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阴阳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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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阴阳命-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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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着踢无头人反弹过来的力气,我就地打了一个滚,还没得到喘息的机会,无头人冰冷僵硬的手又一次掐到我的脖子上。

    我被他巨大的力气捏的整个脖子内部都要错位变形了一样痛苦不堪,好奇怪,为什么在如此漆黑的山洞里,这个无头人竟然可以精准的找到我的位置!

    “虚道人!虚道人!”他一遍一遍的喊着一个奇怪的名字,仿佛有深仇大恨一样。

    我这样脆弱的生命,只能在他手上无力的挣扎,虽然他无法杀死我,但是我受到的痛苦依然不小。

    这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要这样追着我不放?“该……死……”我感觉我快要失去意识,再一次用力的踢打无头人,四下的躲避着。

    “我要杀了你!”无头人的身体有一点迟钝,到处的捉我,我只能拼命的逃跑,在黑暗的洞穴中像个没头苍蝇一样乱跑,最后一头撞在了死路上,后面立刻赶到的无头人揪住我的头发,对着我的胸口一下一下的打了下去,好像要挖我心,吃我肺一样的凶狠。

    最后,我的身体感觉到了危险,然后就失去了意识,身体像前几次一样,狂暴起来,不过,这次,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的身体也发生了异变,嘴里长出了长长的獠牙,眼睛发红,头发长长变白,身体的肉变成干股,整个人显得面目可憎,狰狞的可怕,变成了一个跟无头人差不多的行尸。

    等到我再度醒来的时候,,无头尸已经不再是狂暴状态,而是单膝跪在我面前,对我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开口恳求我道:“我的王,救我。”  



第二十七章 死尸

    唐朝盛世。

    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无尽繁华。

    而我那时只是一个车夫。

    我叫哈斯奴儿,是个普通也不普通的车夫。

    我来自西域的一个小国,天生力气比一般人大很多,母亲曾说让我切记少言,莫言,因为我的天赋迟早要被心怀不诡之人所看中。

    还记得那时候我才十六岁,力气就比成了年的男子还要大的多,还可以徒手折断一颗成人腰那么粗的树。

    我父亲以为是母亲行为不检点,得罪了哪方的神明,才招来我这个怪物,灾星,煞星。

    我十岁克死了母亲,十三岁克死了爷爷奶奶,现在只和父亲相依为命,父亲曾多少次都想把我丢掉,可是我总有办法回到家里。

    “我前世造了什么孽,上天要派来你这个扫把星来折磨我!”我父亲曾经这样说。

    我不语。

    “奴儿,你切记少言,莫言,言多必失。”

    父亲很憎恨我,恨我克死了他的父母,恨我克死了他最爱的妻子,每天喝醉了酒,就对我拳打脚踢,我只能忍着,我怕我一还手就会失手杀了他。

    那是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天灰蒙蒙的,隐约看见外面有一个未冠,蓬头,着装简陋,身材方中,面皮白净,微泛红潮,双颊消瘦的道袍男子出现在门口。

    雨很大,也不见那道袍男子撑伞,可他的衣服却是干的,就连裤脚和鞋子都没有粘上一点泥巴。

    “先生……您……您是?”我父亲似乎被道袍男子的气质所折服,恭恭敬敬的请教他。

    “在下虚谷子。”那道袍男子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诡异表情,从怀中掏出一个坠子,“令公子天生神力,是大罗神仙转世,可惜怨气太重,如汝愿意,可将此物放在其身上,改其命格,保其平安度过一生。”

    我父亲犹豫了。

    我家里穷的几乎揭不开锅,每天只能靠我上山捡的柴火卖钱为生。

    那人知道他在犹豫什么。

    “阁下请放心好了,此物于我已无用,是赠与令公子的。”虚谷子说的头头是道,“吾早已算到令公子一生凄苦,最后惨淡收场,若是这无用的东西可以救令公子一命,吾何乐而不为?”

    “哦……哦……那小人代犬子多谢先生搭救。”我父亲愣了愣,双手接过坠子。

    却见那虚谷子扬起一抹冷笑:“莫谢莫谢,法宝吾已赠予令公子,但令公子的性命还是在令公子自己手里,请汝带话给令公子,佩戴此玉可改命格,繁华富贵,绝处逢生,好运连连,此玉能令女子起死回生,莫要令女子摸到此玉,否则玉的保护就会被破坏,反噬也会更强,不但一生惨淡收场,还会永生永世化作厉鬼无法投胎转世!”

