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这一次。”良久,里斯妥协了,“而且,必须在十分钟内解决。”
“十分钟?你给我的时间真多啊……”也不知道是讽刺还是感叹,林千沙脸上又挂上了那没心没肺的笑容,不知从哪变出一个针管打进了老霍普金斯的喉咙里,然后对里斯眨眨眼,“以免他喊出来,现在,我们可以行动了吗,搭档?~”
说着,她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并率先走出门,迅速且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地解决了守在门边的两个人。
里斯笑了,架着老霍普金斯走了出去。一路上,尽管老霍普金斯想把林千沙和里斯带往错误的方向,但是一直警惕着他的表情的林千沙几乎总能在瞬间察觉出他是真是假,所以没有绕过多的弯路,他们就来到了书房背后的密室。
“还有四分钟。”看着眼前巨大的保险箱,里斯很好心地提醒了林千沙所剩时间不多了。
林千沙和里斯两人强架着老霍普金斯验了虹膜扫描器和指纹锁,剩下的只剩密码,不过这老家伙却说什么也不愿将密码写下来,觉得严刑拷打所用的时间太长了,林千沙挑了挑眉,活动活动手指,直接趴在门边,一边听着门内动静,一边飞快转动着密码锁。
大约两分钟后,国际大盗猎人再一次成功地开启了一个保险箱,没有过多徘徊,林千沙随手拿了件最值钱的留作纪念,里斯一个手刀打昏了老霍普金斯,两人迅速撤离现场。
刚跑出去,五六辆警车瞬间包围了霍普金斯的别墅,时间掐得如此之准,让林千沙忍不住怀疑里斯这个“西服男”是不是和纽约警察局有一腿。她在不远处看着那群警察,似乎看见了警察中一个女人朝他们点了点头。
果然勾搭上了……林千沙嘴角一抽,余光碰巧扫到了别墅二楼的某个角落,她看到小霍普金斯正站在窗边,直勾勾地盯着她。他的房间没有开灯,在警灯的照耀下,那张原本阳光的脸现在看起来阴沉不定。
林千沙微眯起眼,笑了,转头毫不留恋地和里斯迅速离开。
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老霍普金斯被关进了鉴于,林千沙的危机解除。第二天,她就退了学,恢复了自己成年人的身份,偶尔还会和里斯出去喝喝酒,或者直接不请自来地翻进里斯和芬奇的“办公室”,惊吓一下总是一本正经脸的芬奇,调戏一下似乎对她挺有善意的马里努阿犬小熊。
不过自从上次里斯的任务完成后,直到今天,好感度一直停留在75点,再也没有往上动的迹象。
不要紧,还有5点就能滚床单,还有10点就能离开,怕个什么?林千沙自我安慰着,里斯总带着一定距离的好感让她真想一拳揍在他的眼睛上。
玩个狗屁的暧昧啊,上不上就一句话磨磨唧唧的像个什么玩意儿一样!(╯‵□′)╯︵┻━┻
不过,让里斯和芬奇想不到的是,林千沙的危险,只是“暂时”解决了而已。直到几天后,机器再一次地将她的号码吐出来的时候,里斯才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他立刻连招呼都没打地摔门而去,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林千沙的公寓。
然而,公寓的门是虚掩着的,公寓里空无一人。
就在林千沙一直琢磨着该怎么把最后的好感度提上去的时候,之前种下的因结出来的果帮了她一个大忙——小霍普金斯阿尔伯特竟然想绑架她。之前他的老爹将他保护得很好,警方没有任何证据指控他也犯了罪,况且他现在还未成年,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所以,他没有被抓起来,也没有被关进监狱,只是一瞬间,从一个标准富二代,变成了落魄穷困潦倒的穷鬼。
林千沙还无法确定他将她绑架的原因,也许是想杀了她给他爹报仇,也许是想勒索。总之,貌似只要在纽约,哪里有麻烦哪里就有西服男,所以林千沙没有任何犹豫,稍微做了点戏,然后“反抗失败”被他强行带走了,扔到这个鸟不生蛋的废弃工厂。
他真的是用“扔”,将被胶带绑住双手封住口的林千沙甩到工厂里唯一的床垫上。周围还有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大概是他拒绝了政府的帮助,让后把这地方当成了自己的窝。
他对她又哭又笑说了一大堆语无伦次的话,好半天林千沙才反应过来,不禁十分震惊地看着小霍普金斯——一直到现在,他竟然还跟她谈什么爱不爱,谈什么只要她回头回到他身边,他就既往不咎。
林千沙当然很坚定地摇了摇头,于是,他愤怒了,大概是想先女干后杀,什么“你想要钱,当初为什么不说,你说了我绝对给”,什么“我得不到的我就要毁了你别人也别想得到”云云。
这孩子果然脑子有洞,病娇隐藏属性暴露彻底喂。
当然了,最后靠的依旧是里斯的英雄救美。林千沙在公寓里故意给里斯留下了找她的线索,以那特工警犬一般的敏锐,他很快就将林千沙救了出来,顺便将小霍普金斯丢给了少管所。
“难道你真那么弱,会被一个未成年的小鬼绑架了?”回去的路上,里斯若有若无地调侃了一句。
摩托车开得很快,若不是林千沙的注意力一直都放在他的身上,她还听不清里斯说了些什么。
“……白痴,我这是在看你会不会来救我。”林千沙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笑了,将脸埋在他的后背里,抱紧了他的腰,肚子上那小肚腩让她感觉抱起来格外舒服。
“……别自恋,就算不是你,我也会去救的。”
“是吗?~那你敢说,你当时就没有一点心急的感觉?~”林千沙带着恶作剧似的语气,手指开始若有若无地徘徊在他的腰间。
里斯挑了挑眉,突然握住了林千沙不安分的手,带着似真似假的语气,低柔道:“这么不安分,小心等下会遭报应啊……”
听着那80点好感度提示,林千沙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没错这就完了不准说我烂尾就算烂尾我也不承认(扭头)
以及下世界千沙女王气场全开我会说?
