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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开真杯具杨男 。。。
作者有话要说:主角攻,不要站错队。
作者的群:
群1:25074375(满) 群2:117976767,欢迎喜欢作者的小说的各位加入,敲门砖:《谁玩谁》
本文男性视角,第一章稍微意识流一点,这是个楔子。
我的名字是杨开真杯具杨男,你们可以简单地叫我杨开,我发现自己有点特别,而我已经察觉到了。
对的,我察觉自己突然出现在了一座山头上,而不是在自己家。
我怎么会来这里的?
仔细想想,刚才我在后院,而门铃突然响了。
门铃响了不是问题,但是家里的狗被吓到了,它一头撞到了后花园的梯子,然后梯子带着花盆一起砸在了我的脑袋上就比较成问题了。——我再睁开眼就到了这个鬼地方,再也回不去了。
所以当初就告诉老爸,梯子要放好,花盆要放好,他就是不肯。
唔……
话说现在做点什么好呢?
记得被花盆砸到前我在看一篇网络小说,那是个过去总写小白同人,如今想要写原创的菜鸟写的。他为成为大作家,辞职在家里搞创作,人生过得和我这个宅男一样。见他辛苦,我不小心安慰他,说他写得不错,所以他这一周一共发了两百三十八封邮件给我,让我无论如何一定要看看他新写的小说。
……
早知道他会这么做,当初就告诉他说他不是写作的材料了。
我个人主张言论自由,很少说人什么好话,这里就表达下对这个菜鸟的真实看法吧。在我和他说“呵呵,加油啊,你写得还不错,我看好你哦。”的时候,其实我想的是,“未来一年里老子真的不想再看新手写的武侠小说了。”
虽然有点狠毒,但是这是我的心声。
那小菜鸟真的很神奇,他自恋自己的作品不说,还总爱狗血,抄袭,搞蕾丝基情。我这样一个只爱软妹子的直男,他却总逼我瞧男男暧昧的故事。这还不算,他还喜欢各种拖拉。他那新小说我忒妹地等主角成长就等了二十章,二十章!我说你干脆就专门写青春武侠就好了,到主角十六岁就完结吧,他告诉我他要从主角十三岁写到他一百一十三岁,还有意外惊喜的特别修炼。我去啊,谁稀罕看那么多章啊,你先把前面几章处理好就行了行吧,你就十三岁写到十六岁吧我求你,可他当做没听见,第二天又给我发了几章过来,说是男主尼玛十六岁到二十岁的历险旅途。我去,看你妹啊这破烂玩意儿。
而更让我受不了的是,为了感激我,小菜鸟居然还用我的名字做了主角名。
……
虽然很感动,可其实我想告诉他,对我来说整本小说唯一的亮点就是我的名字。这样会不会太狠了点?不过我说的也都是事实。
这么想下心情好多了,说来死亡令人悲伤,可至少不用给他我的读后感,实在是太好了。
只是,一直在这里也不是个头,我真不想呆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老呆着。——看看地面,还真的没有鸟拉屎。
唉,我究竟在这里是谁呢?来这里干什么好呢?要怎么出去呢?
这里青山又青山,绿水又长流的,和那乡下的风景还有得一拼的啊,不过我不想做世外高人啊,而且这里的蚊子数量也和乡下有得一比。哎,头好痒……
唔,对了,不晓得什么时候,我这头发变得还蛮长蛮顺溜的。死了以后头发变长了,这也是听说过的……只是,我怎么穿的不是我自己的衬衫,而穿着和抹布一样脏兮兮的衣服呢?
话说,我脚上这老北京布鞋是哪个阿嬷的?我这袒胸露背的凶残形象是什么时候养成的?还有,我的胸前怎么刺了这么一只炯炯有神,笑容可掬的……哈士奇的……?
为什么一个正常人要在自己身上刺一只宠物狗?
难道我不是正常人?不,我当然是。
那么这是怎么来的……?
有点不好的预感。仔细看看这刺青还有点像一只狼。
难道我死了后就成了传说中的契丹人?
不,不能,我从来没去过北方。要也是南蛮一带,苗族一带……
我手边这个是什么?剑?
啊,这剑和外头卖的30块钱一把那种健身用的还挺像的,这拿去COSPLAY带感啊。哦,剑柄上还有注册商标……恩?九阳教?