    这时,一道闪电划过天际瞬间照亮了虚谷子的脸,他的脸很惨白,在这天气十分不好的夜里显得诡异至极。

    最后,那枚勾玉就挂在了我脖子上。

    随即那个叫虚谷子的道士说的话似乎都已应验,绝处逢生、好运连连、繁华富贵,一时间村子里的人都对我和父亲刮目相看,虽然我和父亲还是温一顿饱一顿,但是父亲再也不喝酒了,也不再打骂我,我原以为我原来所渴望的这种平静的生活会一直持续下去。

    ——直到父亲死的那一天。

    父亲濒死的时候,我一言不发的跪在床边,握着他的手,一滴眼泪也没掉。

    “我儿啊,为父对不起你。”

    说完,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我今年已经二十岁了,从母亲去世后,已经整整十年没再说一句话了。

    很多人都说我是个哑巴。

    父亲死后,我感觉我和这个世界是一切都是格格不入的。

    直到那一天,那个衣着光鲜的冷酷女人找到我。

    “你是哈斯奴儿吧?”她道。

    她是个很美的女人,一双媚眼总是似笑非笑,肌肤圆润如玉,樱唇粉嫩让人有种想吻的冲动,纤细的腰肢感觉弱不禁风的。

    我点点头。

    “你可以称呼我平儿。”她这样说。

    这时,我知道了,她就是那个家家户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狐狸精,镇国太平公主。

    当今皇子是历史上第一个女皇帝武则天,听说她魅惑李世民,把李世民迷的神魂颠倒,李世民死后却没有陪葬,反而嫁给了李世民的儿子李治,成了皇后。一个一路上不择手段,铲除异己,踏着无数朋友、敌人的鲜血,一步一步的爬上去,最后碰触到太阳的女人,而这个找我替她卖命的女人,也是我的主子,就是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

    “朝堂之争,犹如猛虎捕猎,我一介女子怎能应付的来?还望阁下能够助我。”她这样说。

    我瞄了瞄架在我脖子上的明亮的几乎可以照射出我脸颊的锋利刀刃,无奈的点点头。

    “呵!多谢兄台,追随我打拼天下,兄台定会一生荣华!兄台父亲的丧事,就用这些去办吧。”她露出一个满意的笑靥命令下人把一箱一千两的黄金搬到我面前。

    于是,我成了太平公主的杀手,太平公主的剑。

    戎马天下,为她杀出一条条的血路,替她排除异己,助她登上那个至尊之位。

    已经很多年了,我的双手因为她的命令沾上了无辜的百姓的鲜血,我是一个恶魔,我厌倦了这样的自己,也厌倦了太平公主,可是如今我无路可退。

    尽管我再怎么讨厌太平公主,她都有恩于我,她替我厚葬父亲,我应该感谢她。

    我这样对自己说。

    或者说,再不知不觉我已经爱上了杀戮,爱上了鲜血。

    直到皇帝武则天的身体越来越差,太平公主派我去杀害几个朝廷命官和皇子,我知道那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为了离开太平公主,我还是去了,因为太平公主对这个任务提出的奖赏就是我可以离开皇宫,离开太平公主。

    我化身无头将军的到处作案,令百姓的们都恐怖我的存在,制造了滴血雄鹰杀人案件,让整个朝廷的政治变的扑朔迷离,这样太平公主才有机会登上皇位。我原以为我会完美的完成这个任务,却半路杀出一个叫狄仁杰的死胖子出来,最终他破了谜底,我被监禁了起来。

    刺杀皇子,杀害朝廷命官,以及以前的种种案件,都够我死好几百次了!

    什么狗屁的勾玉!什么狗屁的好运连连!

    愤恨在我心中滋长。

    就在我要被斩首的前日,我本这日该死的,可是却奇迹般发生了,这次不是太平公主召见我,而是当今皇帝武则天秘密的召见了我……

    纵使她权倾朝野,纵使她是万人之尊,她依旧无法逃脱岁月的魔爪,我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眼角有着几道浅浅的皱纹。

    “哈斯奴儿,若是你愿意再度为我效力,我可保你出此死路,逃出生天!”她在我面前居高临下的道。

    她的身后,虚谷子似笑非笑的望着我。

    三十年过去了,这个人的容貌竟然一点都没有改变!

    不过这又关我什么事呢?

    只要上天是眷顾着我的,我能活着,去残杀别人就好。

    我答应了之后,立刻就被释放了出来,女皇武则天给我的新任务,就是去女儿国,寻找一种虚谷子所说的神药。

    我欣然答应了武则天的要求,可以不死,这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于是我带着一批人马秘密的向西南方向一直赶去,秘密的去寻找武则天索要的神药,找到它我就自由了。不知道走了多少万里的路程,一路上不少士兵因为水土不服而丧命,最后终于赶到了目的地,女儿国。

    我带兵攻打女儿国,却久攻不下,反而被另一批土人偷袭,整支军队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我本以为要死,当我闭上愿意的那刻我就当自己死了。

    可是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才知道善良的女儿国国王水一清救了我,为了救我还被不明军队打伤,命悬一线,虚谷子曾说过我身上的勾玉对女人有特别的功效,随即救活了水一清。

    最后我们二人日久生情,我不愿离开女儿国去给太平公主复命,更不愿伤害水一清。

    水一清理解了我的身份,知道我是太平公主皇帝派来抢夺永葆青春的灵药,却没有责怪我,还很信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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