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高晨偷偷地跑到了学校附近的一个板栗林里,时维三月,序属初春。坐在草地上靠着板栗树,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听着小鸟的歌唱,想着心事,她都快要睡着了。
“你怎么也在这?”她一惊,睁开眼,用手挡住刺目的太阳,原来是张航。他一身灰色的外套,里面是橙色的T恤。看来,他格外喜欢橙色。他在高晨的身边坐了下来,俩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无非是作业好多,老师好狠,天气好好。
张航明显比高晨熟悉这个野外地带,因为他提议两人一起去附近的一座渡桥上坐坐。高晨心情很好,没有拒绝。也是这时候,她才知道他平常回住处走的那条小路就要路过这里。
渡桥在南方乡下是一种普遍的存在,高晨也见过很多,不过她从没上去过,所以她并不太清楚渡桥的功用。
她随着张航小心翼翼地攀上了那座看似年代久远的桥,没想到上去之后,桥上只有很浅的一条渠道,看来是渡水用的。由于渠道只能容下一人穿行,他俩只能一前一后。
高晨走在后面,偶尔抬起头来,看着面前那高大却单薄的身影,莫名地一阵悸动。由于思想开小差,高晨脚下绊了一下,不由叫出声来。张航赶紧回头扶住了她。这一扶,就没再松开。
渡桥太窄了,又架得特别高,张航怕高晨一不小心掉了下去,于是就牵着她,高晨自己更担心,于是只好由他。
慢慢地,两人的手心都有了汗,张航开玩笑说,“没想到这么热,看来夏天要来了”,高晨附和,“夏天是快来了。”
两人找了一个绝佳的位子坐下,高晨心情舒畅,不由一阵感叹:“这么好的地方,你是怎么发现的?”张航笑了一下,“我也是无意中发现的”。
两个人漫无天际地聊天,聊以前的事情,现在的事情,以后的事情。
高晨没想到,张航分科前竟然和方栋是一个班的。她有点不自在地打听起他的近况,才知道,方栋已经辍学了。而她,竟然才知道。
高晨不由有点怔怔的,张航见她这个样子,也好奇心起:“你不会喜欢他吧?”
“怎么可能?”高晨立马出口。
“那你怎么这副样子?”
“我只是有点可惜罢了。“
“听说,他找他的女朋友去了,好像叫吴珍珍。”
高晨的心一下子静了,他和她,竟然还是走到了一起。不过,这又有何妨呢?吴珍那样一个人,肯不肯接受他还是个问题。但不管怎样,方栋毕竟是她情窦开了之后第一个有点心动的男生,虽不至于一往情深,但那份感觉,还是很美好的。
为了掩饰自己的一点不自在。高晨大大咧咧地问起张航的恋爱情况。没想到一向外向开朗的他忽然顿住了。就在高晨以为他不会说什么的时候,他开口了。
感觉两个人的距离一下子近了许多。
接下来,两个人在班上也没有比以前亲近多少,碰到一起还是该闹就闹,仿佛渡桥上的那一番促膝详谈不存在似的。高晨也不以为意。
但是,让高晨意外的是,张航给她起了个外号:妖怪。看到她就喊,也不管周围同学的异样眼光。这样一来,教室后面那块阵地的男生,都开始口口相传,妖怪来妖怪去。
高晨怎么也不明白,何出此言呢?在她的想法里,妖怪是男的,妖精才是女的,可妖精这个词,好像又有点微妙。
她想不通,但也无妨。因为她知道,他不这么叫别人,只这样叫她,这就够了。
☆、阴差
高一下学期的一个晚自习,高晨正在和同桌魏培聊着周杰伦的新专辑《十一月的萧邦》,高晨最喜欢那首《珊瑚海》,可魏培非说《夜曲》更好听。正争执不下,有个同学向着她们喊了起来:“高晨,有人找你。”
带着疑惑,高晨从教室后门走了出去,结果是一堆男生簇拥着一个个子不算很高,皮肤略黑,但眼睛大而明亮,头发稍微偏分,额前一片厚厚的刘海斜下来,穿着一身灰色休闲装的男生,他看见高晨走过来,便走上前道:“这里有封信给你。”未等高晨有任何反应,一群人又簇拥着那男生走了。
信上说,他是高晨上一届的学长,高二年级五班的,对她印象深刻,想认作兄妹。高晨想了想,原来,她们班在二楼西边的楼梯旁,二年五班作为高二最后的一个文科班,也在二楼,不过是在中间楼梯的对面,他们学校的教学楼,每一层最东边就是洗手间,二楼的东侧,刚好是女洗手间。因而,高晨她们上厕所都要路过二年五班。想必是她路过的次数多了,所以他才“印象深刻”。
那个叫郑元的所谓学长写的字确实还不错,飘逸洒脱,是高晨喜欢的类型,不过对于这种哥哥妹妹的把戏,她还是嗤之以鼻的,而且也担心对方只是玩玩,所以未予理睬。但其实,心里还是有一丝喜悦的,毕竟谁都有点虚荣心。
一种悸动不安油然而生,于是,再去洗手间,高晨就拉着魏培先从自己教室旁边上三楼再从中间楼梯下二楼,完了又上三楼再从西边的楼梯下来回教室。委婉地曲线救国。