第72章 蝙蝠侠前传1
每一个光鲜亮丽的城市总有与其相对应的黑暗面。经济的高速发展所产生的贫富差距拉大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在这种畸形经济发展之下,罪恶如同细菌般滋生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金钱永远是最受欢迎的对象。
哥谭便是这样一个城市。
贫民窟坐落在老城区,高楼大厦向外扩展,仿佛是为了隔绝老城区和外界的联系,将它囚禁在狭窄肮脏的一掊黄土之上。所谓的贪污*打家劫舍在哥谭几乎成为了一种“合法”的现象;官商勾结,黑手党买通警察局而胡作非为;警察收下了黑手党的钱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光明正大地涉足偷运行列。至于穷人;除了犯罪,穷人永远是被压迫的对象。
这就是哥谭,罪犯的摇篮;滋养罪恶的地方,永远没有公平公正的地方,嘲笑蔑视庄严神圣法律的地方。
或许按照一般套路,这时候就应该跳出一个光明英雄,打败坏蛋,拯救哥谭市民于水火之中。但是,哥谭不需要英雄,每当有人想充当声张正义的英雄时,等待他的便是来自哥谭大半人的围攻。
哥谭不需要长着一张正义脸的人跳出来装好汉,哥谭有她的骑士。
“哦?一个打扮得像个大蝙蝠的家伙,抓住了哥谭黑手党首领之一的费康尼?”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影穿着一件白衬衫,站在阳台上,看着街上稀稀拉拉的车灯以及并不刺眼的街灯,玩味地对电话另一头的男人道。
她是一个东方人,生得一双妩媚的桃花眼,从面容上看她只有二十多岁,身材凹凸有致,绝对能令大部分男人过目不忘心驰神往,一双白白的大长腿露在外面,赤着脚站在冰冷的地面上,夜风吹拂着她的衣角,但是她似乎并没有觉得冷。
‘是的,老大,这可是千真万确,我的一个线人告诉我的,那个流浪汉老杰克,你知道的,他之前给我提供了很多信息。这次是他亲眼所见,还帮我拍了照,不过是用我给他的劣质手机,像素不高,加上天黑,照出来有些模糊……’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得兴致冲冲。
“亨利,就为这事,你大晚上凌晨两点多把我叫起来?”林千沙打了个哈欠,声音听起来漫不经心,仿佛已经失去了对这则消息的兴趣。
电话那头的人急了。‘别这样,总编老大,你难道不觉得这是一条爆炸新闻?我的天啊多少年哥谭没出一个找死充英雄的脑残,现在总算出现了一个,还他妈的抓住了费康尼!那可是费康尼!在哥谭可以说一手遮天的家伙啊!我敢保证这是第一手资料,我都已经把钱交给了老杰克,如果你不通过我这不就是白给了吗?这可是我们那快要破产的报社的希望啊,再没有点有趣的消息,我们就没饭吃了!算我求你,克丽丝,把明天头条给我吧!’
林千沙挑了挑眉,微微勾起嘴角,不过那语气依旧慢条斯理:“话你倒是说得头头是道,写出来的东西像个屁一样。就为头条这破事打扰我休息,你是想死还是不想活?有时间跟我在这里说一大堆废话,还不如趁早写出你的新闻稿,六点准时发我邮箱里,让我满意了,头条就是你的。”
‘天呐克丽丝你简直就是我的女神!你等着我马上就去写!我……’男人兴奋地叫着,可惜还没等他表达完自己的感激之情,嫌他啰嗦的林千沙直接挂断了电话。
她趴在阳台的栏杆上,看着刚才黑影消失的方向,突然勾起了嘴角。
当林千沙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她还是一名从哥谭贫民窟里走出来的大学生,靠着优异的成绩,拿到了普林斯顿大学的奖学金。而她的任务目标,是一个名叫布鲁斯·韦恩的家伙,普林斯顿的校友。
第一次听到这名字,林千沙就觉得有些耳熟,似乎在哪听过,直到她看到系统提供给她的基本信息资料,看到了那个布鲁斯·韦恩的脸,脸色顿时有些古怪了。
这张脸,不就是培斯顿的脸吗?以及,之前她貌似也见过和培斯顿有着同一张脸的家伙,貌似,也是什么什么韦恩家的人,住在……哥谭。她立刻有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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