不啦叽的囧样,像是会开花吗?你不如去问问男人是不是生不出孩子了。'
哎!我叹一口气!是阿这年头男人都可以生孩子了。为什么你就是不开花呢。别说花,连个树叶也不长。}我不得不说我已经绝望不知道多少次了!
这孩子真是继承了法家人的刻薄,直白!我柔柔他头上染的五颜六色的像毛毛虫一样的鸡窝,还是有点看不习惯。但这孩子说这叫潮流。潮流是什么概念?!
我真是不怎么理解。结果那孩子安慰我,安慰的我脸都绿了。他说这个很正常,你这个不知道哪个石头里蹦出的糟老头,肯定是没这样的思维的,我不怪你。我圣洁的祖先也不会怪你的。末了还加一句,瞧你高兴的感动脸都绿了,别这么激动我也没说什么特别厉害的话。
那一刻我磨牙,真想把那颗鸡窝头揉平了……叫他还狂。不就是个有点中国血统的混血,有什么可狂的,法家有什么了不起!我还是儒家呢!
我安慰自己好歹自己也是个大人我不和孩子一般见识……我忍……估计这样下去我都得内伤了……好歹我也是个纯血种,我猜我绝对是个纯种的中国人!也不知道是哪来的自信……
但是歹势的说句,这年头,纯血种是很少,可是不招人待见。
第一纯血种基因都差,脑力发展不好,身体也瘦小虚弱,长的也丑……完全没有混血那种身强力壮,相貌美丽,脑力发达的优势……
适应环境也很困难……漂亮点的也只是做有钱有势的混血贵族的玩物……自己长这样!也不可能去卖的说……而且年纪也大了,还是个残疾!
用圆光的话说就是完全没有做0号的资本!
偶尔也会羡慕他的青春和活力,那是到了我这年龄无法再有的东西……
记得那孩子不喜欢人叫他圆光,喜欢人叫他英文名,可是我是个英文白痴,完全记不住……
最后他放弃了叫我叫他的英文名字!
只给我下了一句评语,此为原始人,参观一分,触摸一毛,拍照一圆。打包带走不要钱,但恕不退货……
我说这小子怎么这么损,是和谁学的阿?!我绝望的阿,就像他头上那乱糟糟的鸡窝……
Brightness 圆光的英文名 ————(波瑞是默斯)这是我翻译的中国英语读法,不就是光吗,还偏要弄只这么长的单词,读起来还绕口……我怎么能记住。说是这么说……
可是我还是用心把它记在本子里每天练习,希望有天能说给他听,但是是在我能读准读清以后……
魂|现|梦|易|公元|4004年
时间4044年……
现在的世间已经不分国籍。曾经的强国被成为城。而弱小的国家则成了区。血液也变的混杂,到处都是混血儿。如果你想抒发自己的爱国情操,那是不可能的……
比起从前的纯血种,注入了新鲜血液的人类。更加。,美丽,强大。大脑更发达。体魄更强健。带着无上的优势……
这个时代不在讲什么家族,什么血统。一切都得看自己的能力,能得到多少名誉和地位,都得凭借自己的能力,阴谋诡计,不择手段都是允许的,甚至是杀戮……只要你足够强大,就可以做贵族老爷……
而比起混血那些可谓是凤毛麟角的纯血种,是叫人看不起的。因为他们很弱。不但身体特别的柔弱,性格也很软弱。不管是怎么看就是脑力不发达,劳动力低下,性格软弱可欺。是没有用处的废物……
但是这个世界还是允许他们活着的,因为他们是贵族的玩物。甚至会是某个科学家手里可怜的试药试毒或者解破台上的小白鼠,被浸泡在福尔马林里是什么感觉呢,但是死掉的人是不会说话的,果然他们会说话,一定会害怕悲伤的哭出来。
就像记忆深处的那只木偶一般。会很难过。却无力反抗。他们的命不值钱,他们是没有人权的。
不管是城还是区都和他们这样的人无缘。他们在这个带着这个名为 (bliss )极乐;至喜;天堂之乐,天赐之福,名为幸福的强大帝国里,讽刺的是弱者可没有得到什么幸福的权利……
他们待在这个这个萧条的已经被遗弃的贫民窟。第444区,只有下等区才没有英文名字的,只有数字的区名。这里早已被人遗弃……和遗忘。或者是没有人想去想起它……
没有医院,没有大的商城,没有警署,没有学校,没有……什么都没有……只要是和文明有关的这里都没有……
贫民窟的穷鬼是没有钱感受这些的。而他们如果想离开这个绝望萧条的地方,唯一的一条路,就是像狗一样去舔贵族的脚趾,讨好他们,服从他们,奉承他们,寄望着有昭一日能脱离这里的贫困。可多是不可能的,贵族是残忍无情的。
这世上没有什么便宜的事。贵族们从不会把他们当人看!还有一些可怕的叫人作呕,和难以忍受的扭曲性癖。
混血有优点可是并不是完美。他们自然也有缺点。虽然头脑发达,更加睿智,冷静。而那冷静是过了头的。说难听点就是无情的。
谁会对自己养的一条狗产生爱情!就算在漂亮也只是一只可供玩弄的狗!————贵族的经典名词!
贵族的血液中有着野兽一样残忍嗜血的东西,而且把它们发泄在一文不值的贫民窟的“狗”身上,他们是丝毫不会收敛的,必尽弄死了也不会有人抗争!所以自然是肆无忌惮。他们不过是贵族无聊时的玩物而以……
掏心掏肺没没有人会珍惜!没有人相信,会在意他们的真心!
每个人都只会践踏它……你在怎么做别人也只觉得你是阿谀奉承,不要脸的想往上爬!他们不配,不配拥有自己寄望的平等的爱情!
贫民窟有一句经典语录,宁愿相信神会爱你,会怜悯你!也不要期待贵族会对你产生任何感情!神
是什么。是遥不可及,冰冷,无情,无望的东西……而贵族比他更无望……
没事的时候我喜欢说一个故事,但是贫民窟那些平时毫无娱乐的孩子们也已经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