没曾想,两个星期后,又是晚自习,高晨又从上次那个穿灰色休闲装的男生手上收了一封信。那一刻,看着那个大眼黑眸的男生,高晨忽的想起了当时正红的吴克群。
叫郑元的那个人说他并无恶意,还说了些他的学习,兴趣,爱好等。可高晨的心里,只有送信那人略黑却有神的一张脸,忘了他还说他喜欢穿牛仔裤和红色外套。
魏培是高晨分科后新交的朋友,她俩总是坐一块,因而对这件事也是知情的。她劝高晨说做个朋友也无妨,毕竟对方也没有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高晨本不是呆板的乖乖女,心知再拖下去未免忸怩。所以给他回了封信。
从此,两人开始了隔几天写封信的交流方式,内容无非是双方的学习,喜欢的电影,音乐等。两人经常讨论对周杰伦歌曲的看法,一来二去也算熟了。
刚开始,高晨想着以往去洗手间,二年五班那群男生必会在走廊上排排站,而他既然对她“印象深刻”,那肯定早就留意到了,而第一次送信时,那一堆的男生,无疑都是他班上的。如此一来,高晨更不好意思路过他们班了。这样,高晨的信都是由魏培代劳了。
而,郑元写给高晨的信,从来也都是那个长得有几分像吴克群的男生送过来。两人除了前两次,就没再正面接触过。他都是让高晨班上的人代为转交给她的。虽然好几次,他送信过来,高晨都看见了他,但他仍然什么都不说。
慢慢地,高晨淡定了,也敢重新从他们班门前走过了,每到那时,那个送信的人都会一言不发地看着她,偶尔还会点头笑笑。那笑起来有点痞有点坏的脸正中她的命门,高晨那颗容易心动的小心脏,不争气地怦怦直跳。从此,高晨傻了般,照镜子的次数多了,上课发呆的次数多了,听吴克群的歌快发了疯,《将军令》、《大舌头》、《为你写诗》……首首不落。
直到,郑元有一次在信里提及,高晨为什么总是让别人送信,是不是学他的。这一下,高晨懵了。难道,那个经常送信的人,不是写信的郑元?
这下纠结了,高晨一直以为送信的人就是郑元,没曾想他也是有专门的信使。
还来不及理清思绪,周末到了,放假的那天下午,郑元又让他的信使送了信过来,说下午放学之后两人见个面,顺便探讨下高晨最弱的自然地理。高晨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纵然已经纸上“谈情”了一个月,高晨还是没勇气直面他,尤其是她认错人的超级乌龙。
这下完了,阴差阳错得太严重。
☆、会晤
高晨一颗忐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自己亲手制造出来的乌龙,只好拉着魏培作伴。
殊途同归的是,郑元也拉了一个陪客,恰好是那个让高晨小心脏不停狂跳的信使。信使有名字,他叫程良忠。
程同学一坐下,仿佛感觉到了一丝怪异。但无妨,他十足是一个称职的陪客。对着低头作思考状的高晨说:“你看你哥多关心你,为了给你补好地理,翻了恩多资料,看了不知道多少遍各种太阳直射图,还天天带着MP3听周杰伦吐字不清地唱浪漫手机……”
高晨的心一下坠入了谷底,是她自己一手造成,还能怎么办。好在魏培在侧,帮着和他们聊了几句。
高晨是完全被自己打败了。然而经历了方栋的那一出,她已经修炼得相当坚强了。在对方什么都没提的情况下,她也只好把自己那点可恨的小心思藏起,埋葬。
不管郑元对她是什么想法,高晨都不可能对程良忠做出什么。一来,她深觉对不起郑元,唯有加倍努力加小心;而来,她和程良忠其实交集很少,除了他送信时他们偶尔的无言对视,和高晨经过他们教室时的相视一笑,再没有了,高晨并不清楚他的想法。
后来,高晨有意无意地就减少了跟他俩的联系。还好,这份心思被及时扼杀在了摇篮里。
那时候,高晨他们班特别迷郭敬明的小说,高晨也喜欢看。《梦里花落知多少》、《幻城》、《夏至未至》……,高晨总喜欢把郑元和程良忠比作傅小司和陆之昂,自己当然是立夏了。可是,谁是小司,她却分不清。
自从真相大白后,她为了不破坏自己和郑元的那份情谊,也没有勇气承担程良忠知道她心思后的反应,生生地,逼自己挥剑斩情缘。
其实,他们两个又何尝不能体会一二呢?程良忠每次送信时,高晨没见则已,看见了肯定是一副痴呆的模样,只是她自己不知道罢了。而郑元,每当高晨路过他们教室,他都提前躲进了教室里面,眼睁睁看着高晨和程良忠“眉来眼去”,谁的反应不在谁的眼里。旁观者清罢了。
后来的后来,郑元他们升上高三,搬到了五楼,而高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