诶,摸摸身边还有一本书,上头还用毛笔写了几行字:九阳教第八代弟子杨开。
九阳教,杨开,还有这充满诡谲的装束及这只同样诡谲的哈士奇刺青。
……
好像在哪里看过……
不能吧……
莫非我穿越到了那个菜鸟写的小说中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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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穿越后蛮淡定 。。。
午后,天空一碧如洗,婆娑的树影落在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身上,带着日光淡淡的余温;风过,“哗——”地一声,方圆之内绿浪翻腾,草香沁人。好天气,好地方。
少年安然卧着,嘴里叼着的草不知道转动了几多下。他的面容瘦削,眼睛微闭,那略有些上扬的眼角将他的面容修饰地更俊美,只是这对于一个初出茅庐,毫无阅历的少年来说并不好,因为显得邪佞而不庄重,让人误会是哪家的风流子弟。
少年的身体精瘦,营养不良,可是他天生有一股风采,即便道袍宽大脏旧也丝毫不损他半点,最多让他看起来有点穷罢了。
“这么好的地方,怎么也该吟诵一首诗什么的才够对得我的才学啊。”
一只蛐蛐从少年光着的脚上跳过,他用另一只脚挠了挠,哈欠一声,懒懒地翻了个腰;不知想起了什么,少年灵机一动,一声“诶,有了”后,摇头晃脑地道:“‘种个南瓜像地球,架在五岳山上头。把它扔进太平洋,地球又多一个洲。’哈哈,好诗,好诗,我真是太~有才了。”
念着打油诗,少年相当可乐,居然就忘记了穿越者本该有的不安和慌张。
不过也是,本来这个少年骨子里就不是个初出茅庐的小鬼头,而是一个已经在宅男领域里修炼了多年的,乐天、无忧无虑的猥琐叔叔。
这位猥琐的叔叔叫做杨开,他在现代的职业就是一个全职宅男,每天唯一在做的就是对着电脑打游戏、看小说、观赏行为艺术片。他最喜欢的是软妹子,最讨厌的是不停地催他看自己写的小说的小菜鸟。而穿越这件事情对于杨开叔叔来说,不仅不可怕,反而很刺激很有趣。作为一个满脑子稀奇古怪思想的双子座男生,他这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被外星人绑架走,再差一点就是穿越时空,而如今这愿望实现了,他怎么能不高兴?
只是,穿越到小菜鸟的小说和他的理想偏差有点太大。因而杨开自言自语道:“比起穿越到小菜鸟的小说世界里去,我更希望自己将来落户在AK784星球上啊,这可如何是好……”
想了半天没有头绪,他捡起一块石头转着转着,又道:“算了,先想想怎么出去吧……记得当时那小说里头有提到一样宝贝可以穿越时空,只要当上武林盟主就可以拿到它了。”
话到这里,杨开一边摸着胸前的刺青,一边点头道:“这么捋了捋,情节出来了,看来要离开这个世界,我要当上盟主。只是,我该怎么开始这个故事呢?躺了半天也没有人来找我啊。不过,说起来,既然我是九阳教的徒弟,那一开始应该有个师父,我的师父在哪里呢……?”
才想到这里,突然间,不知道从哪里有人声传来。
“杨开,我叫你在这里好好背心法,你却居然打瞌睡!”话落,沉重的脚步踏到了少年耳边,不及杨开回头,他就被人狠狠地拎起了。之后,一个男子的脸出现在了他眼前。
这个男子头发盘成髻,身上穿着黑色的道袍。眉毛细长,胡须似山羊,眼睛眯成一条线,笑起来和没笑没什么区别,但是没笑和笑起来也没什么区别。一张嘴,嘴角总是耷拉下垂的,皮肤比一般人净白,一幅养尊处优的模样;是所谓的用剑大侠,因为人剑合一,所以有个外号叫做“剑人”。
不过外号归外号,剑人其实还有个真名,叫做朴正浩。——瞧这充满南韩风味的名字,所以说不要看太多电视剧写太多网络小白文,否则会被洗脑。幸而后来经过杨开的百般努力和多方说服,小菜鸟终于把他名字改成了吴正浩。
记起这一段,杨开点点头。原来他还是他的命名之父。只是杨开记忆中,这位老兄对杨开可大大地不厚道。
“杨开,你究竟在这里做什么?!心法背了没有?”
山羊胡须的男子一张口便是唾沫四溅,杨开猝不及防就被喷了一脸,他不禁皱起眉头。
作为一个毒舌的宅男,杨蜀黍已经很久没有被人吼过了。虽然他晓得主角在这部小说里头开篇就不受欢迎,被人殴打被人辱骂是常事,可这种大呼小叫的仗势还是叫他讨厌。他于是道:“背和不背区别很大么?这些东西背了我又不会武功,又当不成大侠。”
拎着杨开的男子诧异于他的反驳,道:“你居然敢顶嘴!”
说完,吴正浩狠狠地将杨开推到了地上,而杨开瘦小,被这么一推就坐在了地上。只是他斜瞟了男子一眼,也不爬起,翻个身,屁股朝着吴正浩就不动了。
那吴正浩见杨开趴着不动,大为不尊,他一生气,几步上前来要拽起他,可谁想,没等他拽住杨开的后心,“噗——”地一声响起,吴正浩捂着鼻子,连退十几步:“啊,可恶,臭小子!”
见吴正浩中招,杨开扭扭屁股道:“巫妖王之怒之动感光波~~”
吴正浩听见,怒道:“臭小子你不想要命了吧?!”说完他伸脚去踩杨开的身体,杨开则滚来滚取躲避攻击,对着他点头道:“你这个讨厌的羊咩咩,老子最恨人骂我了,今天咱们就做个了断。反正我记得的武功是和别人学的,你死活和我没关系,咱们快点解决前话,对彼此都有好处,你也早点自宫,我也早点成为武林盟主,咱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荒唐的一段话叫吴正浩听得目瞪口呆,他脸上气得涨成紫红色,上来狠狠给了他两个巴掌:“臭小子,你胡说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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