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宝前]女配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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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宝前]女配寸心-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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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和大哥抢着坐下吃菜,几乎把对方撞翻,母亲就笑着嗔怪他们,给他们各自夹了一筷子的菜。大哥又趁母亲不注意,拧了一把被母亲抱在怀里的三妹的粉嫩脸颊。三妹非但没哭,反而咯咯地笑起来,那笑声那么的清脆好听。
  如今他一想起来,还要不由自主的微笑——那样的温暖,他至今生命中,唯一的温暖。
  寸心抬起头的的时候,看见的就是杨戬站在门口一动不动的画面,逆着光,他的身姿模糊却又挺拔,令她不自觉眯了眯眼睛,不知是因为阳光还是其他。
  她暗自嗤笑自己一瞬间的心乱如麻。又不是真正的新婚少女,作这等娇羞模样,又待何人垂怜?
  “杨戬?”
  她出声唤他,不疾不徐,嗓音柔和清澈。
  寸心比起以前安静太多,简直不像是杨戬熟知的那个喜欢吵闹的西海三公主,她的刁蛮和任性如今淡地看不出痕迹,几乎脱胎换骨。
  他也疑心过,几次三番开了天眼查看,也只看见一条粉色小龙,寸心依旧是寸心,并无异样。。
  难道真如三妹所说,嫁人前和嫁人后的女子会全然不同?
  “你还会针线?”杨戬低头看着她熟稔自如的动作,轻轻问。
  寸心打了个顿。
  的确,在她刚刚嫁给他的时候,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根本不会针线,也不会下厨,这些都是在嫁给他之后她为了讨他欢心才慢慢学起来的。
  为了学这针线,她也不知道把手指戳破过多少次,但是最终也没有用上。她每次都会在和他吵完架的盛怒中把刚刚做了一半的衣服给撕成碎片,周而复始,结果他一次也没有穿上过她亲手缝的衣服。
  可笑吗?寸心微微闭了眼睛,那些回忆令她不快,如今的她自己也不能理解当初那种痴狂的心情。
  杨戬已经看出来了,她手中的是一件鹅黄色的小衣服。莫怪他先前没有瞧出那是什么,那件衣服那么的小,倒像是一条小手帕,做得很是玲珑可爱,还绣了一些栩栩如生的小动物。
  杨戬很容易就想岔了。这是做给他们孩子的?这还真是——未雨绸缪?
  他有些无措,又有点期待。任他在外面叱咤风云,在娶妻生子这方面,实在也是头一遭,没有半点经验。
  寸心知他心中的想法,只是微笑默认。
  这件衣服其实做给狐妹的孩子的。她以前对小玉不起,今次重来,只希望能弥补先前的罪过。
  但这些话并不宜说出来,她不打算将重生之事和盘托出,就没有必要在此时与多说,只怕引发事端纠葛,也未可知。
  她也曾经和杨戬结缡千载,虽则聚少离多,但是总有浓情蜜意的时候。这么些年都不曾怀孕,她也就明白了,人与龙,是不可能有孩子的。
  但是眼前这谎还得圆上。
  “好看吗?我还特意请听心姐姐给我带了鲛绡,这种布料是海里的鲛人织成的,透气不说,还不易污秽。”寸心有意不提这衣服是做给谁的,模棱两可的话继续让杨戬误会。
  实在是憧憬的很,一个属于他的孩子。他抿唇微微笑了,“自然好看。”
  但如今还有正事先做。
  “商朝的气数将尽,纣王暴虐无道,九尾妖狐祸乱天下,人人得而诛之。师傅让我去洛邑,助西伯侯一臂之力。”
  她成婚以后就是长达十数年的封神大战,这点早就在寸心的意料之中。她没有任何惊讶,只是点了点头。杨戬的本事她非常清楚。上辈子她或许曾经担心过他的安全,这辈子什么可担心的呢?
  杨戬他们一行人离开很快离去,寸心也随之离开了灌江口。或许,她能弄明白自己自己为什么会回到了过去,而那一枚玉佩,无疑是其中的关键。
  她独自来到洛城。
  冥冥之中,早已前定。
  ——人间的集市充满了凡俗的烟火气息,熙熙攘攘的人群拥挤而嘈杂,却因为这样永不止息的热烈声息而充满了真实的快乐,哪怕这快乐不知道明天的命运。
  寸心避开拥挤的人群,坐在一家茶楼上向下张望。
  那里,一个买豆腐的大婶正在揪自家醉汉老公的耳朵,骂骂咧咧的声音引来了半条街的人围观,被自家婆娘当众教训的平庸男子一脸油汗,哎哟连声地求饶;一家三口正坐在面摊上吃着面,夫妻二人的面都是撒了葱花的阳春面,但是他们的七八岁儿子吃的却是一碗牛肉面。那个虎头虎脑的孩子吵着要吃旁边经过小贩卖的个大饱满的糖葫芦,做父亲的就一脸宠溺地给他买了一串,做妻子的就低声埋怨他又乱花钱;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摆摊卖蔬菜,旁边像他儿子的男子就使劲吆喝着:“新鲜的蔬菜嘞——四文一斤——”
  凡人永堕轮回没有超脱之日,他们生老病死,命运如落入急流的秋叶不能自主,今日不知明日事。他们总有那么多不如意的事,命如朝露,去日无多。
  可是他们总能笑的那么真心,他们总是那么有勇气地去生活,由不得她不嫉妒啊。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连凡人都不如?曾几何时,西海中人莫不闻三公主之名色变,她有过那么飞扬跋扈的过往,却在悠久的岁月里一点点消磨掉自己的意气风发,日见凋零。
  凡人的幸福或许才是真正的幸福吧,她枉拥有那么悠久的生命,却如此虚度。
  俗世的生活,一切场景都变得缓慢,爱憎清晰可见地在空气中浮动,为凡人的一举一动注入无穷的活力,那是仿佛血液般不可或缺的存在。
  斜地里有人递了一方的绢帕过来。她这时才发现自己的泪流满面。她道一声多谢,却被眼前所见微微晃花了眼。
  那握帕之手,手指修长有力,完美无瑕。寸心微诧,顺着一截衣锦灿烂的衣袖望上去,首先望入一双灿若流星的眼睛里,然后才注意到对方一张天人之面。
  这个凡人,端的是生着一副好相貌。
  见她抬头,那气质清贵的年轻人慢慢亮了神采,乍惊乍喜地说:“原来是你?我已经找了你许多年!”话说出口他才发觉自己的冒犯,腼腆一笑,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脸色红红的,让人生不起来气。
  本已昏暗的小楼内,因为他这一笑的风采,陡然间亮了很多。
  寸心望着他含笑的眉眼,忽然间心中动了动——他的笑容分外熟悉,浑似在哪里曾见过,却又想不起来。仙人的记忆不该有遗漏,寸心心中结起了疙瘩。
                      
