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嫉护啊,那就快找个伴呀,看是选欧菲斯还是乔治,这两人条件都好得很哪!”程书婷说的是目前正殷勤追求好友的两位法国人,欧菲斯是大学教授,乔治则是舞蹈教室的老板,一文一舞,各有特色。
她赞叹地欣赏云妮这几年出落得越来越美丽的外表,肥胖不见了,窈窕的身段包裹在巴黎时尚春装下,显得格外妩媚动人。阳光穿透朵朵白云后,化为和煦的金光洒落在那白嫩的容颜上,衬托出东方女子特有的精致粉嫩;丝缎般的长发也给照得闪闪发亮;一对水眸恍若诗人歌诵的一江春水,更增添了东方女子的神秘浪漫气质。
虽然已三十三岁,但云妮得天独厚的轮廓,在细心的保养下,看起来就是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
不能说她是绝世美女,但独特的味道绝对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难怪要让法国男人趋之若骛了。
“我才不要呢,一个人多自由,没心情,我心如止水。”她轻哼,就连说话的仪态也多了分妩媚,这都要归功于两年的模特儿专业训练,改变了她的气质,增添了女人味儿。
程书婷顽皮地逗她一句。“是对‘他’心如止水,还是心如泣血?”
“臭书婷。”
瞧好友嘟起嘴儿羞嗔的模样,程书婷忍不住噗哧笑出。好友对任何男人的确是心如止水,但只要一提起某人,心如止水就破功了,也只有这时候,可以见到那成熟的容颜上显现出孩子气的可爱。
“我又没说是谁,你就那么激动,这叫不打自招。”
“才没有呢!”她忙避开眼,贝齿微咬著下唇,分明此地无银三百两。
程书婷又长吁了一声,摇摇头。“就知道你还没忘记他,咱们这么麻吉的姊妹了,我会不了解你?尽管外表变得如何风情万种、性格洒脱,骨子里还是改变不了你那没药医的专情。”
“胡说,我才不会去想一个移情别恋的男人呢!”
“是吗?不知是谁一听到庞德企业要将事业扩展到台湾,便立刻答应接下广告,连价码都没谈呢!”
被猜中心事,云妮双颊染上一朵红云,却还死鸭子嘴硬。“我只是要让他知道,没有他我过得更好而已。”
程书婷坏坏补充一句。“是呀,而且变美了。”
“你们到底在谈什么?云朵,你的脸怎么那么红?”迪欧纳问。
云妮的名字因为有个“云”字,所以在翻成法文时,便以“云朵”作为法国名字,迪欧纳都这么唤她。
“我们在谈云朵那位英俊无情的前夫,迪欧纳,你可要叫广告公司把云朵拍漂亮点喔,让她前夫惊为天人,后悔莫及当年为什么家花不疼,去沾野花。”程书婷用法文撒娇道,细滑的两手攀上男友比东方男人更为宽阔的肩膀,舒服地偎入他的胸膛。
迪欧纳爱恋地搂著她,并转头对云妮笑道:“云朵你放心,这次的广告企划案跟你的故事很搭,一定可以将你特有的韵味拍出来。”
云妮一听,恍然大悟地看向书婷,改口用法文说:“喔,我懂了,我还奇怪为什么你自己不接下这个手机广告,硬要我代替,原来是跟迪欧纳串通好设计我。”
“我是好心呀,趁这个机会让化腐朽为神奇的温云妮重现在台湾观众面前,当年那些在背后嘲笑你、欺负你的坏女人看见你变美了,一定会找个地洞赶快把自己埋起来,免得遇到你来不及羞愧地躲开。而且这可不是我一个人的主意喔,迪欧纳也认为你很适合,所以才用你当广告女主角,至于我呢,则正好偷个闲,赖在他身边好好放个假,是不是呀,迪欧纳?”
迪欧纳回她深情一吻,才讲几句,法式舌吻又搬上舞台,热恋的两人爱得如火如荼。
温云妮脸红地避开。书婷原本就个性豪爽,交了个法籍男友,两人一碰上,无异是干柴遇上烈火,经常在她面前完全不避讳地展现热情。她虽没书婷那般开放,但其实心下是羡慕的,书婷敢爱敢恨,如果自己也像她那样洒脱就好了,偏偏她管不住自己的心,始终无法接受其他男人的追求。
在法国的这三年,她学会了法文,也适应了新环境、扩展新视野,开始懂得爱惜自己。因为书婷的关系,让她明白世界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所以她努力钻研保养之道,开始打扮自己,让原本臃肿变形的身材逐渐回复苗条的曲线,肌肤在细心呵护下越变越好,发质也不再粗糙干燥。
她虽然年过三十,但东方人的外型天生就比西方人年轻许多,加上保养得当,让她拥有二十五岁的外(奇*书*网。整*理*提*供)貌,摇身一变成为西方人眼中的东方美女。
或许是幸运之神的眷顾,东方模特儿不多,让她有机会受到重用,开始了兼职平面模特儿的工作,又由于工作的需要,公司请专人训练她走台步,进行美姿美仪、舞蹈等课程,并接受更完善的肌肤及美体塑身保养,让她出落得更加倾国倾城,好比一块原石,在经过琢磨后成了耀眼的钻石。
如果现在走在台北街头遇到以前的邻居或同学,肯定没人认得出她,就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三年的努力可以让外貌改变这么大,想当年,她可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家庭主妇,还是超级市场特价大拍卖时横扫千军的常胜军,如今摇身一变成了广告和平面模特儿,人生的际遇真是奇妙呀!
