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该去何方?三条路,一,回巫国我所熟悉的那座山,安稳过此生,但途中一定艰险万分;二,去殷国躲避,但殷国不知道能不能打得过隐伯,到时候还逃不过一个流亡;三,北上去杀隐伯王!为巫国,平国,长安,梨花,大虎报仇!不过等同于自杀。
妞妞坚持要走第三条路。我答应她。却决定先找个安全的地方把她安顿下来,报仇什么的我自己去。虽然晚了几年,但我决心要报仇了,因为我的人生,已经被毁得不可收拾了,被隐伯国,毁了。比起虚无缥缈的诅咒,我更愿意去恨残暴的隐伯王。一点点的安宁,就那样遥不可及吗?隐伯王,你知道吗?万千生灵努力地在活,却被你当草芥一般尽诛,何等悲凉。我此生已经不能再糟糕了,不如赌上一命,为天下除恶。
秋风卷狂沙,打在脸上刀割般的疼。妞妞双手圈着我的脖子,小脑袋缩在我的颈项里,睡着了。她暖暖的鼻息很有规律地打在我的脖子上,让我感觉欣慰又安心。无论怎样糟糕,我还有妞妞。我会把她好好的养大成人,给她买好看的衣裳,打扮得漂漂亮亮。她调皮也可以,不听话也可以,只希望她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等她十六岁,我老泪纵横地将她的手郑重地交到另一个男人手里,妞妞深爱的那个人,不需要多英俊,不需要多有文化,只需要他的手臂,能够保护妞妞一生平安。
蹭一蹭妞妞嫩嫩的小脸。
林子里落叶纷飞,遍地枯黄。我听到自己踩过满地枯叶的声音。规律而清脆。一点杂乱的声音传入耳中,我警惕地放慢脚步,竖起耳朵听着身后的动静。
野兽的粗重鼻息在不远处隐约出现,我紧了紧抱着妞妞的右手,左手滑到腰间。
之所以用左手,是因为我不是左撇子。右手力气大一些,所以我用右手抱妞妞。对我来说,妞妞的安全最重要,不能在打斗中让她受伤。然而小孩子长大的速度快得惊人,体重也是噌噌地长,搞得我一边欣喜,一边发愁,以后怎么抱她呢?
我佩剑的位置还是在左边,这让大家认为,我不仅是左撇子,还是反手拔剑,还能瞬间制敌取胜,真是厉害厉害。
我的长处是,力气小。不不不,这是短处。我的长处是,出手速度快,这是我一直不曾爆发的天赋。这短短的几个月来,经历了无数打斗,我才算发现了自己的特长。假如早些发现,兴许还能救大虎和梨花的命。想来总是难过,天意弄人。
大概估量一下,身后是一只成年猛虎,然而距离尚远,出剑的话,不是良策。我左手拔出别在腰带上的一枚银针,轻巧翻转手腕,飞出银针。待银针引出的冰蚕丝缠上猛虎的脖子,我猛地一拽丝线在手里的一端,猛虎轰然倒地,连咆哮都不曾发出一声,就被割断了喉咙。
妞妞还在安睡,我吻吻她的额头。刚开始打架我总会吵醒妞妞,现在这样,证明我的进步是巨大的。原来我有当大侠的潜质呀,一直没发现真是埋没了埋没了……
我们在玉琮山下徘徊了好几天了,往前几里就是隐伯国也就是所谓大隐国的国都,延良。之所以徘徊不前,一来是没有想好怎么安顿妞妞,二来是没有想好怎么杀隐伯王,也就是怎么自杀,完全没想法。不过就算是自杀,也得死得有尊严不是,总不能呐喊着奔向宫门,喊声都没怎么招来群众关注就已经被乱箭射死了。如此徘徊,吊野兽们的胃口,也不怪它们跑出来袭击我们。怪只怪它们命不好,人命都说没就没了,它们已经算是活得长久了。
“妞妞,起来吃虎肉了。”我拍拍妞妞流满口水的小脸。火堆上搭着架子,上面烤着香喷喷的虎肉。虽然太残忍,但它都死了,我们要对得起它的牺牲。不吃白不吃。
“左公子好香。”妞妞舔一舔小馋嘴,来抢我手里的肉。
“不是左公子香,是肉肉香。”我纠正道。妞妞却不理我,“啊呜啊呜”捧着大块的肉咬,“好香好香……”
“左公子”是有典故的。全名应该是“快手左公子”。
我们这一路走来,为了躲避隐伯国的官员军队的搜寻,基本上没走过一条大道,一直是爬山涉水,尽走偏僻小路。于是,流寇山贼,猛虎恶狼,遭遇了无数。刚开始还会惊慌害怕,交手几次后发现,都不过如此嘛,我一柄剑一盘蚕丝,三下两下就解决了。毕竟不是剑客大侠,身手实在太平平,比起长安和沐阳来差远了。我虽不是从小习武吧,也算受过良好的熏陶,对付他们还算轻松。
“快手”嘛,当然是指我出手快。我手快没错,但不得不承认这个名号里有水分。我攻击惯用做琴弦用的上好冰蚕丝,晶莹通透,不易察觉。于是人们以为我左腰间佩的剑是武器,并且惊叹于未曾看到我拔剑,对方就倒下了,战斗结束,我的剑就好像不曾出鞘一般安然佩在腰间。真是疾如闪电。