作者有话要说:  




☆、龙舞于池

  这个风姿有如芝兰玉树照流光的男子,名叫李忆,曾经在十余年前被寸心救过一命。细细想来,那时候正是弱水为祸的时节,寸心也不知自滔滔洪水中搭救了多少人,实在不记得眼前这一个。更何况那时候他还年幼,形貌与现在迥异,更是毫无映象。
  李忆却是一个知恩的人,哪怕那时候年纪尚幼,时间也很久远,却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寸心,坚持要报答。寸心本来想推辞,但是念及他形貌中的那几分令她惘然的熟悉,最终还是决定留下来看看。
  李府庭院深深,不知深几许。寸心独自居住在一处院落里,也不需要什么人服侍,除了李忆常常会来找她之外,倒总是让她错觉自己是独居在此似的。
  寸心岁月悠长,从不在意时间流逝,这一住,不知不觉已经接近一年,会意识到这一点,还是因为她突然发现时令已然是夏季的缘故。
  她的院落时分幽静,在夏日里古木参天,葳蕤繁盛。门前一个小小的池塘,在浓荫的掩映下,几尾锦鲤整日里悠然摆尾,全不知愁滋味。岸畔柳丝轻垂,随风袅娜。
  夏季里雨水充沛,午后或是傍晚,片刻之前还艳阳高照的天空眨眼间就能乌云密布,黑沉如墨,霎时间便雷鸣电闪,雨横风狂,万物皆为之摧折。
  每逢这样的雷雨时节,她就推开窗看又是哪个亲戚在行云布雨。自从她离开西海,这样的雨天就成了她见到亲人的唯一途径,父王母后是发誓不再理她了,所有托听心姐姐转达的信件都石沉大海,没了回音。听心姐姐纵然不说,她也知道,父王母后是很难打开这个心结的。
  今次降雨,天上云太过厚重,她费尽眼力也没瞧出上面的是谁——也许是父王也说不定,他总是爱把云布得厚实,这个念头让她好一阵惆怅。
  片刻,雨歇云散,轻雷的声音滚滚远去,小楼西角半遮半掩一弯断虹挂在那里,天色又亮了起来。
  雨后,李忆轻袍缓带,踏着一地的潮湿来寻寸心。刚跨进院门,他就看见了寸心一手支腮靠在窗户上,黑亮的眼睛望向天空,那目光高远纯净,不知在想些什么。
  她很美,不动时尤其像一段冻着光阴的月色。而她举动间的风姿,更是瑰姿艳逸,若回风舞雪。当他幼年时惊鸿一瞥,只觉得海外姑射仙子,也不及她的容颜之万分之一,因而才在这么多年后,依然印象深刻,一见就认了出来。
  寸心看见他了,唇边多了一抹笑意,不假思索朝他招手,她的衣袖在风中如蝶蹁跹,皓腕如霜。他的心情也不自觉地飞扬起来。
  “下过雨天气凉快不少,我们去郊外游荷塘赏荷花,可好?”
  寸心天性喜欢玩乐,虽千年而未改,自然一口应承,脸上难得出现了雀跃的神情,若邻家女孩般娇憨,偏她不自知,更添了懵懂的可爱。
  城外的十里荷塘。
  翠绿的荷叶亭亭如盖,一片重重叠叠,一望无际。随风轻摆的翡翠浪潮中,点缀着香远益清的俏丽荷花。蜻蜓在尚未舒展开的尖尖荷叶上停歇,忽而又掠过水面,尾端轻点,荡起悠悠的涟漪。
  李忆和寸心坐在一只两头尖尖的小木船里,自层层荷叶间滑过,荷花就在他们的船舷边上微微抖动,仿佛娇羞的少女,欲近还远,仿佛不胜凉风地低头。
  寸心随手折下一支荷叶,上面犹带了雨后的露珠,圆滚滚胖乎乎,滴溜溜地在荷叶上滑动,仿佛有生命一般。
  寸心以前久居深海,未曾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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