“云朵三这个名字,同时也是她担任模特儿的艺名,心如其名,何时她才能停下脚步,让心有依靠,而不再随风飘流呢?
眸光随著窗外的景物移动,心思却已飘向天边去了。
旧地重游,不为其他,而是为了某个人。
温云妮戴著一副典雅大方的太阳眼镜,一袭巴黎时尚装扮,身著披肩式的红白相间毛衣,毛衣下摆的流苏在走动间轻轻摆动,下半身搭配牛仔裤,合身的剪裁让修长的双腿一览无遗,长发如黑瀑般披泻在肩上,随著她的肢体摆动闪耀著光辉。
一举手一投足,已有巨星的架势和风采,走在曾经生活过的巷子里,立即引起街坊邻居的注目。
这些人她认得,巷口的陈伯伯依然喜欢午后坐在门口晒晒冬末的暖阳,对面的张太太依然习惯提著菜篮和林太太东家长西家短,隔壁的小黄猫不改它在屋顶睡午觉的习惯,一切的一切,都和三年前一样。而那些人看她的目光,除了惊艳之外,没人认出她就是温云妮,全拜高科技的保养品及规律的运动所赐。
一抹得意浮上她嫣红的唇,她已经变身了,不再是身材发福、穿著俗气的欧巴桑。
趁人不注意时,她用钥匙开了门,偷偷溜进了以前的家。
应昊宇白天要上班,所以趁这个时候回来拿东西最方便了,当初走得太匆忙,她只带了些衣服跟私人证件。
前往法国前,她曾写信告诉家人她已经和应昊宇离婚,信中未提及离婚原因,只说她找到了住的地方,请他们不用担心,并请妹妹帮忙找个时间将她的东西搬回家。预料观念传统的爸妈必然会勃然大怒、加以阻止,所以她选择了远走他乡。
不过期间她曾偷偷和妹妹连络,才知道应昊宇一直没把她的物品送回南部老家,所以她只好偷偷回来拿了。
他跟焦莉雪结婚了吧?这个猜测令她内心的某个地方抽痛了下,很快的,用理智挥去那不该有的依恋。
她跟他已经是过去式,没有任何关系了,他要娶谁是他家的事。
不过这个想法,在她进入房间后,很快被推翻。
没变!什么都没变,景物依旧,最令她讶异的是墙上那帧结婚照,新郎依旧英俊冷酷,新娘的含羞笑容也依然带著傻气,明显的就是她自己。
“怎么会……”柔荑轻触白色泛黄的相框。墙上应该挂著他与焦莉雪的结婚照才对呀!怎么没有呢?
她不想多做无谓的臆测,换不换照片她根本管不著,要管,也该由他的美娇娘去管,由他的美娇娘去帮他张罗、做家事、拖地抹桌、洗衣煮饭……
“我的天!”她低呼。
盯著杂乱无章的衣橱,她呆了,怀疑自己是否开错了门,再仔细看看,她很确定这是衣橱,不是仓库,眼前的景象令她咋舌,乱堆乱放的衣服、乱摆乱扔的内衣袜子,说是衣橱,反倒像是堆放旧衣的回收桶。
体内某条神经蠢蠢欲动著……
不会吧!她竟然有想整理的冲动,原以为那个家庭主妇的自己已经离开好久了,不可能在自己成为美丽模特儿的时候又跑回来作祟。
不关自己的事,算了,衣服慢点再找吧!她转身往厨房走去,有一套幸运草茶具组是她的最爱,记得收在厨房的碗柜里……
“我的妈呀!”她再次不敢置信的瞪大眼。
瞪著流理枱上堆积如山的碗盘,吃剩的泡面、大包小包的垃圾,以及没倒掉的残羹菜汤,从那发霉的程度判断,至少超过一个月以上。
体内某种本性似乎被唤醒……
太夸张了吧!那焦莉雪难道是不谙家事的人吗?一个家最该保持基本整洁的地方就是厨房,因为厨房关系著全家人的健康,稍一不慎,疾病可能由此衍生,那女人也未免太不尽责了吧,有够懒的……
咦?她的两只手在干么?当她意识到时,惊觉自己的手竟然伸出去要整理。
不行!再次对自己警告,不关自己的事!
茶具还是改天再来拿好了,她赶忙把脸甩开,来个眼不见为“净”,但好死不死的,转开的脸正好对上阳台,又让她的眼珠子差点没掉出来。
“要死了!”她低呼。
洗衣机的盖子没盖上,灰尘跑进去,衣服还洗得干净吗?晒在衣架上的衬衫没弄平,等干了不跟抹布一样绉才怪!毛衣不能用衣架晒好不好!会变形的!
噢,老天爷!置衣篮里的衣服是积了多久啊?想熏死人吗?
不会吧?居然把袜子和内裤混在一起放!
她深深地、深深地、深吸了一口气,冷静地告诉自己,不、关、她、的、事!
决定了,改天再回来拿东西,多待一分钟,只会让她全身上下都不舒服,大步往客厅门走去,撤退!
猛地,她全身僵住,爆凸的眼珠子锁住那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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