“左公子”则完全是为了对应江湖上鼎鼎大名的“右公子”起的称号。这右公子比我实在,不是左撇子就不用左手,传说是因为他打斗时一定要左手握住钱袋才放心,免得搁在衣服里不小心掉了就惨了。我想这和我一手抱妞妞是一个原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倘若原理一样他就应该用右手握钱袋,因为他同我一样不是左撇子。
被称为“左”“右”公子,还有一个表浅的原因。我左颊上有一道刀疤,而“右公子”则总是飘逸的头发遮住右半边脸很神秘很帅的样子。据说是当代少女们心目中的偶像,屡次在“我的梦中情郎”评选活动中获得桂冠殊荣。有机会一定要会一会这位行侠仗义神出鬼没的超帅“右公子”。
原本“左公子”这个称号的流传速度应该是稍慢于我和妞妞的行进速度的,可是在玉琮山下徘徊的这数日终于让我们等到了“左公子”传到都城。
整件事情中,最令我不解的是,隐伯国的人似乎对我很感兴趣,到处搜寻,丝毫不肯放过。
“左公子岐岐,我们还要待多久?山里冷,妞妞想睡床上。”妞妞蜷着小身体缩在我的外衣里,我侧躺着,用身上的外衣裹住她,让她紧紧贴住我的胸膛取暖。
“明天,明天我们就离开这里。”明天,我会将妞妞托付给山脚下的一对慈祥老夫妇,假如能活着回来,我再不让妞妞离我半步。
“岐岐,我们去哪啊?绿柳岸吗?”妞妞已经快睡着了,迷迷糊糊地开口,“梨花烧好糖饼了,我闻到了。院子里的柳树开花了,好大好大。”
“笨蛋妞妞,院子里的是芍药,湖岸边的才是大柳树。”我想,毕竟是小孩子,心里会痛会恨,却终究不知道恨有多沉重。
醒来时,天高云淡,秋风肃肃,赶路正好。
不远处就是目的地的小屋。时间尚早,我与妞妞并排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小身子靠着大身子,如果有人在看,一定觉得这画面温馨极了。我却在伤感。
突然,不知道哪里冒出了许多人将我们团团围住。我搂住妞妞,警惕地将左手滑到腰间,却迅速被什么东西击中手背,鲜血涌出。地上落了一枚小石子,抬眼看时,竟然是那个白裘衣的恶公子。现在还不冷,他只穿了薄薄的一件纯白衣衫。
完了,我想。这人厉害得很,下手又恶毒,今天我算是完了,要死了。然而我还是要死得硬气不能露怯。我高昂着头,冷冷注视着眼前妖冶俊丽的白衣人:“请你们放过孩子。”
白衣人仿佛是听到什么可笑的事情,修眉微挑,清冷的薄唇一扬,轻笑出声:“子岐公子,谁说要杀你了?”
我不解:“那你们对我紧追不舍,究竟要做什么?”
“呵,”他走近一步,借身高优势低头含笑端详我的脸,尖锐的目光扎得我不自在,然而腰后被数柄冷剑抵着,我丝毫不能后退,“当然是请子岐公子,随我走一趟。”
“岐岐,杀了他!”妞妞在我怀里恶狠狠地瞪着白衣公子,她知道,这是亲手杀死舅舅和娘的人。杀,一定要杀。可是眼下我连拿出武器的机会都没有。
我生怕妞妞的冲动惹出什么祸,侧身把她往身后藏了藏,白衣却仿佛故意一般走过来伸手要摸妞妞的脸。
“别碰她!”我大声喊到。
白衣淡淡瞟我一眼,果然把手拿开了。他甩一下衣袖,径自走开,我则被三两下押上了停在不远处的一辆气派华丽的马车。所幸妞妞一直待在我身边一路安然。
“子岐公子请。”明明是用剑逼着我走,语气却这样客气。
放眼望去是无数恢宏的殿宇远远近近,玄黑玉瓦,朱红漆门,鎏金窗框,盘龙石柱。仰头望时,飞檐如鹏展翼,张扬欲飞冲天。殿门台阶九十九级,阶下左右各一参天古槐,一派威严气象。
我总算明白那座陵寝为什么会那么大了。这位隐伯王,张口欲吞天呐。我倒要看看,究竟是怎样面貌的一个人,有如此大的野心。
我看周围的人没什么防备,就悄悄摸出蚕丝,一个转身,直向白衣公子胸口刺去。就算要死,也要先杀了这个恶人。假如还能活,再去杀隐伯王。我的速度已经是很快了,却被他闪身躲过,只划破了手臂。
他举剑缠住蚕丝,又命人把我制住。正准备受死,他却只是冷笑着瞧我一眼,继续向前走。
“拜见陛下。”白衣公子嘴上恭敬,表情却仿佛轻佻,并不跪下,只是微微欠身,“云钟将人带来了。”
远处高高的王座上,居然是一个身姿不凡的年轻身影,虽看不清样貌,雪白的皮肤却令我明白这绝不是一个长相丑陋的人,不仅不是,恐怕还是翩翩俊美,可以看出气质高贵。
那人缓步向我走来,渐渐走出阴影,净白的脸出现在暖暖的阳光下。那人有与我相仿的身材,一般的个头,雪白无瑕疵的皮肤,晃得我微微眯了眯眼,然而尽管眯眼,也没有改变看到时的惊讶,因为,那人长着一张几乎与我一样的脸!
“岐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